難解。

十年前,感情裡的謊言讓我深深受傷;
因此,我一直想要在關係裡誠實。
卻忘了五年前我從另個女孩身上學到過,誠實可以更傷人。

從L出差回家到現在已有三週。
她昨天對我坦白,我們之間的狀況,讓她吃不下也沒怎麼睡,
體重掉了,身體也要吃不消。
一切起因是我拙劣的處理,太過的坦白。
她剛回來那幾天,我把自己的改變
跟對C模糊的感覺,一股腦的都告訴了她。
這可能是不負責任的說法,但我目前誠實的感受是,
我對C的動心只是我了解自己轉變的導火線。
但這兩件事情又豈是這麼輕易可以劃分清楚?
光是一個想法上的巨大轉變,就可以讓伴侶關係風雲變色,
如果有複雜情愫交錯,一切只是加倍難解。
而不管當時我是怎麼措辭的,錯誤已鑄下。

L說她感到我把我們的關係向外推,說來說去就是要分開。
而其實我不能面對的是我自己,對有名份以外的人動了感情。
我自問,是不能想像跟C發展關係的;
簡言之,像現在這樣的曖昧很剛好。
但當心太清楚向著一人,我不知道要怎麼讓兩者共存。
比如說L試著在生活上做出一些改變,
約我去些地方或做些事情,但我把時間都給了C。
比如說我無法響應L的求歡,
卻不能克制自己對C的慾念,在自瀆時情不自禁的想起C。

以為對L坦白是正確的,但這坦白只造成了彼此巨大的徬徨和痛苦。
L在委曲求全,雖然我連成全她的委屈都沒有辦法,
她希望至少保有名份;
我在害怕,不知道自己怎麼可以這樣狠狠傷害一個愛我
而一點過錯都沒有的人;
C在等,如果我沒有會錯意的話,
而我不負責任的希望她可以前進而不是等待。

這個早晨醒來我在獨自一人的床上寫了這篇日記,
覺得自己徹底失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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