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0 年 5 月 20 日

囍宴

很少人知道,我其實很喜歡參加婚宴。

囍宴

作者:董籬

很少人知道,我其實很喜歡參加婚宴。

很多人都知道,或以為,我是不打算結婚的。其實我沒有堅持結婚就違反了什麼人生原則,所以打死都不會做這件事;年少的時候有一陣子這麼想過,但後來覺得,真正反婚姻制度的,我想是像依麗莎白‧泰勒這種人。風風光光地結了十一次婚(沒記錯的話),關於婚姻的什麼神話鬼話好話壞話美化醜化全都被她的一生敲碎掃進垃圾桶裡。

所以,結婚有什麼了不起?我高興就結,不高興就不結。

不過我要說的是婚宴,不是婚姻,我覺得這是兩回事。

我這個看起來不打算結婚的人,是同學中囍宴出席率最高的人。只要我在台灣,通知得到我,我幾乎都去了。我曾經南北走透透,上山下海去吃一頓喜酒,曾經一天趕兩場,曾經跑錯場,還曾經跑到人家都吃完了隔天才到現場發現找不到人,但我還是去他們家吃了打包回來的酒菜──穿著一身大紅西裝去!

前陣子一個以前的同事傳MSN來跟我說,她要結婚了,要去嗎?去啊。我一口答應。我跟她不算有特別的交情,但也同事好幾年不是不熟,離開公司幾年,平常也很少在線上聊天,但我很理所當然地就去了。

去了以後,當然見到很多舊識,不過有更多不認識。開場前聊了很久,有舊事,也有新事,一點少少的心事,許多像歷史課本一樣重蹈覆轍的煩惱事。然後新郎新娘進場了。

他們是部對。就像以前學生時期的班對,他們都是我同部門的同事。女生很喜歡cosplay,做道具手藝相當好,在圈內是個名人;男生害羞靦腆,以前多半是拍照,這次也被抓上陣,會館上方播放的影片是兩人扮演的FF X-2的都會愛情故事,還有其他角色扮演的拍攝花絮。我想他們拍了大概有一萬張照片吧,外面的照相本就有四、五本。

看起來他們玩得很開心,真好。我好喜歡這個婚禮。

當然也不是每個婚禮都那麼輕鬆,有些家長官頗大,典禮隆重,致辭連篇,六點進場聽演講聽到八點半,心裡覺得真敬佩香港人懂得設席順便打麻將;兩個半小時,手氣好的都把紅包錢贏回來了。

婚禮喜酒各式各樣,但這年頭不太流行鬧洞房了,所以大部份去吃喜酒,其實只會見到新人幾面,我是去見舊人的。

除了婚禮本身以外,其實我並不是很會社交的人,不是不愛,是不會。我喜歡熱鬧場合,我喜歡派對,但是離開了那些人以後,我往往不是那種會一直和一個小圈圈保持熱絡的人,我也沒有非要不可,而我熱絡的生活圈也早就深植網路。但是我覺得去和大家會會面是很有意思的事。

每次喝喜酒,我都會盛裝打扮,尤其以前身材還可以和比較多的衣服互相配合時。我自己訂了主題便是一定要有紅色,所以我全身上下的衣服都有紅色的,甚至曾經買過一雙紅色的皮靴。有幾年,就是每個人大概都有那麼幾年,所有的同學一個接一個結婚,結到某一年好日子比較少的時候還要互相喬好不撞期才好發帖子。那幾年裡面,下一次我會穿什麼,甚至也變成一個小小的婚禮話題。這個話題在有一年我花樣變得差不多之後乾脆把頭髮染紅而達到最高潮。

參加了那麼多囍宴,有人問我想不想結婚?如果不結婚,包那麼多次不都無法回收了嗎?

其實我有可能會結婚的,有一陣子我也真的考慮過這件事,和女友討論過,甚至去看過場地。但其實,我想要的是婚禮,是囍宴。

當時的女友和我一樣,我們對囍宴這回事興致勃勃,我們討論了很多玩法,還打算做一個我們要結婚的網站,要拍cosplay照片,要拍惡搞的影片,要做這個做那個。我們不是要婚姻那個制度或證書,我們想要一起做結婚這件事,一起邀大家來喝酒吃肉開趴。

就像很多年前那部電影「囍宴」一樣,有時候,一場喜酒就是一切。當然喜酒之後也是一切,但是看你要怎麼對待。如果你真的把婚姻視為戀愛的結晶,而不是陳年腐朽的墳墓,那麼就該像依麗莎白‧泰勒一樣,每場戀愛都是美麗而值得結婚的。不過,我辦不起十幾次婚宴,所以把別人的喜酒當跑趴兼敘舊,而且我是男生,也從來不用擔心穿得太花枝招展搶了新娘的丰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