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0 年 6 月 23 日

失去

其實那那昨天的日記裡寫的問題,我也有想過。

曾經我以為自己是分手後,可以和對方當好朋友的人。至少我認為我可以,如果最後沒辦法這麼做,那應該是對方的問題,不是我的問題。

高中前幾次短暫的戀愛,或追求失敗之後,其實我都能維持這樣的個性,我覺得這並不是很困難的事,也是理所當然的。

直到大學畢業前,和交往很多年的女友分手,我才發現,這並不是件很容易的事。

在分手到入伍前這幾個月,剛開始我還能試著維持好朋友的模樣。畢竟在交往的那幾年中,最瞭解我的人是她,最瞭解她的人是我。她希望能以一個好朋友的身份存在我的身邊關心我,我也希望能如她的願。

但幾個星期之後,我自己就慢慢的把這個假面具撕了下來,因為我發現自己沒辦法再戴著這樣的面具忍耐下去。

當時的我,並沒有去想過是什麼原因讓自己這麼痛苦,整天混混噩噩,把自己心情壓到谷底,不思振作。想要關心她又不敢讓她知道,逞強的在朋友面前想要裝出若無其事的樣子,但看到她的臉時,眼眶又不受自己的控制濕了起來。

一直到又經歷了很多事,我才知道,其實當時的我是受不了「失去」這件事。

對我來說,打擊很大的一點是,我知道心裡有一個位置已經空了下來,不再有一個人待在那裡。不再像從前一樣,當我累了的時候,我可以知道心裡有個人會不求回報的等著我,而她在傷心難過的時候,第一個想到的也會是我。

我失去了,所以在我的未來裡不再有她的存在,我不需要在我思考自己的人生時,把她列入我的重要考慮事項,當我想要為某個人做些什麼時,不再有這樣一個目標存在。

在入伍前我寫了一封信給她,說因為我沒辦法再承受這樣的感覺,所以沒辦法再和她連絡,沒辦法成為她的好朋友,請她不要再理我,讓我一個人自生自滅後再自己爬起來。

所以,她祝我入伍平安順利,然後把我的msn封鎖刪除,我們從此也沒再連絡過。

很多年以後,我才知道這樣做很愚蠢。

一直到現在,我都還是很關心她,重視她。所以我應該把她的想法和選擇放在前面,讓她去過自己想過的生活,而不是因為不願意失去,就把自己的痛苦倒在她的身上。反而讓我們這兩年見到面時顯得尷尬,沒辦法好好的談上一談。

當時的我,真的很笨,很不成熟。但就算我現在想和她說一聲對不起,我想對她而言也不再重要了吧(笑)

後來,我對「失去」這件事就比較能釋懷。這是人生裡無可避免的一部份,只看你怎麼去看待它。

不過,學得真的太慢了,如果我早一點懂這個道理,也許就不會失去一個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