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心(RE:近日手札)

「我討厭貪心的人,」紅子看著我。「有時候,你也是貪心的人。」

「是嗎?」我有些不服氣。「那…怎麼樣算是貪心的人呢?」

紅子想了一下:「就是什麼都要啊。」

「如果貪心是什麼都要的話,那妳也是貪心的人呀!」

「為什麼?」紅子問。

我沒有再解釋,也許是不敢討論,我不確定紅子指的貪心是什麼事情。

「那妳說,我為什麼貪心?」我反問。

「就是…」紅子看著我,沒有回答。

紅子也曾說過我是貪心的人,那時我尚未離婚,對於這樣的狀態,讓她覺得不踏實,彷彿腳踩不到地,覺得我的心理放不下L。

沒有與L離婚,是因為不知道如何梳理這段婚姻。我與紅子在一起不久,依然是愛著L的,我不明白對L的愛帶著什麼成分,但我依然關心L的生活。

我覺得,每一段關係都是重要的,即便開心收場,即便不歡而散,或多或少都成就了或改變了自己某些部分,斷掉它,刻意不再聯繫,如同不承認自己在那段時間存在。

與L七年感情,走過非常多艱難的時刻,與她相處過程,發現了自己深埋的壓抑,於是當我與紅子成為伴侶後,便接續這份壓抑,直視它,盡可能在紅子面前當真實的人。如果說,跟L在一起的日子,是處於「尋找我是誰?」,那麼紅子所接續的我,便是「我是如何成為自己?」,以及「我要如何成為自己」的各種探索。

當我被說貪心的時候,為什麼想要否認呢?貪心與自私,在許多層面上是同個意思:你愛很多人,所以很貪心,因為你很貪心,所以很自私。

當一對一關係僅容許單一視角時,貪心便成為了不貪心的對立,成為貶義詞,不貪心則變成美德,於是我們為了符合社會期待,壓抑自身慾望,鞏固一對一關係的絕對價值。但如果將視角反轉,任何選擇都能這樣解讀。例如,如果愛很多人是貪心自私,那麼完全獨佔對方的愛也是。

我想,我確實貪心又自私,它們不是貶義詞,而是本來就包含在各種慾望裡面,比起避開它,我更希望能理解它。

我不反對一對一關係及血緣所構成的家庭,我反對的是社會將它視為「成家」唯一選項。

我與L離婚,但我們互視為家人,我們依然互相關心,互相陪伴,只是在愛情層面,我願意完全與紅子獨有,我支持多元關係,也不否定一對一關係。

我想說的是,不管什麼樣的關係,都是流動狀態,而非單一絕對價值。我愛紅子,只要我們彼此同意,一對一關係也好,多元關係也好,我更在意的是知情同意,傾聽與表達,以及,我們對彼此的真實,會把我們帶往什麼樣的地方去。

就像主奴關係,我愛你,願意被你控制,讓你帶領我;但你必須傾聽我,理解我的需求,不能做出我不願意的事。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