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0 年 4 月 5 日

續 曖昧

凌晨三點。我剛剛到家。
接著上禮拜的故事繼續寫。

喝酒那天,什麼都沒發生。
我是指,醉有醉,也有同床共枕,
但,我們誰也沒碰誰,
連一個吻都沒有。
之後我想大概就這樣穩下來了吧,
誰也不會去越界。

但今晚,我的防線崩潰。
在吵鬧的巨大舞池角落,我決定攤牌。

事情的起因是一個擁抱和一個吻。
我們在一個朋友家慶生,
第一次,C開口要求一個擁抱,我們大方相擁。

W,另一個跟C很近的女生也在。
入夜之後我們決定去跳舞,
W載著C,我開我的車,
決定要回我的住處把W的車留下後再一起去。
到家前的最後一個紅綠燈,
我從後照鏡裡看見她們深吻。

我們之間有些東西很難定義,姑且稱之為情愫,
這情愫裡有多少現實橫亙其中我很清楚,
但妳給我跑去吻另個女人?
於是在加油時我禮貌建議,要不她們可以單獨去,
言下之意是我不用當電燈泡。
事情當然沒有如我願。
進了舞池,我越來越覺得可笑,
找藉口帶她到角落,索性把話攤開來講。

我說,我心碎了。她問為什麼。
我說因為妳親另個女孩。
她說妳有女友,
為什麼為我親另個女孩心碎。
我惱火她逼我把話說白,
但我說,我喜歡妳。

她沈默許久,然後告訴我她不願意越過那條界線,
因為一旦越界,要毀壞得太多。
而我三年的關係不應該被毀壞,
而我跟她精神相通的狀態,也會因為越界而破滅。

老實說,這一切之於我,聽起來像是藉口。
她告訴我後退的理由,但沒有前進的理由。
於是我把我自己的想法對她剖析完,
然後決定到此為止,因為我說服不了她,
也不打算說服她。
對一個認為自己碰觸什麼都會破滅的人,
妳不讓她自己前進,那就一點意義也沒有。

我們回到舞池裡,夜進入後半,
貝斯帶走我的脈搏,而我閉上眼跳舞。
有一點傷心,但更想笑。
如果這是妳想要的,我會給妳,
而且絕對會做得比妳好。
然後我回到家,
留了一首她永遠不會懂得的王菲的暗湧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