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是聽了朋友的事而有感而發。
孔子說「以直報怨,以德報德」。當別人對我們好的時候,我們也要對他好。這話看起來很合理,是人性光明面的象徵。可是,當這種情況發生在感情中時,會發生什麼事?
因為很愛他,所以對他好,希望他開心,這件事本身就很弔詭。你愛這個人,為他做了很多事,如果對方對你有同等的付出,那一切都沒有問題,這是世上最美好的事。如果是完全的絕情絕義,毫不領情,這樣也沒有問題,人生沒有永遠的光明,總是會有受傷的時候,只要能學得乖,學會對自己好一點,聰明一點,下次不再發生就好。可是,當對方不愛你時,這問題就很大。
人總是自私的,如果可以單純的接受,不用付出,那是最好,但大多數人沒辦法這麼絕情。當有人為了你做牛做馬,只盼能換得愛情,是人都會不忍心。可是,不忍心沒辦法產生愛情。不忍、不捨、同情、感激,這些都不等同於愛情,也許有機會可以從中產生愛情,但不是絕對,也不是產生愛情的必要原料。這道理很簡單,但很多人沒辦法懂。
可能我們習慣了,或是從小就被灌輸了「只要努力,就會有收獲」的觀念。這很糟糕,因為社會的真理是「雖然成功的人都經過努力,但努力的人不一定會成功」。更糟糕的是,我們沒有被教過「在愛情裡,努力不一定會有收獲」,所以總是看到有人一個勁兒的付出,最後再哀怨地哭著說「為什麼我對他這麼好,他卻總是不愛我?」
有時候我很想回答,因為你缺乏同理心。對一個人好,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你要站在對方的立場,去思考怎樣才是讓對方開心,而不是做一些自己開心的事,希望別人和你有同樣的感受。你要去想你想付出的對象,是個怎樣個性的人,能接受多少東西,值不值得你這麼付出。你可能也要先想好,要是得不到回報時,自己能不能接受。
當自己一直接受別人的付出,卻沒辦法給予一樣的付出,這其實,很痛苦。只是,沒什麼人會去理會這樣的痛苦。人們總是會同情弱勢的那一方,同情付出者,對於不接受的人,會指著他的鼻子問:他對你這麼好,你還有什麼好不滿足的?是沒有什麼好不滿足的,因為東西多到滿出來了,裝不下了,而且還不能拒絕,也沒有東西可以回禮。這種時候我能不能說,不要給予,才是真正為對方好?如果真的要對人好,有些時候,請什麼都不要做。當你做得太多,會加諸期望在對方身上,會有壓力產生,會造成衝突。
我時常會提醒自己,我的人生很幸福,因為總是有很多人對我好,不管是要求回報的,或是不要求回報的。因為不這麼提醒自己的話,心裡總是有個小小的聲音會冒出來,它會說:「我只想一個人,在有能力付出時付出,裝得下時接受。沒有什麼牽掛,也不用煩惱什麼。」可是,我也知道這麼想是自私的,我已經是個很自私的人,不應該再自私下去。所以我總是只能感謝,然後抱著無奈。
曾經有太多的人對我付出,我只能說謝謝,並且希望你們能得到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