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 2010 年 5 月

囍宴

很少人知道,我其實很喜歡參加婚宴。

囍宴

作者:董籬

很少人知道,我其實很喜歡參加婚宴。

很多人都知道,或以為,我是不打算結婚的。其實我沒有堅持結婚就違反了什麼人生原則,所以打死都不會做這件事;年少的時候有一陣子這麼想過,但後來覺得,真正反婚姻制度的,我想是像依麗莎白‧泰勒這種人。風風光光地結了十一次婚(沒記錯的話),關於婚姻的什麼神話鬼話好話壞話美化醜化全都被她的一生敲碎掃進垃圾桶裡。

所以,結婚有什麼了不起?我高興就結,不高興就不結。

不過我要說的是婚宴,不是婚姻,我覺得這是兩回事。

我這個看起來不打算結婚的人,是同學中囍宴出席率最高的人。只要我在台灣,通知得到我,我幾乎都去了。我曾經南北走透透,上山下海去吃一頓喜酒,曾經一天趕兩場,曾經跑錯場,還曾經跑到人家都吃完了隔天才到現場發現找不到人,但我還是去他們家吃了打包回來的酒菜──穿著一身大紅西裝去!

前陣子一個以前的同事傳MSN來跟我說,她要結婚了,要去嗎?去啊。我一口答應。我跟她不算有特別的交情,但也同事好幾年不是不熟,離開公司幾年,平常也很少在線上聊天,但我很理所當然地就去了。

去了以後,當然見到很多舊識,不過有更多不認識。開場前聊了很久,有舊事,也有新事,一點少少的心事,許多像歷史課本一樣重蹈覆轍的煩惱事。然後新郎新娘進場了。

他們是部對。就像以前學生時期的班對,他們都是我同部門的同事。女生很喜歡cosplay,做道具手藝相當好,在圈內是個名人;男生害羞靦腆,以前多半是拍照,這次也被抓上陣,會館上方播放的影片是兩人扮演的FF X-2的都會愛情故事,還有其他角色扮演的拍攝花絮。我想他們拍了大概有一萬張照片吧,外面的照相本就有四、五本。

看起來他們玩得很開心,真好。我好喜歡這個婚禮。

當然也不是每個婚禮都那麼輕鬆,有些家長官頗大,典禮隆重,致辭連篇,六點進場聽演講聽到八點半,心裡覺得真敬佩香港人懂得設席順便打麻將;兩個半小時,手氣好的都把紅包錢贏回來了。

婚禮喜酒各式各樣,但這年頭不太流行鬧洞房了,所以大部份去吃喜酒,其實只會見到新人幾面,我是去見舊人的。

除了婚禮本身以外,其實我並不是很會社交的人,不是不愛,是不會。我喜歡熱鬧場合,我喜歡派對,但是離開了那些人以後,我往往不是那種會一直和一個小圈圈保持熱絡的人,我也沒有非要不可,而我熱絡的生活圈也早就深植網路。但是我覺得去和大家會會面是很有意思的事。

每次喝喜酒,我都會盛裝打扮,尤其以前身材還可以和比較多的衣服互相配合時。我自己訂了主題便是一定要有紅色,所以我全身上下的衣服都有紅色的,甚至曾經買過一雙紅色的皮靴。有幾年,就是每個人大概都有那麼幾年,所有的同學一個接一個結婚,結到某一年好日子比較少的時候還要互相喬好不撞期才好發帖子。那幾年裡面,下一次我會穿什麼,甚至也變成一個小小的婚禮話題。這個話題在有一年我花樣變得差不多之後乾脆把頭髮染紅而達到最高潮。

參加了那麼多囍宴,有人問我想不想結婚?如果不結婚,包那麼多次不都無法回收了嗎?

其實我有可能會結婚的,有一陣子我也真的考慮過這件事,和女友討論過,甚至去看過場地。但其實,我想要的是婚禮,是囍宴。

當時的女友和我一樣,我們對囍宴這回事興致勃勃,我們討論了很多玩法,還打算做一個我們要結婚的網站,要拍cosplay照片,要拍惡搞的影片,要做這個做那個。我們不是要婚姻那個制度或證書,我們想要一起做結婚這件事,一起邀大家來喝酒吃肉開趴。

就像很多年前那部電影「囍宴」一樣,有時候,一場喜酒就是一切。當然喜酒之後也是一切,但是看你要怎麼對待。如果你真的把婚姻視為戀愛的結晶,而不是陳年腐朽的墳墓,那麼就該像依麗莎白‧泰勒一樣,每場戀愛都是美麗而值得結婚的。不過,我辦不起十幾次婚宴,所以把別人的喜酒當跑趴兼敘舊,而且我是男生,也從來不用擔心穿得太花枝招展搶了新娘的丰采。

素人自拍

  大家都有過在網路上抓偷拍或自拍影片來看經驗吧。說到性愛攝影這回事,我不能說自己很有經驗,但確實還嘗試過那麼一兩次。老實說,其實還蠻不容易的。

  第一次的嘗試,是帶《小鳥依人》的小朋友去玩的時候。可能是因為年輕的關係,她在性這方面充滿好奇,像是騎著機車載她時,她手就會主動伸到我的褲襠裡偷偷又開心的玩弄著。做愛的時候也很喜歡嘗試不同的姿勢,讓她看到鏡子裡的自己時還會好奇的盯著不放。在民宿的那天晚上,她撲在我身上,突然就興致勃勃的跟我說想要玩自拍。一開始只是讓她拿著自己手機,對著自己和我的身體拍了幾張,拍時候我還在她的身體裡。拍完我就停住不動,讓她看了看自己的相片,滿足一下她的好奇心。她對著自己的身材品頭論足了一番完,又不滿意了,一直喊著要我幫她錄影。

  這個要求就有趣了,在那次之前,我並沒有過任何性愛時攝影的經驗,所以剛才拍的那些照片,也可以說是我個人的初登場,沒想到這麼快就要由照片進步到錄影。正所謂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剛好我帶的小小傻瓜相機就有簡單的錄影功能,於是我就把相機拿出來,準備開始我們的濕背秀。

  這時問題來了,要怎麼拍?因為只是台小傻瓜,我並沒有帶著腳架出門,所以沒辦法架著拍。想到那些自拍影片裡,很多都是男主角自己拿著相機往女主角的身上照,我就翻身躺下,讓她坐在我身上,拿著相機開始拍。看似簡單的過程,其實不太順利,因為小朋友不知道怎麼在男人的身上動作。我拿著相機對著她,由臉部開始,慢慢將鏡頭往下移,打算一路拍到下半身,結果才剛走到脖子,她就撒嬌了起來說不會動,要我在她上面。於是我再苦命的把她移到我身上,一面挺動自己的腰,一隻手拿著相機拍了起來。不過,這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因為動作太大,鏡頭會晃來晃去,對不到重點;動作太小,小朋友感覺又不夠。而且在一面注意鏡頭一面動作的情況下,我又很容易分心,所以最後還是想辦法把棉被枕頭都放床頭,勉勉強強當個臨時的腳架來用。

  好不容易固定了相機,這時另一個問題又來了。因為這台相機的錄影功能很陽春,並沒有辦法調整遠近,放在床頭的話,我們兩個只有上半身能入鏡,感覺拍起來會怪怪的。沒辦法,說了只是台小傻瓜,真要勉強用它來錄得精采錄得漂亮,還真是難為了它。後來只好把相機再移到電視上,雖然鏡頭遠,人影小了點,但至少還是能錄到全身的動作。這麼折騰了十幾分鐘,好不容易把相機的問題搞定後,我們倆又重新開始從前戲來,預備進行我們第一次的自拍大業。

  經過一段並不長的前戲,我重新進入了她的身體。正愉快的享受時,突然聽到「嘰~~~」的一聲,相機它自己關起來了!這時我也不管了,再拍下去會弄個沒完沒了,還是先把正事辦完再說。一陣翻雲覆雨後,我抱著小朋友去洗完澡擦完身體,才去檢查這苦命小相機。其實問題很簡單,只是沒電了沒電了沒電了沒~~~電~~~了~~~不過還是有錄到一部份的精彩畫面。換了顆電池,抱著小朋友躺到床上打開相機看,但相機螢幕小,鏡頭離人又遠,前戲實在看不出什麼重點,到有大動作時,拍沒兩下就沒電了,所以這次的自拍,徹徹底底的宣告:失敗!

  為了小朋友好,雖然她直嚷著要留下來,但看完後我還是把檔案刪除了。對小朋友而言還是個玩得很開心又很有趣的經驗,也滿足了她的好奇心。但說實在的,這稱不上是個好的自拍。後來小朋友交了新男友,就不方便再和她聯絡,素人自拍的嘗試也就跟著她結束了。

  

欲走還留。

從上次對C的心情大爆炸以後,有些事情開始急轉直下,不管是我自己,或是C。我雖然喜歡C但並不是笨蛋,C對我態度變淡,讓我也有些漸漸冷卻下來。而這過程中,我越來越清楚知道,C跟我的不可能。於是我也逐漸有了結論,那就是我不論如何要把跟L的關係中情感的部分修復回來。

但付諸實踐不是那麼快的,有點像是認知之後我需要外在環境的改變配合才能做到。但有趣的是,就在我的認知達成之後,L跟C各做了一件讓我耿耿於懷的事情,幾乎到達讓我坐立難安的程度,結果這個認知還是認知,可是在情緒上的動搖讓我非常痛苦。

事情的開頭在上週四,我們有一個主修學生之間的趴踢,因為在靠近學校這頭,我讓L自己開車去,而我借C家做要帶去的食物。我到C家時,意外發現W也在,甚至C中途離開,我被迫聽W炫燿了兩小時她跟C有多好。當晚派對結束,我讓L自己回家,我因為還想喝而跟C去她的地方。我忍不住告訴C,關於W做的事情。C聲稱W會在就是因為她要跟她溝通這事,她不喜歡W很越線的表現出很理解她的樣子。C還講了不少,而我同時越發感到我跟C之不可行,其實那個認知可以說是在這個時刻確定成立的。

總之,我留宿,第二日,L帶了一些東西離家,一整天找不到人,只告訴我她接下來幾日不會回來睡,並且告訴我她果然還是不能接受自己的女友不回家睡覺。我幾乎崩潰,覺得可笑,因為我一再告訴過L,如果妳不能接受就是不能,但就在我的認知達成的時候L終於爆發了,假使我們就這樣破局,那也是我自作孽的現世報。那天我抱著經痛的肚子在家等,這期間跟C說上話。對我來說,能跟C談我跟L的關係,是對我認知的一種肯定,因為把C擺在朋友的位置,所以可以談。

C指我自私,說我怎麼可以要求L回家,我讓L痛苦了兩個月,自己卻連幾小時都受不了。我直陳我就是自私,從來也沒這麼自私過。C的建議是,讓L做她想做的,她有完全的權利,而我做我該做的,專心論文,就當做我們已經分手,冷靜下來,之後再談。C說,這對妳以後的自由也有幫助。

不論如何,那時我已經說服L回家。我等到L進門以後,以為一切可以平穩下來。豈料接著是C出乎我意料的動作。週六下午,C主動傳訊來說希望我覺得好些,我回訊,C沒有再回應,我一開始也不以為意。到傍晚,友人提醒我今天在一個老師家有個宴會,並提起C約她出去跳舞。我有點呆住,忽然串起些事情,發現C應該是要排除我一起去。我開始傳訊給C,沒回,打去,沒接。我打給另外一個我知道要去的人,她非常驚訝我不曉得。她說,我以為C有告訴妳。我漸漸明白C確實是要排除我,但假使我不知情,也就算了,在我知情的情況下,一切變得非常難以忍受。

我清楚她們如果相約出門,C不可能不查看手機,也就是說,她是故意忽略和不回應的。我不懂她這麼做的原因,但我一整夜睡得極不安穩。我在某處留言,凌晨四點時發現C有出現過也有留言,沒有證據顯示那是留給我的,但我自動入座並覺得像根刺扎得我不能睡。她說:… don’t be surprise with what u discover. 我又留了一次言,並開始思考是要徹底斷去跟C的聯絡或是跟C談清楚,因為我非常了解這件事情在我心裡造成巨大的陰影和疙瘩,而且是真實生理反應想吐的那種。但我又不想主動找C說我有事情跟她談,她跟W的談我看多了。

我真希望自己不是這種爛個性,這連串事情動搖我的情緒,論文終究還是被擱置。而其實講白了,就是我玩不過,玩不起,想要後退;但C回馬這一槍,讓我嚥不下。

【狩慾‧瑜】不安於室

那一夜,對於她索求承諾的提問,我回得斬釘截鐵,不留一絲餘地。

一方面,是因為她把當夜的曖昧誤解得太深;另一方面,則是我對於自己的認識再清楚不過,因此我絕不是她要的那種男人。

※※※

那是我們第一次上床,地點就在她的房間,在這之前,雖已踏入香閨數次,但卻還不曾讓我下榻。而這一次可以成功駐留,是因為我們打了一個小賭注,如果她輸的話,就必須讓我留宿,手法很老梗,但賭注這種方式,運用得當,確實是追求女孩子無往不利的好工具。

以往,瑜在送我離開之前,都已經換好連身睡衣,裡頭只會穿著一件小褲,然後關起房門,上床睡覺。但那一天的穿著,倒是出乎我的意料,她上半身穿了一件寬鬆的短T,下半身則是一件小熱褲,這就是她當晚的睡衣。

「瑜,為什麼妳今天睡覺不穿睡衣啊?」,熄燈以後,我轉過頭對著右手邊的她這麼問。

「還不都是因為你硬要留下來。」,這時候,她是背對我的。

「哦,這有什麼關聯嗎?」

「當然有啊,男女授受不親。」,聽到這回答的時候,我不知道該做何反應。

上床的時間是十二點左右,我們閒聊一會兒,然後就進入半夢半醒的狀態。在我下一次睜開眼的時候,發現我們之間壁壘分明的那段距離,經歷睡眠後的轉身翻滾,已經不復存在。而擾醒我的,就是在她把頭依上我肩頭的那一刻。

我看看掛在牆上的時鐘,時間是兩點半,瑜顯然還在熟睡,這碰觸並不是有意識的行為。然後,端詳那張和我相隔不到一個手掌的臉龐好一陣子,本是止水的慾望,起了陣陣漣漪。

翻過身,用側躺的姿勢讓我的左手順勢摟上她的腰,逐漸施力,把彼此間的距離慢慢的消弭待盡。

這是我蠶食鯨吞的試探。

終於,瑜緩緩地睜開雙眼,迷濛的望著我,

「你在幹麼啊?」,女孩子剛睡醒的聲帶,總能製造出惹人憐愛的娃娃音。

我沒有回答,只是原本集中在她臉蛋的目光,開始聚焦於她的雙眼。對望,雖然只是幾分鐘的過程,但產生的愉悅,讓我在日後回味好久。

我只記得我們的臉越靠越近,當視覺範圍只納得下彼此的瞳孔之時,四片唇瓣已經相互貼上,情慾在我和她的鼻頭間磨蹭,一切無比自然。

她的吻很急促,不若她的外表那樣溫馴,像倉皇的細雨般打在我的舌間,輕柔中帶著那麼一點狂野。然而,齒間的主動卻和身體的被動形成強烈對比,我所擁著的身軀,像洋娃娃般乖巧,任我的雙手在女體上放肆,一點抗拒也沒有。

趁勢,我褪盡她的衣物。

而後,她雙眼緊閉,一語不發。視覺、觸覺、聽覺、嗅覺、味覺,我用盡身上每個器官,恣意的品味眼前的美色,幾週前還是死黨們口中討論的美人,此刻正獻上她的所有,取悅著我的五感,一種無以名狀的滿足,溢於心頭。

原本寧靜的夜,被慾望的春吟綴得喧鬧不已。

※※※

「那你會和你女友分手嗎?」,這是歡愉後的第一句話。

「啊?不可能。」,我回得很快,幾乎連思考的空間也沒有,接著靜默了幾分鐘。

幾分鐘後,依舊沒有人說話。

劃破寂靜的,是抽搐的哽咽聲。我轉過頭看著她的面容,淚珠在她臉上滾出數道不規則的水痕,伴著窗外餘光的映照,美的讓我捨不得停下視線的凝望。

「妳很難過嗎?」,良久,也是得有個人來敲破沉默。

「你說呢?我才剛和男朋友分手,卻又遇上這種事…」,語罷,泣不成聲。

「對不起。」,除了這三個字,我好像也沒有別的台詞可用,畢竟這時候上演我愛妳卻礙於現實不能愛的戲碼,也太不上道,更何況我一向不喜歡說謊。

該說是,就算是分手,我也未必會選擇和瑜在一起。這並不是說我對她沒有感情,而是這種感情並不歸屬於想要在一起的慾望。換句話說,菱是我唯一想要共度一生的女人,至於菱以外的女伴,則是我想要談戀愛的對象。

再說,我所認識的瑜,是個很黏另一半的女人,她和前幾任男友的交往模式,大抵是有時間就必須兩個人形影不離,日夜相伴。

我是絕不可能接受這種愛情的,至少,就目前的狀況而言。

我很喜歡談戀愛,但充其量,戀愛也只是我生活的一部分。如同男孩子喜歡打電動,但也不可能把所有的時間都投注在上面,因為每個人,一天都只有二十四小時。我想要經歷的事情太多,而時間是固定值,即使情愛是不可或缺的食糧,也不會是我生活的全部。當我有想做的事情,熱情總會讓我即刻遠行,把目的付諸實踐。

我從來都不是一個,安於室的男人。

我所指的,並不只有情感上的忠貞與否,還有我的人格特質。在和菱交往這麼長的期間裡,我一直都不曾好好待過她的身邊,即使有同居的機會,我也不會因此而放棄原本規畫好的旅途。

會起這篇日記的原因,是因為前幾天看到若的留言,回應的是之前寫的《精靈之謠‧餘音》,裡頭提到鄭愁予的作品《情婦》,因此翻出這首詩讀了一遍,感觸不少。

以下,附上該作品內容。

※※※

在一青石的小城,住著我的情婦

而我甚麼也不留給她

祇有一畦金線菊,和一個高高的窗口

或許,透一點長空的寂寥進來

或許…而金線菊是善等待的

我想,寂寥與等待,對婦人是好的。

所以,我去,總穿一襲藍衫子

我要她感覺,那是季候,或

侯鳥的來臨

因我不是常常回家的那種人

※※※

縱然,鄭愁予所描寫的詩意不盡然完全符合我的味道,但行為上卻如出一轍。

我雖不曉得寂寥與等待,對女人是不是好的,卻很明白,在時間與空間的醞釀下,分離總會讓相遇發酵得萬分美好,而那份期待所構築的美味,讓人永遠都嚐不膩。

自陳式問卷

文/Color

我從來不覺得自己是個美女。

小學三年級,我因為不小心而開始看色情漫畫,
在那時候開始知道下體濕熱的感覺。
小時候自慰的方法並不多,摩擦陰核是我常用的方法。

第一次經驗是在十七歲,對象不是我的男友,是一位陌生人。
這是因為年輕的時候,對性非常疑惑下而有的產物。
第一次的感覺並沒有什麼特別的,
我唯一還記得很清楚的是同房的阿姨,
她拿著水果笑容靦腆的問我要不要吃。

到大學後,我甚至覺得性不過只是一種互相需要的東西。
我想被插,你想插人,就這麼簡單而已。

於是我開始跟許多人發生過關係,自那年十七歲的夏天。

男人總在床上會問我:「妳發生過幾次關係呢?」
好聽點的是說:「妳跟幾個男孩子做過呢?」
難聽點的是說:「妳這賤貨被幾個男人幹過?」

我,喜歡你們用後面的語氣問我。

男人總在床上對我說:「妳真是表裡不一的女孩。」
好聽點的是說:「妳是在解放另外的自己。」
難聽點的是說:「妳這小母狗就是欠幹!」

我,喜歡你們用後者的名稱來喚我。

我一直很想要在床上保持著純潔的一面,
卻發現我無法做到。
通常並不是我的男人無法滿足我,
而是我太熟悉一切而讓對方嚇到。
我曾經嘗試在投入戀愛時,
試圖隱瞞一切重新開始。
但當他們問到前面兩個問題後,
我卻發現自己身體因此沒有了愛的感覺。

這是一種過於熟悉的悲傷。

我是Color,不是美女,
卻是個喜歡做愛的女孩。
並藉此增加我人生的色彩。

那對我而言,就像是一種似快樂…又似無奈…的顏色。

Man Handle。

文/玉春

「嗨,幫我開門。」按了門鈴後,我對著對講機說。

我上了電梯,在電梯口迎接我的是之前聊過很多次天的陌生人。
我上下打量了他一下,他跟照片真的沒差多少,
眉毛濃黑,身材有點肉肉的,完全是我喜歡的那型。
所以,我看到他本人後並沒有太多的驚奇與尷尬,
反而可以更自然地與他交談。

只希望他見到我的感覺也是一樣。

「這邊會很難找嗎?」他問我。

「不會啊,我坐計程車來的,司機幫我找的路。」我微笑回答他。

「進來吧,拖鞋在這裡。」

走進他家,客廳擺設簡約的風格很對我的胃口,跟他給人的感覺差不多。

「之前你說你從來沒有玩過,那今天怎麼會想試試看呢?」他問。

對了,我今天是以SM新鮮人的身分來找他的。
可是,我以前真的沒有親自接觸過SM,看過聽過很多,
因為我從小(?)就受妞的耳濡目染,自己卻一次都沒實踐過。
可是,媽的,我總不能回答因為你是我的大菜,
所以想讓你怎麼玩我都可以吧。

「凡事都有第一次嘛,而且搞不好我會很喜歡。」我心虛地回答。

「放心,我會很溫柔地。」他笑了,我酥麻了。

我們又閒聊一會兒,他就拉著我的手往臥室走去。

我坐在床沿看著他開始除去身上的衣物,我也慢慢地解開褲頭。
他的上半身很厚實,胸脯飽滿,配上兩枚咖啡色的乳頭,
看到如此令人垂涎的身材,
我真恨自己當兵時怎麼沒有多做兩下伏地挺身,鍛鍊一下身材。

「你身材好好,比照片上看起來更壯。」我說。

「你也很可愛啊,我最喜歡你這樣子的身材了。」

他將他剛褪下的內褲塞進我嘴裡,一股濃臊味剎時充斥我的口鼻,
馬上將我的性慾挑到了最高點。他略微充血的下體,
讓我對於接下來要經歷的事情既期待又緊張。

「我怕我們太大聲,而且這裡隔音不是很好。
有時候隔壁在大笑我都聽得到。」他說。

接下來,他把褪在地上的一件背心扭轉成布條綁住我的雙手,
我頓時成了隻沒有反抗能力的性奴,
只能以眼神觀察他、向他訴求我的渴望。

「其實啊,你可以先閉上眼睛感覺看看身體的感受。」他說。

他的手指滑過我的胸膛,撫弄胸口的細毛。用力捏住我左邊的乳頭,
留下泛紅的痕跡。他用口含住了我的乳頭,用牙齒輕囓,
啃出數個齒痕。老實說,我現在腦中真的很想要好好享受他的身體,
他對我的這些小逗弄,無疑是對我的慾火上加油。

他握住發硬的老二,抵在我的洞口,調皮地摩擦著。
一面用手掌拍打我的臀肉,一下兩下地,不久,我的屁股便熱火火地發麻,
這想必是符合了他的幻想,他悶哼了一聲便挺進我的身體,扭動著。

沒多久,我們兩人便大汗淋漓,他的體溫從背部透到我心中,
濡濕地交纏著,暈黃的燈光下汗水勾勒肌肉起伏的線條,
這一場景至今仍令我回味不已。

突然,他溫熱的手掌從我迎合的腰間移至頸項,
十根粗厚的手指如藤般攫住我漲紅的脖子,
他以穩定有力的節奏撞擊著我,我無法轉身去看他的表情,
但耳邊傳來的是他厚重喘息的興奮,
聲音狂野到我心中滿是對他房子隔音不好的疑惑。

沒想到,他居然開始加重手上的力道,我以為他快要出來,
所以很興奮地全身肌肉緊繃。但是我萬萬沒想到他手上的力道越來越大,
我開始覺得呼吸有點困難。

我當時腦海快速閃過報紙上刊載男同志窒息式性愛致死之類的新聞標題,
完全感受不到這方法有添加性愛上任何的快感,心中只充滿了恐慌,
我希望他不會是真的想一把掐死我。我感覺臉部發燙,
彷彿全身的血液都積留在頭部下不來,腦袋發脹。
我聽見自己喉頭發出像動物般垂死前的聲音。天啊,他媽的快讓他射吧!!

此時,他身體猛力地一頂,而在我咽喉上的手漸漸鬆開。
他整個人就像洩了氣般癱軟在我身上,額頭上的汗水像是下雨般滴落。

過了一分鐘,他的呼吸逐漸平緩,而我的驚恐卻還沒平復,
我用眼神示意要他幫我解開手上的束縛。

「怎麼了,不舒服嗎?」他一邊動作,一邊不解地問我。

「呃,今天謝謝你!」我一手抽掉口中的布團說,接著低身去撿地上的衣物。

「等等,你不想出來嗎?」他起身想幫我。

「抱歉,我想我還是真的無法體會其中的快感,
我還是先走好了。」我摸著發紅的手腕苦笑。

我開始穿起衣服,雖然老二還硬著很不舒服,
但是我真的被嚇到了,驚魂未甫的我速速地離開他家。
看來我真的無法體會這種快感,
或許我第一次嘗試就遇到了錯的對象。
這感覺就好比是我小時候第一次吃蚵仔就吃到半生不熟的,
結果一直到現在都還不敢吃蚵仔是相同的道理。

可是,回到家後,我還是回想著剛剛兩人交纏的情景狠狠地打了一次手槍。

交換伴侶

既然上周寫了開放式情侶關係,那就來重提一下交換伴侶這件事好了,算是續篇。

交換伴侶

作者:董籬

既然上周寫了開放式情侶關係,那就來重提一下交換伴侶這件事好了,算是續篇。

去年我替自由時報寫了一篇專欄談交換伴侶,其實應該說是從交換伴侶談起。說起來,所謂的交換伴侶,只是一種延伸出來的行為,而伴侶其實一直都是多元化的。當然,下面有些原本是刊在報紙上的,人名都是假的,故事則為了簡單幾個字就交代當做範例,也多少改過了,請不要來問我誰是誰。

「交換伴侶」這個名詞在台灣其實流傳已久,最早也不太盛行在網路上找對象,而是私下透過圈內人進行。後來在網路上出現很多談這回事的文章,並且經過一再轉寄轉貼,發展出來自己的遊戲規則:包括絕不私下聯絡對方的伴侶、一切聯誼行為不影響日常生活、照著約定俗成的遊戲規則玩,幾年下來也從菜鳥變成老鳥,又把聽來的那一套規則傳給新人。

不過他們和許多所謂的「圈內人」一樣,並不知道他們奉為圭臬的那些遊戲規則,只不過是Swing這個領域的冰山一角罷了。

Swing和交換伴侶有什麼不同?

Swing是搖擺的意思,也指自由的行動,延伸為一種隨心所欲的自由情欲狀態。韋氏大字典的定義是:「於性欲中自由自在地行事。」所謂的自由有兩個重點,一是公開且認同為正當行為,所以這是一種身份認同,對伴侶不能開誠佈公或把非固定性關係當成遊戲對待者,都不能算是swinger;二是參與者全為自由意志,不是自己認同而是遷就他人者,也不能算是一份子。

Swinger不一定能夠和所有認識的人宣佈他的身份,一般來說也沒有必要,不過對於自己最重要的伴侶,絕對是互相公開的。也因此swinger的伴侶選擇,只要是在他自己的意願下,絕對也是同樣認同的swinger。當一個人選擇了最主要的伴侶為非swinger時,也就表示他自己不認同swinger的身份。

交換伴侶就簡單多了:自己的伴侶和別人的伴侶交換做愛。

因為交換伴侶只是一種性行為,所以有很多遊戲規則用來限制這種性行為,不要和性行為以外的人生產生太多關聯,也就是說參加交換伴侶或所謂的聯誼活動的人,和一般人的觀念並無不同,只不過在這件事上接受了一種特殊玩法而已。
Swinger可就不一樣了。對swinger來說,重要的不是行為而是想法,一夫一妻制度對他們來說從頭到尾不正確、不道德、不可託付終身。

不道德?對,沒錯。會把「敗德的遊戲」這一類說法掛在嘴邊的,可不是什麼Swinger,至少不會被承認是正統的。很多swinger其實自己只有一個伴侶,但他們堅持支持swing,就是因為他們認為自己的道德標準不容放水:他們認為限制伴侶的性關係是一件極為不道德的事。

那麼swinger和他們的伴侶之間,到底是維持著什麼樣的交往型態呢?一般來說,swing所實踐的生活方式大概包括下列幾種:

開放性婚姻或開放性關係(open marriage/open relationship)

接受與其他人一起享受性行為的婚姻或固定關係。當然一定是公開,且是因為認同而自主選擇,不是在任何情非得已的情況下勉強接受。這種關係仍然有固定的主要伴侶,但是性關係不限於主要伴侶。

Amy和Joyce這對閨中蜜友,一個已婚一個未婚,她們都是開放性關係的實踐者。Amy未婚,她除了交往六年的男友以外,還有幾個固定的性伴侶,偶爾也會來個一夜情。這些她都會和男友小龍說,而小龍沒有其他固定性伴侶,六年中只有幾次一夜情,也都和Amy分享。

Joyce的老公也知道她有許多男人,但他和Joyce約法三章:自己玩就好,不用告訴他細節;對象要選好,風聲要顧好;自己要善後,出事別帶回家。

Amy和Joyce還有很多朋友和他們一樣,都過著開放性關係的生活。他們說,很多人其實都是,只不過他們不會告訴你。

多重伴侶或多重關係(polyamory)

Poly是複數,amor是拉丁語的愛,指的是非一對一的戀愛。這種關係下可能有一個主要關係和多個非主要關係,或是同時有一個以上同樣重要的主要關係。這些關係都是建立在愛情上,並非只是性伴侶。

巧克力是個外貌平凡的大學女生,但她有兩個男友。她的性生活和社交活動都不算很活躍,性伴侶不多,追求者也不多,不過她有一個絕不妥協的堅持:她認為一對一的關係只是一種狀態,不是固定的真理。她的第一個男友,就是第一個能認同她的人。

他們交往的前兩年,彼此都沒有其他對象。第三年,巧克力遇到另外一個男生並且開始交往;她和第一個男友談過,第一個男友說,只要妳對我是一樣的關愛,我對妳就不會有所改變。

於是巧克力分別和兩個男友約會,成為固定的關係。後來兩個男生也彼此認識了,他們開玩笑地問巧克力要不要交第三個?巧克力笑說她要準備考研究所,暫時沒時間談更多戀愛。

封閉性群婚(closed group marriage)

這是指婚姻或固定的關係,人數在兩人以上。這種關係與一般的婚姻或戀愛一樣,對象是長久而固定的,只不過不只兩個人。以兩男兩女的異性戀關係為例,群婚中每一個人都有兩位異性伴侶。

這是一種非常緊密的關係,因此人數通常不多,經常以兩對伴侶的結合為基礎。

小克和小強是一對從國中開始同班的死黨。上了大學之後,他們喜歡上同一個女生,兩人約定誰先追到就是誰的,不影響彼此友情。然而女生卻同時喜歡上他們兩人。三個人談判了很多次,最後決定一起共渡未來。

後來他們三個人住在一起,幾乎天天三人同床做愛,並且三個人一起在網路上以愛情三缺一的暱稱,共同徵一個新女友。能夠認同的對象畢竟不好找,這個第四人一直沒有出現,而他們也一直維持著三人生活。

線性群婚(line marriage)

線性婚姻如同補給線,在固定的關係中不時補充新血,不過在人數增加情況下,往往只有性關係會增加對象人數,自己固定的主要伴侶人數還是不可能太多,畢竟人與人用心交往與陪伴是需要時間的,主要關係人數一定不可能無限增加。

有時候線性群婚也是幾個封閉性群婚的交流,一個串接一個,成為人際關係的補給線。這種關係在理想的情況下發展,
有可能成為社區群婚。這是許多swinger終身追求的理想國,但是在外界的壓迫與排擠下,極少能夠實現。

剛踏入金融業工作的Ricky與Brenda交往之前,從來無法維持一段固定關係超過半年,他們過去的伴侶都無法接受開放性關係,直到彼此相遇才終於找到自己的真命天子。

他們交往之後,不但在開放性的性生活方面十分活躍,也開始尋找討論這種生活方式的書或文章。他們參加過不少一般所謂的夫妻情侶聯誼,後來發現那些遊戲規則並不符合他們的理想,於是兩個人培養出共同的夢想,希望能夠各自找到更多理念相同的伴侶,加入他們的生活。後來Brenda找到了Martin,Ricky找到了小可,四個人共渡了半年之後,小可因為出國唸書而暫時離開了他們的圈子,Brenda則正在考慮是否要讓新加入的小黑搬進來同住。

他們對愛情與性生活的認同雖然相同,但生活上有了新的困擾:三個男生都想要自己的空間,又覺得同住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於是他們在考慮搬家,並且正為了彼此的工作地點不同而對新家的位置爭執不休。群婚生活要面對的困難,還不只是在床上而已。

自由性愛(casual sex/free love)

沒有固定伴侶或對象,或是在主要的關係之外,沒有任何限制範圍的發展。Casual是休閒的意思,性和愛情都完全沒有限制,是一種休閒活動。就行為的自由性來說是自由度最高的,但swinger並不特別追求。對於性吸引力條件比較好的人來說,要達成casual sex遠比群婚要容易得多,特別是在沒有固定伴侶的情況下,並不一定需要強烈的身份認同。

Swing其實什麼也沒換

對於swinger來說,並沒有交換的觀念,因為伴侶本來就不是自己獨佔的,自己也就沒有拿伴侶來交換的這種觀念。而且swinger的多重性關係是出於自己想要,他們的伴侶進行多重性關係,也是因為他們想要,在這裡面也沒有所謂的交換。

小八是個忠實的swinger,但他從未同時和兩個女生交往,也沒有固定關係外的性行為,但他認為彼此認同對象可以自由交往其他對象才是正確的,他完全不能接受沒有這種觀念的對象。

很多女生知道他完全不會限制女友和別人上床,都不懂他的觀念,不是以為他不夠愛對方,就是以為他在為自己未來的出軌找藉口。他因此曾經六年多完全沒有交往對象,直到找到同為swinger的Heidi為止。

至於交換伴侶,其實只是一般人借用來玩的遊戲。

Swing以及種種開放性關係、群婚等等,都是自古以來就有的。開放性關係從人類有社交以來就存在,也從來沒有因為婚姻制度而消失,只是有些年代比較公開,有些年代比較難以公開。

群婚也從氏族社會開始就已經存在,至今少說有一萬年以上的歷史,並且也同樣沒有完全從人類社會消失過。
交換伴侶倒是新東西。據說是中產階級興起以後,從老祖先的生活方式中想出來的創意。他們腦袋裡想的東西不用改變,生活方式也不用改變,只要照著一定的遊戲規則來玩,就能帶來許多樂趣。

再更新鮮的方式則是把交換伴侶或參加雜交派對當做是一種心理治療。大部份是為了改善夫妻關係,還有些是為了追求自我、尋找突破。其實說起來也好像有幾分道理,畢竟這些東西的源頭可是人類文明的重要資產,歷史比現代婚姻制度要來得更加久遠,不過心理治療的歷史可沒有那麼長,這種治療的效果如何,也不知道要上哪裡去找統計報告。

至於多p或group sex是指多於兩個人的性行為,只是性行為的一種,和swing或交換伴侶都沒有絕對的關係,至要人數多於兩人就可以了。

雜記:關於自私

  這算是聽了朋友的事而有感而發。

  孔子說「以直報怨,以德報德」。當別人對我們好的時候,我們也要對他好。這話看起來很合理,是人性光明面的象徵。可是,當這種情況發生在感情中時,會發生什麼事?

  因為很愛他,所以對他好,希望他開心,這件事本身就很弔詭。你愛這個人,為他做了很多事,如果對方對你有同等的付出,那一切都沒有問題,這是世上最美好的事。如果是完全的絕情絕義,毫不領情,這樣也沒有問題,人生沒有永遠的光明,總是會有受傷的時候,只要能學得乖,學會對自己好一點,聰明一點,下次不再發生就好。可是,當對方不愛你時,這問題就很大。

  人總是自私的,如果可以單純的接受,不用付出,那是最好,但大多數人沒辦法這麼絕情。當有人為了你做牛做馬,只盼能換得愛情,是人都會不忍心。可是,不忍心沒辦法產生愛情。不忍、不捨、同情、感激,這些都不等同於愛情,也許有機會可以從中產生愛情,但不是絕對,也不是產生愛情的必要原料。這道理很簡單,但很多人沒辦法懂。

  可能我們習慣了,或是從小就被灌輸了「只要努力,就會有收獲」的觀念。這很糟糕,因為社會的真理是「雖然成功的人都經過努力,但努力的人不一定會成功」。更糟糕的是,我們沒有被教過「在愛情裡,努力不一定會有收獲」,所以總是看到有人一個勁兒的付出,最後再哀怨地哭著說「為什麼我對他這麼好,他卻總是不愛我?」

  有時候我很想回答,因為你缺乏同理心。對一個人好,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你要站在對方的立場,去思考怎樣才是讓對方開心,而不是做一些自己開心的事,希望別人和你有同樣的感受。你要去想你想付出的對象,是個怎樣個性的人,能接受多少東西,值不值得你這麼付出。你可能也要先想好,要是得不到回報時,自己能不能接受。

  當自己一直接受別人的付出,卻沒辦法給予一樣的付出,這其實,很痛苦。只是,沒什麼人會去理會這樣的痛苦。人們總是會同情弱勢的那一方,同情付出者,對於不接受的人,會指著他的鼻子問:他對你這麼好,你還有什麼好不滿足的?是沒有什麼好不滿足的,因為東西多到滿出來了,裝不下了,而且還不能拒絕,也沒有東西可以回禮。這種時候我能不能說,不要給予,才是真正為對方好?如果真的要對人好,有些時候,請什麼都不要做。當你做得太多,會加諸期望在對方身上,會有壓力產生,會造成衝突。

  我時常會提醒自己,我的人生很幸福,因為總是有很多人對我好,不管是要求回報的,或是不要求回報的。因為不這麼提醒自己的話,心裡總是有個小小的聲音會冒出來,它會說:「我只想一個人,在有能力付出時付出,裝得下時接受。沒有什麼牽掛,也不用煩惱什麼。」可是,我也知道這麼想是自私的,我已經是個很自私的人,不應該再自私下去。所以我總是只能感謝,然後抱著無奈。

  曾經有太多的人對我付出,我只能說謝謝,並且希望你們能得到幸福。

【狩情‧妖】夕顏

男人和女人纏綿數次,始終不知道那女人的名字。縱然十分好奇,但明白原因以後,任何男人,都不會再因此而好奇。

※※※

夕顏,是光華公子早期的女伴之一。

我所指的光華公子,就是源氏物語裡頭的光源氏。這傢伙風流一世,一生留下無數風流帳,縱然他心裡頭早有不可撼動的紫姬,卻又頻頻偷香竊玉,直至紫姬謝世,光華公子哀痛欲絕,才退隱出家,不久後,即追隨紫姬的腳步仙逝。

在他和夕顏相戀的日子裡,他一直都不知道夕顏真正的名字,當然,也就對她的身分一無所知。某次歡愛以後,光源氏這麼問,

「妳真是個不可思議的人,雖然同床數夜,至今我仍不知道小姐芳名。」

「名字嗎?如同造就我們相遇的花一樣,就請公子喚我夕顏吧。」,倚著欄杆,背依在光源氏胸口的夕顏如此回答。

「夕顏嗎?至於在下是…」,就在光華公子欲表明身分之際,夕顏急忙轉身,把纖細的手指壓上正要說出答案的雙唇。

「您能如是踏足寒舍,已是小女子萬世之幸。今若得知公子尊姓大名,官階行止,恐怕…」

「恐怕?」,至此,光華公子更好奇了。

「待公子回府之後,小女子必因寂寞難耐,而尋至貴府,您必然厭惡此等不知分寸之女,若遭您厭惡,小女子唯有一死以報。」

這般體貼,輔以天仙之色,我想沒有男人,不因她而沉醉,光源氏也不例外。於是,就在他一頭栽入夕顏之戀的期間,自然忽略了原本的幽會對象,六條御息所。六條氏是早於夕顏的另一段情緣,此不贅述,會提到她,是因為光源氏對她的冷落,造就了六條氏因獨守空閨的怨念,而化作生靈襲擊夕顏,以致夕顏早逝。

交代完千年前的夕顏,接下來要談談千年後的夕顏。

前幾天,我收到小妖的來信,部分內容,勾起我對夕顏這段故事的投射。

※※※

「妳也只能哭而已。」

萬般沒料到真的一語成讖,
每每想起這句話,我還是一陣惆悵。

你知道我很想你,
但是那又怎麼樣呢?

你知道我是愛你的,
但是那又怎麼樣呢?

我也只能沉默站在原地,
就算得不到你任何回應,還是兀自喃喃的說著愛你。

我說過了,
我不是在等你,
你每一次離開,我都當成是你就這麼永遠離開了。

很想你,想聽到你的聲音,
因為是你,所以我不會只顧自己爽的撥電話找你,
或是要你陪我聊上幾句。

很想你,想見見你,
因為是你,所以我不會想約就約,
驕縱的不管對方有多沒空,都還是得為我擠出,就算是一兩個小時的時間也好。

很想你,會很氣你都不理我,
但因為是你,我沒有辦法把時間花在生氣上。
能愛你的時間都這麼少了,為什麼要吵架,為什麼要氣你?

我沒有這麼想著一個人,你知道嗎?

如果我喜歡,我會無所不用其極的,工於心計的,
盡可能的找他,見他,聯絡他。

可是,小妖卻不會對狩這樣,
在你面前,所有的心機都沒有必要,
對你的心意是多麼純粹而美好,
我好珍惜這份簡單。

然後,
也不會想說你都不理我是不是不喜歡我了,
不會一直一直想去找你想見你想打給你,
明明是這麼的想你,見不到你卻又好像也沒有關係。

好奇怪,一定是出了什麼差錯…

這感覺好像是擁有什麼信仰,所以不吃不喝也可以活下去的感覺…
喔不行,
小妖要吃,
小妖要吃你噢。 ^+++++++++++^

※※※

這封信的由來,大抵就如這些段落的描述,我和小妖疏於聯絡。這裡還必須交代一下,在《精靈之謠》的故事結束以後,不久,小妖後悔了,因此和小妖的戀情,並非止於當時。只是近期的忙碌,已經讓我習慣身邊沒有花草,沉醉於工作上的充實。

我的慣性消失,並不是第一次,瑜不曉得經歷過幾次了。只不過,在小妖身上發生,是第一次。這篇日記,絕非是起於安撫的動機而撰,而是讀箋有感,信手拈來之作。即便沒有如膠似漆的黏膩,我也是會思念小妖,要表達的,僅此而已。

※※※

如前述所言,夕顏除了是該美人的代稱,在源氏物語裡,它還是一種花名。
今人考究,夕顏應是牽牛花,但與故事描述仍有差異,紫式部筆下的夕顏,是黃昏才開的白花。因為另有一個與夕顏相對的花名,朝顏,於是朝顏被認為是白天開花的牽牛花,夕顏則指在黃昏開花的牽牛花。

朝顏的顏色較為繽紛多彩,至於夕顏,都是白色。

夕顏,是一種永不見白日的白花,也是萬種傷情。

我沒有光源氏的潘安之貌,才學也不及他的萬分之一,更遑論那顯赫的家世背景。然而,

千年前,他有他的夕顏;千年後,我也有我的夕顏。

小妖,謝謝妳給我的幸福。

不同調

文/呆子

後來,我想了一下,關於你無法走進來的原因。

我想應該是因為我們從來沒有相識過吧。

我都忘了有多久,再遇見你,好像已經是好幾個月後的事了。
也或許沒有這麼久吧,但一回頭,你卻已經變得好陌生,是不爭的事實。

那天清冷的夜裡,我敲了你,應該是說我直接加了你的MSN,
對於陌生人來說,這算是突兀且令人詫異的。

Who cares?

對我來說你不過是個用來打發時間的咖,
聊得來則聊,聊不來便散,如此而已,
而我對你來說,應是不可求的尤物吧,(笑)
相信你也不會介意我的驕縱。

那一陣子我們確是熱絡了點,
但坦白說後來我就膩了,
我膩你對我的渴求,
我也膩了當你心目中那無邪純潔的天使,
我更膩你軟趴趴的曖昧態度,
Be a man, OK?

我們的話題一直繞在你關懷我,我敷衍你喔不是,是我搭理著你,
然後有一搭沒一搭的談著最近發生的事情,分享著一些過去的回憶,
然而大部分的時間還是你走進我的劇本,
說著那些我意料中的台詞。
這有著一定程度的有趣。(笑)

即使話題從未在18禁上面繞,
但我還是可以知道你未若你表現出來的樸實耗呆。

所以當你那天坦白直接的說出你隱藏的邪惡思想的時候,

我不訝異。甚至就連吃驚的神情都懶得裝…

「你認識的只是那時候我想讓你認識的我。」
「每個人認識的樣子,都取決於對方表現出哪一面。」
「我想你沒認識我吧。」

喔,是呀。
我不否認。

所以,你確定你認識我嗎?

應該這麼問,
你覺得我想讓你認識嗎?

而且我並不認為你認識的我並不是我,
人本來就不會僅僅只有一面,
純真良善、淫蕩縱情,那都是我。

只是我不想淫蕩給你看吧,
而我也樂當個無邪無慾的女孩兒,
索性就賴著你撒嬌了。

只是最終,我還是覺得你太懦弱了,
連場告白都支支吾吾,
或許你怕失去了什麼,
但與其如此倒不如乾脆的把我壓在門板上強硬的說要我,
目光熾熱的讓我狠狠的記住你對我的慾望。

但我知道你不會,
對我畢恭畢敬到令人備感無趣,
是我不知好歹,不懂得珍惜嗎?

我只能說謝謝你對我的心意,
但是很遺憾畢恭畢敬的得要是我,
我要的是可以讓我毫無尊嚴的跪伏在他腳邊親吻他的腳尖的人吶,
而不是讓我踩著高跟鞋狠狠踐踏的玩物。


 
 
故事的最後,
你說了,我不認識你。

那麼,就當作我們從來都不曾相識過吧。

我不會對戴著面具的人有什麼想法,
觸不到真,什麼都假的毫無意義。
而透過朦朧的面紗,你也把我想得過於美好了。

:)

微笑,是我唯一能給你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