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0 年 6 月 21 日

陌路。

雖說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
但我跟前任情人們分手後,基本上都形同陌路。

有朋友問過我,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
曾經了解那麼深刻,為什麼分了手,連朋友都不能做?
早幾年被這樣問,我還認真思考過
是不是自己太不成熟,所以不能面對過去,
但我漸漸明白,這只是自己的個性使然罷了。

我自認沒有什麼道德感和底線,
大致上只有三種越線行為是我不能忍受的,
但也就是因為這樣,一個應該「對我了解深刻」的過去對象,
如果一而再而三的越線,我便完全沒有忍耐的心情。

首先,我討厭管不住自己嘴巴和造成是非的人;
如果分手後,對方逢人就說,甚且不自覺的加油添醋,
我立刻就不會再想聯絡這個人,
畢竟,我沒有興趣提供更多材料讓妳去宣傳。
曾經有初次見面的人認出我說:啊,妳是某某的前女友
現在想來好笑,當時可真說不出心裡是什麼滋味。

再者,我討厭自以為是的人。
我在感情中向來盲目,但分手後脫離了那個狀態,
前情人們如何把交往時的事轉述給別人聽,
成為重新認識這個人的一種指標,也可以了解對方是怎麼看我的。
我卻常常發現,她們原來在心裡塑造了一個我的虛像,
並且想要把我硬塞進那個框架;
這是我不能忍受的自以為是的最高級。

最後,我討厭停滯不前又執迷不悟的人。
當事情已經過去八百年,彼此又各自經過許多人事流轉,
卻發現對方沒有太多改變,甚至感嘆我變了,
我想,這就是徹底走到了不同的路上,
而對方走的路,我連探看的興趣都沒有了。
既然這樣,再去聯絡又有什麼意思呢?

形同陌路也只是必然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