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是第幾次從市區走回內湖的家。
但每次經過這座橋的時候,都會想起兩年前手中拿著相機,一邊哭著一邊從橋上走到河濱的那個時候。
那一年的年中剛和B分手,近年末時,從網路輾轉得知她和另一個男人走得近,但還沒交往。
哭,是想起曾有一次去接B下班,但因為很蠢的原因和她吵架。我把她連機車丟在台北的太原路上,一個人負氣的走回家。
那次哭著走回家,洗了澡,寫了一封信把所有的心情給她。結束。
我可以知道什麼是失去和放手。
這幾年我開始學著不坐公車,不搭捷運,學著在半小時或一小時腳程可到的地方,在城市裡走路。
當然今天是一場意外。
我錯過末班車。
忠孝復興零點四十還有車,但新店線早早在零點十分就發車了,就差那幾分鐘。
不想搭計程車,就這樣執拗的一步一步,決定讓腳底發疼的走回家裡。
白天和晚上很不一樣,沿著忠孝東路可以看到深夜剛從KTV出來,帶著醉意晃神的人們。
我不知道為什麼,拿起手機開了錄音功能,錄下一些自言自語。
有些是對她人的幻想,有些是想做但不可能做到的壞事。
然後就這樣離開有住宅有人煙的地方。
慢慢的專注在走路上時,我「變成」了一個動物。其實更準確的說,因為靠著雙腳走路這件事,我想起了人是動物,自己是動物這件事。
人是很麻煩的動物,會餓要吃飯,需要溫度和做愛,培養一些壞習慣讓自己知道握有主權。
在橋上看著河面,河濱公園的路燈映在靜止的水面上,看起來好像時間停止。
隨意的胡思亂想,如果就這樣跳走去,所有的慾望、煩惱和存在也就消失了。但我放不開。
發覺可以選擇死亡的人,是想要一無所有,或可以選擇一無所有的人。
我其實是喜歡這個城市的。我所有的關係都在這裡發生、開始或結束。
和綠同居是在這裡,慾望著CM也是在這裡,我在這裡和B分手,今年C為他老公生下了第二個孩子;我在這裡鞭打女孩,在這裡把繩子用力在女生身上捆緊,在這裡找到一個陳舊的空間,可以認識一些人。
那些「這裡」,在我走路時無處不在,好像走到某固暗巷裡,就可以走進一段陳年往事,走進一段不知道大腦為什麼會想起的那些記憶。
走到家樓下的時候,打開門口才有現實感回來的感覺。然後進浴室,洗個澡,這些又會像作夢一般的會被遺忘。
那就是一場清明夢。
或許是或許不是,我們都在夢裡,又各自做不同的夢。
條條框框有時會消失,有時會緊緊拘束自己。
應該有一天會醒來,但不是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