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don’t, My Dear – 4

「謝謝你」、「對不起」。在我能夠信任B以前,這兩句話對我的意義其實就像一般人所謂的「我喜歡你」一樣。在我們交往初期,那段冰冷的折磨裡,我是真心感謝她在這極短的時間內陪伴著我,就像當初的H與我相濡以沫,互相說著對方討厭的話,又介意那隔著某些僵化彆扭的舉止之間傳過來的丁點溫暖,內心震盪不已。

我從來沒有想過跟她在一起兩年,三年,告訴她L的事。一開始,我覺得隔天就失去她其實也無所謂。其實回過頭來看,我不曉得我當初為什麼善待她,可能是習性,直到開始接觸她那扭曲的部份之後,我得說那扭曲的部份裡頭有些許的空曠與孤寂,像是在永遠不消失的回音裏頭若無其事的生活,偶爾與之交談那樣的平靜。我以為我們很快就會分手。

第一個對她說的諾言,其實是L的。我隨口對她說要帶她去日本看雪,看櫻花,結果被她糾正了,「不是你帶我去,」她說,

「是我們倆一起去。」

「對,是我們倆一起去。」

我笑了。她並不像L,是一定程度上的女性主義者,可能對她而言逞強的成份更大於政治正確,但對我而言卻不是這樣,交往了一陣子,我幾乎放棄了和她分享想法這件事情。甚至是放棄了寫經營許久的噗浪。我的觀念是奇怪的,而且不是那種「好的」奇怪。我用的句子冗長並且艱澀,會有她認不得的字眼。有一陣子我們為了我時常「不給她發言機會」激烈爭執,我習慣一口氣講到結論再停下,聆聽對方的結論,那是和A長期對話發展出來的近乎詰問的一種方式。對她而言卻艱澀得難以理解,字句擠在一起(她是十分視覺之人…)。最後不得不放棄這樣說話的方式,一開始覺得思路被切割得近乎破碎,也是一種折磨…但我們慢慢能夠說話了。

她所說出的十句話裡總有六七句我是聽不慣的,但偶爾總會洴出那一兩句,與我的觀念殊途同歸又簡短的話,就像那「不是你帶我去」,我是極為欣賞的,那種荒謬的默契。我沒有告訴過B,日本和櫻花其實原本是我和L相約好,若是結婚要去的地方,對年輕的我們而言那可能是最好的國家了。後來我才知道,B其實早已去過日本,只是季節不對沒有遇到雪和櫻花罷了。

在我們第一次分手以前,我們原本是約好了要去海邊:B說她沒有和男朋友一起去過海邊,儘管我們並不合適,不過我覺得想要給她一個好的回憶。不過B是極為難約的,戀愛對她而言,價值是遠低於畫漫畫的,假如不是附贈擁抱的話,可能一下子就不再想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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