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不記得(Re:你必須記得我)

文/Sun

 

那天和友人聊天我說出了,如果你想感謝我

「放在心裡記得就好了,你不覺得被記得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嗎?」

要被記得,容易也不容易。

有些時候費力地想被記得,也不見得會被記得。

 

–

 

L:「我對每個女人都溫柔體貼,

是希望讓每個女人都記得我曾出現在他們生命裡,

並且是美好的。」

我想以L俊俏的外表,溫柔體貼又懂女人的心,是容易被記得的。

 

當你看見caster和dunhill會想起那是我抽的品牌嗎?

當你看見抹茶會想起那是我愛吃的嗎?

當你看見紅蘿蔔跟苦瓜會想起那是我不愛吃的食物嗎?

當你聽見身下女人呻吟時,你會不會想起我也曾在你身下如此?

當你在別人身上留下痕跡時,

你會想起你曾因為佔有慾而在我胸上落下一枚紅櫻嗎?

當你的女人開口要求時,你會想起從不開口索求的我嗎?

當你路過那個路口,會記得我們曾經時常坐在車上談天嗎?

 

記得,是遺憾,

像是一件未完成的事,於是會一直被擱置在心上。

記得,是一件很美的事。

同時,也是件哀傷的事。

因為只有分離時,才會用上記得和被記得。

然後我發現,我非常非常的想要被記得。

想要關於我的一切,就像與生俱來的記憶無法被抹滅。

我想被深深烙印在別人的記憶裡,

想要關於我的一切,像是用力的刻在對方骨頭上,

證明我曾經在對方的生命裡。

 

–

 

送走奶奶在養病期間我打了篇日記

2013.02.22 不願被記得

內容:

「總不習慣生離死別的場面

大概是不知道該怎麼去面對一切吧

還有,不知道該怎麼好好道別

一向都不是迷信的人

只相信凡事都有定律存在

就像天總會亮夜總會黑

如果是我,寧願靜靜的來靜靜的去

不留任何痕跡,就像沒來過一樣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

那就燒成灰撒向大海,一點都不要留

還有關於我的東西也一併扔了

什麼都不要留下,像不存在過般

雖然不被人記得難免會失落

但,若被三個人記得就有三個人會難過

雖然我也沒把握會被多少人記得

沒關係的,不被記得也好

難過的,我一個人難過就好了

所有的,就讓我一個人都帶走」

F在底下留言說:妳只能選擇妳自己的,剩下的妳才管不著呢

他的意思是說,就算我死了,我也無法決定要不要被人記得。

如果我比他先死,那他會記得我。

 

我時常在想,當F嚥下最後一口氣的時候,人生的跑馬燈裡有出現我嗎?

你有沒有那麼一點後悔丟下我呢?

在遙遠的彼端,你還記得我嗎?

記得堅強的我其實脆弱的

記得倔將的我只是保護色

記得不哭的我在你的牌位前哭癱

記得懶惰的我曾每個月騎一個小時的車,

只為了到你長眠的地方和你說上幾句話

記得灑脫的我到現在還跨不過去

記得胃口小的我總將吃不完的推到你面前

記得我們曾經看過的電影

記得我們曾經吃過的食物

記得我們曾經去過的地方

記得我們曾經說過的話

過了奈何橋,你會喝下孟婆湯嗎?

你會遺忘所有關於我們的一切嗎?

如果有下輩子,我們還能相逢嗎?

 

我想要被記得,不論用什麼樣的形式

我很想被記得,非常的想

吶!但是現在的我不想要被記得

記憶對被留下的人來說太殘忍

我不想要有人和我一樣被記憶困住

我的身體一直在往前

但我的靈魂停留在過去

我不想在誰的生命裡留下半絲痕跡以及半點重量。

我是極端偏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