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狐狸
還記得第一次告白是在國小三年級。
對象是二年級坐在我隔壁的男生,我每次都喜歡上坐在我隔壁的男生。
受到電視劇荼毒的影響,知道要告白有一套SOP流程:要先寫情書,交給對方,等對方回覆才做下一步。
當時女同學A知道此事,並發現女同學B也和我喜歡同一個男生,於是A自告奮勇地說要幫我們交情書。
那天我匆匆地挑了一張玫瑰花封面的卡片,裡面寫著大大的我愛你。
我們興奮地躲在柱子後面看著A走向男同學的班級(三年級我們不同班)。
據說男同學連拆都沒拆,當場撕成一半,還補了一句好好讀書之類的話。
事後A還有把屍體交還給我。
不知道是因為那次衝擊太大,從此之後我再也沒告白,純粹搞曖昧、暗戀…
例如給對方的卡片畫男女親吻的圖、在畢業紀念冊愛人一欄寫上對方名字,
跟蹤暗戀的人…這樣隱晦?的方式。
還是常常搞得人盡皆知。
直到近年,為了不要以後後悔,我會努力將心意傳達給喜歡的人,至於結果就看對方怎麼決定。
好幾次脫口而出對主人喊「老公」。
好幾次情到意來想對主人說出「我愛你」三個字。
我都硬生生地忍住。
以前交往過的男友和沒成功交往的都曾經被我喊過「老公」,我總是習慣對親密伴侶喊這個稱呼。
「我愛你」這個告白箴言被我濫用,但實際愛過的只有少數幾個。
我很怕現在說愛,以後不愛了怎麼辦,那是不是我在說謊?
要怎麼確定這就是愛?
愛是什麼呢?
我覺得我對“愛”這個東西有障礙。
所以我對主人一直只有說到喜歡的最高級。
以前曾經用在其他人身上的稱謂我不想隨便對主人說,我對主人的告白特別謹慎。
我很在乎我們的關係,我不想傷害主人。
也許等到有一天我確定了,我會說出來。
現在我希望自己能將這份心意對主人做出來,即使不說也知道我很愛你。
即使不是喊「老公」,你也是我最親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