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x-ink

Re 關於放下

文/韓毅

關於放下,其實寫下的都是放不下。

曾經有朋友戲稱過我是那種「一輩子只寫一篇小說」的類型。也就是說我的創作總是反覆挖掘相同的事情:相同的題材、相同的事件、相同的創傷、相同的人物典型。甚至最諷刺的:相同的非線性敘事。也許是在打這篇文字的當下,我才發現我和文字之間,那種像是穿舊的汗衫那樣的親密關係早已消逝許久。我滿腦子想的都是開創敘事、拉長情節、玩弄雙關遊戲和時間軸這一類的事情啊。但就在不久以前,我的確是憤怒又自閉的想著:「現在的我只有文字了。」

那是我對文字的魔力深信不疑的時刻。深深倚賴著那快要比我的手指更靈活的本能。每個禮拜都寫。內容千篇一律的就是某個長髮、高挑、臉頰有嬰兒肥的女人不顧死活將我拋棄在荒野的故事。每天早上醒來看見早晨的灰色,後腦勺就像是有人慢慢敲打鐵釘那樣,有節奏的打響某種遲鈍、無反應的屈辱與疼痛。

然而當我重讀時……我發現它們再也安慰不了我了。曾經劇烈打滾翻嘔出來的字跡。我木然的讀著它們。

那些血淋淋的背叛不能滿足我們了。處女被獻祭,壞女孩不斷被舞鞋附身,人魚公主的雙腿被掰開架在男人腿上流的淚,為負心漢墮胎流膿的子宮。這是懲罰。我們用故事懲罰那些涼薄無情的女人,讓她們的子宮越刮越薄,越變越無情。我們把傷轉移到她們身上。

我們會幻想多年後,和舊情人在打烊之前的酒店默默的喝酒。她像電影裡的白伶一樣,疲憊而單薄。我們沉默的倒著酒。酒必須昂貴,才能襯托她那一時的寒酸和難堪,以及離棄時的跋扈。那灌下愛人喉嚨的咕嘟聲,聽起來像是多年前,我們的嚎泣在枕頭裡乾涸之前抽搭著鼻涕的聲音。我們喜歡看見戲中的自己優裕、蒼老,微笑的看著那個狼狽的舊情人,最粗魯最骯髒最沒耐性的人也會想像著自己梳油頭留著小鬍子的體貼模樣。在這一幕裡,「該放下的事」很狡猾的被替換了。「要放下的事」在這種場合,通常只是遊戲般,象徵性的一句話。「別再提了」、「以前是我不懂」、「都過去了」、「我都明白了」、「我們回不去了」,我們習慣貼上一句註解,一道標籤,一條封印。方便我們意淫的把鏡頭和燈光全釘在女演員身上。我們渴望表演這種聚光燈式的雲淡風輕。我們迷戀乃至於親自虛構那一句睿智卻平凡的咒語:「愛就是……讓對方自由自在?保留美麗的距離?平平靜靜開心就好?你畢竟不屬於我?」這是一種舉重若輕,要表演痛苦就必須豪華的把多年的折磨淡淡揭過,好比要表演富有的方式,就是把價值連城的古董當眾砸爛。

誰願意我們多年重逢是在嘈雜的乾麵攤上,一位穿著汗衫的老榮民擠過身邊,那時我禿頭後擦著汗舉著氣泡散失的台啤,而你穿著拖鞋沒化妝喋喋不休的這樣聊著便祕保健食品的話題呢?

傷害、背叛、愛情、痛苦、寂寞、醜惡都可以一再變形,但什麼是不能變形的事?

改寫是一種寶貴的自由。屬於早已遺忘,但仍不放棄的人。當要訴說的譬如嘶吼、愛戀、憎恨、怨懟、虛無……都越來越漫不經心。這時候越嚴肅,就越像是一個玩笑。我似乎不記得自己究竟「放不下」什麼的這樣茫然的舉起鋼筆……

我想寫的是愛,為什麼我總是在寫那些與愛無關的事?

什麼是沒有變形的事?

是愛情嗎?不。

是情人嗎?不。

是他嗎?

大部分「關於放下」的文章總是有個第三者,天才、更成熟、比你更寂寞的男人,不管他會不會現身。他的出現就像拱橋上的一條細縫。從那時候起,走勢就朝著那道黑白的傷口崩塌下去。在「關於放下」的文章裡,幾乎都會出現這樣的人物。

奇妙的是,幾乎在所有語言,所有文章裡他都是不變的。不管怎麼寫,怎麼杜撰變貌,他總是高大、專注、成熟、絕不暴躁,有一副天神般的體魄。他總是所有我們缺乏的氣質的結合體。我們賦予他的形象甚至比自己的父親更令人敬愛。我們會忘記傷,忘記痛,忘記愛,忘記她,忘記寂寞,卻絕對忘不了「他」

難道我真正放不下的,不是我年輕時的戀人,不是我年幼笨拙的愛情,而是他嗎?一個我從未謀面卻始終擺在心裡的人嗎?如果那是恨,難道恨不是近乎愛情嗎?為什麼呢?

有些東西,文字做不到就是做不到。不管再怎麼精確,我都無法把敘述還原為她。「一個長髮、高挑、臉頰有嬰兒肥」的女子,都認不出是那個她,因為這樣的女人成千上百。再怎麼精確,也都只是細節的堆積而已。何況,細節越多,離本體越遠。最後我確信我忘記她了。

那個時候我第一次感到了怨恨,強烈但無可奈何的。

有一種過去的我難以想像的僵直、冷漠,橫隔在我和「以前的我」之中。最令我窒息痛苦的事情,就是記憶像水從指縫溜走,那樣留也留不住。儘管如此,最痛苦的事並不是最難堪,也不是最戲劇性的事。

我相信還有比遺忘,比喪失意義更難以忍受的。

而且我也相信,在這之後我這個人不會有什麼太大的轉變。那種覺悟不會成為什麼和過去徹底絕裂告別的象徵。我不會就此放蕩墮落,也不會就此奮發上進。我幾乎不曾(在小說中)去書寫這種遺忘,賦予意義,將它馴化,那是一種妄想。雖然我從14歲起就很喜歡讀這種小說。一度我也覺得這種大破大毀的文字才是有生命的文字,但當它真正來臨的時候,我是沒有什麼能力去處理它的。事實上我覺得「處理」它是一種很不敬的說法,這種情感在我心中從未喚醒過靈感、恐懼或想像力。與其說是「凝視」,我認為「撫摸」是種更適合的態度。凝視就是分析,像用手術刀把腎臟切下來以後凝視,觀察然後說:「這是一枚腎臟」。撫摸是更活生生的。女人辨認胸膛或是愛情的形狀,都是用撫摸。

時光飛逝並不是最難堪的。

一開始,我們還是演練傷害,到後來,我們只是演練酸楚而已……像是注視電視過久,在最後四十幾分鐘無意義的轉台時光裡,印象最深刻的已經不是節目本身,而是廣告。廣告取代了節目,就像酸楚最後取代了傷害。一旦不知名的哀戚配樂響起,在我們辨認出這屬於哪天哪時哪分哪根菸蒂狠狠烙在手腕哪裡之前,心靈早已像海綿那樣充飽了傷害。走過陰暗的街角會認出附近行人耳機裡的音樂,沒有傷害沒有傷心沒有回憶,可是心頭就感到無名的惶惑像雨水那樣滴滴降落。這動人極了,我故意把這一段寫得像廣告般虛假動人,但是它不純粹。

是的,我要說的「放下」,就像是這遙控器的放下。

My Fetish

俗話說「青菜蘿蔔各有所好」,每個人都有自己迷戀的東西與喜好,性癖好也是,我來分享一下我在性方面的 fetish 吧。

下面這些項目並沒有特別的排序,每一樣我都很喜歡,遇到時生理和心理的反應都很強烈。

1. 蘇格蘭裙加及膝黑絲襪

對這種打扮的喜愛從高中時代就開始,可能是因為當時有一陣流行風潮,加上我的青春荷爾蒙交互作用,到現在我都還十分喜愛這種打扮的女性,路上看到時,我會用癡情漢子的眼神專注地掃描好幾遍。

2. 女犬

對女犬的喜好來源已經不可考,只記得第一次從三級片看到類似橋段時,掩不住的內心激動直達神經末稍。從此A片若沒有女犬調教就興趣缺缺。若真要排名,這大概是我第一名的 fetish 吧。

3. 蜂腰肥臀

我對女性性徵一直沒有甚麼特別的喜好,總覺得只要看起來是個女孩子就好了。直到交往了一位我十分心儀的女孩,當初追求得頗為辛苦,我永遠記得第一次用顫抖的手褪去她內褲的激動心情。這女孩不高,胸部也不大,但腰枝十分纖細,再搭上豐滿渾圓的臀部曲線,簡直是上帝的傑作。從此,我對女體的喜好就特別偏好這類型的女性,可惜再也沒遇過像她那麼完美體型的女孩了。

4. 舔腳

舔腳的喜好是個意外,來自有一次我和當時女友在69時,我舔著她那濕得一塌糊塗的陰部時,她突然吐出我的陰莖,轉過頭來問:「我可不可以吸你的腳趾,我好想吸,但怕你覺得奇怪。」我那時想也沒想就答應了她,於是她陶醉地把我每一根腳趾頭像吸棒棒糖般地逐一舔食過。我只能說那是如同天堂般的享受。

5. 留守

有一次,一個女孩跑到我的宿舍找我,當時我和我的女友處於分手的邊緣,不知為啥,我很想欺負她,於是我便在出門前把她脫個精光,然後用童軍繩把她的手腳稍微捆著後放置在床上,對她說:「我要出去幾個小時,妳這樣在家等我好不好」她答應了,於是我便出門參加餐會,整個餐會的過程,我腦子竟一直處在興奮狀態,回到宿舍後,她果然還是在床上被綁著。我不太知道該怎麼形容這興奮的點,但我想大概就是那種溫順強烈地激起我的虐待欲吧。

6. 女體物化

最早最早看到有關女體物化的圖片就是「時報週刊的陸一嬋」,知道時報週刊和陸一嬋的人想必都是大叔阿姨級的人物了。那時報導上寫著陸一嬋用自己的身體讓一個畫家在身上作畫,然後刊著一堆照片秀著陸一嬋裸著上半身,然後身上畫滿鬼畫符。那真的是鬼畫符,一點也沒有藝術感可言,但我的ㄐㄅ不爭氣地抬了起頭。後來更廣為人知的例子就是「女體盛」,也就是把女性的身體拿來當盤子裝菜給客人享用,這個梗在我青春期的春夢裡不知出現了多少次。女體物化刺激到的我想大概是控制欲,那種可以隨心所欲使用女性肉體的快感。

7. 失神的朦朧眼神

這個比較少見,但偶而見到總是讓人激動不已,會有這種眼神的女性通常像是進入到一種催眠狀態般。就像是一頭發情的雌獸,帶著尋求男根的眼神,我有好幾次因為這眼神差點中出在裡面。興奮的點我想應該是那種「熱切的需要」滿足了男性的虛榮感。

8. 淫聲浪語

嗯,這不是單純的「嗯嗯嗯…啊啊啊」而已,重點是「浪語」,我很愛女性在做愛時說一些自我貶抑的話,如「我是母狗~快來幹我」「我下賤的XX,生來就是給主人插的」等等,興奮的點來自於「征服欲」,男人原始的成就感,原始,但十分有效。

9. 含情脈脈的熱切眼神

這個比較精神一點,我完全無法招架女性用水汪汪的眼神深情款款地望著你,彷彿全世界她只看得到你的樣子。我對這招的抵抗力可以說是零。興奮的點我想是「愛情」吧。(夠老套,但也適合拿來結尾)

寫完這些,我覺得我還真是難搞,但我還是相信,總有一天,那完美的她會出現在我的生命裡。

第三者

對於第三者,我並沒有所謂的認同感,但是也沒有恨之入骨的感覺;對我來說,他/她可能只是在某個點冒出來、剛好比較符合當下需要的那個人。

台灣這陣子好像很流行「犀利人妻」,我的臉書上每到週末就可以看到大家瘋狂的討論劇情。我只看了第一集,剩下的劇情都是從官網的分集大綱上看來的。可是不用看也猜的到那個第三者的角色,常常都是熱情的、奔放的、讓人難以捉摸的;甚至某些時候在床上更勇於嘗試新鮮事物,給予對方不同的快感。

老實說我曾經發願我想當第三者。

在我來說,沒有什麼愛情是永遠的,任何的情感溫度都會在一段時間後變質。所以我寧可相信一瞬間的快樂、寧可相信即使這個男人不會是我的,但是至少當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是因為他確切的需要我。

A出現在佑之前。

他是個小我三歲的南京男孩,非常的孩子氣。我從沒預期我跟他之前會有什麼任何樣子的關係,我也清楚他有女朋友,我甚至還見過幾次。但是他的主動、他的任性與撒嬌,讓我不知不覺中成為了他們之間的第三者。

我對A沒有感情,更多的是慾望。可是我很清楚我自己的底線,到底我也沒辦法跟這樣子關係的人上床;所以我們常常就是等他下班後,在他工作的地方親熱;或者散步之後,他會直接把我壓在路邊的牆壁上,親吻撫摸著我,完全無視於周遭的行人。

這樣子的身為第三者,我不需要對於愛情負責任;偶爾我會對於他的女朋友感到抱歉,但最終人總是自私的,我只是想要快樂,我並不是愛A,我只是想要愛自己多一點。我只是想要在這孤獨的異鄉生活中,多點火花燃燒著,知道自己是被需要的、自己不是一個人。我之所以能讓A需要我,是因為我從來都沒真的讓他得到過我。他從一開始就說過,他喜歡我,所以他想跟我做愛;而我是他尚未征服的ㄧ顆旗子,但我仍然給了他他女朋友給不了他的歡愉。

然而我並不是個適合做第三者的人,Vic說,我們這種人,做不成第三者。最終我們會想要更多,放不開,不知不覺中注入了感情,然後從這關係中的主導者變成被指示者。

可是我還是想要學習當個第三者,或許我還是情願當個熱情然後擅於勾引的那種女人,即使只是讓男人在床上離不開我都好。這幾天我的患得患失在於我對於佑的依賴越來越多,讓我不住思考是否當個像第三者的女人,才能讓他需要我?就像A那般需要我一樣?女人就算再溫柔賢惠,也不見得留的住另一半,那,何以我不能回到從前那個霸道任性的我?

第三者與否,我只是想要快樂而已。

哪個我,你比較愛?

拼圖

一地長寬見方的小塊,可拼湊一只大拼圖。同一小片兩面皆有圖樣
──正面看來是人臉;背面看來是情慾。

*****************************

我嘗試拼湊自己,但片數過多,錯置幾片也難察覺。五官大抵不會
弄錯,但法令紋一旦偏離,笑怒即差之千里。嗯,看來是個人樣了
。翻過面來,卻看不出情慾是什麼樣。

重頭來過,這次從反面開始,望著這露骨的情慾;翻過面來,不成
人型,說是牲畜也行。

別人拼湊我卻如硬幣兩面,履試不爽。

這天,實在耐不住性子問這眼前的人。
「我為何需要翻過來?你是拾圓,你的另面就該是蔣公不是?」他
答;我恍然大悟。

既然假借他人無解,我還是得想個方法繼續。我搬來透明的茶几、
放置映射下方用的鏡子於茶几底,移著正面也瞄著反面。當我對目
前的樣子感到安心、或想不到更好的時候,我便停下,這便是此刻
的我了。

當我望地出神再有靈感時我便調整,我還是我,我還是拼圖;仍舊
不是拾圓的蔣公。

@apelight

旋律

  事情的開始,要從那天晚上的skype說起。

  最近有個習慣,偶爾比較累的時候,會開著skype的通話睡。雖然我一睡著就不醒人事,但偶一為之,感覺也還不錯。

  那天晚上,我手上拿著一本小說,靠著床頭的檯燈正在看。skype開著丟在床頭,跟她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天,準備睡覺。聊的內容一點也不鹹濕,十分的普級,只是一些很讓人感覺平和的

  聊到一半,其實也差不多晚了要睡了。她先說了晚安,我打算再看一個段落再睡。

  從喇叭裡傳來的,本來只是平穩的呼吸聲。但在我沒注意到的時候,呼吸聲卻慢慢的重了起來。

  下意識告訴我,這聲音感覺有點不一樣,但其實我大腦運作也有點慢了,還沒想到要去追究,只是繼續看著自己的書。

  幾下比較大的喘氣之後,skype傳來了小小的話聲:「我要先關掉囉。」

  大腦稍微清醒了點,問了一聲為什麼,她只說「人家要……」然後就沒了下文。

  話只說了一半,這種時候當然會想問個真相。但回答的只有微弱的「人家要……那個」,說也說不清楚。那我只好說「不准關」了。

  無力的抗議聲傳了過來,不過我想是因為整個人都無力了吧,所以說話也無力,抗議也無力。這麼推不走人的抗議當然無效,所以通話繼續,我開始比較專心的把注意力從書上轉移到耳上,等待著會有什麼變化。

  沒有等很久,就在那一陣抗議聲之後,聲音馬上轉變成了比較高亢的呻吟。雖然這樣,但聲音聽起來還是輕輕柔柔的,跟做愛時一樣,有很害羞的壓抑感。

  通常做愛時,在這種時候,這種氣氛,會讓我想要說一些刺激對方的話,因為看可愛的女孩子害羞,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不過,現在例外,不知道為什麼,我只想聽,不想講。

  呻吟斷斷續續,高高低低的傳了過來,就像有旋律一樣。

  可能是因為夜晚的緣故,只聽聲音,好像也可以想像出在網路的另一端,現在是什麼樣的表情,身體怎樣的緊繃著。

  就只是這樣聽,我還慢慢的翻著書頁,不過注意力確確實實的被拉了過去,身體也不自主的有了反應。

  演奏到了終章,然後就平息了下來。再小小聊個兩句,很快的,兩個人都睡著了。

  

Re: 十年之間。

親愛的克利絲汀:

不知道除了性與愛的疆界遷徙,
妳有沒有覺得,很多轉捩點般的第一次,都發生在過去十年。
當然這跟人生階段有關,
但並不改變它們對我們生命帶來的影響。

我一直記得破處的那種尖銳疼痛,
以及在回家的捷運上,它讓我何等的坐立難安;
還有後來,雖然我沒有處女情節,
但是在跟發生第一次親密關係的那個女友分手時,
我確曾認真的思考過,往後對象介意的可能性。
畢竟,像是「只能跟婚姻伴侶行周公之禮」這種觀念,
我也沒有少被灌輸到;只是從來沒人教過我們,
婚姻前的情慾需求要怎麼處理?

我也記得和陌生人的第一個吻:國王遊戲。
國王要我和對面的她接吻,
於是兩個素不相識的人,第一次交流就是對方的唇齒。
她的吻極富侵略性、似乎雙唇相接後便深入成舌吻;
我有點茫然,但還記得在腦海裡,
跟當時我唯一經歷過的接吻對象作比較。

然後第一次跟沒有感情基礎的人性交。
那時候社會觀念已經對「婚前性行為」有普遍接受,
只是被「要跟相愛的對象才能做愛」的想法取而代之。
然而當時也從來沒人教過我們,
身體的愉悅和愛情無關,而且不愛的時候要怎麼辦。

跟克利斯汀不同的是,我在上述兩者之間,
其實先經歷了性愛可不可以分離的自我內在辯論。
然後因為我愛上了應該只可以是床伴的人,
我決定透過跟陌生人的關係,來讓性與愛分離。

當然,有些慘烈的第一次經驗在過去的日記裡既已提過,
此處就表過不提;但在有不愉快經驗之後,
我還繼續嘗試,並且在第三次開始覺得駕輕就熟,
在陌生人身上享受高潮,肉體愉悅也不再有心理衝突。

但回過頭去看,性愛分離之後,
我就不愛那個應當只能性不能愛的對象嗎?
沒有。

或許應該說,不能愛還是愛了,才是感情辛苦的原因,
性跟愛本來就是分離的,所以即使妳分開看待兩者,
還是有可能會愛上妳的床伴。

第一口煙、第一遭喝醉、第一次出軌。
每個人的第一次應該都可以串連成一本編年史,
一切似乎環環相扣、後果前因,
但也不會改變我們對現在生命的疑惑。

時間

文/未央

你留在枕頭上的味道散去,五天。

鼓起勇氣去跟你打招呼前的遲疑,三十秒;
你留下我電話前的談話,四十分鐘;
一起等待我的朋友,半個小時;
說再見時的擁抱,兩秒鐘。

第一晚,五小時,閒聊談話;
第二晚,九小時,無目的的牽手散步;
第四晚,十小時,在床上打滾與親吻;
第六晚,三小時,音樂會。

從認識當時開始計算,
24小時,你摟上我的手臂,我靠上你的肩膀;
24.5小時,你輕吻我的嘴唇;
36小時,你牽起我的手;
46小時,你的手滑進我的襯衫,輕推我的胸口;
656小時,全身赤裸,我跨坐在你的腰上。

回應你的簡訊,從接到的瞬間開始計算,1分鐘;
回應我的簡訊,從傳出的瞬間開始計算,3分鐘、永遠、8個小時、永遠、6天;
回應你的簡訊,從接到的瞬間開始計算,5分鐘;
回應你的簡訊,從接到的瞬間開始計算,永遠。

第一週看著你,無數的分鐘,微笑;
第二週你看我,難以計數,迴避的尷尬;
第四週看著彼此,半秒鐘,禮貌的點頭。

現在,不,已是過去的回憶:
3小時起跳,一個晚上跟你喝酒的時間;
0.5小時左右,推測當晚會以上床作為結尾;
2.5分鐘,邊吻著邊脫光全身的衣服;
5分鐘,前戲;30秒,你在下面舔我;
45分鐘,做愛;5分鐘,你每次將我翻來覆去地換姿勢;
4分鐘,你嘗試著用手刺激我的陰蒂讓我高潮;
8分鐘,我在上位跨坐著你的陰莖扭動;
5分鐘,我在早晨舔、含你的陰莖讓你射精;
幾乎一整晚,我用手指輕劃你的身體,因為你覺得舒服。

踏出我房門前,你回頭看一眼的時間,約2秒鐘;
一同走在湖畔的小徑上,約7分鐘;
聽到鴨叫聲,楞住,2秒鐘;相視而笑,3秒鐘;
點頭說再見,1秒鐘。

由寫作的當下往回推時間,
上次想念你,0;
你說只要當朋友,2個月又29天;
你主動尋求我的回應,1周;
我切斷與你的聯繫,1周;
決心放下你:0;
上次幻想你:3小時;
上次假裝高潮:17天;
上次高潮:沒發生過。

你的氣味留在我的枕頭上,五天才消散。
你的影像留在我的腦海中,…

辦公室

文/阿提

「我好想欺負你。」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們所處的環境,M這麼對我說。

M到附近拜訪客戶,我硬是凹他來跟我見一面。
當然,因為我知道他也想見我。

看著M緩緩走來,我多麼想就這樣衝上前去,給他一個大大的擁抱,並熱切的吻上他的唇,讓兩片舌快速的接觸,交換彼此的思念。

但是我不能,因為地點是公司,且很機車的到處都是監視器。

壓抑「撲倒」他的衝動,我帶著M在大廳、走道隨意地繞繞,終究是不敵想跟他獨處的慾望。

趁機我拉著M到剛剛開會的會議室,輕輕的關上門,隱隱傳來同事的聲音,我突然覺得緊張起來…

站在講桌邊假意整理資料,等著M的唇靠近,他總是了解我的渴望,雖然隔著一張桌子,但是四片唇瓣終究是貼在一起,很短暫的時間,但是令人好開心。

「我好想欺負你。」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們所處的環境,M這麼對我說,拉著我的手摸向他的下體。

硬了,好硬。

「好像超過三十分鐘了?」M曾說過只能待二十到三十分鐘的。

「嗯…好像該走了」我看著M走向門口,默默地跟在他的身後,但他卻突然停下,讓我差點就撞上那結實的胸膛。

M並沒有離開,而是反手把門鎖上。

他拉著我到門口看不到的死角,將我壓在牆壁上,吻我。
一點也不溫柔,但我喜歡M這樣的粗暴,被他壓住的唇,總是禁不住的開啟,等待著被玩弄。

M拉著我的手,隔著褲子撫摸他肉棒,並用力的揉捏我的乳頭,已經越來越無法思考,我猜我的眼神大概已經迷濛了起來,要不是隔壁傳來人聲,都快忘了自己現在在會議室裡,忍不住要拉開M的褲頭,含住那讓令人想望的灼熱。

「呼、呼…」M終於放開我的唇,無法言語,只能用力的抱緊他,很緊很緊。

「時間不夠了,不然還真想幹你。」他微笑,還用手掐了掐乳頭。

「這個月……」

一小時後,同樣的地點。

不一樣的是跟我一起在會議室裡的不再是M,而是老闆…

Re: 十年之間,二十年之間

是的,本週又是我這個大叔,小惡魔莉莉絲出國渡假去了,這週由我代上,撲了個空的粉絲就多包涵。

本來想寫些下流淫穢的事,但在讀了克利斯汀的「十年之間」後,心裡頗有感觸。

或許是懵懵懂懂,青澀時期的愛似乎很容易就說出口,山盟海誓喊得震天地響,淚水流得盡興淋漓,但愛卻像蟬翼般地脆弱易碎。

有很多東西,當初花了許多力氣取得,得到後,小心謹慎地使用它,深怕一不小心弄傷了它,等到有一天,忽然發現它有一些小暇疵了,或是有更新更好的東西可以取代它時,那種珍視謹慎的態度立刻消失得不見蹤影。

回想起來,那時所謂的愛大概就像是這樣的吧,一種佔有式物慾的愛,處心積慮就只為了擁有。

於是,年紀漸長,經歷過一段段失敗的愛情後,開始明白了自己所謂的愛是那麼膚淺與虛偽,愛變成全世界最難以啟口的一個字。即使說出口,心裡也清楚地明白那不是真的。

我很同意克利斯汀說的性是會產生愛的,但相對的,性也會摧殘愛。

美好的性就像陽光一樣大喇喇地灑在心裡的每個角落,柔軟了成見,溶化了誤解,溫暖了心靈。

相對的,少了性愛,就像少了陽光,所有的陰影都更加深了色彩。於是一點點小事都可能是一場爭吵的導火線。

不可否認,我和J結婚有很大一部份是因為性。

婚前和她的性愛讓我一度以為我遇到了我夢想中的女人。我幾乎要在心裡邊轉圈圈邊灑花謝謝上天賜給我一個如此美好的伴。

但如果一開始我能不那麼一廂情願地想,也許狀況就會不同。在和J的性愛越來越少的同時,心裡的埋怨與不滿更是與日俱增。

我都快忘了愛情的那種溫暖與感動。

那天,對J生著悶氣的我,撇到在角落躺著的那個小側包。

這個小側包,大小剛好,色調耐看,我出門總是會帶著它,它並不特別顯眼,也不是那麼特別好用,對它也沒有特別的照顧,但在大部份的情況,我還是會選擇帶它出門,即使有更好的包可以選。似乎成了一種習慣,即使稍有不便,倒也輕鬆自在。

看著它,我忽然釋懷了,於是我拾起了小側包,也牽起了她的手。

這大概是我這二十年來最大的改變吧。

十年之間

在我邁入27歲的前一天,我把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給讀完了。

雖然這本書已經出版了十年之有,卻是我第一次讀。而在火車上讀完後,忍不住的深深的嘆了一口氣;那書中錯綜複雜的愛慾關係,讓我久久難以消化。

性與愛,真的可以徹底的分割嗎?這個問題從之前就一直困擾著我,讀了這本書之後,更讓我對我和佑的關係感到茫然。

十年前的我,17歲。那時的我還很天真的相信著人們因為愛情而有了性。

第一次破處,卻是在我和我當時的日本男友志門交往了一年之後才發生的;而且發生的理由也不是氣氛佳、燈光美,而是因為我的日本好朋友一直勸導我,說,志門只是尊重我,所以一直忍著沒做,但男生一定非常想要。

有一天我問了志門,「你真的想要嗎?」
『會想啊。』他說。
「恩……那,我們做吧。」

於是我們做了,完事之後我抱著他大哭。我告訴他,「我跟你做是因為我真的很愛你唷!」,然後他也是緊緊的抱著我、哄著我。

那時後的愛很單純、性也很單純。

十年後的我,27歲。所有的愛似乎都有了利害關係、所有的性也都只是純粹的發洩。曾經如此執著着先得要有愛才有性的那個我,到底是什麼改變了呢?

有時候我會想,佑是否就像書中的渡邊或者永澤兄一樣,可能在某個地方已經有了愛人或女朋友,但是還是想從外面找點什麼人做愛,心中存著,「對於女友的愛」跟和「在外面和女人做愛只是純粹性交」是兩回事的想法。

連我自己也不確定我喜歡他,是存著什麼樣的因素;畢竟,我們每次見面就是小酌、聊天、做愛,以這樣的模式到現在也維持了八個月,說不上了解彼此太多。但是自從好友們陸續離開這個城市之後,心理對他的依賴也更多了:他似乎也知道,所以常常對於不能陪在我身邊而一昧的道歉。、

生日那天,我一直期待著他捎來祝福的簡訊或者電話,可是直到那一天快要結束,他才傳簡訊告訴我,說他做了生日蛋糕,要帶過來給我。我好開心。他來的時候其實我已經很累了,但是我還是跟他繼續維持著慣有的模式,小酌、聊天、做愛。

做完之後,我告訴他我前兩個禮拜一到週末幾乎就開始哭,我很想念我的好朋友們,常常自己一個人很孤單著;他沒說什麼,只是把我抱得更緊,不停的撫摸我的頭髮,親吻著我的額頭。

我差點脫口對他說「我愛你」。

那一刻我真的深切的感受到墜入情網的感覺。但是在那句話脫口而出之前,我急忙又吞了下去。我跟他之間,不就只是床伴關係嗎?

對照著17歲的當時,現在性似乎要比愛還要容易多了,是否,不要再增加無謂的負擔?我沒有辦法像以前一樣,非得等到很確定對方跟我是如此的相愛後,才和他發生關係;可是,我不得不承認,現在我確實相信由性可能產生的愛。

我們都不要說破,但是某種愛的確存在我們之間。

這似乎就是我這十年之間,最大的改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