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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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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節剛過,看到這樣一則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08/8/2nnip.html

用具體樣貌當做立論,亦即物化了所見,然後攻擊物化不對。

類似的感覺像:以男人是「沙文豬」當做捍衛女權抬頭的表現。所
以「他」心中的男權也許未侵犯妳;侵犯妳的是妳心中的。知名主
持人即最佳典範。但這有呼朋引伴、同仇敵慨的效果。

情慾亦可能物化。

朋友描述她曾參加的聚會:「我和幾個女生扶在牆邊、抬高屁股,
男人們成對,由後進入。每隔一段時間,套上新的保險套,橫移一
個屁股繼續。」

主奴的世界我了解不多。但除了對主人的忠貞、信仰,也有「物化
」的成份?

放掉了所「應該」和「不應該」的,背道而馳才看見,好壞皆有、
未曾見的情慾。

有陣子我有個床伴,她配合讓我肛交,甚至洩在那裡面。她的身材
、她的樣貌、她的氣味,都不是被我物化為性衝動的那一種。到了
關係的後期,她有了情感的陷入,而我能為她做的,仍舊只有抽插
她那頗緊的情慾。我不拿掉,拿掉就沒有了。

我並不想念她,卻偶爾會想到和她肛交的畫面。

角色互換,另一幕我被物化,像一個擺在客廳的傢俱被想起。

這種物化,我不討厭,有時還有點喜歡。

你說這跟動物有何不同?我想牠們沒有「物化」的概念;就像歷經
後的放下和拿起東西的放下。

想念一張臉、一個聲音,也許都是一種物化。

@pelight

Re 十年之間

  以前在Dream寫過一篇幻想文,寫的是認識某人十年,要去參加她的婚禮的故事。

  寫這篇的時候,是拿一個我認識的人當參考寫出來的,女主角是真有其人,我也真的去參加她的婚禮了,除了故事裡寫的那一段故事和對話,其他都是真的。

  包括我們的交情,以前有過的對話,有過的回憶,年少輕狂的往事,每一件都很真實的存在過。

  所以寫的時候,是有一些感嘆。十幾年前,我還沒有牽過她的手,而十年後這對我是個很自然的動作。

  其實我也不知道這十年之間,我改變了什麼。感覺上,十年前和十年後的我好像差異很大,但又好像沒有改變。

  感覺差異很大的原因,可能是因為這些變化,是每天每天慢慢地發生的,要累積到了一個程度,再回過頭去,才會發現自己已經走遠了好長的一段路,和本來的自己已經大大的不同。

  感覺沒有變化的原因是,我覺得自己不是改變了,只是在做一些應該是我會做的事。現在的我會做的事,只是忠實的呈現我的個性而已,而我的個性有改變嗎?我想沒有。我們每個人的體內,都存在著一些所謂「不一樣的自己」,說是不一樣,其實那都是「自己」,只是在什麼情況下會被壓抑著,什麼情況下可以釋放出來。

  所以我覺得自己和十年前相比,好像也沒有改變,只是有些東西在追求自由的過程中,一項一項的跑了出來。

  改變的是行為,是受外在環境壓抑後所展現出來的自己,但不是本性。

  但那可以等同說,如果現在的我回到十年前,我和她在不停的以電話制約對方後,累積到一定程度時,我會跑去找她,把她深深的抱在懷裡,熱切的和她做愛,來表達我對她的想念嗎?

  我偶爾會問自己這個問題,但思考之後,我每次的答案都是:不會。

  就算是把現在的我丟到那個當下,我覺得我會做的事,和當時也不會有分別。

  這不像玩H-GAME,我知道每一個選項會造成不同的結果,我知道只要我願意,我永遠可以回到這裡再選一次。所以我可以反覆數次,去嘗試每一個選項,看看會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但在真實的人生裡,在每一個抉擇點上,就算是把現在的我放在當時,只要我的個性沒變,那我會做的決定,會有的反應,大概都還是一樣。

  所以我才覺得,自己好像沒什麼改變。個性變圓滑了也好,性觀念開放了也好,骨子裡的我都還是同一個。

  以前看過倪匡的一本小說,寫的是一個有預知能力的人,可以看到未來發生的所有事。因為這樣,人生對他而言變的很無趣。

  當衛斯理對他說要去嘗試挑戰命運時,他也只是露出一付「你果然這麼說了」的表情,因為他在預知裡看到了衛斯理的個性,知道他是什麼樣的人,依他的個性一定會說出這樣的話。

  我看書的時候聯想到,如果一個人的個性不變,那不管人生重來幾次,應該也都會是一模一樣的人生。

  就像電影《駭客任務》裡一樣,前六個「The one」的個性都是會犧牲小我,顧全大我的人,所以Zion永遠會被毀滅,再次重建,然後下一個「The one」又出現,反抗母體,就這樣不停的loop。一直到一個個性完全不同的Neo出現,才走出這個循環。

  表面上我們有很多選擇,但事實上會選的永遠只有一個。

  就是因為這樣,我才會在簽名檔放那句我很喜歡的話,因為我從不相信我可以改變命運。

  對我來說,所謂的「命運」,只是一連串選擇交織而成的,每次選擇的機會列在眼前時,會選擇什麼,完全依人的個性而定。

  而我就是這麼學不乖的爛個性,不管再給我幾次機會,只要我的個性沒變,我這個人沒變,十年後的現在我回過頭來看自己,都一樣會是弄得自己和他人滿身是傷。

  然後我會看到「命運」對著我冷笑說:「看吧,想要掌握我?那只是個笑話。我就是你的個性,你掌握不了自己的個性,所以也永遠不可能掌握我。」

  所以要問我下一個十年後我會變成什麼樣子?我應該還是現在這個樣子吧。只是看當時的環境給我什麼樣的壓抑而已。

The day after one night。

通常來說,一夜情之後兩個人再碰面的機會不高;
至少我是這麼覺得,或者說,這麼計畫的:
素不相識的對象,只為了做愛而碰頭,
歡快過後各自消失在人海裡。
一夜,就是一夜,怎麼會有一夜之後的那天。

因此有段時間我喜歡在某個聊天室約人,
而不是在慣常去的女同志BBS站台上,
想說一來避免約到認識的人,
二則避開未來可能因生活圈重疊而相遇的情況。

但人算不如天算這句話,當然有其道理;
一夜之後的偶遇,我發生過兩次。

第一次那個對象,其實我們沒有上床。
因為誰都不想帶對方登堂入室,也不打算開房間,
大概也就是對彼此沒有很熱切吧,
加上在路邊聊的那一會,我隱約察覺她認識某群點頭之交的朋友,
便當機立斷的表態各自回家。

結果一個禮拜後,我當真在朋友邀約的場合遇見她。
雖然我們裝作第一次相遇般,在友人的介紹下打了招呼,
但不出幾天,我也知道她到處宣傳了那次沒發生的一夜情。

即便我覺得沒什麼所謂、敢作敢當,
依然免不了有種不快,彷彿不碎嘴的默契只是我的自以為是。

第二次的偶遇,我則還記得當時的臉紅。

同樣是網上約的對象,不同的是,
她是第一個讓我在床上求饒的女人。

開頭並沒有什麼不同,我們的身體之於彼此當然是陌生的,
反覆探索、摩挲,然後我們做了幾次,
最後一次時,她找到了我最敏感的部份,
當她發現我細微的變化,便開始緊咬著不放。
我一再癱軟,但她只管繼續進攻,
於是來自深處連續的刺激讓我第一次說出:我不要了。

對方後來巧合的出現在我打工的店,
我在點單跟送餐時大約都徹底紅了臉,
滿腦子都是那天晚上,自己在床上的呻吟和求饒。

一夜之後的那天,由是也變成適合自瀆的回憶。

和解

文/未央

我常常跟別人道歉。
道歉,很多時候不是真的有禮貌,而是一種習慣;
更多時候當然是因為感到自己做錯了什麼,所以才說:對不起。

對我而言的和解,往往與道歉這個動作相連,
一般來說,是指讓「自己」好過一些,其次才是他人;
而和解所抹去的有傷痛、氣憤,更多時候是尷尬與誤解。

剛進大學那年,我住在學校宿舍,
我的位置左手邊就是房門,那晚已經過了半夜一點,熄了主燈電源。
室友睡了沒?不記得。
我還沒睡,窩在綠色的塑膠椅上;桌燈亮著,電腦螢幕在我前方。
MSN上有V的訊息,那是我無法、不知如何說更多的對話。

他問:『所以你現在在…?』
「是啊。」
『是預期的目標吧?』
「嗯,不錯囉。」
『我進這所大學實在離原本的目標有點距離。』
「想念的話,開心就好。:)」

『兩年前的事情,真的很對不起。我一定讓妳很受傷吧?』
窩在椅子裡的她,楞在電腦前,
『對不起,當初讓妳這麼痛苦。』
眼淚先掉了下來,接著,她才開始激動了起來,
『妳不原諒我也沒關係…』
她無聲地哭,覺得有些難過。

如果她說無法原諒他,或許可以讓他背著這個擔子再過一陣;
但她沒有這樣做,回應了:「早就原諒你了,沒想到我竟然還會難過。」

她記得兩年前,
他通常一個人過,一個人在家,母親不回去了,父親跟他常有衝突。

她記得「分手」後
早已斷了聯繫,某一晚,她突然接到他的電話,
他一直咳嗽,說他覺得好不舒服,然後又說沒事,掛斷了。
後來才從某處得知,那時他正試著燒炭自殺。
不過當下她只有恍然大悟,原來咳嗽是這麼一回事,卻沒有感覺。

已經靜置在角落默默地過了兩年,
直到這段和解,被掩蔽已久的傷痛才被帶走。
不過就是照顧朋友的女友,現在的我早已覺得沒什麼;

當初的青澀卻仍堅持著某種忠誠、某種愛與慾望不可拆開的連結。
對我最大的影響:再也不相信遠距離可以維繫得了多久。

做事不經腦袋、太過衝動是我的缺點之一,
認定是對的事情就去做,常忽略別人的感受。
有一個道歉,我等了五年半,才真的說出口,所謂的如釋重負…
有時是狀況尷尬,當下不知如何表達,事後又放不開,才又找機會說「對不起。」
絕大多數的和解,都是自私地讓自己好過,
而我偏偏是個重感情、沒安全感的人,老是深怕自己又冒犯了誰,
不想要對方因此而越距越遠,所以又會再次道歉;
但關鍵往往是:對方得願意原諒我,我才能馬上把它放下。
於是總是緊張地期待對方說「沒關係。」…

對某些人來說,要承認自己的錯誤,是件困難的事;
對我來說,只有承認自己的錯誤,我才不會被困住。

我在想,究竟還要多久,我才能跟自己「和解」。

Re 關於放下

文/韓毅

關於放下,其實寫下的都是放不下。

曾經有朋友戲稱過我是那種「一輩子只寫一篇小說」的類型。也就是說我的創作總是反覆挖掘相同的事情:相同的題材、相同的事件、相同的創傷、相同的人物典型。甚至最諷刺的:相同的非線性敘事。也許是在打這篇文字的當下,我才發現我和文字之間,那種像是穿舊的汗衫那樣的親密關係早已消逝許久。我滿腦子想的都是開創敘事、拉長情節、玩弄雙關遊戲和時間軸這一類的事情啊。但就在不久以前,我的確是憤怒又自閉的想著:「現在的我只有文字了。」

那是我對文字的魔力深信不疑的時刻。深深倚賴著那快要比我的手指更靈活的本能。每個禮拜都寫。內容千篇一律的就是某個長髮、高挑、臉頰有嬰兒肥的女人不顧死活將我拋棄在荒野的故事。每天早上醒來看見早晨的灰色,後腦勺就像是有人慢慢敲打鐵釘那樣,有節奏的打響某種遲鈍、無反應的屈辱與疼痛。

然而當我重讀時……我發現它們再也安慰不了我了。曾經劇烈打滾翻嘔出來的字跡。我木然的讀著它們。

那些血淋淋的背叛不能滿足我們了。處女被獻祭,壞女孩不斷被舞鞋附身,人魚公主的雙腿被掰開架在男人腿上流的淚,為負心漢墮胎流膿的子宮。這是懲罰。我們用故事懲罰那些涼薄無情的女人,讓她們的子宮越刮越薄,越變越無情。我們把傷轉移到她們身上。

我們會幻想多年後,和舊情人在打烊之前的酒店默默的喝酒。她像電影裡的白伶一樣,疲憊而單薄。我們沉默的倒著酒。酒必須昂貴,才能襯托她那一時的寒酸和難堪,以及離棄時的跋扈。那灌下愛人喉嚨的咕嘟聲,聽起來像是多年前,我們的嚎泣在枕頭裡乾涸之前抽搭著鼻涕的聲音。我們喜歡看見戲中的自己優裕、蒼老,微笑的看著那個狼狽的舊情人,最粗魯最骯髒最沒耐性的人也會想像著自己梳油頭留著小鬍子的體貼模樣。在這一幕裡,「該放下的事」很狡猾的被替換了。「要放下的事」在這種場合,通常只是遊戲般,象徵性的一句話。「別再提了」、「以前是我不懂」、「都過去了」、「我都明白了」、「我們回不去了」,我們習慣貼上一句註解,一道標籤,一條封印。方便我們意淫的把鏡頭和燈光全釘在女演員身上。我們渴望表演這種聚光燈式的雲淡風輕。我們迷戀乃至於親自虛構那一句睿智卻平凡的咒語:「愛就是……讓對方自由自在?保留美麗的距離?平平靜靜開心就好?你畢竟不屬於我?」這是一種舉重若輕,要表演痛苦就必須豪華的把多年的折磨淡淡揭過,好比要表演富有的方式,就是把價值連城的古董當眾砸爛。

誰願意我們多年重逢是在嘈雜的乾麵攤上,一位穿著汗衫的老榮民擠過身邊,那時我禿頭後擦著汗舉著氣泡散失的台啤,而你穿著拖鞋沒化妝喋喋不休的這樣聊著便祕保健食品的話題呢?

傷害、背叛、愛情、痛苦、寂寞、醜惡都可以一再變形,但什麼是不能變形的事?

改寫是一種寶貴的自由。屬於早已遺忘,但仍不放棄的人。當要訴說的譬如嘶吼、愛戀、憎恨、怨懟、虛無……都越來越漫不經心。這時候越嚴肅,就越像是一個玩笑。我似乎不記得自己究竟「放不下」什麼的這樣茫然的舉起鋼筆……

我想寫的是愛,為什麼我總是在寫那些與愛無關的事?

什麼是沒有變形的事?

是愛情嗎?不。

是情人嗎?不。

是他嗎?

大部分「關於放下」的文章總是有個第三者,天才、更成熟、比你更寂寞的男人,不管他會不會現身。他的出現就像拱橋上的一條細縫。從那時候起,走勢就朝著那道黑白的傷口崩塌下去。在「關於放下」的文章裡,幾乎都會出現這樣的人物。

奇妙的是,幾乎在所有語言,所有文章裡他都是不變的。不管怎麼寫,怎麼杜撰變貌,他總是高大、專注、成熟、絕不暴躁,有一副天神般的體魄。他總是所有我們缺乏的氣質的結合體。我們賦予他的形象甚至比自己的父親更令人敬愛。我們會忘記傷,忘記痛,忘記愛,忘記她,忘記寂寞,卻絕對忘不了「他」

難道我真正放不下的,不是我年輕時的戀人,不是我年幼笨拙的愛情,而是他嗎?一個我從未謀面卻始終擺在心裡的人嗎?如果那是恨,難道恨不是近乎愛情嗎?為什麼呢?

有些東西,文字做不到就是做不到。不管再怎麼精確,我都無法把敘述還原為她。「一個長髮、高挑、臉頰有嬰兒肥」的女子,都認不出是那個她,因為這樣的女人成千上百。再怎麼精確,也都只是細節的堆積而已。何況,細節越多,離本體越遠。最後我確信我忘記她了。

那個時候我第一次感到了怨恨,強烈但無可奈何的。

有一種過去的我難以想像的僵直、冷漠,橫隔在我和「以前的我」之中。最令我窒息痛苦的事情,就是記憶像水從指縫溜走,那樣留也留不住。儘管如此,最痛苦的事並不是最難堪,也不是最戲劇性的事。

我相信還有比遺忘,比喪失意義更難以忍受的。

而且我也相信,在這之後我這個人不會有什麼太大的轉變。那種覺悟不會成為什麼和過去徹底絕裂告別的象徵。我不會就此放蕩墮落,也不會就此奮發上進。我幾乎不曾(在小說中)去書寫這種遺忘,賦予意義,將它馴化,那是一種妄想。雖然我從14歲起就很喜歡讀這種小說。一度我也覺得這種大破大毀的文字才是有生命的文字,但當它真正來臨的時候,我是沒有什麼能力去處理它的。事實上我覺得「處理」它是一種很不敬的說法,這種情感在我心中從未喚醒過靈感、恐懼或想像力。與其說是「凝視」,我認為「撫摸」是種更適合的態度。凝視就是分析,像用手術刀把腎臟切下來以後凝視,觀察然後說:「這是一枚腎臟」。撫摸是更活生生的。女人辨認胸膛或是愛情的形狀,都是用撫摸。

時光飛逝並不是最難堪的。

一開始,我們還是演練傷害,到後來,我們只是演練酸楚而已……像是注視電視過久,在最後四十幾分鐘無意義的轉台時光裡,印象最深刻的已經不是節目本身,而是廣告。廣告取代了節目,就像酸楚最後取代了傷害。一旦不知名的哀戚配樂響起,在我們辨認出這屬於哪天哪時哪分哪根菸蒂狠狠烙在手腕哪裡之前,心靈早已像海綿那樣充飽了傷害。走過陰暗的街角會認出附近行人耳機裡的音樂,沒有傷害沒有傷心沒有回憶,可是心頭就感到無名的惶惑像雨水那樣滴滴降落。這動人極了,我故意把這一段寫得像廣告般虛假動人,但是它不純粹。

是的,我要說的「放下」,就像是這遙控器的放下。

My Fetish

俗話說「青菜蘿蔔各有所好」,每個人都有自己迷戀的東西與喜好,性癖好也是,我來分享一下我在性方面的 fetish 吧。

下面這些項目並沒有特別的排序,每一樣我都很喜歡,遇到時生理和心理的反應都很強烈。

1. 蘇格蘭裙加及膝黑絲襪

對這種打扮的喜愛從高中時代就開始,可能是因為當時有一陣流行風潮,加上我的青春荷爾蒙交互作用,到現在我都還十分喜愛這種打扮的女性,路上看到時,我會用癡情漢子的眼神專注地掃描好幾遍。

2. 女犬

對女犬的喜好來源已經不可考,只記得第一次從三級片看到類似橋段時,掩不住的內心激動直達神經末稍。從此A片若沒有女犬調教就興趣缺缺。若真要排名,這大概是我第一名的 fetish 吧。

3. 蜂腰肥臀

我對女性性徵一直沒有甚麼特別的喜好,總覺得只要看起來是個女孩子就好了。直到交往了一位我十分心儀的女孩,當初追求得頗為辛苦,我永遠記得第一次用顫抖的手褪去她內褲的激動心情。這女孩不高,胸部也不大,但腰枝十分纖細,再搭上豐滿渾圓的臀部曲線,簡直是上帝的傑作。從此,我對女體的喜好就特別偏好這類型的女性,可惜再也沒遇過像她那麼完美體型的女孩了。

4. 舔腳

舔腳的喜好是個意外,來自有一次我和當時女友在69時,我舔著她那濕得一塌糊塗的陰部時,她突然吐出我的陰莖,轉過頭來問:「我可不可以吸你的腳趾,我好想吸,但怕你覺得奇怪。」我那時想也沒想就答應了她,於是她陶醉地把我每一根腳趾頭像吸棒棒糖般地逐一舔食過。我只能說那是如同天堂般的享受。

5. 留守

有一次,一個女孩跑到我的宿舍找我,當時我和我的女友處於分手的邊緣,不知為啥,我很想欺負她,於是我便在出門前把她脫個精光,然後用童軍繩把她的手腳稍微捆著後放置在床上,對她說:「我要出去幾個小時,妳這樣在家等我好不好」她答應了,於是我便出門參加餐會,整個餐會的過程,我腦子竟一直處在興奮狀態,回到宿舍後,她果然還是在床上被綁著。我不太知道該怎麼形容這興奮的點,但我想大概就是那種溫順強烈地激起我的虐待欲吧。

6. 女體物化

最早最早看到有關女體物化的圖片就是「時報週刊的陸一嬋」,知道時報週刊和陸一嬋的人想必都是大叔阿姨級的人物了。那時報導上寫著陸一嬋用自己的身體讓一個畫家在身上作畫,然後刊著一堆照片秀著陸一嬋裸著上半身,然後身上畫滿鬼畫符。那真的是鬼畫符,一點也沒有藝術感可言,但我的ㄐㄅ不爭氣地抬了起頭。後來更廣為人知的例子就是「女體盛」,也就是把女性的身體拿來當盤子裝菜給客人享用,這個梗在我青春期的春夢裡不知出現了多少次。女體物化刺激到的我想大概是控制欲,那種可以隨心所欲使用女性肉體的快感。

7. 失神的朦朧眼神

這個比較少見,但偶而見到總是讓人激動不已,會有這種眼神的女性通常像是進入到一種催眠狀態般。就像是一頭發情的雌獸,帶著尋求男根的眼神,我有好幾次因為這眼神差點中出在裡面。興奮的點我想應該是那種「熱切的需要」滿足了男性的虛榮感。

8. 淫聲浪語

嗯,這不是單純的「嗯嗯嗯…啊啊啊」而已,重點是「浪語」,我很愛女性在做愛時說一些自我貶抑的話,如「我是母狗~快來幹我」「我下賤的XX,生來就是給主人插的」等等,興奮的點來自於「征服欲」,男人原始的成就感,原始,但十分有效。

9. 含情脈脈的熱切眼神

這個比較精神一點,我完全無法招架女性用水汪汪的眼神深情款款地望著你,彷彿全世界她只看得到你的樣子。我對這招的抵抗力可以說是零。興奮的點我想是「愛情」吧。(夠老套,但也適合拿來結尾)

寫完這些,我覺得我還真是難搞,但我還是相信,總有一天,那完美的她會出現在我的生命裡。

第三者

對於第三者,我並沒有所謂的認同感,但是也沒有恨之入骨的感覺;對我來說,他/她可能只是在某個點冒出來、剛好比較符合當下需要的那個人。

台灣這陣子好像很流行「犀利人妻」,我的臉書上每到週末就可以看到大家瘋狂的討論劇情。我只看了第一集,剩下的劇情都是從官網的分集大綱上看來的。可是不用看也猜的到那個第三者的角色,常常都是熱情的、奔放的、讓人難以捉摸的;甚至某些時候在床上更勇於嘗試新鮮事物,給予對方不同的快感。

老實說我曾經發願我想當第三者。

在我來說,沒有什麼愛情是永遠的,任何的情感溫度都會在一段時間後變質。所以我寧可相信一瞬間的快樂、寧可相信即使這個男人不會是我的,但是至少當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是因為他確切的需要我。

A出現在佑之前。

他是個小我三歲的南京男孩,非常的孩子氣。我從沒預期我跟他之前會有什麼任何樣子的關係,我也清楚他有女朋友,我甚至還見過幾次。但是他的主動、他的任性與撒嬌,讓我不知不覺中成為了他們之間的第三者。

我對A沒有感情,更多的是慾望。可是我很清楚我自己的底線,到底我也沒辦法跟這樣子關係的人上床;所以我們常常就是等他下班後,在他工作的地方親熱;或者散步之後,他會直接把我壓在路邊的牆壁上,親吻撫摸著我,完全無視於周遭的行人。

這樣子的身為第三者,我不需要對於愛情負責任;偶爾我會對於他的女朋友感到抱歉,但最終人總是自私的,我只是想要快樂,我並不是愛A,我只是想要愛自己多一點。我只是想要在這孤獨的異鄉生活中,多點火花燃燒著,知道自己是被需要的、自己不是一個人。我之所以能讓A需要我,是因為我從來都沒真的讓他得到過我。他從一開始就說過,他喜歡我,所以他想跟我做愛;而我是他尚未征服的ㄧ顆旗子,但我仍然給了他他女朋友給不了他的歡愉。

然而我並不是個適合做第三者的人,Vic說,我們這種人,做不成第三者。最終我們會想要更多,放不開,不知不覺中注入了感情,然後從這關係中的主導者變成被指示者。

可是我還是想要學習當個第三者,或許我還是情願當個熱情然後擅於勾引的那種女人,即使只是讓男人在床上離不開我都好。這幾天我的患得患失在於我對於佑的依賴越來越多,讓我不住思考是否當個像第三者的女人,才能讓他需要我?就像A那般需要我一樣?女人就算再溫柔賢惠,也不見得留的住另一半,那,何以我不能回到從前那個霸道任性的我?

第三者與否,我只是想要快樂而已。

哪個我,你比較愛?

拼圖

一地長寬見方的小塊,可拼湊一只大拼圖。同一小片兩面皆有圖樣
──正面看來是人臉;背面看來是情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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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嘗試拼湊自己,但片數過多,錯置幾片也難察覺。五官大抵不會
弄錯,但法令紋一旦偏離,笑怒即差之千里。嗯,看來是個人樣了
。翻過面來,卻看不出情慾是什麼樣。

重頭來過,這次從反面開始,望著這露骨的情慾;翻過面來,不成
人型,說是牲畜也行。

別人拼湊我卻如硬幣兩面,履試不爽。

這天,實在耐不住性子問這眼前的人。
「我為何需要翻過來?你是拾圓,你的另面就該是蔣公不是?」他
答;我恍然大悟。

既然假借他人無解,我還是得想個方法繼續。我搬來透明的茶几、
放置映射下方用的鏡子於茶几底,移著正面也瞄著反面。當我對目
前的樣子感到安心、或想不到更好的時候,我便停下,這便是此刻
的我了。

當我望地出神再有靈感時我便調整,我還是我,我還是拼圖;仍舊
不是拾圓的蔣公。

@apelight

旋律

  事情的開始,要從那天晚上的skype說起。

  最近有個習慣,偶爾比較累的時候,會開著skype的通話睡。雖然我一睡著就不醒人事,但偶一為之,感覺也還不錯。

  那天晚上,我手上拿著一本小說,靠著床頭的檯燈正在看。skype開著丟在床頭,跟她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天,準備睡覺。聊的內容一點也不鹹濕,十分的普級,只是一些很讓人感覺平和的

  聊到一半,其實也差不多晚了要睡了。她先說了晚安,我打算再看一個段落再睡。

  從喇叭裡傳來的,本來只是平穩的呼吸聲。但在我沒注意到的時候,呼吸聲卻慢慢的重了起來。

  下意識告訴我,這聲音感覺有點不一樣,但其實我大腦運作也有點慢了,還沒想到要去追究,只是繼續看著自己的書。

  幾下比較大的喘氣之後,skype傳來了小小的話聲:「我要先關掉囉。」

  大腦稍微清醒了點,問了一聲為什麼,她只說「人家要……」然後就沒了下文。

  話只說了一半,這種時候當然會想問個真相。但回答的只有微弱的「人家要……那個」,說也說不清楚。那我只好說「不准關」了。

  無力的抗議聲傳了過來,不過我想是因為整個人都無力了吧,所以說話也無力,抗議也無力。這麼推不走人的抗議當然無效,所以通話繼續,我開始比較專心的把注意力從書上轉移到耳上,等待著會有什麼變化。

  沒有等很久,就在那一陣抗議聲之後,聲音馬上轉變成了比較高亢的呻吟。雖然這樣,但聲音聽起來還是輕輕柔柔的,跟做愛時一樣,有很害羞的壓抑感。

  通常做愛時,在這種時候,這種氣氛,會讓我想要說一些刺激對方的話,因為看可愛的女孩子害羞,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不過,現在例外,不知道為什麼,我只想聽,不想講。

  呻吟斷斷續續,高高低低的傳了過來,就像有旋律一樣。

  可能是因為夜晚的緣故,只聽聲音,好像也可以想像出在網路的另一端,現在是什麼樣的表情,身體怎樣的緊繃著。

  就只是這樣聽,我還慢慢的翻著書頁,不過注意力確確實實的被拉了過去,身體也不自主的有了反應。

  演奏到了終章,然後就平息了下來。再小小聊個兩句,很快的,兩個人都睡著了。

  

Re: 十年之間。

親愛的克利絲汀:

不知道除了性與愛的疆界遷徙,
妳有沒有覺得,很多轉捩點般的第一次,都發生在過去十年。
當然這跟人生階段有關,
但並不改變它們對我們生命帶來的影響。

我一直記得破處的那種尖銳疼痛,
以及在回家的捷運上,它讓我何等的坐立難安;
還有後來,雖然我沒有處女情節,
但是在跟發生第一次親密關係的那個女友分手時,
我確曾認真的思考過,往後對象介意的可能性。
畢竟,像是「只能跟婚姻伴侶行周公之禮」這種觀念,
我也沒有少被灌輸到;只是從來沒人教過我們,
婚姻前的情慾需求要怎麼處理?

我也記得和陌生人的第一個吻:國王遊戲。
國王要我和對面的她接吻,
於是兩個素不相識的人,第一次交流就是對方的唇齒。
她的吻極富侵略性、似乎雙唇相接後便深入成舌吻;
我有點茫然,但還記得在腦海裡,
跟當時我唯一經歷過的接吻對象作比較。

然後第一次跟沒有感情基礎的人性交。
那時候社會觀念已經對「婚前性行為」有普遍接受,
只是被「要跟相愛的對象才能做愛」的想法取而代之。
然而當時也從來沒人教過我們,
身體的愉悅和愛情無關,而且不愛的時候要怎麼辦。

跟克利斯汀不同的是,我在上述兩者之間,
其實先經歷了性愛可不可以分離的自我內在辯論。
然後因為我愛上了應該只可以是床伴的人,
我決定透過跟陌生人的關係,來讓性與愛分離。

當然,有些慘烈的第一次經驗在過去的日記裡既已提過,
此處就表過不提;但在有不愉快經驗之後,
我還繼續嘗試,並且在第三次開始覺得駕輕就熟,
在陌生人身上享受高潮,肉體愉悅也不再有心理衝突。

但回過頭去看,性愛分離之後,
我就不愛那個應當只能性不能愛的對象嗎?
沒有。

或許應該說,不能愛還是愛了,才是感情辛苦的原因,
性跟愛本來就是分離的,所以即使妳分開看待兩者,
還是有可能會愛上妳的床伴。

第一口煙、第一遭喝醉、第一次出軌。
每個人的第一次應該都可以串連成一本編年史,
一切似乎環環相扣、後果前因,
但也不會改變我們對現在生命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