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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 Lover

文/Ms. Josie

安是個喜歡擁抱的男人。

更正確的來說,安喜歡與女人肌膚相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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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上床後,我問安:「為什麼想抱我?什麼時候有這個念頭的?」

『在咖啡廳時,不是你誘惑的我嗎?』他回答我,給了我一個迷人的笑容。

一時被安的笑容弄得失神,過了一會兒我才開始回想他所說的在咖啡廳的誘惑,那不過就是我無聊夾著他的腿玩耍罷了,那是什麼引誘,我倒覺得之前看夜景時,安摟著我並輕吻我的耳朵,那才是勾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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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浴室裡打著肥皂,揉著我的身軀,滑過腰部、臂膀、肩頭,最後到達了胸部,乳尖挺立了起來,安讓我坐在浴池旁,他輕柔的沖洗掉泡沫,跪在我前面,像忠心的男僕一般,用舌頭舔弄著私處,淫水混著蓮蓬頭噴灑出的水,形成萎靡的畫面。

「啊…你在做什麼…不要…那邊髒…」不習慣於被男人服務,掙扎著想把腿併起來。

『所以我在幫你清乾淨啊。」安笑了,迷人卻又邪惡。

「嗚…」我皺眉,可以感覺到自己的陰唇大開,渴望安的進入。

大概是讀出我的心思,安將我用浴巾包住擦乾,抱起我將我放在床上,一碰到床,就被分開雙腿,被安插入。

「啊…好大…」我驚呼,但也享受被充滿的滿足感。

**

在激烈的性愛後,和安泡在浴缸裡放鬆,可能是為了要報答,我跨坐在安身上,用雙手、用舌頭、用雙乳盡情的挑逗他,感受安的氣息隨著我的動作越來越紊亂,我笑了。

又是一場「激戰」的開始。

事後我趴在安的胸前,讓他摟著,不時看著、撫摸著他的臉。

相較於安喜歡擁著我,我更喜歡抱著他的頭,輕撫他的臉頰,看著他在我懷中放鬆的樣子,不知不覺,我也放鬆了。

**

安喜愛擁抱,我也是。

為此,我們相擁。

沉默的羔羊與絕命鈴聲

總有那麼一個時候,手機是沉默的。

沉默的羔羊與絕命鈴聲

作者:董籬

總有那麼一個時候,手機是沉默的。

就算是平常也不太響的手機,也總有真正沉默的時候。那種時候,就算它響了,也不是你等待的,你等的,就是不會來。

那種時候的手機躺在桌上,很有一股駭人的震懾力,像是一個連續殺人魔,即使被重重綑綁,一動不動且安靜地只是呼吸著,甚至沒看你一眼,甚至看起來像死了一樣,甚至真的已經死了。但你就是會感覺到它散發著壓迫感,使你背著它就能感覺到它的位置。

你可能會想把它丟掉,但又不太敢伸手拿它。你想聽的,它絕對不會說,但他盡會使些手段讓你懷疑自己,讓你對價值的判斷動搖,讓你產生混亂,在以為忘了它的時候做惡夢。你搞不清楚它做了什麼,光只是看到它,就讓你對人生絕望。

甚至你連都不用看,光是想到就已經很糟糕了。就像人魔漢尼拔一樣。你只要回答過一個問題,它就能看透你的所有秘密,日夜侵蝕你的神經;大部份人的心靈都無法承受這樣的折磨,可能會因而謀殺他們的手機。然而這無濟於事,沉默的手機是殺不死的。

但是那同一隻手機,有時候又掛不掉,而且好像總是跟在你後面,準備從制高點狙擊你。你當然掛不掉,也逃不掉;你會被困在專門為你設的電話亭裡,進去以後沒多久你就會開始相信,你大概是不可能活著出來了。

在這種奪命連環扣的時候,每一次鈴聲響起都像槍聲一樣。每一槍都可能打穿你的腦袋,但是又沒有。你關機也沒用,最多稍微喘息一下,它總會找到辦法響起來的。

在手機發明以前,傳統的電話當然也有沉默和響不停的時候,但是你只要離開家,總能找到沒有電話的地方;就算晚上繼續作惡夢,起碼距離可以遠到難以測量。

但手機,很多人不帶在身上會死,那就沒辦法了。

手機

  上星期去溫習了一趟部隊生活。

  其實也不算溫習,畢竟那生活和當兵時差很大,只是回到那種環境去回味一下,渡個無聊假而已,稱不上什麼當兵。

  第一天要報到的時候,我悠閒的騎了四五十分鐘的車,慢慢的在時限前一個小時到了營區,然後懊惱著自己太早到了,應該先騎去大書局看看有沒有要買的書才對。剛上路的前十分鐘下了一場雨,我還是脫下鞋子,穿上了雨衣往前騎,騎沒十分鐘就出了雨雲的範圍,只好再把鞋子穿上,雨衣脫下。

  報到後,有驗明正身,發放衣服等等,其中有一站要求我們把手機交出去統一保管。當然很多人沒交出去,於是晚上在寢室,就很多人找著能用的插座想要充電,但我是很快樂的寫好保管單,就把手機遞了出去。

  每天晚上晚餐後和睡前的一段時間,可以把手機領出來。我通常會拿著自己的本子,去餐廳裡把手機領出來,然後放在桌上,自己坐著寫東西,順便看看有沒有什麼人找我。

  想到手機,其實我不是很喜歡它。以前的日記有提到過,我與某任女友交往時是遠距離戀愛,所以每天晚上的連絡都是靠手機。

  後來在我畢業前,我們分手了。手機還是在,但似乎沒有特別需要撥號的對象了。跟著過沒幾個月,我入伍去還該還的債。

  我是下部隊第一天就接了業務,然後就被師父要求帶手機進去的那種。事實上這不是什麼值得令人羨慕的事,在下部隊之前,我一個月的電話費大概在三百塊上下,下部隊後通常在2000上下跳動,全數自付。不過這不是我討厭它的理由,我真正不喜歡手機的原因是,那段時間裡我的電話實在太多了。

  我記得剛下部隊的第一個週末,新兵會統一多放兩天的假,把新訓沒放到的假放掉。那兩天裡,我的手機就以高於過往十倍的頻率不停響著。等到我正式交接完,每天就是過著手機與蓋章的日子。通常,電話接起來的時候,對方都是長官,對我有業務上的要求。而達不到要求時難免會挨罵什麼的,自己的連長也不太挺我,他比較關心會讓他升遷的兵,像我這種是屬於會給他找麻煩的,所以場面話說得很好,但有事我還是得自己橋。

  記得有一回,我早上處理完業務,吃完早餐,乖乖的戴上鋼盔水壺S腰帶,跟著大部隊去早查。早查的時候,我站在隊伍裡,就感覺到手機一直在震動,震個沒完。等早查結束,跟著部隊回到連上,就看到一個軍官站在門口,對著值星官大聲質問某某某在哪裡。等我舉手出列,劈頭就是一頓破口大罵,問我為什麼要跟著部隊去早查,讓他找不到人。

  那一陣子,我變得對手機的震動很敏感。常常會莫名的感覺到手機動了幾下,急忙從口袋掏出來一下,又發現沒有來電。對手機的厭惡感,可能是從那時開始的。

  有天晚上,因為發生了幾件不好處理的事,又得不到支援,我自己也逞強的不找更上級的長官報告,後來被人冷嘲熱諷的刺了幾句話,把我趕回去。半夜十一二點,大家都在寢室好眠的時候,我一個人默默的收拾好文件,走回自己連上。

  在回去的路上,我找個樹叢後面坐了下來,默默的發洩著自己的情緒。

  後來,我回到了文件室,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發呆。因為連上的人都習慣我加班了,所以值星官也沒來管我,讓我自己一個人坐在裡面。

  手機靜靜的躺在桌子上,面板上的藍色燈光一閃一閃的,我盯了它很久,卻什麼動靜都沒有。

  我那時突然好希望,有一通電話會出現,或有一封簡訊可以傳過來。不是有業務要我處理的,也不是普通朋友約放假去打球什麼的。

  我不要求馬上退伍,或著放假出去走走,我只希望有一通電話或簡訊,上面的號碼是我一看到就很開心,會想立刻打開手機來看看的,是一個我聽了之後會覺得很平靜的聲音,或很平淡,但看完會馬上可以平復心情的一封簡訊。

  當然,什麼也沒有。

  它就只是微弱的閃著光,顯示著現在的時間一分一秒的流過去。

  一直到我退伍為止,這個願望都沒有完成過。

  後來,我習慣了那樣的生活,但還是一樣的對口袋裡的震動異常敏感,也一樣的不喜歡手機這個產品,一直到我離開那裡,重新回到正常的生活為止。

五斗米。

寫這篇日記的此時此刻,我人正坐在墨西哥市的旅館房間裡。
不要誤會,這絕對不是什麼香豔刺激的開場白,
事實上,這是我為五斗米折腰而無情無慾的第五天。

一切要從工作說起。
我不是一個上全職班的人,也就是說,
有可能為找不到工作發愁發慌,
也有可能像最近運氣不錯連著有事可做。

上週五開始,我的運氣不錯,
只是這次的工作時間表是連著三天從早上七點上工。
而頭兩天要到半夜以後才下班。
為了省下交通時間多睡幾分鐘,我跟L借住在我爹娘家,
不要說每天下工兩人已經累得連餓都不會喊,
在爹娘家也實在生不出摟摟抱抱的念頭,
我們沾枕就睡,根本連晚安吻都省下。

捱到第三天,雖然中午就結束工作,
但我要趕傍晚的飛機到墨西哥市。
於是兩人匆匆打包行李,連飯也沒有坐下來好好吃,
L就連趕帶跑的把我送到機場。

在飛機上我勉強闔眼大概兩小時,
清晨六點多到旅館,又趕緊多瞇了兩小時,
然後接著起床,到現在下午六點,
我才又有時間坐下來。

一邊寫日記的時候,想想忽然覺得有點不甘,
因為似乎我在異地的人緣一向不錯,
但是今天早上有個拉丁帥哥跟我眨眼的時候,
我滿腦子想得只是什麼時候可以睡個飽。
喔,絕對不是因為拋我媚眼的不是拉丁美女,
我如果還有力氣爬上她的床,
大概也只有力氣把她當成有溫度的枕頭。

【狩情‧紫】唇愛

昨天和友人聚會,由於是一群大男生,自然避不了鶯鶯燕燕的話題。

「狩,你看女孩子都先看什麼部位?」

「我嗎?嘴唇。」

在場有十餘人,佔最多數的答案是腿,再來是臉,腰身和臀部,最後是胸部,選擇唇的人,只有我一個。

※※※

打從小時候,我就很喜歡看女孩子塗唇蜜或是口紅,當初我的對象只有媽媽和姐姐們。以前對化妝品完全沒有概念,一度以為護唇膏也是化妝品,在秋冬之際,出門前我都會黏在媽媽身旁,盯著她塗上一層護唇膏,久而久之,媽媽以為我很喜歡塗護唇膏,出門前就會主動喚我過去,等她塗完,再幫我塗上一回。

殊不知,我喜歡的只是嘴唇上妝的畫面。

年紀略長,就發現自己偏愛的女明星,特徵都是擁有一對漂亮的嘴唇。例如港星關之琳,英國女伶Catherine Zeta Jones,或是混血名模Leah Dizon,這種偏好同時也投射到我對成人影片的品味,例如東洋片的女優光夜月也、星野流宇,以及洋片的Sasha Grey、Veronika Simon。

上薄下厚,人中與上唇的連接處凹陷較深,然後有顯而易見的唇尖,是我在她們身上所找到的共通點,稍上口脂,我以為這就是最美麗的唇形,我欣賞的女孩子,大多數都具備這樣的唇形。如同子猷好竹,淵明好菊,而我所鍾愛的,是女人的櫻唇。

和我邂逅過的女孩中,紫是第一個擁有這種唇形的女孩。她的五官十分精緻,身材纖細,在同齡的女孩中算是高挑,講白一點,當時我以為她是關之琳在現實生活中的翻版。

現在回想起來,過去和紫之間其實一點交集也沒有,但我卻很喜歡和她攀談。因為,唯有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才可以理所當然地正視她的臉蛋,欣賞她的唇形。紫是我的小學同學,我們在一年級時就已經同班,卻直到三年級我才開始注意她,上課的時候偷偷瞄她,下課的時候找機會搭訕,就這樣,一直持續到小學畢業為止。

在我的小學時代,畢業典禮的時候,會收到告白信件與禮物的男孩子有兩種,一種是體育健將,另一種是課業表現優異的人,而我,屬於後者。

那年,我收到好幾封情書,但沒有一封是她的署名。

不過,在踏出告別校園的最後一步之前,她在大門口給了我一個吻,那個吻落在我的臉頰上。

※※※

那個年紀對於男女情愛還是懵懵懂懂,並不會因為那個吻而對紫產生任何遐想,但是心裡頭卻感到無比歡欣,讓我高興了一整個禮拜。直到今日,我還忘不掉那種純愛的滋味,也記得那一刻的校園裡,迴盪著的是小虎隊的《祝你一路順風》。

曲終人散,那是與她相處以來最快樂的一天,也是我們見過面的最後一天。

成長

這一週舍弟備上了理想的研究所,

由於下週一要開學,

只有三四天時間可以處理搬家退費等雜事,

所以這個週末為了這些事情忙得不可開交。

疏忽了發文,非常抱歉。

說到舍弟,讓我突然發現,

人的成長真的是非常突然的事情。

不知道為什麼,

我和舍弟對於感情這樣的事情接觸得早。

如果以純純的愛來算的話,

我和舍弟幾乎都是小學開始就有類似的經驗。

然後我國中舍弟國小的時候,

我們看了第一部A片。

我國二時候就發生了第一次性關係,

而舍弟似乎是在高一。

感覺似乎都比別人要早得多,

尤其在那個年代。

但其實我並沒有覺得那有什麼不對,

回頭來說,我也並沒有禁止舍弟什麼。

感情是自己的事自己得負責,

做好這點,要做什麼都是兩個人的事情。

舍弟外表長得還算過得去,

吸引的女生自然為數不少,

而他看得上眼的也多半都有一定水準。

對於情感跟婚姻,

他有他自己的一套決定方式。

「我是一輩子不要小孩了,

 也可能就這樣同居不結婚也說不定。」

「如果結婚是為了別人,

 你不會覺得這樣有點悲哀嗎?」

他對我說完這句話之後,

若有所思的笑了一笑。

我第一次察覺到他有那麼一點長大了,

那一年,我27歲,他23歲。

事後證明我們都是聽話的小孩,

我們同樣選擇了讓家族開心的答案,

也因此我常常會聽到他對女朋友的抱怨。

其實他抱怨得沒有錯,

只是很多時候當問題碰到很多矛盾,

就算你不想,

還是會選擇「比較多人認同的答案」。

星期六陪他處理一些事情到下午,

接著是晚上陪他打包到凌晨。

隔天早上六點要把東西搬下去南部,

我們其實都睡得不多。

我一邊幫忙打包一邊聽音樂,

突然對於最近很多事情感覺疲憊。

跟他說了一句「不要太勉強自己。」

「你不要太勉強自己。」他回我。

離開他宿舍的時候,

家母在鐵門外面哭了。

我有點難過、有點寂寞也有點開心,

我不知道他念研究所這段時間會如何,

也不知道他唸完之後,

會不會長大到我幾乎不認識他。

但我喜歡他很勇敢的做了決定,

也很勇敢的試著出去過生活。

很對不起晚發了這篇日記,

也很對不起這篇日記並沒有太多情慾,

但我私心希望把這個成長記錄下來,

記錄這份,我做不到的勇敢。

當站長才沒好事咧

很多年前在跟某家出版社的總編在聊天時,他就問我當了這麼個站長,應該有很多不為人知的事情好寫吧?

當站長才沒好事咧

作者:董籬

最近為了花魁要搬家開新站的事忙到快要爆炸,我根本覺得還沒睡過幾次覺,上個星期四就接到這個星期四,而且我還是到星期五才發覺。

很多年前在跟某家出版社的總編在聊天時,他就問我當了這麼個站長,應該有很多不為人知的事情好寫吧?嗯,內幕當然很多,要寫書是吧?當然可以寫好幾百頁。結果聊了半天才知道,他想知道的是,身為這麼大一個性站的站長,絕對是佔盡天時地利人和,豔遇多到要排隊掛號吧?

門都沒有咧!

我當然在網路上幹過不少好事,但全都和站長無關,而且當站長之前我還方便得多。當這個站長不但沒有他想像中的事,甚至可以說站長根本就是斷送性生活的利器。

首先就是大家戰意高昂的那些年,我除了上班以外就是處理站務。有時候晚上下班買個便當邊吃邊處理,等到離開電腦已經是凌晨四點。別說去哪裡找野食,就連躺在床上等著的都早已變成冷飯,吃個屁啊!

再來就是站長在自己站內,根本就是個神主牌位,大家有事才找你,沒事給你吃香灰,誰會跟你打情罵俏?就算真的有,也很嚇人;站長樹敵無數,網路上來個美眉投懷送抱,誰知道隔天會出什麼事?

所以真要寫內幕,是很多啦,但是應該沒有大家想看的。可以想見,原本最近性生活就很貧乏的我,在新站搞定之前大概是完全沒得吃了吧。

愛稱。

前幾天Sink的FB頁面上,
銅女孩提起了情人之間如何稱呼彼此的這個話題。

老實說,再年輕一點的時候,
我臉皮很薄,很少特別為情人取什麼暱稱,
大致上就是以名字裡的一個字,喊得稍微親暱些。
這還是在人前,兩人獨處的時候,就直接跳過。

不過印象很深刻的是,
我跟第一任女友剛交往時,大概也就是因為青澀吧,
曾經「認真」討論過要怎麼稱呼彼此。
當時我只有一個堅持:我不接受老公老婆這樣的叫法。

有些朋友可能知道,女同志圈子裡,
打扮比較中性的一般稱T,來自英文Tomboy這個字,
打扮比較女性的一般稱P,原因卻是T的老婆所以簡稱P。
(還有別的,像不分等等,但這邊不是重點)

先不論我對TP這派說法的認同度有多少,當時我想:
都是女生為什麼還要分公婆?
而更重要的,是我覺得這個稱呼於我沒有靈魂的共鳴。

在妞以前寫過,謝霆鋒玉蝴蝶這首歌的詞裡,有這麼一句:
靈魂化作法語日語 同樣也是靈魂
怎麼喊都可以,但我希望對上靈魂的本質,
因此「命名」這件事情,對我有極其重大的含意,
像是一種契約,或是應允靈魂之間搭橋造路的通行證。

當然,現在年紀大一點了,臉皮厚一點了,
我對L的愛稱也跟著多樣化起來:
比鼻、老爺、馬子,還有其他一些。

原因講起來都沒什麼特別。
比鼻是我們的共通暱稱,來自廣東話的bb仔,其實就是babe的意思;老爺則是我取笑她有時像個大老爺,但在相熟的朋友之間,我們幾個人的女朋友,一概稱做夫人幫;馬子這個暱稱也是差不多由來,在熟人面前不想一本正經說我女朋友如何如何的時候,就會半開玩笑的說我馬子怎樣怎樣。

其實如同我先前說的,怎麼喊不重要,通達心底就好;
這邊再借用一句玉蝴蝶的歌詞:
怎稱呼也在這個世界尋獲你
這就是為情人取愛稱,對我來說最大的意義。

【狩慾‧菱】神交夜夢

那個晚上,是一整個星期疲勞積壓的終點,週末的起點。下班以後,我去了菱的住處,褪下一身筆挺的西裝,沖完澡,立刻攤在床上,沉入夢鄉。

那是一片漆黑的場景,只知道夢裡有一張床,而我依舊平躺。我的身上,覆著一條雙人被,除此之外,還有一個人,枕在我的臂膀。

※※※

她一定是個女人,而且是個身材不錯的女人,因為我的胸膛上貼著她的柔軟,鼻間也嗅得見屬於女性的體香。我想要轉身看看她,卻沒有力氣翻身;想要開口問她,喉間卻也發不出聲音。我猜身體應該處於某種沉睡的狀態,否則不會連睜開雙眼都感到無比吃力。

腦子還沒把困惑釐清,她的手就熟練地探進我的胯下,讓指腹在陰囊的皺褶上徘徊,指尖會偶爾擦過皮膚的表面,對於我的性感帶,她似乎瞭若指掌。不消幾分鐘,她的另一隻手也進了我的褲襠,緩緩套弄起熱騰騰的慾望。

她的舉動像是運動前的暖身,活絡了全身流竄的血液,讓身體裡的每一條肌肉都蠢蠢欲動。首先使力的地方是我的左臂膀,於是,她的身體幾乎側壓在我身上,接著是我的右手掌,貼上她豐滿的上圍,讓食指與拇指在乳首上來回交錯,搓出來的是悅耳的嗔吟。

像是要阻止我的步步進逼,她翻起身來,她的唇壓上我的唇,用交纏的舌面品嚐彼此的氣味。熱吻以後,她的小嘴輕點了一次我的鼻尖,上唇,下唇,然後沿著我的頸部,我的胸口,用碎吻當作引路的記號,導往我的下半身。

她的唇逗留在我的肚臍眼上,雙手扯下褲頭,接著下體並沒有如我所願的獲得她的服侍,因為她的舌尖頑皮的挑逗著陽具週遭的敏感肌膚,偶爾刺激著股間,偶爾游移在大腿內側。

直到,我終於忍不住伸手扯住她的長髮,把她的臉龐壓往我的下體,她才讓舌尖攀上陽具舔拭,並逐漸讓它沒入溫熱的口腔,刺激分身上的所有神經。

我終於睜開了眼,此刻像是在夢與現實的交界歡愛,朦朧的意識把身心所處的狀態,綴得如置仙境。

總有清醒的時候。

像隻被喚醒的獸,我起身把獵物撲倒,定定的望著她。大部分的事物,朦朧的時候往往比清楚的時候還美,但真正美麗的事物,在被看清的時候,依舊可以美得讓人無法言語。

我看見懷裡的是菱,而我擁抱的是現實。

甫經歷的一切,原來是由初醒時分的無力感,營造出如夢似幻的錯覺。

※※※

「菱,妳好性感。」,說完,我吮著她的乳首,釋放一夜的渴求。

朦朧,點綴的未必只有視覺,有時候也可以是慾望。

雙人枕頭

我總覺得,要結婚或是常久在一起就一定要經歷同居的過程,一開始決定交往的時候,就已經對對方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了,只是真正的開心或是地獄的開始,還是要實際住在一起才知道。
你又看不見了,打我啊XD

上個月好幾個人寫同居,現在寫似乎是 LAG 了,不過,落漆這種事對我這種開始會被叫叔叔的人來說也不稀奇了,跟得慢就慢吧。

我說的同居,是那種吃喝拉撒睡就是在同一個屋簷下幾週幾個月的那種,要知道對方衛生棉是用哪一種,打手槍喜歡看怎樣的影片,睡覺會不會打呼搶被子,挖鼻屎起來是丟進嘴裡還是黏在桌椅上,愛不愛乾淨,任何時候的體味是不是能夠接受,灑尿會不會掀馬桶蓋,要到這種程度才算數,才算是真正的同居。

我總覺得,要結婚或是常久在一起就一定要經歷同居的過程,一開始決定交往的時候,就已經對對方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了,只是真正的開心或是地獄的開始,還是要實際住在一起才知道。

約會時人總是會極盡所能表現出自己好的一面,但是真實的醜陋的那一面還是在卸了妝,脫下襯衫之後才會顯露出來的,有些女人就算是上過床後,還是不會戴著毛巾布浴帽沖澡給男人看到,甚至是連睡覺前還是要上淡妝才會覺得安全,有些男人西裝筆挺,襯衫漿過超帥氣,可他你絕對不會讓妳知道,他連自己單人床上的床單,上次到底哪時候洗過可能都不記得。

沒有在一起住過,不會知道對方的嗜好怪僻生活習慣和好不好相處,如果沒辦法,那也不要浪費氣力了,該分就要快快分。

所謂的有愛就可以克服一切這種事情,在我來說是天方夜譚,人總是會有些習性或是怪癖,如果剛好妳不情我不願兩個極端強碰在一起,不用說幾個月了,可能連幾天都相處不來,更不用說結髮一輩子。

這輩子跟兩個人實實在在的同居過,一個是某任女友,一個就是現在老婆。

某前女友真的很乖,但換成另外一個角度來說就是沒有很聰明,我也是跟她在一起久了之後,才知道自己跟不聰明的同類相處不來,住在一起就像是在顧寵物一樣,雖然某個程度上很能夠滿足大男人的自大感,但是牽絆的部分更大,有時候連她自己的事情都要變成我一手包辦。

生活習慣這方面沒有太大的問題,搶被子也是用多買一條被子解決掉了,只是她對性事方面總是興趣缺缺,做愛的時候像是在演默片,臉上總是掛著微笑…

『舒服不就是應該要笑嗎,難不成你要我哭嗎 ?』她是這麼說的。我一直都沒有告訴她,想哭的其實是我自己 :p 久了之後,就會超想唱陳曉東的那首 “風一樣的男子”,也莫名其妙看到牆就會想爬,腦袋跟小頭一天到晚就想出走,但是又因為她是那麼地死心蹋地,偷吃歸偷吃,每天回宿舍還是乖乖的。

從那次之後,我就跟自己說,交往沒到該跳進墳墓,就不應該要同居,但是如果哪天想不開了,就一定要經歷這段程序。

另外一段就順利多了,最後也結了婚,雖然還是有過一些波折,不過誰沒有呢 ? XD 至少有一定的默契,相處開心愉快,現在也還是繼續在一起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