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未分類

怪薯叔的愛好

生日:1991年(平成三年)10月25日
星座:天蠍座
血型:A型
身高:151cm
出生地:東京
職業:高校三年生
興趣:跳舞、玩電腦

怪薯叔的愛好

作者:董籬

最近迷上日本的口罩姬愛川梢。愛川こずえ。有些不夠宅的人可能不知道她是誰,所以先介紹一下。

生日:1991年(平成三年)10月25日
星座:天蠍座
血型:A型
身高:151cm
出生地:東京
職業:高校三年生
興趣:跳舞、玩電腦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user/xxxayu3
niconico:http://www.nicovideo.jp/mylist/8105413

日本cosplay界本來就有專攻動漫舞蹈這一系的,很多女生在網站上po自己跳舞的影片都會戴口罩,不清楚是什麼時候開始的習慣,也不確定是為了不想被認出來,還是基於某種敬意(?)

總之,兩年前出了一個神人,她就是愛川こずえ。據說這個字是二次元的意思,想必是藝名。

所謂神人就是她跳得真的是太好了,比專業舞者有過之而無不及,也從日本紅到台灣。我直到今年才發現她,一看到她的影片就被吸引住無法停止,看完後又開始在網路上到處找她的資料。後來她把口罩拿掉了,但是大家還是習慣稱她為口罩姬;其實她在po這些影片之前就是cos界的名人,最近又組了一個三人團體叫《DANCEROID》,開始拍MV和登台演出。

我要說的是,我發現年紀越大,真的越喜歡怪薯叔的口味XD

喜歡性感偶像好像是小男孩才會做的事。小時候喜歡的偶像是蘇菲‧瑪索,後來也收藏了一些性感寫真,當然性幻想的對象也是越性感火辣越好,但這些到後來反而不再讓我感興趣。長大以後,我也忘了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性幻想變成實際經驗的重組變化,對象也不是遙遠的偶像,而是認識的女生或曾經上過床的伴。

也許是性從憧憬變成實際生活之後,我感興趣的愛好就越來越和性行為分家。前幾年有一陣子很愛黑澀會咩咩,最近的喜好則是愛川梢,在臉書轉了她所有的影片之後,前幾天開始上微博又再轉一次。這完全是怪薯叔的行為吧。

然而,我覺得美少女是怪薯叔的救贖;看著那些十五、六歲的少女蹦蹦跳跳的青春,有時候甚至會想真想要一個這樣的女兒。男人到了中年,很多事都是無藥可救的,所以開始有一些怪薯叔的愛好,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吧。

雜記:雨

  中午回到位子上休息一下,拿出早上買的沙拉想吃,就聽到同事在說已經放颱風假了。幾個人東西收啊收的,慢慢的一個個都消失,剩我和老大還坐在辦公室。老大是要留守,我是要還在忙另一邊的工作。三點多忙回來,開始趕昨天因為想多淋淋雨所以提早回家,丟著沒完成的報告。

  雖然門窗都緊閉著,但還是稍微感覺的到外面的風雨愈來愈大。五點到了,老大閃人,剩我一個人還在辦公室。到了六點,手上的工作到個段落,開始收拾東西準備回家。

  穿好雨衣騎著機車出去,雨好像小了點,覺得有點可惜。天已經暗了下來,可能因為颱風假的關係,路上車並不算多,我把車速放慢,想讓風吹一下。騎到了橋前,剛準備要上橋,手機就震動了起來,想了想還是停下來接電話,於是這個月又多了一包紅包要包。

  很妙,喜事似乎總是和壞事一起出現。前幾天聽學妹說她被劈腿了,很難過的不知所措,然後今天又接到一通喜宴邀請,是一個有異性沒人性的朋友和長跑了六七年的女友要結婚,這對比真的很強烈。

  本來打算要繼續騎,但突然有股衝動,於是我拿出煙盒,點起煙就坐在路邊抽了起來,看車子一輛一輛的從我身邊開過去。其實我很少抽煙,因為我不會(笑)。身上放的是小雪茄,因為不用吸進肺裡,味道又很香,所以偶爾會在小七或全家帶一盒在身上,想到的時候聞聞味道,或點一根後輕輕吸一口,把煙含到嘴裡,感覺一下微微的刺激味。這種小雪茄很耐抽,一根正常要10min以上才會抽完,我就在路邊坐了十幾分鐘,然後才騎著車回家。

  雨又大了起來,特地把車速放很慢,想要好好讓雨打一打。我非常喜歡雨天,雖然也很喜歡太陽,有陣子甚至有種自己會行光合作用的錯覺,只要有陽光空氣水就可以活下來。但不管心情好或不好,在雨中騎著車都會覺得很快活,尤其是大雨的時候,好像自己被某種東西包圍住一樣,跟身邊的事物很近,又隔得很遠。雖然很想乾脆把雨衣脫掉淋回家,但想到回家後母親大人的嘮叨,最後還是沒付諸行動。

  可能最近真的太累了,所以很想就這樣一直騎一直騎,不要停下來。又或者是把手機關起來,找個人好好抱一下,什麼都不管的一覺到天亮。不過兩條路都沒得選,雖然用了比平常多一倍的時間,但最後還是騎到家了。

  不知不覺進入ONS的世界也三四年了。一開始只因為自以為是的情傷,到後來才發現,有些時候,只是純粹想找人抱一抱而已。不過大多數的男人都是用這個藉口,聽起來實在很沒有說服力(笑)。不過,實在不知道走上這條路對還是不對,感覺上,自己得到了很多,卻也丟掉了不少東西,就這樣走著走著走到現在。未來應該還會在這條路上繼續走下去吧,只是不知道還會走多遠。

  不是因為雨天所以多愁善感起來,這四個字跟我無緣。只是因為今天下午突然的恐懼起來,身體發抖,所以進入大雨中時覺得比較心安,想要寫下來。

友。愛

心情積鬱大概兩週左右了。
說來很可笑,也很痛心;
因為我被過去三年間最要好的朋友絕交,
因為兩個月前我很喜歡C。

詳細情況我不清楚,由於對方拒絕跟我說話的緣故;
花了一個月時間從旁人身上只挖出來兩句話:
好像是因為妳喜歡C,還有,她覺得夾在一些人中間很尷尬。

當場我傻眼可能有一分鐘之久吧。
我們兩個月沒見沒有互動,
而兩個月前結束了的事情,妳現在發作?
想了很多很多原因理由,但無論如何,
她的拒絕聯絡,讓我覺得她對我們的友情總之不是那麼看重。

我很受傷,受傷得想要逃避。
曾想過主動積極的去聯絡她把事情澄清,
但因為這樣的原因被絕交,讓我失去力氣。

這跟,我說我愛同性,然後被人排擠或拒絕往來有什麼不同?
對我來說是一樣的:道德審批。
我不會因為這樣就不做同性戀,就如同我不會因為這樣當初就不愛C,或現在就不承認愛過並說我錯了我錯了原諒我(要原諒我的人也不會是她),更不會因為這樣就不坦承或說關於自己的謊。

很多人都說我對朋友太好,太掏心掏肺。
情人家人不知道講過我多少次。

我從來不覺得。
只覺得如果我認定妳/你,什麼都是理所當然的。

因為覺得什麼都是理所當然的;
我的朋友做任何事情只要用過大腦想過態度負責任,
從來我都沒有第二句話說。

一定有人覺得這是什麼原則,
但對我來說這不是原則,就跟呼吸一樣自然。
愛女生交了男朋友的,做人家第三者的,劈腿的,從事性工作的,
所謂普羅價值裡的禁忌或是櫃子,我並不在乎,
我在乎的是我的朋友在我面前作為一個人,
對自己誠實而負責。

但說到底這是我,把友情看得可能比愛情還重要的我。
雖然她不會看到,但真心的,
願她的絕交,對她自已誠實而負責。
那麼,就好。

【狩情‧橘】紙牌之戀

在網路世界,我是個搭訕苦手,因此很少有搭訕他人的經驗,大部分情況下我都是被搭訕的角色。

但是在現實生活圈裡,我卻很享受搭訕的樂趣,如果腦子裡出現新的搭訕點子,往往會想找個目標試試。

對我來說,現實生活中的搭訕並不難,多半是起於玩興,僅止於交朋友的階段,而沒有刻意要進一步發展。不過,總有擦槍走火的時候,橘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

在認識橘之前的某次聚會,有個新朋友秀了幾手近身魔術,引起我對魔術的濃厚興趣。

於是,我開始接觸樸克牌魔術,花一點時間了解魔術的原理以後,其後的自由變換並不難,很快地我就可以在各種場合小展身手,雖稱不上職業魔術師,卻也足以讓觀眾嘖嘖稱奇。

玩久了,就會發現一個成功的魔術並不是在於手法,而是在於如何去掌握觀眾的心理變化,透過語言與魔術技巧的搭配,在最漂亮的時間點裡,把違背常理的結果呈現在觀眾眼前,最大化他們心裡不可思議的感覺。巧妙的運用這種技巧,就可以變成搭訕高手,相信這也是許多男孩子學魔術的誘因之一。

過了一陣子以後,我和幾個朋友一起去國外旅遊,跟團的旅行方式不外乎「上車睡覺,下車尿尿」的八字訣,那一次也不例外。這種情況下,我很懶的和同團的人交朋友,如同《桃花貓》一文中提過的,我對於經營萍水相逢的交情並不感興趣。然而,由於同行的友人在旅途開始的幾天以後,逐漸對某幾個女孩起了興趣,我也自然而然會加入討論。

橘是其中之一,也是唯一一個讓我會想要認識的對象。

起了這個頭的朋友,一直到旅行結束,都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最後反而是我,利用飛機上拿到的樸克牌,開始了我和橘的邂逅。

起初是藉由上下車的機會,創造有意無意的擦身而過,作簡單的寒喧,在建立起足以攀談的熟悉以後,才把話題帶到魔術。

「妳相信心電感應嗎?」,在離開某個著名景點以後,我趁著上車時的閒聊,插了這麼一個問題。

「幹麼?你會喔?」,她的表情浮現的不是疑惑,而是好奇。

我用隨身攜帶的樸克牌,秀了一個簡單的魔術,橘馬上用十分詫異的眼神看著我,然後要我再變一次。就這樣重複了三四次,她依舊看不出任何端倪,然後雀躍的問我,晚上願不願意到他們住的房間一起玩。

二話不說,當然是答應了。

其實去的並不是橘的房間,她同行的友人很多,都是學校的同班同學,有男有女,根據橘的說法,這群人是她在學校的死黨,而這次旅遊則是他們私底下自己舉辦的畢業旅行。那個晚上我單刀赴會,行為舉止自然比較拘謹,畢竟我只認識橘。好在橘還算體貼,幾乎無時無刻都陪在我身邊,避免我有太多尷尬的橋段。

這樣的氣氛並沒有持續太久,大家玩了幾輪大老二、牌七以後,橘就要我秀幾手魔術讓大家瞧瞧。在場的觀眾一定是湊巧都沒有人懂魔術,不然就是太善良,人人都捧我的場,當晚的表演很成功,橘也非常開心。之後的兩三天,她像個小女孩一樣,總在我耳邊嚷嚷要我告訴她那些魔術的原理。

「好啊,可是要魔術師揭穿魔術的奧秘,有一些不成文的規定耶,我怕妳不能遵守。」,我表情凝重的對她說。

「什麼規定?你說啊,有什麼好怕的?」,她信誓旦旦的說道。

「第一,時間點必須是晚上;第二,地點必須是床上;第三,一天只能對一位異性揭露一個魔術,同性免談。」,說完,我自己都忍不住笑意。

「你以為我會怕你嗎?」,聽完,我愣了一下。

「妳不怕我把妳吃了嗎?」,既然如此,我也不客氣的繼續開她玩笑。

「你又知道是你是吃人的那個囉?」,橘笑容可掬的吐出這句話,反應很讓人意外。

結果,當晚橘支開了她的室友,而我真的上了她的床。

※※※

我人生中的第一次蓋棉被純聊天,在國境之外,給了一個認識不到一週的女孩子。

回國以後,我才明白,那天晚上我解開的並不是魔術,而是橘的心門。

迷香

文/克莉斯汀

回憶這種東西,
並不是你想要遺忘忽略的時候,
就會自動消失不見;
它會在不同的時間、以不同的形式存在著。

於是就在我忙著計畫八月份的暑假行程,
陪著遠渡重洋來義大利的老媽時,
某個下午Y來了簡訊。

「晚上我會抵達佛羅倫斯,如果要的話,晚上可以見個面喔。」

真的是出乎我意料之外。

雖然先前他有答應過我,
八月份如果有回來,一定會跟我聯絡;
不過我沒料到時間飛逝的竟是如此的快速!
所有拋在腦後、埋在心底的那些種種,
全都湧上心頭的一一浮現。
再清晰不過了。

我拿著啤酒坐在Duomo前面的階梯等他,
自顧自的玩著手機,
不想讓自己顯得太過於期待。

他帶著一貫的微笑指著我的額頭,出現在我面前,
隨即在我身旁坐了下來;我上下打量著他,
即使是夜晚,我也看得出來他瘦了、黑了,
薩丁尼亞島上的陽光把他烤到變了個人。

沒變的除了那抹微笑,還有他身上的香味。

不知道為甚麼,我特別迷戀Y身上的這個香水味。
以前他來找我的時候,
總是會洗好澡、噴上這個我不知名的香水,
才到我家過夜。
有次躺在床上的時候,
他還特別問我喜不喜歡那味道。
我很喜歡,是少數我會喜歡的男香味。

從此之後我也會特別注重我自己身上的味道。
只要他要來我家過夜的前一兩天,
絕對不會做需要動刀切大蒜的菜色,
因為他總是吻著一邊睡一邊吻著我的手;
睡前我一定用Bath & Body Works的Rainkissed Leaves沐浴凝膠,
好好的把身體的每一部分洗乾淨,當他擁著我睡的時候,
可以聞著雨後清新的香味入眠;
甚至,做愛前後我也會用清潔液清洗下體,
把自己純淨的交給他,由他吸允著、愛撫著。

每次的見面,我總是努力吸著含有Y這香味的空氣,
像「香水」的男主角一樣,想盡辦法要把這香味保留起來。
每當Y的身影在我腦海中開始消失的時候,
偶爾,會從哪個角落飄出他的氣息。

這樣的迷戀是可怕的。

無時無刻的會被突來的香味吸引住,
然後我像是著了魔似的,追著香味走;
就算我知道Y不可能出現,仍然不願意放過。
我聞著、尋找著,是誰又從哪裡,帶來這樣子的氣味,
讓我忍不住想要衝上去擁抱這可能的影子,深深的給他一吻……

陪我走回家後,我站在門口跟他道別。
Y親吻我的額頭、我的鼻子、然後覆蓋了我的唇;
連同他身上的味道,一股勁的注入我的全身。

「九月見,」他對我說著,「我會努力在佛羅倫斯找新工作。」

我看著他的微笑,以及逐漸遠去的背影;
試圖在他又離開我後,
繼續抓住還有可能殘留的任何東西。

那晚,美夢以及他的香味伴著我微笑入睡。

遺棄

文/Ms. Josie

我討厭失約或是遲到,非常討厭。

**

前陣子約了J一起看電影,我還一直再三地確認他真的會來接我,
J笑著說跟我約會開心都來不及了,怎麼可能會放我鴿子。

其實我也不知道,大概是害怕被遺棄吧?

**

那天我撘車到新竹等G來載我,為了想要早點見到他,還特地搭了
自強號,發車前也打、快到了也連絡,G都告訴我他知道了,但是
到了車站,我卻沒有看到他的車子。

拿起手機不停地重播同一個號碼,也不停地聽到「您撥的號碼沒有
回應,即將轉入語音信箱」,我開始覺得好著急,也很難過,是不
是他不想出來了,畢竟當初在約的時候G聽起來意興闌珊。

鬱悶之下,我走到車站大廳外,抽起好陣子沒抽的菸,一連兩根,
完全不知道自己怎麼了,像隻被捕獸夾夾到的小兔子,內心焦急地
掙扎,想要脫離這種身處異地的感覺。

「我剛剛有點事情,大概還要15分左右。」G的電話終於通了,但
並不是告訴我他已經到了,心頭仍是一陣失落。

點起了第三根菸,讓嗆辣的薄荷香衝入腦門,試著不去想G是不是
並不想跟我見面。

半個小時過去,G終於來電,看到他的車出現,心中的大石終於落
下,馬上鑽進車內,給了G一個擁抱,還親了他的側臉。

「怎麼了?這麼主動,這可不像你。」G對著我微笑,但有點訝異
的樣子。

『我以為你不想來了。』我翹著唇,輕聲嘟囔著。

『我搭了最快的車,又一直打電話給你,但是你都沒有接,我以為
你不要我了。』像是抱怨,又像是控訴。

「怎麼會?你現在不就在我車上了?」揉揉我的髮,我想G是試著
讓我平靜下來,但是其實感覺還是不太好,胸口悶悶的。

後來我才知道原來G臨要出門前被母親抓去做事,很無辜的拖到出
門的時間,但是難過都已經難過了,他也不能做什麼讓我開心。

**

那晚我們還是做愛了。

見面之前G告訴我他最近煩心的事情多,對這檔事也不太有興趣,
心疼他最近煩心,一進到旅館房間先幫他按摩,到最後仍舊是妖精
打架了起來,一陣激戰過後我們一起沐浴,我拖著不願意出門、想
賴在床上的G外出覓食。

像是飛舞的小蝶般,我拉著G到處東吃西吃、逛來逛去,看著他微
笑著看著我,忍不住跟著微笑起來,心情也跟著輕盈。

回到住處,換回輕便的衣物,我再度窩到G身旁。

「怎麼了?」G大概覺得我今天難得的主動,總是緊黏著他,多少
能察覺我的不對勁。

『沒,只是想抱著你,也被你抱著。』我看著他,眼中漏透著些什
麼,但連自己也抓不住。

再一次的溫存後,G倦極著先入睡,我看著電視,放空,抱著他也
緩緩睡去。

**

在車站的時候,我等了半個小時,其實不算久,只是很著急,是不
是自己就這樣被丟棄在一個不熟悉的空間裡,G這時是我的浮木,
但我卻不能保證自己能夠抓得到,才會這麼擔憂吧?

從小,就是被丟來丟去的孩子,總是在尋找能夠永遠牽著自己的那
隻手,到現在在不同的懷抱裡尋求溫暖與關愛,卻一直帶來失落,
不管是來自他、他或者是他,甚至來自自己的。

說到底,還是害怕被遺棄啊,被丟下的感覺多麼不好,我想無需贅
述。

**

載我回去的路上,和G聊了很多,大都是生活上以及未來的事情,
我樂於這樣的對談,即便是話題對他來說似乎有點沉重,但是能感
到自己不是單方面的要,且能與G形成一種朋友間的親暱感,讓我
覺得很欣慰,至少不是再度將自己的立場擺放成受害者的角色。

回想同居

文/Color

前一個禮拜的同居文,讓我想起我在台中的日子。

我一直很嚮往「同居」這件事情。
但因為我大學住在家裡,所以一直無法體驗那種生活。

我是一個很喜歡「有人陪」這件事情的女孩。
我喜歡大家不說一句話,各自做自己的事情,
可是卻能知道有個人在我身旁陪著我,不嫌無聊,我就很心滿意足了。

我是跟一個陌生的男子同居。
他不是我的誰,只是一個從莫名地方所認識的男子。
我們的認識:是網路。
我們的橋樑:是綠豆椪。
我們的契機:是大雨與閃電。

於是,我就這麼順而自然的開始住在他家,和他生活。
但在這之前,我已經知道他在老家有一位女朋友,大他三歲且是他初戀情人。
但我無所謂!因為,我需要他交付給我的溫暖與保護。

我每天可以替他煮飯,陪他洗澡,
睡前能抱在一起談論今天發生的事情,
然後再被他深深的抱住,額頭上印了一個吻,
就算是一個人坐在床上看著書,他在一旁玩著電腦上網,
我都很心滿意足。

因為這就是我要的生活啊。
那時候的他,猶如我的鎮定劑。
但是,感情的基礎不夠深厚,也許是我沒有所思慮到的。

我們漸漸沒有話題,
我們漸漸寂靜起來,
於是我們只剩下雙人碗筷躺在那裡,
和睡前那不可或缺的性愛和印上的那個吻。

但僅僅如此,我還是滿足了。
因為這樣的我,能要求什麼呢?

但,鎮定劑的總是會過期的。
最後的我們,在一張照片的發現之下發生了爭執,
一陣哭喊與打鬧,最後是在我一個巴掌揮過去後結束鬧戲。

直到今天,我依舊還是懷念著那些日子:
我們瘋狂的看著窗外的日出再一起倒頭睡著,
一起光著身子,互相熟悉對方的身體,
還有那疼愛的擁抱與親吻。

可惜,都已經是過去了。
不知為什麼,心頭上還是會難過…。

奪取

 
 
 
她是我生命之中,

最逆來順受的存在。

我們認識了三、四年,

她從來沒有任何一刻真正的佔有我過。

完整的,可以要求和任性的,佔有。

她對我從來沒有脾氣,一次也沒有。

反倒是我每回找上她,

都是我亟需依賴的時候。

當接通的電話傳來熟悉的輕聲回應,

那是一種明確的安全感。

沒有人知道,

她是我的秘密。

「總覺得你在我面前都溫柔得不太像真人。」

「呵…. 只有喜歡的人才有這個特權的… XD」

「對喜歡的人哪捨得罵唸。」

「傻小孩。」

這些年我們沒有持續連結的時日,

我煩躁的時候她用聲音陪著我安眠,

然後等到我睡著之後她跟著睡,

天亮了,我去上班,她回到她自己的生命。

這樣多自私。

她身邊的好朋友偶然知道了,

總勸她不要把心思放我身上,

她也不辯駁,只是一樣傻傻的笑著。

「沒辦法啊,就很喜歡。」

「孽緣。」這是他朋友的結論

「好像也是喔,孽緣。」我說

「傻傻的….哪有人這樣說自己。」她笑

小東西,

忘了從什麼時候開始我這麼叫她。

我把她小心的揣在口袋,

她也一樣心甘情願的待在那裡。

途中也曾經與我好久失了聯繫,

那種喜歡的人消失好久的寂寞。

不知道哪一天會再傳來他的聲音,

她一直等著,懷抱一天天消失的期待。

終於有一天耐不住了,

而碰巧也有個人對她好讓她感動。

她說:

「當時我心想,或許這個人可以吧?」

就這麼跟了他一段,

一直到有一天,

當她開口想對他說些什麼,

那是句曾經對我說過的話。

「我說不出口。」

她說這句話的時候情緒似乎很複雜,

有種鬆一口氣、有種對自己坦然、

也有種混雜著甜蜜的無奈。

「對你說過相同的話,

 對別人,我說不出口。」

「所以我就放棄了啊」她這麼說。

「小東西,為什麼你喜歡我呢。」

「不知道耶,也許就感覺對了吧….
 你有種讓人想保護的感覺。」

「不是才說過我危險又要保護我 XD」

「危險的人,那要把你抓住,
 避免人家很危險 XD」

她是個處女。

她也是我碰過,

最會電愛的女人之一。

剛開始她總傻傻的配合著呻吟,

有點像是自己扯著線的布偶或娃娃。

某一天,她問我怎麼樣才能讓男人更興奮,

我只花了十分鐘跟她講了個大概。

然後每一次每一次,

我都在快感中驚訝著她的進步。

她的反應越來越引誘人犯罪,

她的退讓、委屈、掙扎,

她的聲音出現了表情和樣貌。

在我初識她的那些年,

她還搆不上我的好咖排行前十名,

現在,她遠遠將其他人甩在後面。

「為什麼妳進步這麼快?」

高潮後的平息,我無意間問了她這句。

「大概是因為很喜歡你吧。」

她說,一樣,溫柔的笑。

「老實說,我一直覺得自己很奇怪。
 之前有一陣子對Lucifer有好感的時候,覺得很怪。
 為什麼可以喜歡這個人,又對另一個人有好感。
 而且我發現,如果對你說過的話,
 我沒辦法再對其他人說,會有罪惡感。」

「罪惡感?」

「不知道耶,喜歡輕易的說出口,總覺得很廉價。
 就算是跟你說過想關心你的話,
 連用在普通朋友身上都好怪。
 總有一天,
 我會變個詞彙越來越少的女人。」

我奪取了她的喜歡,

奪取了一部份她的年華,

奪取了隨時待命的關懷,

也奪取了,這個女人的語言。

麵包店女孩

  這篇日記,絕對不是什麼在麵包店邂逅了一個女孩,然後認識戀愛歷經波折再分手再重逢的網路愛情故事(笑)。

  在見到她本人之前,其實不太確定她是怎樣的人。感覺話有些少,又有眾多追求者,不是那麼容易接近的一個女孩子。所以那天下午想找個人散散心時,隨手丟了一句要約會,也沒想到她會答應。

  不過,見到本人的時候,印象就大為改觀了。感覺上有些靦腆,笑起來又有些害羞。想想這樣也對,害羞的表情是女孩子的特權,很容易給人加分的感覺。戴上眼鏡的她看起來十分精明,有準女強人的的氣質,可是當她因為害羞而不敢看我,自顧自的說起話時,又有幾分青澀的感覺。

  坐上機車,一起去吃了個飯,把生疏的感覺丟到一旁,然後讓她當地陪在郊區四處帶著我逛。她是個十分稱職的地陪,除了電話多了點。看到她電話一通接著一通的響的時候,實在是會想讓人感嘆:人正真好。不過,她還是很盡責的肩負起地陪的任務,不但是個盡責的風景解說員,也不時說話給我聽,陪著我四處走,或是在她喜歡的店坐下來輕鬆的喝杯飲料閒聊,玩著植物大戰疆屍,讓我感受很久沒有過的……悠閒。

  就只是漫無目的騎著機車四處走,想到去哪就去哪,感受一下迎面吹來的風。坐下來什麼主題也沒有的閒聊,被其他客人的嘈雜聲音吵醒時,才發現時間已經過去一大半的悠閒。

  經歷了一場應該算激烈的性愛,我抱著她在床上休息。

  剛才在大浴缸裡,她以一種想像不到的魅惑,在我身上盡情的放肆,實在令我很印象深刻。

  把身體擦乾,我們回到了床上休息。把她往我身上抱時,她像在超市挑牛排一樣,在我胸口四處按著,然後嘟嚷著說沒有肉,說完才把頭靠上來,讓我有些啼笑皆非。不過我也沒什麼話好說,確實以枕頭的標準而言,我的胸口和肚子都不夠厚,還有待加強。不過比起十年前,至少我現在還可以當個竹枕,而不是竹竿。

  躺了一會兒,她趴到我身上,抬起頭來盯著我看。

  我也不客氣的盯著她的眼睛,然後閒聊了起來。就這樣聊了一陣子,大多時候還是她說的多,我少話。

  然後,我突然發覺,我在短短半天之內,就看了她好多不同面。

  我說:「我覺得,今天好像看到三個妳一樣。」

  她好奇的問:「哪三個?」

  我回答:「一個是妳不笑的時候,看起來一副熟男殺手的臉,一個是下午在麵包店時的妳,還有剛才在我身上勾引我,帶著媚惑表情的妳。」

  她又問了:「那你喜歡哪一個?」

  其實仔細想想,她不只這三個面。她是我見過的女孩裡,展現最多變化的一個。她開心的提到自己和家人相處的事;坐著聊天時,看著我有點發呆不太說話,就把剛才買來的蛋糕餵到我嘴裡;散步時,好玩的兩手握住我的手臂摩蹭。感覺上,她離我不是那麼的近,但卻又恰到好處的待在我旁邊,讓我可以感覺到陪伴的距離。還是同一個人,但卻每一面都有些不同。

  不過,印象最深刻的,還是下午她在她喜歡的麵包店裡,開心的挑選麵包的時候吧。當她滿心歡喜的聞著剛出爐麵包的香味,天真的挑選麵包時,顯得十分的滿足。尤其是看到她想買的點心,正熱騰騰的擺在架上等待她的撿取時,整個臉龐像是泛溢出一團幸福的光芒一樣。

  她不服氣的說:「我接到男朋友的電話的時候,也是一臉幸福啊。」

  我笑了笑,捏捏她的臉說:「妳下午接到男朋友電話的時候,看起來也是一臉幸福,不過那個光只是妳一個人的。可是妳挑麵包的時候,整個人都亮了起來,感覺是別人都可以看到的光,很好看。」

  她捶了我一下,撒嬌說:「原來你都在我不注意的時候看我。」

  我想到下午在飲料店點完飲料,她開心的拿出一個剛買的點心,在桌上摔了兩下,證明它很紮實,然後要和我分享的笑容。

  那一瞬間,我覺得很放鬆。

七夕。

上週一是七月初七。

老實說,我沒想過特別去把七夕當成中國情人節來看,
甚至所謂的西洋情人節,我也不怎麼熱衷。

或許是我天性就不浪漫,
但回想起來,搞不好跟我最早的那些情人節經驗不佳有關。

拿初戀女友來說,
在一起時第一個七夕,她買了禮物送我,
但後來我知道,這禮物她暗戀好多年的學姊也有一份。
兩人分手又復合以後,遇到二月十四號,她依然買了禮物送上,
只是大概一朝被蛇咬,我不記得自己有很開心或覺得很浪漫。

後來我做了人家地下那一個,這種節日我更沒興趣過了。

對方還有心時,一定會撥出時間給我,
但看她要跑兩攤,我就會想何必呢。
加上當時我最重要的課題是不能越陷越深,
過情人節豈不等於給自己增加難度。

再後來遠距離戀愛,
夭折之快,剛好夾在兩個情人節中間,
因之也省去了相送擇禮的煩惱。

至於我跟L,我們比較習慣平常心血來潮做些事情,
吃大餐、看夜景、送禮物等,不論是不是情人節都會有。
加上交往的三年間,我學校生活極其忙碌,
常常是我下課後想起來,順手去超市拿支紅酒,
看有沒有L會喜歡的小東西,
然後兩人各喝一點,還不會喝完,就上床睡覺了。

其實我覺得無所謂情人節是不是商業炒作的產物,
偶爾有個藉口花花錢或浪漫一下反正大家自己選擇開心就好。
但我想反正我對情人節也沒什麼大好回憶,
而一年還有除此之外的三百六十三天,
只要這中間有浪漫開心,過不過節就真的無所謂,
連以前不怎麼愉快的情人節都可以一筆勾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