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星期三的Nothing

雜記:Re 妞、那那

To 妞

  有點羨慕當客座的妳,因為我最近寫不出什麼符合本版標題的東西,想想還蠻心虛的。

  我覺得,雖然我完全可以理解腦子和棒子沒有共鳴,就沒有完美的高潮這件事。但其實有時候,心情很糟的時候,我覺得我就是會想要這樣子的,沒有共鳴的發洩。不去管對方是誰,不要事前的舖陳,也不要有禮貌,完美的結尾。就只是單純狠狠的幹一炮,幹完就走人。

  不過,經驗教會我,這麼做事實上不會比較好。如果對象是自己無感的,甚或完全不認識的,做完會有不舒服的感覺。若對象是自己喜歡,有好感的,又會覺得很有愧疚感,有滿心的抱歉。

  這樣想想,想太多有時候還真的很累。如果偶爾可以毫無感覺的晚上找人打一砲,早上起床後,穿好衣服拍拍屁股,神清氣爽的閃人去上班,絲毫不拖泥帶水,某種程度上也可以稱為一種幸福,無感的幸福。

  不過就是因為做不到,所以A漫才會變成我們硬碟裡的重要存在(大笑)。

To 那那

  我也不太能拒絕好的文字,不過和妳不太一樣,我看了好的文字,通常沒辦法生出去接觸的念頭。

  我記得有陣子我上KK,第一個會看的是ONS版的文章。那時好像不知不覺的有種刻板印象,有些人其實是寫文來推銷自己的。

  老實說我蠻羨慕在這方面做得好的人,尢其是男人。就像妳說的,好的文字對女人來說是種春藥,有好的春藥在手的獵人,總是佔了一些優勢。

  不過,我一直以來都很羨慕有才華的男人,並不是因為這一點才羨慕的。不管是攝影、文筆、音樂,這些才華某種程度上來說,是用來傳達自己情感的一種方式。所以,我一直覺得自己在這些才華上沒什麼天份。

  曾經有過幾年的時間,我不太愛聽歌,尤其是情情愛愛的流行歌曲。也不是完全不聽,但不會特地去聽某首歌曲,想看看歌詞在寫什麼之類的。因為如果聽到了幾句特別有感觸的歌詞,很容易就在腦裡自動播放個好幾天都不停。那幾年的時間也不太碰吉他,就讓它放在地下室長滿了灰塵。

  看看ONS版的故事倒是無妨,很多故事都寫的很好,但情感的表達通常又沒那麼強烈,不會隨隨便便的被扯進去。看看男人寫的故事,我只會覺得寫得很好,或觀察一下好的寫手是怎樣包裝自己,嘗試去分辨一下在華麗的詞彙背後有沒有藏著什麼東西。看看女人寫的故事,會想像一下作者長的是什麼樣子,有什麼樣的魅力,但也不會因為這樣有邀約的膽,至少我不會有寄一篇自己寫的東西過去報名的勇氣。所以我可以很純粹的站在旁觀者的角度去觀察別人,就像平常會做的事一樣。

  所以,好的故事對我來說沒辦法是春藥,比較像是安眠藥一類的東西。

  不過,一直把自己隔離在情緒之外,並不是件很好的事。至少我的理智面,那陣子不斷的在提醒我這點,所以後來我有了第一次的ONS。再後來,我嘗試著用「文字」這個我並不習慣,也不擅長的工具來練習表達一部份的自己。

  但事實上效果還是不太好,因為我還是常常辭不達意,寫日記寫到一半就會卡住,然後不知道自己在寫什麼(攤)。

雜記:感覺

  那那說,所有的記憶都是潮濕的。

  我要照樣照句,所有的美好回憶都是溫暖的感覺。

  我覺得,自己是個很不會注意細節的人。比方說吃一道菜,我可以很直接的感覺它是好吃或不好吃,但我無法分辨出是什麼味道好吃,又是什麼東西不好吃。

  又比方說,看小說的時候,我總是用很快的速度看過去,了解劇情,人物,然後就是看完了。沒有字字細讀,很多時候可以說是不求甚解。不求到什麼程度呢?我記得我大概國一開始看武俠小說,從金庸開始看,沒多久的時間已經把圖書館的整套都看完,而且重複看了不少次。但一直到大概國三的時候,我跟同學在討論劇情,我才發現我一直把周芷「若」看成周芷「君」。

  其他還有很多類似的例子,我喜歡這首歌,但我不知道它好聽在哪裡。我很懷念某個地方的風景,但其實很多時候,我想不起來那裡的景色特別在哪。我很喜歡兩個人肢體交纏的歡愉,但我沒辦法鉅細靡遺的把每個觸感描述出來。

  我沒辦法記住一些細節,也因此在我剛開始寫日記時,很多東西對我來說很不好寫,因為我不知道要怎麼描述,有什麼細節可供我書寫,好讓我順利把腦海中的概念具體化為文字。

  可是我記得感覺,令我印象深刻的感覺。即使我寫不出來,說不出來,但那種感覺是實實在在存在我的記憶裡。每個感覺會連結著一個畫面,不管是難過的、快樂的,只要是曾經印象深刻的感覺,總會有一個畫面連結在一起。

  比方說,我記得某個在做愛之後,賴在我身上撒嬌,呢喃著說著話的聲音。很溫暖,也很柔軟。我想不起來當時聽到什麼話,或我回答了什麼。但那種溫暖而柔軟的感覺,我卻可以確確實實的記住。

  我也記得一張我很喜歡,令我感覺很溫暖的笑容,雖然這個溫暖的感覺確實連結著一張滿足的,散發著光輝的笑臉,存在我的腦中,但我並不是很清楚的記得她是怎麼笑的,那種光又是怎樣的溫暖著我,所以我寫的不是很好。可是只要我一想起來,我就覺得它完全刻在我的大腦裡,不會消失。

  很多讓我覺得舒服的溫暖畫面,我都確實記得。只是很多時候我寫不出來,雖然我還在試著練習。

  但也因為這樣,我很清楚自己的感覺是什麼,所以我當我自己有「喜歡」的感覺時,我也可以很明白的知道。

  女人很愛問的「為什麼喜歡」、「喜歡哪一點」、「真的嗎」這些問題我一律回答不出來,但就因為我什麼都沒想,所以反而我知道我喜不喜歡一個人。

  也許喜歡有很多種,朋友的,情人的,更多無法分類的,但也沒有去細分的必要。當接觸到的時候,身體會自然的去分辨出來。

  這也不分什麼時機,不管是網路上的文字閒聊,還是做愛之後的喘息,當喜歡這種感覺跑出來時,當我這麼說了,我就是喜歡,因為我的感覺這麼告訴我。

  很多時候,不是因為笑容、撒嬌這些特點而喜歡一個人,而是因為喜歡一個人,所以她的笑容、聲音,才會讓我產生溫暖的感覺,然後才會留在我的回憶之中。等有一天我不能是Nothing了,這樣的回憶還是會在。

Stories

  雖然沒什麼印象,但十年前第一次上KK,應該是直接連上花魁才對。

  那時候應該是上來找S_Story的。情色故事這種東西,一開始只存在於同學小心翼翼遞過來的3.5吋軟碟裡。但到上大學之後,已經是在BBS站台裡可以找得到的東西。

  我記得那時有幾個比較有名的作家,像藍影,死小孩,小貓,phonegirl,每個人的文筆,情節都很好。我差不多每天都會上去看看有沒有什麼新文章。

  同時,也順便看看其他的版面,算是吸收一些新知。反正我看得很快,鍵盤的空白鍵和右鍵就一直按一直按,幾乎把每個版面都瀏灠一遍,順便抓一下Link版的短片。

  某天,S_Story關了。過了一陣子,我開始看起S_ONS版的文章。

  對我來說,那也是別人的故事,而且大多數是曾經上演在某個角落的真實人生。而且,比起Story,這裡的故事有時候更有血有肉一點。雖然有些看起來並不真實,但說不定就真的發生過,我總是會抱著這樣的想法,於是把自己丟在一個又一個人的經歷裡,看看別人發生了什麼事。

  看完寫的好的文章,會順便Q一下作者,有時會因此動了「有為者亦若是」的念頭。但事實上那時我並沒有做過任何的嘗試,印象中甚至連水球都沒有丟過,就這樣徹底的當個專業的潛水員。不過,那時卻養成了看別人名片檔的興趣。就像停紅綠燈時,如果身邊停了個正妹,我就會開始注意其他路人,尤其是男人的反應。當我看到帶有挑逗意味的名片檔時,我也會很好奇想知道別人會怎麼做,想對這個ID說什麼,用怎樣的方式引起作者的注意。

  不過,我總是想大概不會有人願意回答我這個蠢問題,要我寫吸引人的名片檔或好文,我也寫不出來,所以這個問題對我而言始終是無解。直到後來KK引進了推文系統,我才稍微可以從文章的推文裡,滿足自己的好奇心。

  再後來看起了多P版,DREAM版,總之是一直看著別人的故事,不管他是真是假。沒東西看的時候就逛著使用者名單,就像坐在路邊看路人經過一樣。只是這裡的路人把想被人看到的部份用文字精心修飾出來,讓別人可以一眼看到。

  那時,我並沒有想過Nothing的出現,所以也沒有想過有一天我會是裡面的一份子。

  嚴格說起來,我的ONS大多數和花魁都沒有關係,所以也沒辦法硬要寫些什麼出來。只是在無意之間,這裡成了我一個留下回憶的地方。不過,感覺上確實是有些不同了。

  其實也說不上有什麼不同,我還是一樣掛在使用者名單,偶爾看看別人的名片。但多了一些會和我說說話的人,偶爾會有一兩顆水球表達關心或閒聊的水球。然後,從一個單純看別人說故事的角色,轉變成我說自己的故事給別人聽。

  角色轉換也快一年了,還是有些不習慣。

  不過感覺還不錯:)

笑容

  她問我,為什麼我一直傻笑?

  其實我也沒什麼感覺,我應該只是普通的微笑著才對,這是我第一次被說傻笑,還蠻想看看自己傻笑是什麼樣子的。

  不過,她這麼一說,我才發現好像看到她,心情會覺得很好,可能就這樣不自覺的放鬆起來了,所以才會笑。

  我很少會開車出去,因為通常我比較喜歡騎車,不管是騎機車還是騎腳踏車。如果我想出去走走的時候,通常就是一個人自己騎出去。那天算是很難得的跟朋友借了車,一路往北開,然後去載她出來陪我喝咖啡。

  正妹嘛,約總是比較多,下午找到她的時候,她才剛和朋友聚會完,脫身出來和我會合。本來要去的咖啡廳沒開,她臨時又打電話問了另一間的地址,然後我們慢慢的開著車去找地點。

  一樣的邊找邊閒聊,其實有人坐在旁邊講話給我聽的時候,開車好像不是那麼無聊。

  到了咖啡廳,她很開心的拿著menu要點咖啡,然後跟我說她上次在哪裡喝了什麼咖啡很好喝,老闆人怎樣怎樣之類的。

  其實我有點記不得那個下午聊了什麼東西,只記得她說了很多話給我聽,我好像也有說一些。

  然後,她的笑容很好看。尤其是她點的拿鐵剛端上來,喝了第一口之後,要我也喝一口看看時,臉上開心的表情。

  後來帶著她去吃晚餐,也是讓她找了間她平常會去的店,一邊坐著聊天邊吃。

  背包裡放著本來打算今天要看完的宮部美幸,結果根本沒翻幾頁。照她的說法是因為她一直在和我聊天,所以干擾到了我看書。不過我倒是覺得無所謂,看小說只是為了放鬆,但看著她效果更好。

  吃完晚餐,天也差不多黑了,因為車是借來的,所以不好意思太晚還。正好她晚上還要去上課,所以我送她回去。回去的路上,她很體貼的賴在我身旁撒著嬌索吻,趁著紅燈時親了她幾下,她反而又害羞起來。

  送到她家門口之後,說了聲再見,她輕快的關上車門,轉身上樓。這裡我並不熟,所以只好慢慢的開出巷子,一邊找著回家的路。

  開沒五分鐘,她又打電話來:「你怎麼這麼快就走了!」

  我說:「妳不是要去上課嗎?我就先回家啊。」

  她生氣了起來,說:「我只是上去拿機車鑰匙啊,你都沒有吻別就走了。」

  我笑了笑,調轉車頭開回去。

  開到她家巷口,她正坐在機車上等我。

  天已經全黑了,巷子裡也沒什麼人,所以我只把車子往路邊靠,然後打開車門讓她上車。

  一上車,就是一個長長的深吻,長到令人喘不過氣來。

  唇舌分開,她大口的喘著氣,雖然看不出來,但可以感覺到她的臉有些發燙。

  這個吻很令人印象深刻,有點分不開,又很勾起我的慾望。

  笑了她幾句,她馬上就害羞的低下頭,我把她的下巴抬起來,又吻了上去。

  她騎著車帶著我到大路旁,然後示意我把車窗按下來,靠過來跟我說怎麼走才會回到交流道上。說完,又俏皮的說:「因為我怕上去了會下不來,所以我不上你的車囉!我這樣說應該找得到路出去吧?」

  我好像笑的很大聲吧?對著她點點頭說好,然後就開出去。

  這個約會就這樣結束了,沒有做愛,也沒有其他更進一步的舉動。

  但按照她的說法,我下午好像一直在傻笑。

  事實上,後來我還是迷了路。因為當她臉上堆滿笑容跟我說怎麼開出去時,我一開始好像看呆了一下,沒聽清楚第一個彎是左轉還是右轉,所以一開始就轉錯了十字路口,後面聽到的都用不上。

手機

  上星期去溫習了一趟部隊生活。

  其實也不算溫習,畢竟那生活和當兵時差很大,只是回到那種環境去回味一下,渡個無聊假而已,稱不上什麼當兵。

  第一天要報到的時候,我悠閒的騎了四五十分鐘的車,慢慢的在時限前一個小時到了營區,然後懊惱著自己太早到了,應該先騎去大書局看看有沒有要買的書才對。剛上路的前十分鐘下了一場雨,我還是脫下鞋子,穿上了雨衣往前騎,騎沒十分鐘就出了雨雲的範圍,只好再把鞋子穿上,雨衣脫下。

  報到後,有驗明正身,發放衣服等等,其中有一站要求我們把手機交出去統一保管。當然很多人沒交出去,於是晚上在寢室,就很多人找著能用的插座想要充電,但我是很快樂的寫好保管單,就把手機遞了出去。

  每天晚上晚餐後和睡前的一段時間,可以把手機領出來。我通常會拿著自己的本子,去餐廳裡把手機領出來,然後放在桌上,自己坐著寫東西,順便看看有沒有什麼人找我。

  想到手機,其實我不是很喜歡它。以前的日記有提到過,我與某任女友交往時是遠距離戀愛,所以每天晚上的連絡都是靠手機。

  後來在我畢業前,我們分手了。手機還是在,但似乎沒有特別需要撥號的對象了。跟著過沒幾個月,我入伍去還該還的債。

  我是下部隊第一天就接了業務,然後就被師父要求帶手機進去的那種。事實上這不是什麼值得令人羨慕的事,在下部隊之前,我一個月的電話費大概在三百塊上下,下部隊後通常在2000上下跳動,全數自付。不過這不是我討厭它的理由,我真正不喜歡手機的原因是,那段時間裡我的電話實在太多了。

  我記得剛下部隊的第一個週末,新兵會統一多放兩天的假,把新訓沒放到的假放掉。那兩天裡,我的手機就以高於過往十倍的頻率不停響著。等到我正式交接完,每天就是過著手機與蓋章的日子。通常,電話接起來的時候,對方都是長官,對我有業務上的要求。而達不到要求時難免會挨罵什麼的,自己的連長也不太挺我,他比較關心會讓他升遷的兵,像我這種是屬於會給他找麻煩的,所以場面話說得很好,但有事我還是得自己橋。

  記得有一回,我早上處理完業務,吃完早餐,乖乖的戴上鋼盔水壺S腰帶,跟著大部隊去早查。早查的時候,我站在隊伍裡,就感覺到手機一直在震動,震個沒完。等早查結束,跟著部隊回到連上,就看到一個軍官站在門口,對著值星官大聲質問某某某在哪裡。等我舉手出列,劈頭就是一頓破口大罵,問我為什麼要跟著部隊去早查,讓他找不到人。

  那一陣子,我變得對手機的震動很敏感。常常會莫名的感覺到手機動了幾下,急忙從口袋掏出來一下,又發現沒有來電。對手機的厭惡感,可能是從那時開始的。

  有天晚上,因為發生了幾件不好處理的事,又得不到支援,我自己也逞強的不找更上級的長官報告,後來被人冷嘲熱諷的刺了幾句話,把我趕回去。半夜十一二點,大家都在寢室好眠的時候,我一個人默默的收拾好文件,走回自己連上。

  在回去的路上,我找個樹叢後面坐了下來,默默的發洩著自己的情緒。

  後來,我回到了文件室,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發呆。因為連上的人都習慣我加班了,所以值星官也沒來管我,讓我自己一個人坐在裡面。

  手機靜靜的躺在桌子上,面板上的藍色燈光一閃一閃的,我盯了它很久,卻什麼動靜都沒有。

  我那時突然好希望,有一通電話會出現,或有一封簡訊可以傳過來。不是有業務要我處理的,也不是普通朋友約放假去打球什麼的。

  我不要求馬上退伍,或著放假出去走走,我只希望有一通電話或簡訊,上面的號碼是我一看到就很開心,會想立刻打開手機來看看的,是一個我聽了之後會覺得很平靜的聲音,或很平淡,但看完會馬上可以平復心情的一封簡訊。

  當然,什麼也沒有。

  它就只是微弱的閃著光,顯示著現在的時間一分一秒的流過去。

  一直到我退伍為止,這個願望都沒有完成過。

  後來,我習慣了那樣的生活,但還是一樣的對口袋裡的震動異常敏感,也一樣的不喜歡手機這個產品,一直到我離開那裡,重新回到正常的生活為止。

雜記:雨

  中午回到位子上休息一下,拿出早上買的沙拉想吃,就聽到同事在說已經放颱風假了。幾個人東西收啊收的,慢慢的一個個都消失,剩我和老大還坐在辦公室。老大是要留守,我是要還在忙另一邊的工作。三點多忙回來,開始趕昨天因為想多淋淋雨所以提早回家,丟著沒完成的報告。

  雖然門窗都緊閉著,但還是稍微感覺的到外面的風雨愈來愈大。五點到了,老大閃人,剩我一個人還在辦公室。到了六點,手上的工作到個段落,開始收拾東西準備回家。

  穿好雨衣騎著機車出去,雨好像小了點,覺得有點可惜。天已經暗了下來,可能因為颱風假的關係,路上車並不算多,我把車速放慢,想讓風吹一下。騎到了橋前,剛準備要上橋,手機就震動了起來,想了想還是停下來接電話,於是這個月又多了一包紅包要包。

  很妙,喜事似乎總是和壞事一起出現。前幾天聽學妹說她被劈腿了,很難過的不知所措,然後今天又接到一通喜宴邀請,是一個有異性沒人性的朋友和長跑了六七年的女友要結婚,這對比真的很強烈。

  本來打算要繼續騎,但突然有股衝動,於是我拿出煙盒,點起煙就坐在路邊抽了起來,看車子一輛一輛的從我身邊開過去。其實我很少抽煙,因為我不會(笑)。身上放的是小雪茄,因為不用吸進肺裡,味道又很香,所以偶爾會在小七或全家帶一盒在身上,想到的時候聞聞味道,或點一根後輕輕吸一口,把煙含到嘴裡,感覺一下微微的刺激味。這種小雪茄很耐抽,一根正常要10min以上才會抽完,我就在路邊坐了十幾分鐘,然後才騎著車回家。

  雨又大了起來,特地把車速放很慢,想要好好讓雨打一打。我非常喜歡雨天,雖然也很喜歡太陽,有陣子甚至有種自己會行光合作用的錯覺,只要有陽光空氣水就可以活下來。但不管心情好或不好,在雨中騎著車都會覺得很快活,尤其是大雨的時候,好像自己被某種東西包圍住一樣,跟身邊的事物很近,又隔得很遠。雖然很想乾脆把雨衣脫掉淋回家,但想到回家後母親大人的嘮叨,最後還是沒付諸行動。

  可能最近真的太累了,所以很想就這樣一直騎一直騎,不要停下來。又或者是把手機關起來,找個人好好抱一下,什麼都不管的一覺到天亮。不過兩條路都沒得選,雖然用了比平常多一倍的時間,但最後還是騎到家了。

  不知不覺進入ONS的世界也三四年了。一開始只因為自以為是的情傷,到後來才發現,有些時候,只是純粹想找人抱一抱而已。不過大多數的男人都是用這個藉口,聽起來實在很沒有說服力(笑)。不過,實在不知道走上這條路對還是不對,感覺上,自己得到了很多,卻也丟掉了不少東西,就這樣走著走著走到現在。未來應該還會在這條路上繼續走下去吧,只是不知道還會走多遠。

  不是因為雨天所以多愁善感起來,這四個字跟我無緣。只是因為今天下午突然的恐懼起來,身體發抖,所以進入大雨中時覺得比較心安,想要寫下來。

麵包店女孩

  這篇日記,絕對不是什麼在麵包店邂逅了一個女孩,然後認識戀愛歷經波折再分手再重逢的網路愛情故事(笑)。

  在見到她本人之前,其實不太確定她是怎樣的人。感覺話有些少,又有眾多追求者,不是那麼容易接近的一個女孩子。所以那天下午想找個人散散心時,隨手丟了一句要約會,也沒想到她會答應。

  不過,見到本人的時候,印象就大為改觀了。感覺上有些靦腆,笑起來又有些害羞。想想這樣也對,害羞的表情是女孩子的特權,很容易給人加分的感覺。戴上眼鏡的她看起來十分精明,有準女強人的的氣質,可是當她因為害羞而不敢看我,自顧自的說起話時,又有幾分青澀的感覺。

  坐上機車,一起去吃了個飯,把生疏的感覺丟到一旁,然後讓她當地陪在郊區四處帶著我逛。她是個十分稱職的地陪,除了電話多了點。看到她電話一通接著一通的響的時候,實在是會想讓人感嘆:人正真好。不過,她還是很盡責的肩負起地陪的任務,不但是個盡責的風景解說員,也不時說話給我聽,陪著我四處走,或是在她喜歡的店坐下來輕鬆的喝杯飲料閒聊,玩著植物大戰疆屍,讓我感受很久沒有過的……悠閒。

  就只是漫無目的騎著機車四處走,想到去哪就去哪,感受一下迎面吹來的風。坐下來什麼主題也沒有的閒聊,被其他客人的嘈雜聲音吵醒時,才發現時間已經過去一大半的悠閒。

  經歷了一場應該算激烈的性愛,我抱著她在床上休息。

  剛才在大浴缸裡,她以一種想像不到的魅惑,在我身上盡情的放肆,實在令我很印象深刻。

  把身體擦乾,我們回到了床上休息。把她往我身上抱時,她像在超市挑牛排一樣,在我胸口四處按著,然後嘟嚷著說沒有肉,說完才把頭靠上來,讓我有些啼笑皆非。不過我也沒什麼話好說,確實以枕頭的標準而言,我的胸口和肚子都不夠厚,還有待加強。不過比起十年前,至少我現在還可以當個竹枕,而不是竹竿。

  躺了一會兒,她趴到我身上,抬起頭來盯著我看。

  我也不客氣的盯著她的眼睛,然後閒聊了起來。就這樣聊了一陣子,大多時候還是她說的多,我少話。

  然後,我突然發覺,我在短短半天之內,就看了她好多不同面。

  我說:「我覺得,今天好像看到三個妳一樣。」

  她好奇的問:「哪三個?」

  我回答:「一個是妳不笑的時候,看起來一副熟男殺手的臉,一個是下午在麵包店時的妳,還有剛才在我身上勾引我,帶著媚惑表情的妳。」

  她又問了:「那你喜歡哪一個?」

  其實仔細想想,她不只這三個面。她是我見過的女孩裡,展現最多變化的一個。她開心的提到自己和家人相處的事;坐著聊天時,看著我有點發呆不太說話,就把剛才買來的蛋糕餵到我嘴裡;散步時,好玩的兩手握住我的手臂摩蹭。感覺上,她離我不是那麼的近,但卻又恰到好處的待在我旁邊,讓我可以感覺到陪伴的距離。還是同一個人,但卻每一面都有些不同。

  不過,印象最深刻的,還是下午她在她喜歡的麵包店裡,開心的挑選麵包的時候吧。當她滿心歡喜的聞著剛出爐麵包的香味,天真的挑選麵包時,顯得十分的滿足。尤其是看到她想買的點心,正熱騰騰的擺在架上等待她的撿取時,整個臉龐像是泛溢出一團幸福的光芒一樣。

  她不服氣的說:「我接到男朋友的電話的時候,也是一臉幸福啊。」

  我笑了笑,捏捏她的臉說:「妳下午接到男朋友電話的時候,看起來也是一臉幸福,不過那個光只是妳一個人的。可是妳挑麵包的時候,整個人都亮了起來,感覺是別人都可以看到的光,很好看。」

  她捶了我一下,撒嬌說:「原來你都在我不注意的時候看我。」

  我想到下午在飲料店點完飲料,她開心的拿出一個剛買的點心,在桌上摔了兩下,證明它很紮實,然後要和我分享的笑容。

  那一瞬間,我覺得很放鬆。

雜記:陪伴、習慣

  以前的日記,大概有稍微提到過,其實我是很喜歡一個人的人。喜歡一個人,不表示我會想把人都推離自己的身邊,只是在我疲累的時候,我首先會想到的是一個人找一些自己有興趣的事做,而不是找個人聊天或出去玩什麼的。

  不過,很少數的某些時候,我會想靜靜的坐在某個人的身旁。有時候想想,如果有這樣一個人,那這個人會很可憐,因為我的要求很奇怪(笑)。

  首先,這個人毫無疑問的必須是個女性,而且要是我有好感的人。再來,她不會不耐煩,因為我可能會什麼話也不說,只專注在自己眼前要做的事上。不耐煩不是指不會抱怨或不會表現在臉上什麼的,而是要能讓我打從心裡相信,她在這段時間裡很怡然自得,不會讓我擔心她是不是會無聊,或想起身離開。然後,和之前提到過的一樣,我可能會需要她說說話,但又不在意我看起來心不在焉,好像完全沒有聽進去。

  這種時候,我想我是很自私的,只想在乎自己的感覺,不想花任何力氣去顧及別人,所以我也不會希望這樣的需求會常常發生。但當我想這麼做的時候,我會是完全的放鬆,這也表示在那個當下,我是完全的信任對方,至少在她陪我的那段時間裡,我不用擔心任何事情,或對方會給我任何壓力。所以我常覺得,這個人應該會是個陌生人,至少會是平常不常接觸的人,因為當人與人之間相處久了,羈絆深了,責任與壓力也就隨之而生。可是,要對陌生人完全信任,卻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一件事。所以,有些時候ONS對我而言,是一種退而求其次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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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習慣是件很可怕的事情。我指的不是那種一些不好的動作,久而久之變成壞習慣,而是把別人對自己好,當成理所當然,久而久之習慣於這樣的存在。

  不論男女,好像都很常看到這樣的狀況。男人貼心,每天下了班就去接女人回家,結果因為加班偶爾不能到,反而被怪罪為什麼今天沒有溫馨接送情。女人痴情,給男人極大的自由和空間去交際應酬,有天突然需要任性一下,卻被說成不講理的要求。習慣了每天要講電話,但電話裡只剩抱怨。習慣了有人在等待,但就狠心的讓人家等待下去,有時候看到這樣的例子,都會覺得……很哀傷。

  其實我也不知道要哀傷什麼,畢竟無視自己身邊已擁有的,是人的天性。只是,當我看到不求回報的付出或等待被當成一種理所當然的存在時,總會覺得……是不是可以不要這樣子?

  對一個人不求回報的好,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有時候一個人一生也遇不到幾個值得這樣對待的人。只是我不覺得,這樣就可以被習慣。不過很可惜的是,身邊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只能說這是人的劣根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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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著兩篇日記,看起來好像沒什麼關連性,但自己又覺得有種矛盾感,真奇怪。

擁眠

  一覺醒來,感覺她在我懷裡動來動去,頭還枕在我的手臂上,但手已經在我身上四處移動。

  其實我稍微還有一點昏昏沈沈的,連續幾天的睡眠不足,讓我還有點想睡。

  迷迷糊糊的想到睡著前的畫面,依稀記得是牽著她的手進來房間,然後兩個人進了浴室稍微沖洗了一下,幫她擦擦身體,然後就躺上床。本來是比較想睡覺的,但已經被工作壓了好幾天,大大小小的會開個不停,報告寫個沒完。好不容易輕鬆了下來,突然間抱著一個豐滿白嫩的裸體,想要睡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一件事。

  不知不覺手已經從抱著她的身體變成撫摸著她的身體,試著去感受她的慾望,然後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我已經趴在她的身上,深深進入了她。

  這是一具很柔軟,很能挑起男人慾望的肉體。

  我沒辦法很清楚的記得自己做了什麼動作,唯一有印象的,就是她柔軟溫暖的身體對我不斷的迎合,細嫩的聲音不停的呻吟著,偶爾會因為被我的大嘴掩蓋住,變成嗚嗚的悶叫。

  動了好一陣子後,我稍微冷靜了下來,睡意又重新戰勝了慾望。我也忘記是怎麼睡著的,就這樣沉沉睡去。

  當然還是抱著她睡。

  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等到我再次醒來,她已經醒了。

  察覺到我醒來,她抬頭看了看我,笑著說:「本來想『叫』你起床的,但看你睡得好熟,又有點捨不得。」

  我想起來,好像有次無意間提到人體鬧鐘的事,大概她一直都記在心裡。想到這裡,忍不住微笑了起來。

  她乖巧的鑽進了棉被裡,分身感覺到一陣濕熱,已經被她含進了嘴裡,不斷的吸啜著。

  我拍拍她的身體,讓她把下半身移進我。先疼惜了她美麗傲人的雙乳一陣子,再把手往下伸。嬌小的身軀,讓我在被她服務時,可以不困難的伸手到她的腿間挑逗著。

  接下來又是一陣大戰。

  汗水一滴滴的從我身上落到了她的肌膚上,我沒有憐惜的握緊她的美乳,分開她的雙腿大力衝撞;或是緊緊抱著她,讓上下半身都緊密的接合,讓她的呻吟就直接在我耳邊傳進來;或是雙手握著她的腰身,從背後毫不客氣的一下一下刺著。

  直到我累了,睡意再次襲來,才又抱著她睡著。

  後來,有這樣的一段對話:

  『Nothing,比起和我做愛,我覺得你今天更想抱著我睡耶!』

  「對啊,因為我這兩天真的很想睡,想抱著妳好好的睡一覺。」

  『可是為什麼,你今天又有點不一樣?』

  「啊?哪裡不一樣?」

  『就……就不太一樣。』

  我想了想,但實在想不太起來有什麼不同。

  她突然害羞了起來,支支吾吾的說:『就……就不像以前那樣會克制自己來疼惜我嘛~~』

  我大笑了起來,說:「我以為妳會喜歡啊!」

  

關於同居

  恭喜那那順利的同居了四年:)

  不知道為什麼,看到那那的日記時會覺得很開心,也許是因為同居這件事,對我來說很遙遠,又有點不可思議。

  唸大學的時候談戀愛,大概是比較有機會同居的時候,但那時與女友是遠距離戀愛,兩個人住在不同的城市,一個月只能見到一次面,所以完全沒有這樣的機會。

  到了畢業後搬回家,退伍、開始工作,都是住在家裡,所以也沒有想過要找什麼人同居之類的。甚至連這樣的想法,都不曾在腦海裡冒出來過。看完那那的日記,才想到原因。

  我想是因為,我可能是個很需要一個人的生活的人。在大學時和女友見面的機會少,大概就是靠著每天一通電話,然後一個月見一次面這樣來維持。剛開始沒有手機我每天帶著電話卡去宿舍的公用電話旁講幾分鐘電話,長期下來累積了一大疊的電話卡,現在還好好的收在自己的抽屜裡。這樣的生活過了好幾年,很意外的,我很滿足於現狀,沒有往外發展或偷腥。

  我發現,那才是適合我的一種兩人關係。我們每天各自有各自要做的事,沒有辦法天天分享彼此的體溫,但只要晚上睡前有一通電話,我可以知道有一個人在心裡,就覺得很滿足,沒有需要再去尋找新的對象。雖然偶爾她會鬧著脾氣,覺得都抱不到我,但總是被我以似乎很理性的方式壓了下去。那時我不懂女人有時候會沒來由的需要一個人抱著,當她這樣抱怨的時候,我就以一副「現在就是沒辦法,不要這樣亂發脾氣」的態度來面對她。說起來其實很不講理又不體貼,也很難為她這樣陪了我好幾年。

  不過,就是因為遠距離,所以這才成為我人生中最長的一段關係。我不像那那那樣,當我覺得疲累的時候,會希望有個體溫來慰藉,分享一下自己的生活。並不是不願意去分攤對方的壓力或生活上瑣碎的事,事實上我那時很喜歡聽女友絮絮聒聒的說著自己今天吃了什麼當午餐,和什麼人講了一些話之類的小事。只是通常我只喜歡聽,不喜歡講。我願意去了解對方的生活,當垃圾桶,幫對方分憂解悶,但聽完之後,我還是想回到一個人的世界,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來當作休息,有時候甚至會不希望旁邊有任何人的存在,既使那是我很愛的人。

  所以,我很難想像這樣子的我,要怎樣去和一個人長久住在一起。又或許我沒遇上我會愛到想整天黏在一起的人也說不定,但我實在很難接受那樣的生活。

  不過很好笑的是,我又很希望有一個普通的家庭。我希望有小孩,雖然這是件勞累又麻煩的事,但在我的人生規劃裡,我總是會希望自己會是一個好父親。而要給自己的小孩好的生活,父母的存在是不可或缺的。也就是說,我要和一個人朝夕相對,又不能讓自己感覺到厭煩。希望有很正常的家庭生活,但又總是想要過著一個人的生活。

  這實在是非常的矛盾的一種想法(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