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是第三次老婆催我去幫她寄網拍賣出去的奶粉了,心不甘情不願拿起了已經包好了的盒子,跟她要了收件人的資料,在寫的時候才發現收件人的電話很眼熟,即使名字是男人的,地址很陌生,不過輸入手機按下播號立刻中斷,才發現是一個我的過往。
真巧啊,每種奶粉都有適用年齡,所以她的小孩大概也是類似的年紀,而市面上的嬰兒奶粉品牌那麼多,網站上的使用者這麼多,還是可以這樣遇到。
這樣子的巧合歸巧合,不過沒緣份就是沒緣份,不過就是個過客,我對她來說,或相反的她對我來說也是一樣。
我嘗試算過,自己身邊曾經有過哪些伴侶,幾年前的時候還有辦法回想起來,列出名字和哪時候認識的在一起多久,到最近想要回想,也不是因為數目增長的關係(應該說已經沒增加了),只想得起某段時候有伴,但卻怎麼也想不起來是誰曾經在一起做過什麼事了…
人就是這樣子的吧。
世界上不就是有五十億人嗎,扣掉一半(有些人不用 :p),篩出合適的年齡 10%,怎麼說也都有個兩億個對象,但是無論如何之後會在我身邊的就是這一個。
交往過的不是有過很多人嗎,在一起的時候山盟海誓永誌不渝,分手後沒多久,也許連在街上遇到的時候都認不出來了,會恆久遠的就只有鑽石吧,如果當初送的時候勒緊褲袋收的感激涕零的話 ?
遺忘是好的吧,畢竟過客就只存在那一段時間裡,喜歡去追究喜歡去重拾舊時回憶的請便,或者該說是請保重… :p
所以,最後我告訴了老婆這件事,順便問了問她知不知道到底買方是誰,然後就住嘴了,連要網頁看都沒想說。多說無異(益also),多問倒大楣,人總是要懂得保護自己的 ._.
畢竟,過客就只是過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