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9 年 5 月 16 日

關於結婚。

文/Jazz

前陣子妳們都在聊結婚,我想回應,但一直拖到現在才開張,寫了第一篇交換日記。


前幾個有朋友在線上傳訊給我,問我有沒有可以結婚的對象介紹給她。
她說她決定今年要結婚,明年要生小孩,而當時她連對象都沒有。
但她真不是開玩笑的,那年沒結束,
她就結了婚懷了孕,而且十分相愛甜蜜,幸福美滿至今有增無減。

沒有比這更猛的了。

很少人知道,其實我也想過要結婚。
大家都認為我不太可能會結婚,我自己也這麼認為,
但前幾年到處喝別人的喜酒,喝到後來我也想結婚了。
但嚴格說起來,我想要的是婚禮。

更準確地說,我想要的是結婚派對。

還有什麼理由可以向所有認識的人收一人幾千塊的費用,
然後拿這些錢來辦一場盛大的派對,
而且你不用去問大家哪一天有空,你愛辦在哪一天,
大家都會盡量來配合你呢?

當然就是結婚。

結婚和成家是兩回事。

成家。和伴侶一起組織一個家,共同過長期安定的生活,
這件事不是透過結婚來的。兩個人將生活結合在一起,
將同一個地方當做家,共同經營,其實就是了。

至於結婚,對我來說是一場我還沒開過的趴。
當然,我會和那個成家的對象一起辦,
這還是會很幸福甜蜜又歡樂的,只不過不會有婚前婚後這種事。

那麼,我的擇偶條件是什麼呢?
小時候我一直說不出來,
直到二十歲還是只有模糊的「有趣」、「順眼」、「談得來」。
說起來我青少年時期戀愛失敗實在是太理所當然了。
我連我想跟什麼樣的對象交往都搞不清楚。

過了幾年之後,我開始列得出條件了。
最近回想起來,那是一份成人版的涼宮春日清單。
簡單地說,我喜歡不尋常的,外加好色的女人。
我的天啊,有哪個男人不是?
所以我到了二十幾歲,還是沒搞清楚這件事。

等到我過了三十歲我才終於確定,我認同的伴侶,
我會一起成家一起長久經營生活的對象,
必須是一個swingger。

她必須是認同並且實踐關於多重性關係、開放性關係、
多P、雜交、交換伴侶等等的認同者,因為我也是。
不會因為和一個人有固定的關係,也不會因為結婚,
就只跟一個人做愛或發展關係。
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我發現這是我的性認同。

其實在很多次多P的雜交的交換的場合裡,
我大多沒有一般網路經驗分享文章裡面那種,
見到某某場面就渾身發燙血脈噴張等等反應,
但是它對我來說是一種應該要有的生活方式。

但是台灣比較能經常接觸到的所謂聯誼圈,其實還不盡理想,
那只是實現了其中性行為的一部份。
我想要的是一種人和人之間的往來,自然包括性愛做為方式之一,
至少有一部份的生活圈是在其中的。

我的結婚會是一場許多派對結合起來的過程,其中也要有一場性派對,
但不是每個人和每個人卯起來性交,
而是有一個聚會可以隨意地包含了身體的互動,
性的往來,情欲的社交生活。

所以,我還是有可能會結婚的,只不過要真正的完成,可能會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