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愛一個人,恨一個人,
在意一個人的界線在哪裡?
我是個非常容易吃醋的傢伙。
在很久很久的以前,很年輕的時候,
我幾乎可以為了自己的女朋友一個下午不陪我,
而足足冷戰兩天。
後來覺得這樣十分沒有意義,然而,
這並沒有改變我喜歡吃醋這樣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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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跟天生的自卑感有關,
我並不認為自己有任何一點突出到讓人離不開。
談過很多次戀愛,錐心刺骨的也有,
曾經有什麼人跟我說過”你總是讓人放不下”這樣的話,
我聽過,我記得,但我從來不相信。
而後來的應對方法就是”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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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詳細的比較過愛跟不愛的兩個女人,
同樣死心塌地,同樣沒我不行,
但愛的那個我就是怎麼都忍受不了,
而不愛的(僅止於習慣佔有或喜歡)要怎麼樣都隨她。
曾經後者問過我類似
“那如果我跟別的男人上床你也不在意?”之類的話,
我只是非常直接的點點頭,
然後若無其事的展現”好玩咖”所應該表現的標準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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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通常吃醋完之後的做愛往往十分激烈,
你說它包含著某種程度的報復心態,
我想也沒錯,
可能是因為這麼愛卻還讓我如此憤怒之類的情緒。
有時候這也成為一種判斷標準,
讓我知道對方到底愛或不愛的直覺界定。
總之吃醋對我來說是雙方面的,
當我覺得我吃醋吃到多少分,
對方似乎就得還我多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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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來說去不過就是愛情裡面的在意而已。
可能是我對表達太過笨拙,
我只知道這樣表達我的恐懼。
關於愛情。關於界線。關於放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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