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1 年 4 月 26 日

雜記:疑問

To all,

  Wilt Chamberlain,台譯張伯倫,前NBA傳奇巨星,曾經創下單場100分的記錄。在那個時代,因為他的出現,包含籃下三秒在內,NBA為了他超人般的體能、球技與耐力,改變了許多規則來限制他的行動。

  提出這個人,不是因為今天看了場NBA,最近對我來說這是個奢侈的娛樂。想要講這個人的原因是,他曾經在自傳裡公開吹噓,自己和兩萬個女人上過床。

  兩萬人,很難以致信吧?

  最近有人問我,像我這樣的人,在女人的裸體上,在性愛之間,到底得到了什麼?

  被問到這個問題之後,我馬上想到了張伯倫這個人。說實在的,我也很想知道在他和不同的女人上床時,心裡在想些什麼。

  我不認為,這只是單純追求做愛的快樂而已。事實上,我想很多人應該會同意,如果扣掉感情面上的問題,雖然每個人的身體、技巧、感度都會有所不同,但不可能和兩萬個人做愛,就會有兩萬種感受。

  有人說他是性成癮,是心理疾病的一種。

  OK,當他是好了,畢竟這是一個很可怕的數字。

  那回到我身上,我在性愛之間,在ONS之間,得到了什麼?

  我是男人,所以我也喜新,難免會有想要新鮮感的感覺,但我並不厭舊。

  做愛很愉快,尤其是和好的對象做愛更是如此,但並不是不可或缺。尤其是我已經過了精蟲衝腦的青少年時期,也不會因為單純的想做愛就胡亂找個對象。

  身體的接觸很好,但有些時候純精神的交流也很棒。並不是朋友間就不能做愛,但也不是非要做愛不可。

  那,我為了什麼要像現在這樣?

  我曾經有過很專一,連精神出軌都不曾的時期,為什麼現在的我,是完全不同的一個人?

  以前曾經寫過,我覺得做愛是男女之間最親密的一種接觸,有時候甚至會接觸到心靈的某個面。這種感覺,也許是愛情,但也可以不是,只是一種喜歡。當喜歡愈深的時候,可以接觸到的面就愈多。

  當然也可以不要這麼親密的接觸,只是單純享受肉體上的快樂就好,我不認為這件事非要和愛情扯在一起。甚至也可能各自享受各自的感覺,反正最後有爽到就好。

  但是,寫到這裡,我還是找不出來,為什麼現在的我沒有要在性愛上專一於一人的想法。

  所以我還蠻想知道,像張伯倫那樣的一個人,在他和不同的人做愛時,心裡是怎樣想的。

  我在想,我不是性愛成癮者,也不會特別肉慾,在性方面沒有特別的喜好,也不是非常的喜新厭舊,所以我會想要當現在的我,一定是一些心理上的誘因促使我這麼做。

  不過,現在我還找不出來是什麼原因。

  我現在只知道,我想和自己很喜歡的人全面的貼在一起。有時候會動點嚐鮮的念頭,但通常不會去實行。

  還有做愛後那種什麼也不用擔心,什麼也不用想,只要全然放空一切的感覺,其實不錯。

  至於真正的理由,我暫時還找不出來。所以要問我在性愛之間得到了什麼,要說的話好像可以說出一些東西,但又好像都不是標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