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1 年 9 月 12 日

分手快樂。


Dear:

沒有什麼唐突的。

對我來說,信一直是非常貴重的東西,手寫的更是。

或許因為我真的是一個不會寫信的人,一直都感到非常可惜;

但或許是因為我害怕著留下痕跡,一切白紙黑字註下了改不得。

面對抉擇的時刻妳清楚我也有過,所以懂得那種疲累。

那種只想要待著就好、什麼也不想管不想做的疲倦。

正因為造成如此情況的疼痛是最切身的感受,

才會期望能靜靜的走開就好;靜靜的什麼力氣也不要用。

因為即使走開也需要力氣。

但是,妳知道,

其實痛可以痛過,不需要留在那裡無止盡疼痛的。

因為我們至少可以選擇,不要痛。

她對妳不好,不夠細心,關照不了妳,

妳還是可以走開的,而且更有充分的理由離開。

她如果真的對妳好真的愛著妳,

那麼不論做了什麼或許都是可以被原諒的,

即使她同時牽起了另外一個人的手。

然而我想妳知道,事情不是這樣。

妳常說我是一個溫柔的人,

但我一直想要告訴妳,其實這不是溫柔,

只是妳所說的欠缺力氣,只是我從來不曾用力對待什麼。

從來我沒有狠下心去怨懟哪一個手上牽著兩個人的,

不知道為什麼,我懂得那種難以抉擇的心情。

如果她真的兩個都愛,這兩個人的疼痛會通通指向她,

必將背負無盡的苦痛與罪惡感。

而作為一個愛她的人,我便可憐她的苦痛一併愛她的罪惡,
於是從來也狠不下逼誰去做一個決定。

我不曉得這是對是錯,我只恨自己,為什麼太容易懂。

但妳還有很多選擇,跟她。

不要以為留在原地最省氣力,

那些只是慢性的被耗光,復原的更緩慢。

妳值得更好的。

Be well and happy

N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