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隔了五十六億七千萬年的那個女孩

如果能再重來一次,如果能選擇,我希望能在什麼時候遇見她?
這種命題本身是一種犯悖,「重來」對照現況的矛盾和「選擇」中的吊詭。不過已經很多次在心裡說,事過境遷了吧,所以可以寫出來了。

那學期的社團迎新我沒去,迎新結束後碰到副社,副社說,迎新那天來了一個學妹,和你一樣是某漫畫作品的迷唷。

居然有人和我一樣喜歡這部超冷門作品?好奇心驅使我打開迎新會的簽到本,看到某個名字,不知為何有種直覺,副社講的就是她。

 一週後的社課,穿著長袖毛衣的她和朋友一起接從教室門口走了進來。我不知怎麼解釋,我知道她就是那位和我喜歡同一部漫畫作品的學妹。

副社幫著介紹:
「君島,這就是我上次和妳說的學妹,小瑪。」

 小瑪穿著黑色上衣和牛仔褲,簡單又隨興的打扮,皮膚白白的,連笑起來時都是甜甜的。我知道我的直覺沒有認錯人。

社課後,回到宿舍在書柴前猶豫許久,最終拿起電話撥了她的寢室號碼。電話拿起時聽見她的聲音,我高興得的心跳和血流緊揪成一轉。

 「嘿,學妹,開學要不要一起去市區,可以採購一點用品?」

這是至今想起來還是覺得很爛的理由,尤其是第一次約女孩子。但她答應了。
慢慢的從聊天中知道她大略的上課時間,除了一週一次的社課,我也故意會在她有課時經過她系上的教室,製造預期中的偶遇。
第一次真的戀上一個對象,第一次約女孩子在假期時去逛展覽。

第一次希望知道女孩子的生日,第一次拿著相機時,希望每張底片裡拍下的都是她……。雖然我一點都不覺得,但同社團的人都看得出來我對她抱著明顯的好感。

半年後的告白,失敗。
同時得知她開始和已有女友的副社長曖昧。原本期待也許他們兩個會在一起,但兩星期後,不知發生何事,兩人開始視對方方如仇人一般,社長回到女朋友的身邊,攻訐、謠言和流言四起。
社團的氣氛丕變,期中活動後漸漸的社員都不在社辦中出沒。

這們這一屆居然因為一場不明不白的感情事件而散了。
之後整整兩年,我沒踏進社團裡一步。

畢業後某天,MSN還在的時候,我坐在電腦前用發抖手指寫了一封信傳送過去。

「可以做朋友。」 ,她說。

我很高興。但我知道那個我單純喜歡她的時候是回不來了。某方面來說,我們的感情是比在學校時更好的,我們可以一起出來在店裡聊天,她生日時我可以送她禮物,加班累的時候可以通過電話聊天。

我一次也沒問過她,那時候在社團裡,她和他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我也不知道,她之所以答應和我當朋友,是不是因為在看過我的信之後,回的那句話:「我當年應該傷得你很重。」

最後一次的見面,在百貨公司裡,她挑件灰色窄版T恤送給我,是我的生日禮物。
偶而還是拿出來穿,舊了捨不得丟。

到現在,大概也有兩年沒有和她說話,好像作夢一樣。對她的感覺和慾望也幾乎沒有了。
我們沒有牽過手,接過吻,但我還記得,我們最近距離是在大學時,一起說好回坐客運回台北,她熟睡在我身旁的位置上,而我沒有一點點的勇氣,趁機撫摸她垂放在我身邊的手心。

單純的戀慕會慢慢失去,青春期也會死去。但到底確切的時間點為何?是十三歲,十七歲或是二十二歲,也許青春期從未死去,只是以一種彌留的心象,破碎的留在連自己都不知道的,細小的心理和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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