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痕跡

我是個不介意對方在我身上留下痕跡的人。

大學社團的時候認識伶。身材瘦瘦小小的南部女孩,個性很爽朗。

住在學生宿舍的時候,有時用內線電話約一約,就會到一樓的樓梯間裡聊天。那是男女分宿的區隔中,唯一不受管制地帶。

一開始是從社團的事開始聊起,我暗戀某位女孩的事,社團裡的男生在想些什麼的事,或是接下來社團活動裡的一些八卦。

有時講到讓她情緒激動的話題,開始喳喳叨唸起來時,她會轉頭盯著我:

「我現在好想咬人。」

看著我的手臂。

「不管了,你的手拿過來,借我咬。」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這麼聽話還真的把手臂送了過去。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咬人可以咬得這麼痛。因為她的力道一點都沒有留情。我以為她的咬力真的穿透皮膚和肌肉。在那幾秒之後,抽回手來。

手臂上某塊地方,齒痕像溝一樣的陷進皮膚裡,有些紅或深色,並沒有流血,但被鉗合的壓力和痛覺還是留著。

她的齒痕過了三天才消失。那一陣子的聊天裡她常常這樣咬我的手掌、手臂或肩頭。
我到現在還是不知為什麼。一年之後,我們的關係也不這麼近了。

想到她時,總會想到她咬我時的那種痛,似乎要把所有的不滿都壓在別人身上的感受,而又不許別人喊痛屈服。

讓伴侶在平時或做愛時咬著我的手臂,是又過好幾年的事。很少再有女人對我的肌膚咬得這麼認真,毫無保留。比起抱或做愛,這也許是另一種更為親私、侵入和更為私人的方式,而且很難言說。

如果有人想要,或願意在自己的身上留些什麼痕跡,那應該不是愛,也不是渴望,更接近的應該是,那些時候,想要蝕刻對方,即便和性無關,也能在對方膚上造成一些磨損,一些記憶。

那個記號會長久的成為心的外皮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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