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星期一的那那

故。事

「我喜歡你任性點,真的。」
「任性這種東西,好的時候是可爱,不好的时候就是罪状,
我克己復禮了幾十年,還是別學了。」

這一週連著讀了幾篇故事,讀著讀著,想起一些故往的事情來。

或許是天生的個性使然,她從來都不怎麼會撒嬌、依賴或是任性。正面去講,那是獨立,但如果研究背地的心態,其實是因為她從來不覺得有什麼是應該的,所以也就沒怎麼琢磨過那些手段。覺得不能麻煩誰,事不論大小,沒有誰應該幫她忙,只有她自己應該解決。

直到跟第一任女友交往的時候,一件或許是很小的事情改變了她的看法。

那時她在拿攝影課,除了挑出來的作業外,還要附上整捲底片的印樣。但當她在死限前一天,把底片送到鄰近的沖印店時,老闆告訴她,彩色照片的印樣要三天才能好,因為他們也是送出去沖的。

當時她很慌,情人給她拿了主意,要來外面那間沖印店的地址,在漫天大雨裡穿過半個城市帶著她一起去送件。第二天早上並且代她領了件以後送到學校,讓她不缺課又能夠準時上繳作業。

她清楚記得在計程車上,她們緊握著手。她說:我真的很慌,一個人想不出方法,想到了沒有妳也不可能辦到,謝謝妳陪我來。她說:不用謝,這就是兩個人的好,因為妳不是一個人了,以後有人可以依靠。

傾盆大雨像是下在沙地裡,一滴一滴都敲出了洞,她的心跟著雨滴第一次真正的陷落了、相信了、柔軟了、依賴了。以為就是這個人,以後都會說:應該的。堅強獨立可以少一點,可以對這個人說她的種種擔憂。

後來這個人因故轉身離開了,說感情淡了;她挽回了幾次沒有成果,花了點時間收拾心情,告訴自己初戀本來就很難走到最後, 也就默默接受了事實。

天崩地裂是到對方回頭找她的時候。對方坦承了包括分手真正的原因、期間睡過哪些人、還有分手前說過哪些謊。她才忽然覺得什麼都碎了,以為好好的初戀回憶也變成了不堪。

對方說了好多,但有一句話特別難以招架:
妳看來總是淡淡的什麼也不在乎,我根本摸不清楚妳的感情。

她心裡轉過好幾個念頭:所以我不要求是錯的?後來被冷落傷心的時候沒吭氣也是錯的?覺得在一個心已遠離的人面前,要求了說了表達了也沒有用,因此更直接的放棄了、自己解決了;而這些其實都錯了?分手前最後的日子裡,當開始要求開始哭泣卻不被理會,也只是自己從頭錯到尾所造成的?

其實這個故事沒有什麼結尾。它就已經只是一個故事了。
跟誰當初演了哪個角色都沒有關係,也沒有對錯,
只是在一些夜深人靜、被其它故事觸動的時刻,
妳知道一切都內化了都刻在心裡,已經跟哪個人都無關,
故事,不就是故往的事情?
已經過去;但,是只有自己、也只是自己必須背負的陰暗。

經前憂鬱。

曾經有個朋友告訴我,
她在三十歲前後時,瘋狂的想要懷孕。

她說那甚至不是一種思考,
而是彷彿身體裡有一個滴答的時鐘,
催促著妳的生理。

當然她後來沒有懷,理智畢竟壓過身體的催逼。
但我為自己的經前憂鬱找到一個解釋:
因為卵子的數目是有限的,
於是每次流血前,我的身體哀嘆再次錯過蘊育生命的機會,
於是我憂鬱。

其實我不清楚今天行筆會走到什麼地方,
特別是現在不明原因只想掉眼淚卻又欲哭無淚的狀態。

如果全部推給月經,似乎也失之公允,
畢竟過去幾週來,我的情緒一直不太平穩,
像被捲進了浪裡無可抗拒的載浮載沈;

或許還加以上週聽聞一個朋友過世的消息,
雖然只是點頭之交,但似乎成了最後一根稻草。

我不知道為什麼這件事情影響這麼深,
但我開始分裂。

對著不熟的人一切如常,
對著熟稔的朋友就開始恍神。
但不論我做了什麼,
一到獨處便化成更大的反差襲擊我。

我試著用一場激烈的性愛來抵抗,
但生理性的淚水驅趕不了心頭的烏雲,
甚且沒有安眠的效果,
一個小時的昏睡以後我又雙眼雪亮的清醒。

以前如果憂鬱,我做得到放任自己,
但這幾年我一直拿理智壓著,
現在連喝個醉死都做不到。
我有沒有想現在就去架子上挑一瓶來喝?
有,然後我想起明天六點得起床的工作。

於是我的憂鬱和理智不斷鬥爭,
我的意識和身體都成了戰場,
而我無能為力。

這並沒有樞鈕或開關,可以怎麼做了以後就怎麼好,
於是我可能明天睜眼一切結束、神采奕奕,
也可能夜半失眠然後浪頭捲著我繼續下沈。

只有想掉淚單純而唯一,
給我一首歌、一段話或是什麼,
讓我哭,讓我遺忘。
對潰堤的一種需要而已,
包括我的淚腺和增厚的子宮內膜。

犀利人妻效應。

坦白說,我沒有看這部戲,但也聽說了不少。
隨著劇情逐漸發酵,現在「小三」幾乎是無處不在的話題。

但我很討厭這種說法,因為「小三」成了一個代名詞;
並且還不只是取代一個人,而是一群人。
更有勝者,其實只是指女人。

「小三」幾乎和女性劃上等號這件事引發我的疑問:
難道男人不會介入別人感情?

我有朋友表示:女性比較專一,一般不會外遇。

但我只覺得這個說法,問題更大了。

首先,我在女同志圈子裡,沒有少看過第三者風波。
而女性專一的說法,
其實只是社會加在女人身上的另一重道德枷鎖。
因為當一對一關係中的女性和其他人有發展,
她還是那個千夫所指的對象。

再者,我不相信有哪個人會有一模一樣的人生故事,
但現在說起「小三」,大家一副了然於心的模樣,
因為一個刻板印象已經被套在所有感情中的第三者身上。

有天晚餐我跟朋友發生激烈辯論,
大概就在有人說「犀利人妻很寫實」之後。

即使對戲裡面的「小三」沒有明確了解,
但我所認識現實生活中的「小三」們,
是更多曲折無奈的愛情的代名詞。

那種愛到無法自拔的感覺很多時候我們都懂,
但是當主詞換成「小三」,
卻好像從來沒有人相信他們也只是為愛陷落。

去追究誰先越線其實沒有太多意義,
多數時候愛情裡我們都是扯著彼此一起下墜。
太多「小三」,也不過就是愛了,然後爬不起來而已。

所以我一點也不能認同到底犀利人妻有哪裡寫實。

在廣泛的意義上,
我做過第三者,也被介入過感情。
其實感情本就不是一個封閉的真空,
心上怎麼可能沒有來來去去?
重要的不是被誰介入或是怎麼被介入,
重要的從來就只是你與這個人,
究竟還愛,或不愛彼此?

V。

跟C參加了一場意外的宴會,
很有趣,只是代價是睡了整晚的冷地板。

其實這是她前女友V的新居,
木頭地板、白漆牆、鑄鐵窗框扶欄、古典裝飾,
是我愛得不得了的西班牙式建築。

曾經我以為V不太喜歡我,
畢竟有些事情不說誰都也明白。
但這晚她特別熱情,倒酒、遞食、點煙,
彷彿來訪十幾人中她總是注意到我。

音樂一下,她過來牽我。
旁邊的salsa老手們早就揮灑開來,
她帶著我一步一步慢慢跳。
中間有人過來跟她說話,
她一手與我十指交握不放,僅側過身答話;
話說得有點長了,我對親密的手指感到有點侷促,
稍微挪動一下,她卻輕輕的又勾住了我的手。

宴會到了散場,C是一貫本色,有酒必醉,
失策的是我,她開手排,
結果疏於練習的我在她醉後回不了家。

因為V還沒正式遷居,
房子裡空蕩得只有兩片地毯、音響和幾本書,
C直接把自己捲在地毯裡睡得香甜,
留下我跟V面面相覷。

「陪我買煙吧?」
於是我們倆在天亮前的清晨五點摸出門去超商。

回到房子裡,好睡的C渾不所覺,
我們又摸出後門坐在階梯上打開煙抽起來。
V很健談,我曾經以為跟她合不來,
但話匣子打開,才明白追求的有些東西是極其類似的。

她有個很撩人的小動作,
總是深深的盯著妳看然後單眨一下左眼,
形成一種風情的微笑,卻又似笑非笑的嫵媚。

大概是她對著我笑開第三次的時候,
原來兩人已經是肩貼著肩。

風冷得要人發抖,她的體溫特別鮮明。

話題剛好講到愛情席捲焚燒時的熱烈和溫度,
兩人沈默下來,各抽出根煙點上抽完,
我知道我們都想起C,也都想到一些別的。

煙灰落盡,她未發一語,
又看著我微笑著眨了眨左眼睫;
這個笑容的距離極近,
我猶豫了一下,決定站起身。

如果沒站起來會如何?
嗯,但我站起來了。

To 青龍:性不性?

親愛的青龍,

你的日記似乎回應了我上週文中的隱性命題:
L怎麼看待我認為精神式愛情的可能?

其實前一個禮拜在寫日記的時候,
草稿裡已經寫下了幾段,
但總覺得讓命題偏移,最後又刪去沒有貼出。
整週都在想著這星期要怎麼破題,
能夠把剩下這一半交代出來,
你的回應剛好起了一個頭。

當然,我想J並不是奉行精神式愛情,
所以導致你們現在很少有性生活。
但我似乎看到L對我沒什麼需要這件事的部份心聲。

以前的日記裡也提過,年少時候我應該算是相當貪慾。
剛和L交往時也還滿熱中床笫,後來因為種種精神壓力的關係,
我開始慣性保持自己高度清醒。

做愛時的那種失去控制,彷彿成為我不敢嘗的迷藥。
這點在我同時少喝了很多酒上也可以應證,
我變成極度控制自己和各種生活變因的控制狂。

開始的時候不要說是L,我自己都有很多疑惑,
因為我非常清楚自己有多貪戀喜歡的人的溫度和身體,
所以難道我不喜歡L了嗎?

後來我才漸漸發現,我還是很喜歡碰觸L,
只是不再偏好進入的這個過程。
我對她毛手毛腳的程度跟公車癡漢差不多,
常常開車開一開,我的手就開始不規矩。

L很感歎我不常想要,但可以接受的原因是她知道我的感情。
有天我們在家裡看到非關命運這個節目,
其中有一段是選一張牌看你的慾望熱情程度。
L大笑著把我挖出房間來看,
結果我選到的是99%熱情如火。
她裝哀怨的看著我說怎麼都沒表現,
我就很正經的告訴她慾望跟愛情於我現在不是等比,
還有鄭重告白我非常喜歡她這件事情。

另外我能做的就是,如果難得的對L以外的人起了慾望,
我會自願放棄發生性關係的可能性。
因為L跟我不同,他並不是慾望和愛情分離的人。
而既然我也已經體認到盲目性愛的麻煩,和我對L的那種認定,
不去和她以外的人發生關係並不太困擾我。
雖然我一直都很希望是實踐者,但這是一個重要性排序的問題罷了。

不過有的時候,跟其他人的調情是點燃我熱情的很好方法。
曾經跟網路上的某個她網愛之後,
回頭就跟L要了幾回。

那時一度覺得我難得的慾望分給了其他人是不是對L不公平,
但從結果論,並不是這麼一回事。

當然我也有思考,現在我因為生活種種狀況不特別想要,
但等L年紀長了做不動了我很想要那不是太可惜。XD
所以我可以說服自己的理智的話,還是趁早多做點吧。

性不性?

克利斯汀和莉莉絲上週的日記,
不約而同的提起了做愛這件事情的意義。

性在以前對我來講是很重要的一環,
跟吃飯一樣,不能不做;
如果和對方在床上不契合,總覺得不可能長久。
我甚至還說過:試用是必需的,一類的發言。

現在我的看法則有點不同,
這不是說性對我來講不再重要;
即使現在,我依然認為,
每一場性愛都是至高無上、獨一無二的儀式,
只是我不再覺得我的靈魂或肉體任一方得靠性餵養,
也不再覺得它在兩人相處中,是不可或缺的元素。

如果簡化來說,就是我認為精神式的愛情是可行的。

有人講:相愛容易相處難。
我反而覺得:相幹容易相處難。

假使一定要我選,現在的我會毫不猶豫選處得來的。

做愛當然有天生的直覺在裡頭,所以有人是天生好手。
但就算不是,後天總有比較大的可能性去鑽研、磨練、學習,
這卻是你不能寄望處不來的靈魂去做到的。

因為喜歡、所以在一起,
確實因此大部份的關係與慾望是相連的,
但我相信慾望和關係也可以脫鉤。

我可以忠貞不二的愛著一個人,
但也可以同時是另一個人床上的浪女。
因為敞開我的身體並不等同於愛或關係。

不能否認有些時刻愛慾就是緊緊相伴而生,
但漸漸我開始有越來越多時候,
更樂於保持靈魂的清醒,以享受心靈的交歡而非肉體的迷亂。

同時我開始覺得,
不要賦予性和愛太多特殊意義,一切會簡單一點。
做了、愛了,就足夠了;我們也不過是動作著的動物。

The day after one night。

通常來說,一夜情之後兩個人再碰面的機會不高;
至少我是這麼覺得,或者說,這麼計畫的:
素不相識的對象,只為了做愛而碰頭,
歡快過後各自消失在人海裡。
一夜,就是一夜,怎麼會有一夜之後的那天。

因此有段時間我喜歡在某個聊天室約人,
而不是在慣常去的女同志BBS站台上,
想說一來避免約到認識的人,
二則避開未來可能因生活圈重疊而相遇的情況。

但人算不如天算這句話,當然有其道理;
一夜之後的偶遇,我發生過兩次。

第一次那個對象,其實我們沒有上床。
因為誰都不想帶對方登堂入室,也不打算開房間,
大概也就是對彼此沒有很熱切吧,
加上在路邊聊的那一會,我隱約察覺她認識某群點頭之交的朋友,
便當機立斷的表態各自回家。

結果一個禮拜後,我當真在朋友邀約的場合遇見她。
雖然我們裝作第一次相遇般,在友人的介紹下打了招呼,
但不出幾天,我也知道她到處宣傳了那次沒發生的一夜情。

即便我覺得沒什麼所謂、敢作敢當,
依然免不了有種不快,彷彿不碎嘴的默契只是我的自以為是。

第二次的偶遇,我則還記得當時的臉紅。

同樣是網上約的對象,不同的是,
她是第一個讓我在床上求饒的女人。

開頭並沒有什麼不同,我們的身體之於彼此當然是陌生的,
反覆探索、摩挲,然後我們做了幾次,
最後一次時,她找到了我最敏感的部份,
當她發現我細微的變化,便開始緊咬著不放。
我一再癱軟,但她只管繼續進攻,
於是來自深處連續的刺激讓我第一次說出:我不要了。

對方後來巧合的出現在我打工的店,
我在點單跟送餐時大約都徹底紅了臉,
滿腦子都是那天晚上,自己在床上的呻吟和求饒。

一夜之後的那天,由是也變成適合自瀆的回憶。

Re: 十年之間。

親愛的克利絲汀:

不知道除了性與愛的疆界遷徙,
妳有沒有覺得,很多轉捩點般的第一次,都發生在過去十年。
當然這跟人生階段有關,
但並不改變它們對我們生命帶來的影響。

我一直記得破處的那種尖銳疼痛,
以及在回家的捷運上,它讓我何等的坐立難安;
還有後來,雖然我沒有處女情節,
但是在跟發生第一次親密關係的那個女友分手時,
我確曾認真的思考過,往後對象介意的可能性。
畢竟,像是「只能跟婚姻伴侶行周公之禮」這種觀念,
我也沒有少被灌輸到;只是從來沒人教過我們,
婚姻前的情慾需求要怎麼處理?

我也記得和陌生人的第一個吻:國王遊戲。
國王要我和對面的她接吻,
於是兩個素不相識的人,第一次交流就是對方的唇齒。
她的吻極富侵略性、似乎雙唇相接後便深入成舌吻;
我有點茫然,但還記得在腦海裡,
跟當時我唯一經歷過的接吻對象作比較。

然後第一次跟沒有感情基礎的人性交。
那時候社會觀念已經對「婚前性行為」有普遍接受,
只是被「要跟相愛的對象才能做愛」的想法取而代之。
然而當時也從來沒人教過我們,
身體的愉悅和愛情無關,而且不愛的時候要怎麼辦。

跟克利斯汀不同的是,我在上述兩者之間,
其實先經歷了性愛可不可以分離的自我內在辯論。
然後因為我愛上了應該只可以是床伴的人,
我決定透過跟陌生人的關係,來讓性與愛分離。

當然,有些慘烈的第一次經驗在過去的日記裡既已提過,
此處就表過不提;但在有不愉快經驗之後,
我還繼續嘗試,並且在第三次開始覺得駕輕就熟,
在陌生人身上享受高潮,肉體愉悅也不再有心理衝突。

但回過頭去看,性愛分離之後,
我就不愛那個應當只能性不能愛的對象嗎?
沒有。

或許應該說,不能愛還是愛了,才是感情辛苦的原因,
性跟愛本來就是分離的,所以即使妳分開看待兩者,
還是有可能會愛上妳的床伴。

第一口煙、第一遭喝醉、第一次出軌。
每個人的第一次應該都可以串連成一本編年史,
一切似乎環環相扣、後果前因,
但也不會改變我們對現在生命的疑惑。

Bohemian Lov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SBL7I6A3WQ

這是C前段時間很喜歡的一個歌手,
我跟著聽了一些,最愛這首Bohemian Love。
(後面接著的那首也很美)

最近來自C的連絡比較頻繁,
她三十歲生日那天,我們在舞池裡慶祝。
貝斯的重低音中我扯著喉嚨問她:
「如何?邁入三字頭的感覺?」

她露出一個通達眼底的笑容
「相當不錯。我交了個女朋友。」

說起來是這麼清淡的一句話,但我知道對C來說很不容易。
她的人生裡死別太多,逝去的某個情人帶走了她很大一部份。
雖然好像是花蝴蝶一隻,雨露均霑,
但各取所需,也談不上什麼感情。

把話說出來以後,接下來每次見面C三句不離愛情,
還時時要拿女友照片出來獻寶,讓我深感有趣;
畢竟之前的她跟這種粉紅色的行為很絕緣。

C是沒有什麼界線的人,她的界線只是為了讓自己更自由,
比如說:她愛慾分離;兩者之間有絕對的分野,
也只是因為如此這般她可以更加飛舞。
因此當C甚至開始跟一些對象稍微畫出界線,
這次新的感情於她有如何不同份量,不言自喻。

能夠重新投入與人深刻牽繫的關係中,
我一方面為她開心,一方面也存疑:
不是懷疑她會要失去了波西米亞的靈魂,
而是她那樣自由飛翔的鳥,真的能夠拴住自己嗎?

不出一個月,C認識了一個新女孩;
她有迷惑也有遲疑,但更多的是坦然。

如果有人也能站在我身邊一起看著她,
就知道出軌或者背叛等等詞句根本不會出現在腦海中。
她的所有感情是那麼純粹,徹頭徹尾不存在分給誰的問題;
沒有多寡、沒有比例,只是愛了,就愛。

對比當初我以為可以給她的感情,
不過是希望豢養她的牢籠。
這中間沒有對錯,只是那是對著她我所能提供,
當然對著L便是另外一種。

或許也有太多人給予她的總是伴著鐵柵,
所以她飛過一個又一個對象,
總是在枷鎖套下之前,毫不猶豫的飛離。

我曾經忖度過是什麼餵養出這樣一個自由的靈魂,
因為做不到如此輕盈所以我憧憬,並且喜愛這首歌;
波西米亞在我的想像裡是一種浪漫的自由:
其中伴自由而生的責任和代價,因拋棄世俗的規範而化約。
其中的情境每每讓我想到C。

或許那就是讓我豔羨的Bohemian Love。
或許試圖用文字捕捉那種翩然,便是自以為聰明的弄巧成拙。

愛情的距離。

詩人泰戈爾寫過:
世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

大概十五歲的時候我在單戀中體會了這句話,
但是直到約莫二十五歲時才深刻了解到,
相愛不等於沒有距離,甚至有「必要」的距離。

年輕時喜歡跟情人膩在一起,
世界就是彼此,再不需要其他人,
所以分手就是天崩地裂、宇宙寂滅。

曾經有連著三個學期,我一直處在二一邊緣,
只因為分不出精神給課業;
感情波折當然是其中很大原因。

但回憶第一次交往的最初,
我根本不明白為什麼生活裡要有另外一個人,
也不覺得兩個人在一起勝過獨自一人。
只是識得情愛滋味之後,
那有很長一段時間讓我成癮,終至迷失自己。
那個迷失倒不是來自過多的攝取愛情,
而是一種錯誤的假設;
以為把自己壓縮歸零,可以讓對方的愛再膨脹起來。
但是沒有了主見、想法,也就沒有了自我的光采;
變成無的自己,連對方眼中的一粒沙都做不了。

或許因為有過那樣徹底的迷途,現在我總記得保持自己的樣貌。
可以為另外一個人牽掛,但不能遷就;
可以修正方向,但不能改向;
可以give in myself,但不能give up on myself。

比如說,即使是跟L同居,
有一直黏作一堆的時候,但我其實喜歡獨處,
因此在家裡,我們常常一個在房間,一個在客廳,
有時一整天也就是一起吃飯睡覺而已。
甚至彼此想做的事情可能得到不一樣的地方發展,
我們都痛恨遠距離,但也都鼓勵對方去。
我知道我不會因為她放棄我要的目標,
也不會希望她為了我改變人生的方向;

物理性的零距離,久了或許於感情有害,
但心理上對彼此的認定,
讓任何距離都是愛情可以呼吸和存活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