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星期六的過去主座

畫面


我不是一個非常愛照相的人,
除了我始終認為我自己並不上相以外,
我拍人的慾望也比拍自己來得高。
有很多時候我相信,
我們對於愛情的記憶常常來自於畫面的拼湊。
你也許不記得曾經重要的某一天,
例如第一次接吻或第一次做愛,
到底是怎麼樣經過的流程。

可是你不會忘記的是,
那天晚上昏黃的燈光、黑暗裡的擁抱,
以及床上混和精液的淡淡血跡。

在最開始,我們在疲倦萬分,
幾乎沒有力氣要握住對方的手時,
我們會拿起這些回憶瀏覽。
用那個人微笑時候的彎度,
用陽光斜灑時接吻的角度,
然後就像注入腎上腺素之後的心臟,
又努力開始跳動。

但當我們愛得多了,
多半的人開始學會輕易放棄,
因為知道憑藉這些畫面是無法維繫愛情的。
我們開始學著相信眼前的快樂,
因為這比什麼都要真實清楚。
至於明天會有什麼不可知的快樂悲傷,
等到的時候再說。

船到橋頭自然直,那如果不直呢?
沈吧,我想。

然後又有一天,
(也可能有些人碰不到這天)
你碰到一個人給你安穩的畫面。
也許不會永遠都像LOMO風的色彩強烈,
也許不會常常像魚眼鏡頭的俏皮彎曲,
可能甚至不會有偏光鏡讓你綠的更綠藍的更藍,
但是每一格畫面都在安定的產生,
串連而成有如Louis Le Prince的
《Roundhay Garden Scene》。

接著他或許會跟你說,
我們不要只是留存畫面,
不如我們一起拍一部幸福的默片吧?
於是你不再執著於把每個記憶刻下,
你們不再談戀愛了,你們決定踏入婚姻。
你們經歷了一段忙碌又喧囂的準備期,
最後兩個人終於開始自導自演。
至於到底是學到了什麼才能夠下這樣重大的決定?
老實說,這世界上只有三個人知道,
一個在美國,一個是友驊哥,另一個我不能說。

什麼?你問我嗎?
不好意思,我到現在也還不太知道。

致妞,991204

妞:

你有沒有什麼時候曾經這麼想過,
這些感情,我們來過,碰觸或者撞擊過,
然後在你的身體他的眼裡有火星飛散,
遠遠勝過任何一場你電視或現場看過的煙花,
而不論你想不想緊緊抓在手心,
它就是消失了。
就算你還想要在某個街角再一次碰見,
也不可能,
因為他已經在某個不知名的荒漠被風沙覆蓋。

非常的清楚而明確的消失了,
就實際的存在性來說,
可能比一首曾經紅過的流行歌還薄弱。

最近重新聽了平井堅的哀歌(Elegy),
歌詞裡面有一段是

「如果有天這思念終要消失不見,
 請你現在用你的愛,將我撕裂。」

談過戀愛的人,
或多或少在某個時刻都會有種
想要為對方燃燒的感覺。
就算旁人再怎麼覺得這段感情廉價得可笑,
沒關係,你自己知道在做什麼。

讓這個人成為你短暫生命中
某一天的王子/公主,
就算距離故事結局只剩下兩個字。

再。見。

我們的生命,還能創造多少風花雪月?
我們還有多少時間多少機會,
可以讓更多人說出他們的故事,
說那些大家明擺著就想知道卻
不好意思談論的情節。
老實說我真的沒有把握,
但我還是會繼續下去。

找很有魅力的人,
說很深刻也很生動的故事。

說那些來不及成為歸宿,
卻已經撲了火的飛蛾。

               拜司

Be my friend. (Or be my M.)

我們肩並肩往門口走去,

外面的雨下得很大,

嘩啦嘩啦的聲音像是在宣洩某種

說不出口的情緒。

我向左轉,那是我習慣停車的地方,

她向右轉,坐車離開這個城市。

我們在一個校外的課程中認識,

那天她坐我左手邊,沒有帶橡皮擦。

她用指尖輕輕敲了一下我的桌面,

「橡皮擦借我?」纖白的手指指橡皮擦。

我點點頭,沒有說話,她笑了一笑拿走。

遞回來的時候,多了一張紙條。

「謝謝!

 還有,你覺不覺得今天老師講得很無聊?」

我笑笑不置可否,

繼續抬頭聽課抄著筆記,

畢竟是花不少錢的課。

相較於纖細的身材來說,

她有張可愛的小圓臉。

眼睛轉來轉去,

像是會跑過千萬個念頭的那種。

見我沒有什麼反應,

她把紙條抽回去又補了一句。

「下課筆記借我?我今天都沒抄。」

借了筆記也互留了電話跟MSN,

算是偏重禮貌性的交際,

總之筆記還是在一個禮拜後才回到我手中。

唯獨週間時不時會接到她的訊息,

我承認她的主動讓我多少有點動了心,

對於真正的我來說,

其實讓我去主動與人接觸是非常困難的。

接著我們會在下課後一起去附近吃飯,

也用msn或電話聊了許多事情。

關於有一次聊到了SM的事情,

起因是我的一句「你是有被虐待狂喔」。

「我是M。」她很坦然的說

「喔,我是S(笑」我也直接回應了她。

打破先前同學/朋友的藩籬,

我們擁有更加深入的機會。

我們也電愛,

偶爾也會叫他把梳子的柄塞在小穴裡,

然後經過客廳的爸爸媽媽去倒水。

這樣的事情次數雖然不多,

但我們都默默的容許它發生,

直到我發現她開始唯命是從。

以一個S的身份來說,

有一個這樣的M應該是很開心的事情,

但那時候我才發現,

我逐漸少了一個朋友。

一個可以說話可以打鬧,

有那麼些小曖昧卻能跟她說我又對誰動心了

的朋友。

我不知道一般的S看到這裡會怎麼想,

老實說我也很好奇,

如果有一天面臨到這樣的抉擇,

你要的是一個朋友,

還是一個會乖乖蜷在你身邊,

永遠聽命你並且只聽命於你的寵物?

也或許我那時候還沒準備好

要掌控另一個人的人生。

也或許我覺得這樣並不值得,

當她開口要成為我的M時,

我拒絕了她。

她顯然很受傷,

表情有種形容不出的無奈。

課程終究到了尾聲,

我們也失去了必然的交集。

要分開的那天,

我們都異常的沈默。

「你要乖乖照顧自己喔!」

她抬起頭仰望著我,

像隻即將與主人離別的貓。

「我知道,妳也是。」我摸摸她的頭

我和她就這樣向左向右,

轉向了再沒有交會的人生。

每每思及這件事情,

我總會覺得有點迷惘。

如果,是你,

你會答應她嗎?

不可知的未來

很多關係的開始和結束,

常常都是在一瞬間。

因為職務的關係與她常常會有接觸,

她總是笑臉迎人,

初遇的幾次總會問我一些很妙的問題。

如果沒有記錯,

她第一個問我的問題是

「你上次是不是說,你舅舅住在這邊的樓上?」

我略為愣了一下,啊了一聲。

她似乎有點不好意思的低下頭。

我的視線落在她微紅的臉頰,

笑了一笑對她說

「還有這個,幫我補摺,謝謝妳。」

我時常在禮拜五的時候遇見她,

而她總是在禮拜五穿得比平常花俏。

她高高瘦瘦的,眼睛很明亮,

以及她每回穿著的,

讓我不由得注目的低胸洋裝或襯衫。

其實我不是很能自在的注視一個人,

但是如果不看她的眼睛,

眼神卻又總是飄過他的胸前。

到最後我只好盡量左顧右盼,

可是在我學著這樣張望之後,

她又問了一句:

「你在找東西嗎?」

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只好尷尬的笑了一笑。

她也回應了一個陽光的笑,

然後洋裝胸口隱隱露出黑色的蕾絲。

但就算我們總是在這種

愉快又尷尬的相處之中,

我們依然能夠因為一些小小的話題而開心。

包含他問我為什麼一早就喝珍珠綠,

以及今天天氣好冷雨好大之類。

這些極其瑣碎的事情,

似乎在兩個人的曖昧之中,

總是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要角。

這天還是一樣,

我拿著取款條走到她的櫃臺前。

我看著她跑來跑去,

好一會兒才坐回位子上。

「對不起,今天好忙。」

她的笑容有一點歉意,

我笑著搖搖頭。

「沒關係。」我說

「為什麼今天特別忙?」

「今天十號,好多人來繳扣繳跟費用」

她苦笑,把我遞過去的取款條收下,

然後低著頭開始作業。

「十號都會這樣嗎?」

「是啊,還有月底的時候也會。」

「沒辦法啊,月底財務特別忙。」

一樣的有一搭沒有搭。

「你們禮拜五,可以穿比較輕鬆?」

「嗯啊,禮拜五是我們的便服日。」

「妳穿得很漂亮,今天。」

「是嗎?」

她依然低著頭,一抹淺淺的紅。

「謝謝。」她說

點錢給我的時候,

她的手觸碰到了我的手心。

「妳的手好冰。」

「嗯,冬天的時候都會這樣。」

「女生好像很多都會,是嗎?」

「不知道耶,可能我身體虛吧。」

她笑了笑,

似乎有什麼自嘲以外的意味,

在我收下存摺要離開的時候,

她看著我的眼睛,

兩秒,或五秒,

總之感覺很久很久。

「下次見。」我笑著說

「嗯,下次見。」她甜甜的笑。

那麼,我下次,

是不是該跟她要電話了呢?

變成蝴蝶

我終於慢慢明白,

生命的重點在於享受那個過程。

我並不屬於老kk人那一派的,

如果真要說,

其實我在kk的多數時間都與花魁有連結。

從最早開始在電愛版的發文,

那時候還不是bleeding的年代。

當時在電愛版裡面發文是用先前的帳號,

或許是因為帳號有Miss,

內容也有仿照女子的口吻進行敘述,

所以時常被許多狩獵的人盯上。

那時的產量不多,

寫的也多半不是自己的故事,

所以每一篇都是凝聚一兩個月的感覺而成。

就這樣發了幾篇之後,

在電愛版的文章被人推文說

「要寫這種東西幹嘛不去幻想版?」,

就開始了後面幻想版的寄居生涯。

其實至今回想起這一段,

我仍認為當初我是符合版旨的,

也有一些朋友熱情的幫忙說話,

但我並不是習慣爭執的人。

幻想版其實是個非常多產的地方,

(我是說那邊的版友,

當時的我仍然是個月產或季產的傢伙,

換了個地方一樣不爭氣。)

反正是以幻想為名,沒人會當真,

也就開始把經驗寫成了故事。

開始很碰巧的遇見了一些人,

也開始很幸運的經歷了一些事。

首先是妞的出現,

我和她因為文章漸漸有了交集。

當時我們並不算太熟,

我也不常和人打交道。

大約相識半年多以後,

我們開始有了交換日記的想法。

這就是Sink的雛形。

接著是在那邊遇到了一個女人,

我們從她的文章的一句話開始接觸,

然後開始見面、相愛,

學習用一種新的態度來面對愛情。

我們很努力認識彼此,

很盡情的享受性愛,

跌跌撞撞卻開開心心的走過了快兩年的日子。

然後Sink開始了。

聚集了好幾個從幻想版找來的熱血傢伙,

瞎子摸象的開始了一個嶄新的世界。

有別於幻想的虛無,

我們把曾經有的過去切剖開來,

試著讓人知道其實每個人都一樣。

一樣在精神與肉體之間打轉,

一樣需要某個人的肩膀或擁抱。

為了豐富Sink的內容,

我們與花魁各版的接觸更廣了。

也試著想接觸第三性,

也在多P版裡面尋足跡,

幾乎到了求才若渴的地步。

而花魁的各版之中(尤其幻想版),

也確實提供給我們許多後來的戰友。

就像在幻想版裡面一炮而紅的No。

許多人在踏入花魁之前,

只能夠孤單而小心翼翼的咀嚼著慾望。

也有時候懷疑自己是不是真這麼與眾不同,

或是說,異於常人。

但是在踏入花魁之後,

發現其實這個世界多大,

和我們有著同樣的愛欲的人不知凡幾。

而我們,如此幸運的,

變成蝴蝶在人前飛舞。

花魁即將邁入一個新紀元,

有許多人正不遺餘力的為言論自由奔走,

而我們,Sink與所有一起分享的朋友們,

有幸也能參與這樣的過程之中。

希望未來各位也能跟我們一起分享你自己,

「穿過那扇門,然後,變成蝴蝶吧。」

飄洋過海來看你

有一首歌叫「飄洋過海來看你」,

剛出的那些年我還小,

聽著好聽順口就學了下來。

只是還並不是很能理解那種

為了某個人耗盡積蓄不遠千里的感覺。

可能是因為小時候家裡還並不是很好過,

所以並不認為愛情有必要凌駕金錢。

一直到高中的時候,

透過網路愛上了一個女人。

年輕的時候愛的理由總是很簡單,

也很輕易就能至死不渝。

但你從來不會懷疑那份心意是真是假,

只是心意與實際還是隔得好遠。

所以為了他我開始很偶爾寫東西,

很偶爾喝我不愛喝的Diet coke,

藉以偷偷的表達自己的堅貞。

我們隔得很遠,

那時候沒有高鐵,

又只是學生見面不方便,

所以第一次相見我們醞釀好久。

她那時上大學在校住宿,

我開始盤算著在她生日那天偷偷下去,

一趟車錢加上一夜住宿,

已經足夠耗掉我三四個月的結餘。

所以我更努力的存錢。

學生哪有什麼存錢的方法,

當時家裡人也管得嚴,

不太有機會偷偷出去打工。

所以我的每餐就開始縮水了,

從便當縮水成麵包,

從涼麵縮水成泡麵。

一邊還不忘努力練習見面用的表情,

還有要怎麼在過馬路時偷偷牽起她的手。

只要每過一天就能夠鋪設一點軌道,

一路從這裡通到那裡的感覺,

其實在那時候還算甜蜜。

就像跟自己說

「加油!她就快看到你的愛了!」

偶爾在網路上聊天的時候,

也會偷偷試探她生日時候的計畫,

很努力的羅織一個驚喜。

她總是笑笑的說什麼計畫也沒有,

但我忘記問,

別人有沒有幫她準備什麼生日計畫。

而當我問說「那我去找妳好不好?」

她也只是笑。

「你沒錢,對吧?」她說

時間點跳接到她的生日,

在我死命抗爭才換得

「去同學家過夜」的機會之後。

我握著錢,買了車票,

也打了電話去定了房間。

一路搖搖晃晃過了好久,

才到了新聞或地圖才會聽到的城市。

充滿南部特有的溫熱的風和人文氣息。

我小心翼翼的留言在她的call機,

我沒有別的方式讓她找到我,

所以我就只能靜靜坐在車站門口等待。

時間半小時一小時過去了,

日光從黃昏到夜幕。

然後一台機車停在我的面前,

女孩從後座跳下,拿下安全帽,

在我等待三小時之後終於見到的臉龐。

她轉頭對著前座的男生甜甜的笑,

很像是我印象中她的笑容。

然後她指指我,說了一句:

「我堂弟!」

我怔了一下,

然後點頭微笑說「你好。」

那晚我們還是一樣一起吃飯,

我很努力笑得平常不讓她發現,

但我看得出來她也一樣。

當我從包包裡面小心翼翼拿出禮物,

對她說了一句「生日快樂!」的時候,

她好像眼裡閃著淚光。

那一夜我們一起在旅社過夜,

而她call機的震動徹夜未停。

隔天一早六點多,

我躡手躡腳的背起包包準備離開,

臨走時在她的臉頰上輕吻,

關上房間門時,

我隱隱覺得她動了一下。

回到台北車站在她的call機留言後,

我才終於在車站大廳痛哭。

「多盼能送君千里,

 直到山窮水盡,

 一生和你相依。」

   ~娃娃 金智娟 飄洋過海來看你~

成長

這一週舍弟備上了理想的研究所,

由於下週一要開學,

只有三四天時間可以處理搬家退費等雜事,

所以這個週末為了這些事情忙得不可開交。

疏忽了發文,非常抱歉。

說到舍弟,讓我突然發現,

人的成長真的是非常突然的事情。

不知道為什麼,

我和舍弟對於感情這樣的事情接觸得早。

如果以純純的愛來算的話,

我和舍弟幾乎都是小學開始就有類似的經驗。

然後我國中舍弟國小的時候,

我們看了第一部A片。

我國二時候就發生了第一次性關係,

而舍弟似乎是在高一。

感覺似乎都比別人要早得多,

尤其在那個年代。

但其實我並沒有覺得那有什麼不對,

回頭來說,我也並沒有禁止舍弟什麼。

感情是自己的事自己得負責,

做好這點,要做什麼都是兩個人的事情。

舍弟外表長得還算過得去,

吸引的女生自然為數不少,

而他看得上眼的也多半都有一定水準。

對於情感跟婚姻,

他有他自己的一套決定方式。

「我是一輩子不要小孩了,

 也可能就這樣同居不結婚也說不定。」

「如果結婚是為了別人,

 你不會覺得這樣有點悲哀嗎?」

他對我說完這句話之後,

若有所思的笑了一笑。

我第一次察覺到他有那麼一點長大了,

那一年,我27歲,他23歲。

事後證明我們都是聽話的小孩,

我們同樣選擇了讓家族開心的答案,

也因此我常常會聽到他對女朋友的抱怨。

其實他抱怨得沒有錯,

只是很多時候當問題碰到很多矛盾,

就算你不想,

還是會選擇「比較多人認同的答案」。

星期六陪他處理一些事情到下午,

接著是晚上陪他打包到凌晨。

隔天早上六點要把東西搬下去南部,

我們其實都睡得不多。

我一邊幫忙打包一邊聽音樂,

突然對於最近很多事情感覺疲憊。

跟他說了一句「不要太勉強自己。」

「你不要太勉強自己。」他回我。

離開他宿舍的時候,

家母在鐵門外面哭了。

我有點難過、有點寂寞也有點開心,

我不知道他念研究所這段時間會如何,

也不知道他唸完之後,

會不會長大到我幾乎不認識他。

但我喜歡他很勇敢的做了決定,

也很勇敢的試著出去過生活。

很對不起晚發了這篇日記,

也很對不起這篇日記並沒有太多情慾,

但我私心希望把這個成長記錄下來,

記錄這份,我做不到的勇敢。

奪取

 
 
 
她是我生命之中,

最逆來順受的存在。

我們認識了三、四年,

她從來沒有任何一刻真正的佔有我過。

完整的,可以要求和任性的,佔有。

她對我從來沒有脾氣,一次也沒有。

反倒是我每回找上她,

都是我亟需依賴的時候。

當接通的電話傳來熟悉的輕聲回應,

那是一種明確的安全感。

沒有人知道,

她是我的秘密。

「總覺得你在我面前都溫柔得不太像真人。」

「呵…. 只有喜歡的人才有這個特權的… XD」

「對喜歡的人哪捨得罵唸。」

「傻小孩。」

這些年我們沒有持續連結的時日,

我煩躁的時候她用聲音陪著我安眠,

然後等到我睡著之後她跟著睡,

天亮了,我去上班,她回到她自己的生命。

這樣多自私。

她身邊的好朋友偶然知道了,

總勸她不要把心思放我身上,

她也不辯駁,只是一樣傻傻的笑著。

「沒辦法啊,就很喜歡。」

「孽緣。」這是他朋友的結論

「好像也是喔,孽緣。」我說

「傻傻的….哪有人這樣說自己。」她笑

小東西,

忘了從什麼時候開始我這麼叫她。

我把她小心的揣在口袋,

她也一樣心甘情願的待在那裡。

途中也曾經與我好久失了聯繫,

那種喜歡的人消失好久的寂寞。

不知道哪一天會再傳來他的聲音,

她一直等著,懷抱一天天消失的期待。

終於有一天耐不住了,

而碰巧也有個人對她好讓她感動。

她說:

「當時我心想,或許這個人可以吧?」

就這麼跟了他一段,

一直到有一天,

當她開口想對他說些什麼,

那是句曾經對我說過的話。

「我說不出口。」

她說這句話的時候情緒似乎很複雜,

有種鬆一口氣、有種對自己坦然、

也有種混雜著甜蜜的無奈。

「對你說過相同的話,

 對別人,我說不出口。」

「所以我就放棄了啊」她這麼說。

「小東西,為什麼你喜歡我呢。」

「不知道耶,也許就感覺對了吧….
 你有種讓人想保護的感覺。」

「不是才說過我危險又要保護我 XD」

「危險的人,那要把你抓住,
 避免人家很危險 XD」

她是個處女。

她也是我碰過,

最會電愛的女人之一。

剛開始她總傻傻的配合著呻吟,

有點像是自己扯著線的布偶或娃娃。

某一天,她問我怎麼樣才能讓男人更興奮,

我只花了十分鐘跟她講了個大概。

然後每一次每一次,

我都在快感中驚訝著她的進步。

她的反應越來越引誘人犯罪,

她的退讓、委屈、掙扎,

她的聲音出現了表情和樣貌。

在我初識她的那些年,

她還搆不上我的好咖排行前十名,

現在,她遠遠將其他人甩在後面。

「為什麼妳進步這麼快?」

高潮後的平息,我無意間問了她這句。

「大概是因為很喜歡你吧。」

她說,一樣,溫柔的笑。

「老實說,我一直覺得自己很奇怪。
 之前有一陣子對Lucifer有好感的時候,覺得很怪。
 為什麼可以喜歡這個人,又對另一個人有好感。
 而且我發現,如果對你說過的話,
 我沒辦法再對其他人說,會有罪惡感。」

「罪惡感?」

「不知道耶,喜歡輕易的說出口,總覺得很廉價。
 就算是跟你說過想關心你的話,
 連用在普通朋友身上都好怪。
 總有一天,
 我會變個詞彙越來越少的女人。」

我奪取了她的喜歡,

奪取了一部份她的年華,

奪取了隨時待命的關懷,

也奪取了,這個女人的語言。

Part time Lover

加過一次頁的護照又快蓋滿了, 又去加了一次頁,翻看著這幾年來簽證和出入境章, 想要算這幾年來出了幾次國已經很難算清楚了,十個國家加上幾十個城市, 雖然一直侷限在亞太地區是有些遺憾,不過只要一想到十幾個小時要窩在經濟艙的小位子, 就覺得這樣的遺憾不算什麼.

要說見識了多少異國風情嘛, 其實很有限,總是在機場交通車計程車飯店和開會的地點穿梭,而真要我一個人逛逛走走, 實在是沒什麼意思, 總是要有個伴才會有趣.

前幾天從菲律賓馬尼拉飛出來, 覺得那邊的街景街很有趣,在馬尼拉唯一一個外國人可以安全行走的地方叫做 Makati 市,在這邊的生活消費不比台北低, 路上是來自世界各地的人,西方臉孔尤其多,入夜之後, 絕大部分西方男人身邊都會伴著一個菲律賓女人, 身材窈窕火辣,一般來說都沒有太多的對話, 當然, 用腳指頭都想得到那是怎樣子的關係.

在 Green Belt 商場廣場上的露天咖啡座, 入夜之後沒多久就滿座了,有朋友聚會高談闊論, 有男人女人開心調情(一般都是上一段講的那種 couple),有一群漂亮女人坐在一起看起來不安分似地四處張望, 一見到有單男入座,
通常就都會有女人過去攀談, 最多換過兩三個人就會有伴.

要說不想自己一個人去坐坐看是假的,但是說實在話, 東南亞女人真的不是我的菜,不管是長相或是體味, 只要想到會近距離接觸或是想到味道就反胃,所以我就都只是看看路上的辣妹的好身材, 或是在樓上看著那有趣的人生百態.

那天晚上破例和同事待在 Havana pub 裡混了半個小時,很棒的現場演唱, 古巴熱帶風情, 味道很不錯的 Mojito, 和來來去去的男女們.

最後我們不得不承認, 三個單男在那種氣氛下還是很彆扭的,因為三不五十就會有妖嬌美麗的女孩故意在我們面前晃來晃去,雖然意不在此沒什麼問題, 不過看著週遭男男女女親熱卿卿我我, 總是會有些尷尬,所以, 現場演唱告一段落, 各喝完一杯酒就覺得無趣離開了,回飯店的路上還遇到幾個人妖對著外國同事們猛拋媚眼.

同事們聊到, 在歐洲一個月的房租就可以抵上當地房子一整年的房租,更不用說生活費和其他費用了,有很多西方人都是在居住地有個老婆, 偶而到馬尼拉度假或是出差又有一個”老婆”.

聽起來是各取所需, 不過在我看來花錢的其實是很吃虧的,午妻或是外地妻的意思就是, 除了陪伴的那段時間以外, 都不算是你的,一般來說, 處理工作和家庭都已經很忙了, 到底要怎麼遠端控制女友的行蹤 :p

你有她這個第二個老婆, 當然她也會有你以外的第二個男朋友.而哪天女人色衰了, 男人又遇到更年輕漂亮火辣的, 換人應該也是很容易的.兩個人都是心知肚明, 露水鴛鴦的狀況到底該說是默契呢, 還是雙方的包容性都很高.

不過, 反正花錢的不是我, 他們自己開心愉快就好. 話說回來, 如果在台北街頭看到這樣子的景象, 你又會怎麼想 ?

才愛到一半

  
  
忘了有沒有說過,

其實我非常喜歡錦繡二重唱。

我可以確定他們的「才愛到一半」,

這些年我加加減減一定聽超過三百遍以上。

但其實我喜歡他們,是因為琇琴,

而也是因為一個非常私心的理由。

在高中時代曾經認識一個女生,

她會彈吉他,很會唱歌,聲音很好聽,

而且她的樣子跟琇琴長得很相似。

我很喜歡她的娃娃臉堆起笑容的樣子,

每次她拿起吉他邊彈邊唱,總讓我著迷。

她是真的非常喜歡唱歌的。

非常喜歡。

有時候她一邊跟我聊天,

一邊手指有意無意撥動吉他弦,

我常會在這時候突然忘了要說什麼。

「你剛才要說什麼嗎?」

「好像是,但我忘記了。」

「你傻啦?」

「我聽見妳唱歌的聲音。」

是的,她的手指會唱歌。

有一回我去她學校陪她練習,

那晚大雨下得厲害。

我在走廊靠著牆角坐下,

隔著一面牆,她在教室裡面刷著和絃。

雨聲裡面她的歌聲顯得模模糊糊,

我望著花台外被大雨遮蔽的夜空,

有一點點寂寞的味道。

我看天空看得出神,

以致於當她從窗戶探頭出來,

她的長髮垂到我面前時,

我不禁嚇了一大跳。

「哈哈哈,你被嚇到了喔。」

她笑得樂不可支,聲音如銀鈴一般。

「妳這樣誰不會嚇到啊!」我說

「拜託,你這麼膽小,怎麼保護女生。」

保護女生,妳需要我保護嗎?

我素知她在學校總被一群男生圍繞,

除了可愛又不失親切的外表以外,

她熟練的吉他技巧也是原因。

「妳不是社團一堆愛慕者。」

這句話聽起來好酸。

「因為你要來,我把他們通通都叫回去了。」

原本還在遙望雨夜的眼神,

我抬起頭,與她四目相對。

「你喜歡我的歌聲嗎?」

「喜歡。」

「那我用歌聲跟你交換感情好不好?」

竊據風雲人物的罪是很嚴重的,

每次我去她學校接她時,

總覺得有些男生對我投以憤怒的眼光。

很巧的是,那些男生都背著吉他,

很巧的是,她都認識。

「他們幹嘛老是對我沒好氣?」

「因為你侵佔了她們的女神啊。」

說完,她自己都笑了。

我好喜歡聽她唱歌,

我總是斜靠著聽她唱歌。

她總是在笑,

用一種看不到邊際的溫柔,

一字一句對我唱著。

我會小小聲的跟著她唱,

但在她面前我不敢造次。

她唱得比我好聽多了。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

她必須承擔許多社團跟學業上的壓力。

大概也從同樣的時間點,

我的生活也因為學校變得格外緊繃。

她唱歌給我聽的機會越來越少了,

有時候我會覺得快要忘了她的聲音,

但我也知道,我們都忙。

幾乎忙到忘了當初在一起的感動。

忙碌真的是愛情的殺手,

我們流離失所的愛情,

在兩邊的壓力夾擊下,迅速枯萎。

我們爭執到分手的那天,

一樣下著大雨,

屋簷下的她背著吉他,

抱著我哭了好久好久。

但其實都知道,這樣是最好的結束了。

一首歌,才唱了一半,

一段愛情,才愛到一半。

這段愛情的休止符下得太突兀,

我們都再也唱不出剩下的旋律。

我們不是才愛到一半?

還有好多、好多夢想,沒有實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