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1 年 2 月 14 日

愛情的距離。

詩人泰戈爾寫過:
世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

大概十五歲的時候我在單戀中體會了這句話,
但是直到約莫二十五歲時才深刻了解到,
相愛不等於沒有距離,甚至有「必要」的距離。

年輕時喜歡跟情人膩在一起,
世界就是彼此,再不需要其他人,
所以分手就是天崩地裂、宇宙寂滅。

曾經有連著三個學期,我一直處在二一邊緣,
只因為分不出精神給課業;
感情波折當然是其中很大原因。

但回憶第一次交往的最初,
我根本不明白為什麼生活裡要有另外一個人,
也不覺得兩個人在一起勝過獨自一人。
只是識得情愛滋味之後,
那有很長一段時間讓我成癮,終至迷失自己。
那個迷失倒不是來自過多的攝取愛情,
而是一種錯誤的假設;
以為把自己壓縮歸零,可以讓對方的愛再膨脹起來。
但是沒有了主見、想法,也就沒有了自我的光采;
變成無的自己,連對方眼中的一粒沙都做不了。

或許因為有過那樣徹底的迷途,現在我總記得保持自己的樣貌。
可以為另外一個人牽掛,但不能遷就;
可以修正方向,但不能改向;
可以give in myself,但不能give up on myself。

比如說,即使是跟L同居,
有一直黏作一堆的時候,但我其實喜歡獨處,
因此在家裡,我們常常一個在房間,一個在客廳,
有時一整天也就是一起吃飯睡覺而已。
甚至彼此想做的事情可能得到不一樣的地方發展,
我們都痛恨遠距離,但也都鼓勵對方去。
我知道我不會因為她放棄我要的目標,
也不會希望她為了我改變人生的方向;

物理性的零距離,久了或許於感情有害,
但心理上對彼此的認定,
讓任何距離都是愛情可以呼吸和存活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