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1 年 2 月 28 日

Re: 十年之間。

親愛的克利絲汀:

不知道除了性與愛的疆界遷徙,
妳有沒有覺得,很多轉捩點般的第一次,都發生在過去十年。
當然這跟人生階段有關,
但並不改變它們對我們生命帶來的影響。

我一直記得破處的那種尖銳疼痛,
以及在回家的捷運上,它讓我何等的坐立難安;
還有後來,雖然我沒有處女情節,
但是在跟發生第一次親密關係的那個女友分手時,
我確曾認真的思考過,往後對象介意的可能性。
畢竟,像是「只能跟婚姻伴侶行周公之禮」這種觀念,
我也沒有少被灌輸到;只是從來沒人教過我們,
婚姻前的情慾需求要怎麼處理?

我也記得和陌生人的第一個吻:國王遊戲。
國王要我和對面的她接吻,
於是兩個素不相識的人,第一次交流就是對方的唇齒。
她的吻極富侵略性、似乎雙唇相接後便深入成舌吻;
我有點茫然,但還記得在腦海裡,
跟當時我唯一經歷過的接吻對象作比較。

然後第一次跟沒有感情基礎的人性交。
那時候社會觀念已經對「婚前性行為」有普遍接受,
只是被「要跟相愛的對象才能做愛」的想法取而代之。
然而當時也從來沒人教過我們,
身體的愉悅和愛情無關,而且不愛的時候要怎麼辦。

跟克利斯汀不同的是,我在上述兩者之間,
其實先經歷了性愛可不可以分離的自我內在辯論。
然後因為我愛上了應該只可以是床伴的人,
我決定透過跟陌生人的關係,來讓性與愛分離。

當然,有些慘烈的第一次經驗在過去的日記裡既已提過,
此處就表過不提;但在有不愉快經驗之後,
我還繼續嘗試,並且在第三次開始覺得駕輕就熟,
在陌生人身上享受高潮,肉體愉悅也不再有心理衝突。

但回過頭去看,性愛分離之後,
我就不愛那個應當只能性不能愛的對象嗎?
沒有。

或許應該說,不能愛還是愛了,才是感情辛苦的原因,
性跟愛本來就是分離的,所以即使妳分開看待兩者,
還是有可能會愛上妳的床伴。

第一口煙、第一遭喝醉、第一次出軌。
每個人的第一次應該都可以串連成一本編年史,
一切似乎環環相扣、後果前因,
但也不會改變我們對現在生命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