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1 年 2 月 25 日

Re: 十年之間,二十年之間

是的,本週又是我這個大叔,小惡魔莉莉絲出國渡假去了,這週由我代上,撲了個空的粉絲就多包涵。

本來想寫些下流淫穢的事,但在讀了克利斯汀的「十年之間」後,心裡頗有感觸。

或許是懵懵懂懂,青澀時期的愛似乎很容易就說出口,山盟海誓喊得震天地響,淚水流得盡興淋漓,但愛卻像蟬翼般地脆弱易碎。

有很多東西,當初花了許多力氣取得,得到後,小心謹慎地使用它,深怕一不小心弄傷了它,等到有一天,忽然發現它有一些小暇疵了,或是有更新更好的東西可以取代它時,那種珍視謹慎的態度立刻消失得不見蹤影。

回想起來,那時所謂的愛大概就像是這樣的吧,一種佔有式物慾的愛,處心積慮就只為了擁有。

於是,年紀漸長,經歷過一段段失敗的愛情後,開始明白了自己所謂的愛是那麼膚淺與虛偽,愛變成全世界最難以啟口的一個字。即使說出口,心裡也清楚地明白那不是真的。

我很同意克利斯汀說的性是會產生愛的,但相對的,性也會摧殘愛。

美好的性就像陽光一樣大喇喇地灑在心裡的每個角落,柔軟了成見,溶化了誤解,溫暖了心靈。

相對的,少了性愛,就像少了陽光,所有的陰影都更加深了色彩。於是一點點小事都可能是一場爭吵的導火線。

不可否認,我和J結婚有很大一部份是因為性。

婚前和她的性愛讓我一度以為我遇到了我夢想中的女人。我幾乎要在心裡邊轉圈圈邊灑花謝謝上天賜給我一個如此美好的伴。

但如果一開始我能不那麼一廂情願地想,也許狀況就會不同。在和J的性愛越來越少的同時,心裡的埋怨與不滿更是與日俱增。

我都快忘了愛情的那種溫暖與感動。

那天,對J生著悶氣的我,撇到在角落躺著的那個小側包。

這個小側包,大小剛好,色調耐看,我出門總是會帶著它,它並不特別顯眼,也不是那麼特別好用,對它也沒有特別的照顧,但在大部份的情況,我還是會選擇帶它出門,即使有更好的包可以選。似乎成了一種習慣,即使稍有不便,倒也輕鬆自在。

看著它,我忽然釋懷了,於是我拾起了小側包,也牽起了她的手。

這大概是我這二十年來最大的改變吧。

十年之間

在我邁入27歲的前一天,我把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給讀完了。

雖然這本書已經出版了十年之有,卻是我第一次讀。而在火車上讀完後,忍不住的深深的嘆了一口氣;那書中錯綜複雜的愛慾關係,讓我久久難以消化。

性與愛,真的可以徹底的分割嗎?這個問題從之前就一直困擾著我,讀了這本書之後,更讓我對我和佑的關係感到茫然。

十年前的我,17歲。那時的我還很天真的相信著人們因為愛情而有了性。

第一次破處,卻是在我和我當時的日本男友志門交往了一年之後才發生的;而且發生的理由也不是氣氛佳、燈光美,而是因為我的日本好朋友一直勸導我,說,志門只是尊重我,所以一直忍著沒做,但男生一定非常想要。

有一天我問了志門,「你真的想要嗎?」
『會想啊。』他說。
「恩……那,我們做吧。」

於是我們做了,完事之後我抱著他大哭。我告訴他,「我跟你做是因為我真的很愛你唷!」,然後他也是緊緊的抱著我、哄著我。

那時後的愛很單純、性也很單純。

十年後的我,27歲。所有的愛似乎都有了利害關係、所有的性也都只是純粹的發洩。曾經如此執著着先得要有愛才有性的那個我,到底是什麼改變了呢?

有時候我會想,佑是否就像書中的渡邊或者永澤兄一樣,可能在某個地方已經有了愛人或女朋友,但是還是想從外面找點什麼人做愛,心中存著,「對於女友的愛」跟和「在外面和女人做愛只是純粹性交」是兩回事的想法。

連我自己也不確定我喜歡他,是存著什麼樣的因素;畢竟,我們每次見面就是小酌、聊天、做愛,以這樣的模式到現在也維持了八個月,說不上了解彼此太多。但是自從好友們陸續離開這個城市之後,心理對他的依賴也更多了:他似乎也知道,所以常常對於不能陪在我身邊而一昧的道歉。、

生日那天,我一直期待著他捎來祝福的簡訊或者電話,可是直到那一天快要結束,他才傳簡訊告訴我,說他做了生日蛋糕,要帶過來給我。我好開心。他來的時候其實我已經很累了,但是我還是跟他繼續維持著慣有的模式,小酌、聊天、做愛。

做完之後,我告訴他我前兩個禮拜一到週末幾乎就開始哭,我很想念我的好朋友們,常常自己一個人很孤單著;他沒說什麼,只是把我抱得更緊,不停的撫摸我的頭髮,親吻著我的額頭。

我差點脫口對他說「我愛你」。

那一刻我真的深切的感受到墜入情網的感覺。但是在那句話脫口而出之前,我急忙又吞了下去。我跟他之間,不就只是床伴關係嗎?

對照著17歲的當時,現在性似乎要比愛還要容易多了,是否,不要再增加無謂的負擔?我沒有辦法像以前一樣,非得等到很確定對方跟我是如此的相愛後,才和他發生關係;可是,我不得不承認,現在我確實相信由性可能產生的愛。

我們都不要說破,但是某種愛的確存在我們之間。

這似乎就是我這十年之間,最大的改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