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十年之間,二十年之間

是的,本週又是我這個大叔,小惡魔莉莉絲出國渡假去了,這週由我代上,撲了個空的粉絲就多包涵。

本來想寫些下流淫穢的事,但在讀了克利斯汀的「十年之間」後,心裡頗有感觸。

或許是懵懵懂懂,青澀時期的愛似乎很容易就說出口,山盟海誓喊得震天地響,淚水流得盡興淋漓,但愛卻像蟬翼般地脆弱易碎。

有很多東西,當初花了許多力氣取得,得到後,小心謹慎地使用它,深怕一不小心弄傷了它,等到有一天,忽然發現它有一些小暇疵了,或是有更新更好的東西可以取代它時,那種珍視謹慎的態度立刻消失得不見蹤影。

回想起來,那時所謂的愛大概就像是這樣的吧,一種佔有式物慾的愛,處心積慮就只為了擁有。

於是,年紀漸長,經歷過一段段失敗的愛情後,開始明白了自己所謂的愛是那麼膚淺與虛偽,愛變成全世界最難以啟口的一個字。即使說出口,心裡也清楚地明白那不是真的。

我很同意克利斯汀說的性是會產生愛的,但相對的,性也會摧殘愛。

美好的性就像陽光一樣大喇喇地灑在心裡的每個角落,柔軟了成見,溶化了誤解,溫暖了心靈。

相對的,少了性愛,就像少了陽光,所有的陰影都更加深了色彩。於是一點點小事都可能是一場爭吵的導火線。

不可否認,我和J結婚有很大一部份是因為性。

婚前和她的性愛讓我一度以為我遇到了我夢想中的女人。我幾乎要在心裡邊轉圈圈邊灑花謝謝上天賜給我一個如此美好的伴。

但如果一開始我能不那麼一廂情願地想,也許狀況就會不同。在和J的性愛越來越少的同時,心裡的埋怨與不滿更是與日俱增。

我都快忘了愛情的那種溫暖與感動。

那天,對J生著悶氣的我,撇到在角落躺著的那個小側包。

這個小側包,大小剛好,色調耐看,我出門總是會帶著它,它並不特別顯眼,也不是那麼特別好用,對它也沒有特別的照顧,但在大部份的情況,我還是會選擇帶它出門,即使有更好的包可以選。似乎成了一種習慣,即使稍有不便,倒也輕鬆自在。

看著它,我忽然釋懷了,於是我拾起了小側包,也牽起了她的手。

這大概是我這二十年來最大的改變吧。

One comment

  1. Silvia says:

    之前我總想著
    像我這樣會因性而愛的女人是異類
    不過我想說的是
    傳統的價值觀不是用套於現代女性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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