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知道怎麼對他好

有一種人心事太多,話卻太少,痛苦的含量不明,願意說出口的寂寞和願意倒出瓶口的威士忌一樣多。面對歡愉,他們總是淺嚐輒止……明天早已什麼也不剩了,能想起的只剩恍惚、難以理解的折磨,和也許不存在(不想承認它存在)的一絲迷惘……青春、愛、夢境在還沒來得及和任何事物和解以前就崩散流失……「我累了」,在他們在個什麼人身邊難得的鬆懈裡、在那短暫的時光中,這似乎就是他們唯一能說的事。

如果他是你身邊的男人,卻不是你的男人﹔如果她是你的女人,你卻沒法讓她忘記些什麼。

「如果不知道怎麼對他好,就靜靜的別說話吧。」

果真還有這樣的事嗎?果真有這樣美好的沉默嗎?在這處處都是傷害、音樂與喧嘩的年代,安靜、沉默,這樣的字眼不就跟神話一樣嗎?

在神話之中,我們如何真確的理解彼此?理解,之於一個理性動物,這有時是多麼奢侈的一個詞。能動用的語言已經隨長夜耗盡了,還不能理解的,在長夜油盡燈枯的時候牽他的手就會理解嗎?擁抱他就會理解嗎?吸吮她令自己自卑的乳首就會理解嗎?手緊緊攥住她微微掙扎但不忍拒絕的手腕就會理解嗎?兩人一起無聲哭泣就會理解嗎?一起聽爵士樂,不說話,也能理解那些只在語言的邊際才會緩緩顯露出來的,礁石般硬質的感情嗎?

能不輕率、不粗暴的接待事物;能變得溫柔,也就是能在沉默之中不難堪。

沉默裡也有難堪、有誤解,甚至有傷害,有爬上身體的影子。也許是年輕時四下無人的時候一瞬間侵入裙子的手,也許是令你難以啟齒的瘀傷,也許是這樣,你後來不那麼仰慕沉默,覺得那都是故作文章,沉默好像只是無話可說。

但無話可說的時候不總是沉默的,在無話可說裡,心頭的影子有一千種表情。長長的,你渴望有什麼能不笨拙的穿入他的防線,你渴望自己的影子能碰見他的腳踝,能再追近一點,長牆盡頭的岔路口快要迎來––––但他就在你身邊緩緩步行,步伐如此緩慢,連配上爵士樂或長鏡頭都顯得煽情,那緩慢幾乎是美好的。

最俗氣的擁吻,一旦到盡頭也會變得合理了。想說謊(但沒有),想告訴他什麼都會好的(但不會),想說些美麗睿智的話(但無法不笨拙或不流淚)。想隔著衣服吻他微駝的肩背、想在低眉走開前十指幾秒的交握、想給她一封信、想凝視她、想什麼也不說的站在路燈下、想緊緊擁抱他、想要他緊緊擁抱自己。

想要見到自己因他的痛苦而熔解。

那首爵士樂是怎麼唱的?戒酒之王大衛史崔森在吧台邊喝下威士忌。「緊緊摟著她,但別挑逗她」。有一個深諳此道的詩人,寫下了那句有名的現代詩,往後每一個自命溫柔的人,無不重複,無不在失去耐性前不斷嚐試予人有限的溫柔。是的,有一種沉默是比做愛更銷魂蝕骨的;有一種沉默是比風琴的樂聲更寬廣更深刻的。

在那神話般的時光中,戴上那個人為你訂製的項圈你會感覺到的;在激辯結束,書頁被翻得嘩嘩作響的時光裡你會感覺到的;在學生流血的街頭你會感覺到的;在雙唇分開的剎那在作響的鐘聲裡你會感覺到的;在彼此唾液的苦味仍未轉淡的一刻你會感覺到的。

就別說話吧,別讓語言壞了時光的穀麥,在你摸索著、開啟著、因而明白了什麼東西––––明白了什麼欲望那一刻,在那種沉默裡,如果不知道怎麼對他好,就靜靜的別說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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