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星期二的那那

標籤。

上個禮拜偏的日記引起廣大迴響,
一上線我也立刻敲她,想知道謎之物到底是怎樣的內容。

偏本來說,就是男女性交怕我不會想看,
我於是拍胸脯保證自己口味廣泛,請她把檔案分享給我。
在等傳檔的時候,我們亂入了一下我的接受度這件事。

那:好啦其實跟偏坦承,一定要說S或M的話,
  我是S,不過是Switch的S。
偏:我一直當你是啊
那:原來我雖然總說我是S,但早就被妳看穿囉。XD
偏:喔不是,那不一樣
  我應該說,我一直覺得你對東西的接受度太廣泛了
  不會只有一個向度
  指針只是比較偏向某個方向
  但不會通盤的往一邊倒
那:噗對啊我很危險,什麼拿到我面前我都會想一下,
  好玩就有可能吞下去(釣上那那的一百種餌)
偏:要拉拔你長大真是很辛苦的事情
  那那:?(抓起)(吞)
  那媽:(大驚)別吃啊!!!
  之類的XD
那:(笑倒)真的類似耶。
  沒有啦~我都不敢讓爹娘知道,都在外面亂吃吃到瀉藥

其實偏說我的那一段,真的說到我的心坎裡。
在我的字典中,喜好幾乎都是相對的,很少會有絕對分界;
跟我嘴砲過的人就都知道,
我很謝謝擔心某些問題會冒犯我的體貼想法,
但也確實不介意被問或是被虧,
因為我反正也會虧回去。

只是,相對喜好這種講法,
在食衣住行等話題,通常很容易會被接受,
講到性跟性別,有些人似乎就很難理解。

比如我說:我不喜歡榴槤但有機會願意試第二次;
多數人會說:我也不愛/我很愛,
不過妳要試不錯啊,很好啊,反正試試看嘛。

可是假如把上面的榴槤代換成男生,
不少人的態度馬上變成:那可以把我這顆榴槤現在塞給妳嗎?

於是我懶於解釋又常常說不通的情況下,
一般對女同性戀的定義,至少是我指針的大方向,
我也就乾脆的貼上這張標籤,方便別人分類,也省自己點事。

至於我對謎之物的感想,
就是為女主角的遭遇哭了一遍然後也高潮了一遍。

文字,春藥?

「我發現男人在BDSM社群中勝出的關鍵竟都在於文采」
Lilith日記中的這句話如果稍微改一下,寫成
「在拉子圈中吃香的關鍵竟都在於文采」
其實也是成立的。

我開始上女同志bbs站台的時間其實很晚,
但還有幸趕上了某處的盛況。
如果要打個比方的話,這個站就等於早年拉子圈中的椰林,
人多且文章質量好,以文會友的人不在少數。
但或許是真的有不少看文章就「動情」的讀者,
寫東西會不會引來搭訕,
居然成了許多作者較勁寫得好不好的衡量基準。

其實必須承認,我也很難拒絕好的文字,
特別是那些寫出靈魂共鳴的,更具有致命吸引力,
讀著讀著就生出想認識這個人的慾望,
那種熱望,跟吞了春藥沒兩樣,只是作用在大腦。
透過網路認識的朋友,如果變成長久來往,
幾乎都是因為他們的文字有過讓我心跳加速的紀錄。

可是當尋求直接的肉體碰撞時,
我卻特別不喜歡跟很會寫文章或在網路上很會說話的人出去;
因為我的親身經歷是,跟這些「說得好聽的」人的性愛,
從來,我都無福消受。
甚至遇到喜歡強調自己「用過都說好」的,
我馬上退避三舍,找理由開溜下線。

最慘痛的一次經驗當屬某次車震。
一夜情的對象我也記不得什麼名字,只記得我很想在車上試一次,
所以即使她說出了「禁句」,我還是不顧一切出門了。

她到當時住處附近接我,
然後我們開到某個山上住宅區裡停下。
除了車內儀表板微弱的光線之外,四周一片漆黑,
搭配敲打在車窗上的雨聲,本來對我來說是很催情的,
但對方制式化的愛撫和問話,讓我毫無感覺。
她像是自顧自踩著一二三二二三的華爾茲舞步,
卻完全沒有想過舞伴想跳什麼。
那種一個步驟做了,打勾,下一個,的感覺,
搞得我以為自己在被大體解剖。

那次以後,我深深體會到,
如果相信文字春藥,是有可能會吃到瀉藥的。
至於情慾交換日記Sink,
對我來說跟有心靈共鳴的文字相同,
不是春藥,是止痛藥。(笑)

「所有的記憶都是潮濕的。」

我們縱情做愛以後,她讓我趴在她身上,
雙手在我背上細細撫平點滴汗濕,
帶著她體溫的掌心熨過皮膚再滑開後,留下一縷微涼的錯覺。

今年的氣候十分不按牌理出牌。
夏日一反過往要人命的炎熱,總是客氣的高溫幾天、涼爽幾天。
等月餅都吃了,秋老虎忽然發威,
尾巴一掃甩下個歷史高溫,直到現在氣溫也都偏暖。

有天午後我跟L實在受不了連日來的工作壓力,
兩人躲在床上貪懶;又躺著躺著變成一場大戰;
歡愛過後,我雙手環在L身後抱緊她,一邊以掌貼背輕輕上下滑動,
她的體溫並不讓我覺得熱,但讓我意識到,從窗口吹進來的風也是溫的。

那一瞬間回憶將我拉回從前,某個和她膩在床上的午後。
大約又是我翹了哪堂課跑去她家偷情,
不記得為什麼沒有打開空調,
又或者是明明開了但房間內仍然炎熱;
印象深刻的是,我們縱情做愛以後,她讓我趴在她身上,
雙手在我背上細細撫平點滴汗濕,
帶著她體溫的掌心熨過皮膚再滑開後,留下一縷微涼的錯覺。

沒有人說話。
我安靜的聽她的心跳,她安靜的不知道在想什麼,
三坪不到的房間裡只有我們略不平穩的呼吸。

我不清楚自己對這個片段印象深刻的原因。
或許是那片刻非常接近當時我心中的愛情,
擁有她的撫觸就足夠,足夠得可以平復我心裡繞她而生的躁動。

但也很有可能是因為Y曾經問過我,
跟她五年床笫中,有沒有特別喜歡的細節。
確實很多與性相涉的探險,她都是我的第一次,
不過我記得的偏生都不是那些。

而我劃過L背心的手中,彷彿隨著回憶觸到了一絲濕意。
L若有所覺的望進我的眼中,隨著一吻落下,
心底記憶那片淤濕,好像也略有乾燥。

穿過那扇門。

花魁大門從來不是身體情慾的邊界線,
而是隨時敞開的出入口。
如果你曾經只是流連門邊,請記得它依然為你開啟。

我在KK的第一個ID,已經是距今十年以前的事情了。
那時候上站,大多是為了為數眾多的同志站台,
但即便是那時,花魁也一直都在我的最愛列表中。

因為我深深著迷於穿過那扇門,
偶爾可以窺見的自由情慾大同世界。

雖然我並不覺得這是一個完全貼切的比喻,
但如果花魁和同志站台分別是異性和同性情慾集中的兩端,
中間拉門那處其實一直都是熱鬧非凡,
即便可以大方滑開紙門的,
但多數人只在隔紙上戳了洞看著另一邊,
這邊望過來,那邊望過去的都有,
堂堂入室的反而極其少數。

而確實也有比較實行閉門政策的地方;
這種情況當然不是花魁,是一些女同志站台。
在訪客稀少甚至多數默默隱匿的情況下,
有明白宣稱自己是異性戀女子來探索同性情慾的暱稱掛在站台使用者名單上,那可真的不是轟動兩字就能形容。
爭相走告者有之、試圖搭訕者有之,
我則是在電腦前笑岔了氣,拍案叫絕。

相對於許多人選擇低調,這位女子不但大大方方還大張旗鼓,
來者不拒在站上和人聊了很多天,
她也從不諱言她是來挑選讓她體驗同性經驗的實踐者。

我讀完她落落長的名片檔,抹掉笑出來的眼淚,
決定認真回應她對自己遊走在情慾光譜另一端的疑惑。
於是難得主動傳訊給人聊天,
想跟她說,什麼認同都不重要,妳清楚妳的慾望就好。

誰知道當我爽脆的表示,我說完了。
她卻回訊問我,妳難道不是來應徵的?

我又笑倒在螢幕前。
一個異性戀女子的邀約,怎麼可能拒絕?
我太貪玩了,什麼都忍不住要嚐一口。

還記得我們立刻通了電話,她的聲線柔軟,帶絲娃娃音的嬌嫩,
兩人天南地北的閒扯,一邊討論著當晚見面的可能性,
只是偏生那一夜下雨,最後終究在互道晚安聲中躺上床就寢。

再下一個週末,我在Y的地方,正是想要人陪的時候,
刻意上站穿過那扇門找她,想如果碰見了就今天。

她的id亮著。

約定以後,我才發現自己渾身上下居家的邋遢。
湊巧,Y跟我尺碼一樣,便先用了她的浴室盥洗,
再借了一件不是布面純白的底衣,算是裝扮。
然後飆車出門,滑行穿過整條基隆路,
在快要來不及的時候,闖了幾個燈,
最後看見她依約站在捷運站出口。

我們進了她家,不慌不忙的又出門採買食物飲水,
回家逛了逛連結我們的那扇花魁大門。

她是門那邊的有名常客,全天候掛站,送往迎來,
我也樂得在一邊看她與人應對進退,翩然盤旋。
然後她笑著打開小電影,
介紹她最近喜歡的女優,便進了澡間洗浴。

等她出來,我們開始討論到女優的胸部的時候,
我主動脫去上衣,問她,那我的呢?
她本來就只有浴巾,不要一會,兩個人便都全裸。

她似乎有些擔心這樣一具同性身體與她以往摸過的有所不同,
但其實她的細心完美了她的技巧。
於是床上滾起兩隻想踩著對方敏感的貓,挑逗撲弄彼此,
放大感官知覺去接受刺激,並在感覺攀升的時候放縱呻吟。

之後她先起來,點著一支煙,
我抱著棉被,也點起煙,看她回到大門那邊跟人傳訊。
然後下床,著裝,告別,我也回到了門的另一邊。

這並不是分隔,因為花魁大門從來不是身體情慾的邊界線,
而是隨時敞開的出入口。
如果你曾經只是流連門邊,請記得它依然為你開啟。

可以做愛的好朋友。

或許是因為跟朋友的事情還掛在心上,
在花魁看到以此為標題的文章,
還沒點進去,心裡就湧出很多想法。

絕大多數的時候,我不會跟好朋友跨過身體上的界線;
應該說,我選擇連站在線兩邊的機會都不要有。

好友和情人都是生命中我很喜歡很重視的存在,
隱約的分界大概就在肉體關係的有無;
當我越重視一個朋友,我和對方發生關係的機會也越低,
因為我不願意冒失去這個朋友的危險。

畢竟性這件事情大多仍是比較敏感的,
有說可以接受,但第二天睜眼就覺得尷尬的,
也有難免身體相連以後,發生感情的走樣;
而只要不太挑剔,床伴絕對沒有知心好友難尋,
所以我不會也不想拿後者去充數。

情人、床伴、朋友,
在我心裡,彷彿各自守著無形的分野站得好好的。
當然有很多人曾經踩在分界線上,
或者想從踩線開始移動到另一類別,
但選擇發生或不發生關係前,我心裡通常都已經有了答案。

特例只有兩個:
一個是O,從朋友做起,變成床伴,最後作了幾個月情人。
據她自己坦承,當初知道直接提出交往一定會被拒絕,
所以先藉口我們在同一城市彼此有個陪伴,
後來才覷了一個機會,正式提出交往。

另外一個是Y。
Y跟我是真正的死黨,而且多年風風雨雨,感情越來越好那種。
認識Y的時候正是我們都很寂寞又不甘寂寞的一段年歲,
但基本上發生關係只是覺得沒啥不可以於是做了;
特別是當時她在我心裡還搆不上好朋友的位置,
因此我也不怕變成「失去」的最壞狀況。

Y在翌晨的泰然讓我記得很深刻。
也就是因為彼此都真的「沒什麼」,把性不性看得很平常
後來才更進一步發展成好友。

友情升溫後Y跟我時常同進同出,流言蜚語很快傳得滿天飛,
而我們那時特別愛戲弄一些喜歡嚼舌根、對性大驚小怪的人。

像是赴聚會前,Y故意在我頸上種下吻痕,
我再刻意挑一件看起來像是想遮又遮不住的上衣套上;
Y騎車載著我,一要拐進聚會場地所在的巷子,
我就整個人貼著Y坐並抱她腰,故意等著被門口抽煙的人群目擊;
或者大庭廣眾下我說要幫Y買吃的,就自己翻她包拿她皮夾等等。

屢試不爽,總有十幾個下巴掉下來。

我跟Y之間的友誼沒有染上過情感的曖昧,
只是一種非常自在的相處,
自在到即使包含肉體關係,我們也不會有任何不自然。

無回應。

無回應語音和沒人接聽的響鈴,曾經是她一遍又一遍的拒絕。
不管撥的是十位數還是二十位數,我曾經不能死心,一次次嘗試。

或許是她跑去挽回前女友的那個下午,
聽著手機裡,從鈴聲到語音,變成直接轉進信箱,
我明白這是她的答案,但依然在台北街頭走過一個又一個路口,
想著只要不回家,等等電話可能會通,她會來碰頭;
即使帶著她和她復合了的消息。

或許是她和男人發生關係沒有回家的某個晚上,
想像鈴聲迴蕩在她異國落腳處的房間裡,
我反覆聽著冰冷機器重述她不在家,像是她如常的否定。

或許是大吵以後,她在MSN上,卻不回覆訊息,
信件顯示已讀卻沒有回應,也不再接起電話。
於是盼望變成等待,一切最後空轉成了分開。

或許是暗戀多年的學姊親了她以後,
BBS上線,便隨即收到她的下線通知,
有時打招呼的水球還來不及丟出去,
就硬生生被截斷留在黑底的畫面。
撥通陌生的號碼到她作客的寢室沒有人接,
手機卻通了問她在哪,只餘下無回應的沈默。

感情裡的無回應答鈴,其實就是拒絕。
只是我不能接受的時候太多,才要一遍一遍聽到接受為止。

反之我希望在可以的時候,對朋友、對情人,都盡量去回應,
他們或許不是傷心欲絕而需要我,
但我不願意他們有可能去經歷無回應的傷心欲絕。

相熟的朋友都曉得,我的手機除非沒電,
是全年無休二十四小時開機的。

因為曾經有過太多夜晚,我亟需要一個可以說話的人;
捏著手機翻著電話簿,其實只找得出幾個能厚臉皮撥去的號碼,
而我永遠記得在那當下,如果撥不通的沉重絕望。

於是我總是把手機開著,在深夜鈴響的時候總是快速清醒,
擔心電話那一頭,有一個可能跟我過去一樣傷心徬徨的友人。

五斗米。

寫這篇日記的此時此刻,我人正坐在墨西哥市的旅館房間裡。
不要誤會,這絕對不是什麼香豔刺激的開場白,
事實上,這是我為五斗米折腰而無情無慾的第五天。

一切要從工作說起。
我不是一個上全職班的人,也就是說,
有可能為找不到工作發愁發慌,
也有可能像最近運氣不錯連著有事可做。

上週五開始,我的運氣不錯,
只是這次的工作時間表是連著三天從早上七點上工。
而頭兩天要到半夜以後才下班。
為了省下交通時間多睡幾分鐘,我跟L借住在我爹娘家,
不要說每天下工兩人已經累得連餓都不會喊,
在爹娘家也實在生不出摟摟抱抱的念頭,
我們沾枕就睡,根本連晚安吻都省下。

捱到第三天,雖然中午就結束工作,
但我要趕傍晚的飛機到墨西哥市。
於是兩人匆匆打包行李,連飯也沒有坐下來好好吃,
L就連趕帶跑的把我送到機場。

在飛機上我勉強闔眼大概兩小時,
清晨六點多到旅館,又趕緊多瞇了兩小時,
然後接著起床,到現在下午六點,
我才又有時間坐下來。

一邊寫日記的時候,想想忽然覺得有點不甘,
因為似乎我在異地的人緣一向不錯,
但是今天早上有個拉丁帥哥跟我眨眼的時候,
我滿腦子想得只是什麼時候可以睡個飽。
喔,絕對不是因為拋我媚眼的不是拉丁美女,
我如果還有力氣爬上她的床,
大概也只有力氣把她當成有溫度的枕頭。

愛稱。

前幾天Sink的FB頁面上,
銅女孩提起了情人之間如何稱呼彼此的這個話題。

老實說,再年輕一點的時候,
我臉皮很薄,很少特別為情人取什麼暱稱,
大致上就是以名字裡的一個字,喊得稍微親暱些。
這還是在人前,兩人獨處的時候,就直接跳過。

不過印象很深刻的是,
我跟第一任女友剛交往時,大概也就是因為青澀吧,
曾經「認真」討論過要怎麼稱呼彼此。
當時我只有一個堅持:我不接受老公老婆這樣的叫法。

有些朋友可能知道,女同志圈子裡,
打扮比較中性的一般稱T,來自英文Tomboy這個字,
打扮比較女性的一般稱P,原因卻是T的老婆所以簡稱P。
(還有別的,像不分等等,但這邊不是重點)

先不論我對TP這派說法的認同度有多少,當時我想:
都是女生為什麼還要分公婆?
而更重要的,是我覺得這個稱呼於我沒有靈魂的共鳴。

在妞以前寫過,謝霆鋒玉蝴蝶這首歌的詞裡,有這麼一句:
靈魂化作法語日語 同樣也是靈魂
怎麼喊都可以,但我希望對上靈魂的本質,
因此「命名」這件事情,對我有極其重大的含意,
像是一種契約,或是應允靈魂之間搭橋造路的通行證。

當然,現在年紀大一點了,臉皮厚一點了,
我對L的愛稱也跟著多樣化起來:
比鼻、老爺、馬子,還有其他一些。

原因講起來都沒什麼特別。
比鼻是我們的共通暱稱,來自廣東話的bb仔,其實就是babe的意思;老爺則是我取笑她有時像個大老爺,但在相熟的朋友之間,我們幾個人的女朋友,一概稱做夫人幫;馬子這個暱稱也是差不多由來,在熟人面前不想一本正經說我女朋友如何如何的時候,就會半開玩笑的說我馬子怎樣怎樣。

其實如同我先前說的,怎麼喊不重要,通達心底就好;
這邊再借用一句玉蝴蝶的歌詞:
怎稱呼也在這個世界尋獲你
這就是為情人取愛稱,對我來說最大的意義。

友。愛

心情積鬱大概兩週左右了。
說來很可笑,也很痛心;
因為我被過去三年間最要好的朋友絕交,
因為兩個月前我很喜歡C。

詳細情況我不清楚,由於對方拒絕跟我說話的緣故;
花了一個月時間從旁人身上只挖出來兩句話:
好像是因為妳喜歡C,還有,她覺得夾在一些人中間很尷尬。

當場我傻眼可能有一分鐘之久吧。
我們兩個月沒見沒有互動,
而兩個月前結束了的事情,妳現在發作?
想了很多很多原因理由,但無論如何,
她的拒絕聯絡,讓我覺得她對我們的友情總之不是那麼看重。

我很受傷,受傷得想要逃避。
曾想過主動積極的去聯絡她把事情澄清,
但因為這樣的原因被絕交,讓我失去力氣。

這跟,我說我愛同性,然後被人排擠或拒絕往來有什麼不同?
對我來說是一樣的:道德審批。
我不會因為這樣就不做同性戀,就如同我不會因為這樣當初就不愛C,或現在就不承認愛過並說我錯了我錯了原諒我(要原諒我的人也不會是她),更不會因為這樣就不坦承或說關於自己的謊。

很多人都說我對朋友太好,太掏心掏肺。
情人家人不知道講過我多少次。

我從來不覺得。
只覺得如果我認定妳/你,什麼都是理所當然的。

因為覺得什麼都是理所當然的;
我的朋友做任何事情只要用過大腦想過態度負責任,
從來我都沒有第二句話說。

一定有人覺得這是什麼原則,
但對我來說這不是原則,就跟呼吸一樣自然。
愛女生交了男朋友的,做人家第三者的,劈腿的,從事性工作的,
所謂普羅價值裡的禁忌或是櫃子,我並不在乎,
我在乎的是我的朋友在我面前作為一個人,
對自己誠實而負責。

但說到底這是我,把友情看得可能比愛情還重要的我。
雖然她不會看到,但真心的,
願她的絕交,對她自已誠實而負責。
那麼,就好。

七夕。

上週一是七月初七。

老實說,我沒想過特別去把七夕當成中國情人節來看,
甚至所謂的西洋情人節,我也不怎麼熱衷。

或許是我天性就不浪漫,
但回想起來,搞不好跟我最早的那些情人節經驗不佳有關。

拿初戀女友來說,
在一起時第一個七夕,她買了禮物送我,
但後來我知道,這禮物她暗戀好多年的學姊也有一份。
兩人分手又復合以後,遇到二月十四號,她依然買了禮物送上,
只是大概一朝被蛇咬,我不記得自己有很開心或覺得很浪漫。

後來我做了人家地下那一個,這種節日我更沒興趣過了。

對方還有心時,一定會撥出時間給我,
但看她要跑兩攤,我就會想何必呢。
加上當時我最重要的課題是不能越陷越深,
過情人節豈不等於給自己增加難度。

再後來遠距離戀愛,
夭折之快,剛好夾在兩個情人節中間,
因之也省去了相送擇禮的煩惱。

至於我跟L,我們比較習慣平常心血來潮做些事情,
吃大餐、看夜景、送禮物等,不論是不是情人節都會有。
加上交往的三年間,我學校生活極其忙碌,
常常是我下課後想起來,順手去超市拿支紅酒,
看有沒有L會喜歡的小東西,
然後兩人各喝一點,還不會喝完,就上床睡覺了。

其實我覺得無所謂情人節是不是商業炒作的產物,
偶爾有個藉口花花錢或浪漫一下反正大家自己選擇開心就好。
但我想反正我對情人節也沒什麼大好回憶,
而一年還有除此之外的三百六十三天,
只要這中間有浪漫開心,過不過節就真的無所謂,
連以前不怎麼愉快的情人節都可以一筆勾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