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做愛的好朋友。

或許是因為跟朋友的事情還掛在心上,
在花魁看到以此為標題的文章,
還沒點進去,心裡就湧出很多想法。

絕大多數的時候,我不會跟好朋友跨過身體上的界線;
應該說,我選擇連站在線兩邊的機會都不要有。

好友和情人都是生命中我很喜歡很重視的存在,
隱約的分界大概就在肉體關係的有無;
當我越重視一個朋友,我和對方發生關係的機會也越低,
因為我不願意冒失去這個朋友的危險。

畢竟性這件事情大多仍是比較敏感的,
有說可以接受,但第二天睜眼就覺得尷尬的,
也有難免身體相連以後,發生感情的走樣;
而只要不太挑剔,床伴絕對沒有知心好友難尋,
所以我不會也不想拿後者去充數。

情人、床伴、朋友,
在我心裡,彷彿各自守著無形的分野站得好好的。
當然有很多人曾經踩在分界線上,
或者想從踩線開始移動到另一類別,
但選擇發生或不發生關係前,我心裡通常都已經有了答案。

特例只有兩個:
一個是O,從朋友做起,變成床伴,最後作了幾個月情人。
據她自己坦承,當初知道直接提出交往一定會被拒絕,
所以先藉口我們在同一城市彼此有個陪伴,
後來才覷了一個機會,正式提出交往。

另外一個是Y。
Y跟我是真正的死黨,而且多年風風雨雨,感情越來越好那種。
認識Y的時候正是我們都很寂寞又不甘寂寞的一段年歲,
但基本上發生關係只是覺得沒啥不可以於是做了;
特別是當時她在我心裡還搆不上好朋友的位置,
因此我也不怕變成「失去」的最壞狀況。

Y在翌晨的泰然讓我記得很深刻。
也就是因為彼此都真的「沒什麼」,把性不性看得很平常
後來才更進一步發展成好友。

友情升溫後Y跟我時常同進同出,流言蜚語很快傳得滿天飛,
而我們那時特別愛戲弄一些喜歡嚼舌根、對性大驚小怪的人。

像是赴聚會前,Y故意在我頸上種下吻痕,
我再刻意挑一件看起來像是想遮又遮不住的上衣套上;
Y騎車載著我,一要拐進聚會場地所在的巷子,
我就整個人貼著Y坐並抱她腰,故意等著被門口抽煙的人群目擊;
或者大庭廣眾下我說要幫Y買吃的,就自己翻她包拿她皮夾等等。

屢試不爽,總有十幾個下巴掉下來。

我跟Y之間的友誼沒有染上過情感的曖昧,
只是一種非常自在的相處,
自在到即使包含肉體關係,我們也不會有任何不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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