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 2010 年 8 月

友。愛

心情積鬱大概兩週左右了。
說來很可笑,也很痛心;
因為我被過去三年間最要好的朋友絕交,
因為兩個月前我很喜歡C。

詳細情況我不清楚,由於對方拒絕跟我說話的緣故;
花了一個月時間從旁人身上只挖出來兩句話:
好像是因為妳喜歡C,還有,她覺得夾在一些人中間很尷尬。

當場我傻眼可能有一分鐘之久吧。
我們兩個月沒見沒有互動,
而兩個月前結束了的事情,妳現在發作?
想了很多很多原因理由,但無論如何,
她的拒絕聯絡,讓我覺得她對我們的友情總之不是那麼看重。

我很受傷,受傷得想要逃避。
曾想過主動積極的去聯絡她把事情澄清,
但因為這樣的原因被絕交,讓我失去力氣。

這跟,我說我愛同性,然後被人排擠或拒絕往來有什麼不同?
對我來說是一樣的:道德審批。
我不會因為這樣就不做同性戀,就如同我不會因為這樣當初就不愛C,或現在就不承認愛過並說我錯了我錯了原諒我(要原諒我的人也不會是她),更不會因為這樣就不坦承或說關於自己的謊。

很多人都說我對朋友太好,太掏心掏肺。
情人家人不知道講過我多少次。

我從來不覺得。
只覺得如果我認定妳/你,什麼都是理所當然的。

因為覺得什麼都是理所當然的;
我的朋友做任何事情只要用過大腦想過態度負責任,
從來我都沒有第二句話說。

一定有人覺得這是什麼原則,
但對我來說這不是原則,就跟呼吸一樣自然。
愛女生交了男朋友的,做人家第三者的,劈腿的,從事性工作的,
所謂普羅價值裡的禁忌或是櫃子,我並不在乎,
我在乎的是我的朋友在我面前作為一個人,
對自己誠實而負責。

但說到底這是我,把友情看得可能比愛情還重要的我。
雖然她不會看到,但真心的,
願她的絕交,對她自已誠實而負責。
那麼,就好。

【狩情‧橘】紙牌之戀

在網路世界,我是個搭訕苦手,因此很少有搭訕他人的經驗,大部分情況下我都是被搭訕的角色。

但是在現實生活圈裡,我卻很享受搭訕的樂趣,如果腦子裡出現新的搭訕點子,往往會想找個目標試試。

對我來說,現實生活中的搭訕並不難,多半是起於玩興,僅止於交朋友的階段,而沒有刻意要進一步發展。不過,總有擦槍走火的時候,橘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

在認識橘之前的某次聚會,有個新朋友秀了幾手近身魔術,引起我對魔術的濃厚興趣。

於是,我開始接觸樸克牌魔術,花一點時間了解魔術的原理以後,其後的自由變換並不難,很快地我就可以在各種場合小展身手,雖稱不上職業魔術師,卻也足以讓觀眾嘖嘖稱奇。

玩久了,就會發現一個成功的魔術並不是在於手法,而是在於如何去掌握觀眾的心理變化,透過語言與魔術技巧的搭配,在最漂亮的時間點裡,把違背常理的結果呈現在觀眾眼前,最大化他們心裡不可思議的感覺。巧妙的運用這種技巧,就可以變成搭訕高手,相信這也是許多男孩子學魔術的誘因之一。

過了一陣子以後,我和幾個朋友一起去國外旅遊,跟團的旅行方式不外乎「上車睡覺,下車尿尿」的八字訣,那一次也不例外。這種情況下,我很懶的和同團的人交朋友,如同《桃花貓》一文中提過的,我對於經營萍水相逢的交情並不感興趣。然而,由於同行的友人在旅途開始的幾天以後,逐漸對某幾個女孩起了興趣,我也自然而然會加入討論。

橘是其中之一,也是唯一一個讓我會想要認識的對象。

起了這個頭的朋友,一直到旅行結束,都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最後反而是我,利用飛機上拿到的樸克牌,開始了我和橘的邂逅。

起初是藉由上下車的機會,創造有意無意的擦身而過,作簡單的寒喧,在建立起足以攀談的熟悉以後,才把話題帶到魔術。

「妳相信心電感應嗎?」,在離開某個著名景點以後,我趁著上車時的閒聊,插了這麼一個問題。

「幹麼?你會喔?」,她的表情浮現的不是疑惑,而是好奇。

我用隨身攜帶的樸克牌,秀了一個簡單的魔術,橘馬上用十分詫異的眼神看著我,然後要我再變一次。就這樣重複了三四次,她依舊看不出任何端倪,然後雀躍的問我,晚上願不願意到他們住的房間一起玩。

二話不說,當然是答應了。

其實去的並不是橘的房間,她同行的友人很多,都是學校的同班同學,有男有女,根據橘的說法,這群人是她在學校的死黨,而這次旅遊則是他們私底下自己舉辦的畢業旅行。那個晚上我單刀赴會,行為舉止自然比較拘謹,畢竟我只認識橘。好在橘還算體貼,幾乎無時無刻都陪在我身邊,避免我有太多尷尬的橋段。

這樣的氣氛並沒有持續太久,大家玩了幾輪大老二、牌七以後,橘就要我秀幾手魔術讓大家瞧瞧。在場的觀眾一定是湊巧都沒有人懂魔術,不然就是太善良,人人都捧我的場,當晚的表演很成功,橘也非常開心。之後的兩三天,她像個小女孩一樣,總在我耳邊嚷嚷要我告訴她那些魔術的原理。

「好啊,可是要魔術師揭穿魔術的奧秘,有一些不成文的規定耶,我怕妳不能遵守。」,我表情凝重的對她說。

「什麼規定?你說啊,有什麼好怕的?」,她信誓旦旦的說道。

「第一,時間點必須是晚上;第二,地點必須是床上;第三,一天只能對一位異性揭露一個魔術,同性免談。」,說完,我自己都忍不住笑意。

「你以為我會怕你嗎?」,聽完,我愣了一下。

「妳不怕我把妳吃了嗎?」,既然如此,我也不客氣的繼續開她玩笑。

「你又知道是你是吃人的那個囉?」,橘笑容可掬的吐出這句話,反應很讓人意外。

結果,當晚橘支開了她的室友,而我真的上了她的床。

※※※

我人生中的第一次蓋棉被純聊天,在國境之外,給了一個認識不到一週的女孩子。

回國以後,我才明白,那天晚上我解開的並不是魔術,而是橘的心門。

迷香

文/克莉斯汀

回憶這種東西,
並不是你想要遺忘忽略的時候,
就會自動消失不見;
它會在不同的時間、以不同的形式存在著。

於是就在我忙著計畫八月份的暑假行程,
陪著遠渡重洋來義大利的老媽時,
某個下午Y來了簡訊。

「晚上我會抵達佛羅倫斯,如果要的話,晚上可以見個面喔。」

真的是出乎我意料之外。

雖然先前他有答應過我,
八月份如果有回來,一定會跟我聯絡;
不過我沒料到時間飛逝的竟是如此的快速!
所有拋在腦後、埋在心底的那些種種,
全都湧上心頭的一一浮現。
再清晰不過了。

我拿著啤酒坐在Duomo前面的階梯等他,
自顧自的玩著手機,
不想讓自己顯得太過於期待。

他帶著一貫的微笑指著我的額頭,出現在我面前,
隨即在我身旁坐了下來;我上下打量著他,
即使是夜晚,我也看得出來他瘦了、黑了,
薩丁尼亞島上的陽光把他烤到變了個人。

沒變的除了那抹微笑,還有他身上的香味。

不知道為甚麼,我特別迷戀Y身上的這個香水味。
以前他來找我的時候,
總是會洗好澡、噴上這個我不知名的香水,
才到我家過夜。
有次躺在床上的時候,
他還特別問我喜不喜歡那味道。
我很喜歡,是少數我會喜歡的男香味。

從此之後我也會特別注重我自己身上的味道。
只要他要來我家過夜的前一兩天,
絕對不會做需要動刀切大蒜的菜色,
因為他總是吻著一邊睡一邊吻著我的手;
睡前我一定用Bath & Body Works的Rainkissed Leaves沐浴凝膠,
好好的把身體的每一部分洗乾淨,當他擁著我睡的時候,
可以聞著雨後清新的香味入眠;
甚至,做愛前後我也會用清潔液清洗下體,
把自己純淨的交給他,由他吸允著、愛撫著。

每次的見面,我總是努力吸著含有Y這香味的空氣,
像「香水」的男主角一樣,想盡辦法要把這香味保留起來。
每當Y的身影在我腦海中開始消失的時候,
偶爾,會從哪個角落飄出他的氣息。

這樣的迷戀是可怕的。

無時無刻的會被突來的香味吸引住,
然後我像是著了魔似的,追著香味走;
就算我知道Y不可能出現,仍然不願意放過。
我聞著、尋找著,是誰又從哪裡,帶來這樣子的氣味,
讓我忍不住想要衝上去擁抱這可能的影子,深深的給他一吻……

陪我走回家後,我站在門口跟他道別。
Y親吻我的額頭、我的鼻子、然後覆蓋了我的唇;
連同他身上的味道,一股勁的注入我的全身。

「九月見,」他對我說著,「我會努力在佛羅倫斯找新工作。」

我看著他的微笑,以及逐漸遠去的背影;
試圖在他又離開我後,
繼續抓住還有可能殘留的任何東西。

那晚,美夢以及他的香味伴著我微笑入睡。

遺棄

文/Ms. Josie

我討厭失約或是遲到,非常討厭。

**

前陣子約了J一起看電影,我還一直再三地確認他真的會來接我,
J笑著說跟我約會開心都來不及了,怎麼可能會放我鴿子。

其實我也不知道,大概是害怕被遺棄吧?

**

那天我撘車到新竹等G來載我,為了想要早點見到他,還特地搭了
自強號,發車前也打、快到了也連絡,G都告訴我他知道了,但是
到了車站,我卻沒有看到他的車子。

拿起手機不停地重播同一個號碼,也不停地聽到「您撥的號碼沒有
回應,即將轉入語音信箱」,我開始覺得好著急,也很難過,是不
是他不想出來了,畢竟當初在約的時候G聽起來意興闌珊。

鬱悶之下,我走到車站大廳外,抽起好陣子沒抽的菸,一連兩根,
完全不知道自己怎麼了,像隻被捕獸夾夾到的小兔子,內心焦急地
掙扎,想要脫離這種身處異地的感覺。

「我剛剛有點事情,大概還要15分左右。」G的電話終於通了,但
並不是告訴我他已經到了,心頭仍是一陣失落。

點起了第三根菸,讓嗆辣的薄荷香衝入腦門,試著不去想G是不是
並不想跟我見面。

半個小時過去,G終於來電,看到他的車出現,心中的大石終於落
下,馬上鑽進車內,給了G一個擁抱,還親了他的側臉。

「怎麼了?這麼主動,這可不像你。」G對著我微笑,但有點訝異
的樣子。

『我以為你不想來了。』我翹著唇,輕聲嘟囔著。

『我搭了最快的車,又一直打電話給你,但是你都沒有接,我以為
你不要我了。』像是抱怨,又像是控訴。

「怎麼會?你現在不就在我車上了?」揉揉我的髮,我想G是試著
讓我平靜下來,但是其實感覺還是不太好,胸口悶悶的。

後來我才知道原來G臨要出門前被母親抓去做事,很無辜的拖到出
門的時間,但是難過都已經難過了,他也不能做什麼讓我開心。

**

那晚我們還是做愛了。

見面之前G告訴我他最近煩心的事情多,對這檔事也不太有興趣,
心疼他最近煩心,一進到旅館房間先幫他按摩,到最後仍舊是妖精
打架了起來,一陣激戰過後我們一起沐浴,我拖著不願意出門、想
賴在床上的G外出覓食。

像是飛舞的小蝶般,我拉著G到處東吃西吃、逛來逛去,看著他微
笑著看著我,忍不住跟著微笑起來,心情也跟著輕盈。

回到住處,換回輕便的衣物,我再度窩到G身旁。

「怎麼了?」G大概覺得我今天難得的主動,總是緊黏著他,多少
能察覺我的不對勁。

『沒,只是想抱著你,也被你抱著。』我看著他,眼中漏透著些什
麼,但連自己也抓不住。

再一次的溫存後,G倦極著先入睡,我看著電視,放空,抱著他也
緩緩睡去。

**

在車站的時候,我等了半個小時,其實不算久,只是很著急,是不
是自己就這樣被丟棄在一個不熟悉的空間裡,G這時是我的浮木,
但我卻不能保證自己能夠抓得到,才會這麼擔憂吧?

從小,就是被丟來丟去的孩子,總是在尋找能夠永遠牽著自己的那
隻手,到現在在不同的懷抱裡尋求溫暖與關愛,卻一直帶來失落,
不管是來自他、他或者是他,甚至來自自己的。

說到底,還是害怕被遺棄啊,被丟下的感覺多麼不好,我想無需贅
述。

**

載我回去的路上,和G聊了很多,大都是生活上以及未來的事情,
我樂於這樣的對談,即便是話題對他來說似乎有點沉重,但是能感
到自己不是單方面的要,且能與G形成一種朋友間的親暱感,讓我
覺得很欣慰,至少不是再度將自己的立場擺放成受害者的角色。

回想同居

文/Color

前一個禮拜的同居文,讓我想起我在台中的日子。

我一直很嚮往「同居」這件事情。
但因為我大學住在家裡,所以一直無法體驗那種生活。

我是一個很喜歡「有人陪」這件事情的女孩。
我喜歡大家不說一句話,各自做自己的事情,
可是卻能知道有個人在我身旁陪著我,不嫌無聊,我就很心滿意足了。

我是跟一個陌生的男子同居。
他不是我的誰,只是一個從莫名地方所認識的男子。
我們的認識:是網路。
我們的橋樑:是綠豆椪。
我們的契機:是大雨與閃電。

於是,我就這麼順而自然的開始住在他家,和他生活。
但在這之前,我已經知道他在老家有一位女朋友,大他三歲且是他初戀情人。
但我無所謂!因為,我需要他交付給我的溫暖與保護。

我每天可以替他煮飯,陪他洗澡,
睡前能抱在一起談論今天發生的事情,
然後再被他深深的抱住,額頭上印了一個吻,
就算是一個人坐在床上看著書,他在一旁玩著電腦上網,
我都很心滿意足。

因為這就是我要的生活啊。
那時候的他,猶如我的鎮定劑。
但是,感情的基礎不夠深厚,也許是我沒有所思慮到的。

我們漸漸沒有話題,
我們漸漸寂靜起來,
於是我們只剩下雙人碗筷躺在那裡,
和睡前那不可或缺的性愛和印上的那個吻。

但僅僅如此,我還是滿足了。
因為這樣的我,能要求什麼呢?

但,鎮定劑的總是會過期的。
最後的我們,在一張照片的發現之下發生了爭執,
一陣哭喊與打鬧,最後是在我一個巴掌揮過去後結束鬧戲。

直到今天,我依舊還是懷念著那些日子:
我們瘋狂的看著窗外的日出再一起倒頭睡著,
一起光著身子,互相熟悉對方的身體,
還有那疼愛的擁抱與親吻。

可惜,都已經是過去了。
不知為什麼,心頭上還是會難過…。

奪取

 
 
 
她是我生命之中,

最逆來順受的存在。

我們認識了三、四年,

她從來沒有任何一刻真正的佔有我過。

完整的,可以要求和任性的,佔有。

—

她對我從來沒有脾氣,一次也沒有。

反倒是我每回找上她,

都是我亟需依賴的時候。

當接通的電話傳來熟悉的輕聲回應,

那是一種明確的安全感。

沒有人知道,

她是我的秘密。

—

「總覺得你在我面前都溫柔得不太像真人。」

「呵…. 只有喜歡的人才有這個特權的… XD」

「對喜歡的人哪捨得罵唸。」

「傻小孩。」

—

這些年我們沒有持續連結的時日,

我煩躁的時候她用聲音陪著我安眠,

然後等到我睡著之後她跟著睡,

天亮了,我去上班,她回到她自己的生命。

這樣多自私。

—

她身邊的好朋友偶然知道了,

總勸她不要把心思放我身上,

她也不辯駁,只是一樣傻傻的笑著。

「沒辦法啊,就很喜歡。」

「孽緣。」這是他朋友的結論

「好像也是喔,孽緣。」我說

「傻傻的….哪有人這樣說自己。」她笑

—

小東西,

忘了從什麼時候開始我這麼叫她。

我把她小心的揣在口袋,

她也一樣心甘情願的待在那裡。

途中也曾經與我好久失了聯繫,

那種喜歡的人消失好久的寂寞。

不知道哪一天會再傳來他的聲音,

她一直等著,懷抱一天天消失的期待。

—

終於有一天耐不住了,

而碰巧也有個人對她好讓她感動。

她說:

「當時我心想,或許這個人可以吧?」

就這麼跟了他一段,

一直到有一天,

當她開口想對他說些什麼,

那是句曾經對我說過的話。

—

「我說不出口。」

她說這句話的時候情緒似乎很複雜,

有種鬆一口氣、有種對自己坦然、

也有種混雜著甜蜜的無奈。

「對你說過相同的話,

 對別人,我說不出口。」

「所以我就放棄了啊」她這麼說。

—

「小東西,為什麼你喜歡我呢。」

「不知道耶,也許就感覺對了吧….
 你有種讓人想保護的感覺。」

「不是才說過我危險又要保護我 XD」

「危險的人,那要把你抓住,
 避免人家很危險 XD」

—

她是個處女。

她也是我碰過,

最會電愛的女人之一。

剛開始她總傻傻的配合著呻吟,

有點像是自己扯著線的布偶或娃娃。

某一天,她問我怎麼樣才能讓男人更興奮,

我只花了十分鐘跟她講了個大概。

—

然後每一次每一次,

我都在快感中驚訝著她的進步。

她的反應越來越引誘人犯罪,

她的退讓、委屈、掙扎,

她的聲音出現了表情和樣貌。

—

在我初識她的那些年,

她還搆不上我的好咖排行前十名,

現在,她遠遠將其他人甩在後面。

「為什麼妳進步這麼快?」

高潮後的平息,我無意間問了她這句。

「大概是因為很喜歡你吧。」

她說,一樣,溫柔的笑。

—

「老實說,我一直覺得自己很奇怪。
 之前有一陣子對Lucifer有好感的時候,覺得很怪。
 為什麼可以喜歡這個人,又對另一個人有好感。
 而且我發現,如果對你說過的話,
 我沒辦法再對其他人說,會有罪惡感。」

「罪惡感?」

「不知道耶,喜歡輕易的說出口,總覺得很廉價。
 就算是跟你說過想關心你的話,
 連用在普通朋友身上都好怪。
 總有一天,
 我會變個詞彙越來越少的女人。」

—

我奪取了她的喜歡,

奪取了一部份她的年華,

奪取了隨時待命的關懷,

也奪取了,這個女人的語言。

—

麵包店女孩

  這篇日記,絕對不是什麼在麵包店邂逅了一個女孩,然後認識戀愛歷經波折再分手再重逢的網路愛情故事(笑)。

  在見到她本人之前,其實不太確定她是怎樣的人。感覺話有些少,又有眾多追求者,不是那麼容易接近的一個女孩子。所以那天下午想找個人散散心時,隨手丟了一句要約會,也沒想到她會答應。

  不過,見到本人的時候,印象就大為改觀了。感覺上有些靦腆,笑起來又有些害羞。想想這樣也對,害羞的表情是女孩子的特權,很容易給人加分的感覺。戴上眼鏡的她看起來十分精明,有準女強人的的氣質,可是當她因為害羞而不敢看我,自顧自的說起話時,又有幾分青澀的感覺。

  坐上機車,一起去吃了個飯,把生疏的感覺丟到一旁,然後讓她當地陪在郊區四處帶著我逛。她是個十分稱職的地陪,除了電話多了點。看到她電話一通接著一通的響的時候,實在是會想讓人感嘆:人正真好。不過,她還是很盡責的肩負起地陪的任務,不但是個盡責的風景解說員,也不時說話給我聽,陪著我四處走,或是在她喜歡的店坐下來輕鬆的喝杯飲料閒聊,玩著植物大戰疆屍,讓我感受很久沒有過的……悠閒。

  就只是漫無目的騎著機車四處走,想到去哪就去哪,感受一下迎面吹來的風。坐下來什麼主題也沒有的閒聊,被其他客人的嘈雜聲音吵醒時,才發現時間已經過去一大半的悠閒。

  經歷了一場應該算激烈的性愛,我抱著她在床上休息。

  剛才在大浴缸裡,她以一種想像不到的魅惑,在我身上盡情的放肆,實在令我很印象深刻。

  把身體擦乾,我們回到了床上休息。把她往我身上抱時,她像在超市挑牛排一樣,在我胸口四處按著,然後嘟嚷著說沒有肉,說完才把頭靠上來,讓我有些啼笑皆非。不過我也沒什麼話好說,確實以枕頭的標準而言,我的胸口和肚子都不夠厚,還有待加強。不過比起十年前,至少我現在還可以當個竹枕,而不是竹竿。

  躺了一會兒,她趴到我身上,抬起頭來盯著我看。

  我也不客氣的盯著她的眼睛,然後閒聊了起來。就這樣聊了一陣子,大多時候還是她說的多,我少話。

  然後,我突然發覺,我在短短半天之內,就看了她好多不同面。

  我說:「我覺得,今天好像看到三個妳一樣。」

  她好奇的問:「哪三個?」

  我回答:「一個是妳不笑的時候,看起來一副熟男殺手的臉,一個是下午在麵包店時的妳,還有剛才在我身上勾引我,帶著媚惑表情的妳。」

  她又問了:「那你喜歡哪一個?」

  其實仔細想想,她不只這三個面。她是我見過的女孩裡,展現最多變化的一個。她開心的提到自己和家人相處的事;坐著聊天時,看著我有點發呆不太說話,就把剛才買來的蛋糕餵到我嘴裡;散步時,好玩的兩手握住我的手臂摩蹭。感覺上,她離我不是那麼的近,但卻又恰到好處的待在我旁邊,讓我可以感覺到陪伴的距離。還是同一個人,但卻每一面都有些不同。

  不過,印象最深刻的,還是下午她在她喜歡的麵包店裡,開心的挑選麵包的時候吧。當她滿心歡喜的聞著剛出爐麵包的香味,天真的挑選麵包時,顯得十分的滿足。尤其是看到她想買的點心,正熱騰騰的擺在架上等待她的撿取時,整個臉龐像是泛溢出一團幸福的光芒一樣。

  她不服氣的說:「我接到男朋友的電話的時候,也是一臉幸福啊。」

  我笑了笑,捏捏她的臉說:「妳下午接到男朋友電話的時候,看起來也是一臉幸福,不過那個光只是妳一個人的。可是妳挑麵包的時候,整個人都亮了起來,感覺是別人都可以看到的光,很好看。」

  她捶了我一下,撒嬌說:「原來你都在我不注意的時候看我。」

  我想到下午在飲料店點完飲料,她開心的拿出一個剛買的點心,在桌上摔了兩下,證明它很紮實,然後要和我分享的笑容。

  那一瞬間,我覺得很放鬆。

七夕。

上週一是七月初七。

老實說,我沒想過特別去把七夕當成中國情人節來看,
甚至所謂的西洋情人節,我也不怎麼熱衷。

或許是我天性就不浪漫,
但回想起來,搞不好跟我最早的那些情人節經驗不佳有關。

拿初戀女友來說,
在一起時第一個七夕,她買了禮物送我,
但後來我知道,這禮物她暗戀好多年的學姊也有一份。
兩人分手又復合以後,遇到二月十四號,她依然買了禮物送上,
只是大概一朝被蛇咬,我不記得自己有很開心或覺得很浪漫。

後來我做了人家地下那一個,這種節日我更沒興趣過了。

對方還有心時,一定會撥出時間給我,
但看她要跑兩攤,我就會想何必呢。
加上當時我最重要的課題是不能越陷越深,
過情人節豈不等於給自己增加難度。

再後來遠距離戀愛,
夭折之快,剛好夾在兩個情人節中間,
因之也省去了相送擇禮的煩惱。

至於我跟L,我們比較習慣平常心血來潮做些事情,
吃大餐、看夜景、送禮物等,不論是不是情人節都會有。
加上交往的三年間,我學校生活極其忙碌,
常常是我下課後想起來,順手去超市拿支紅酒,
看有沒有L會喜歡的小東西,
然後兩人各喝一點,還不會喝完,就上床睡覺了。

其實我覺得無所謂情人節是不是商業炒作的產物,
偶爾有個藉口花花錢或浪漫一下反正大家自己選擇開心就好。
但我想反正我對情人節也沒什麼大好回憶,
而一年還有除此之外的三百六十三天,
只要這中間有浪漫開心,過不過節就真的無所謂,
連以前不怎麼愉快的情人節都可以一筆勾消了。

【狩情‧婢】如水之交

這幾天在整理硬碟資料的時候,偶然發現這張圖。

這是小女僕在過年時畫給我的賀年卡,畫得十分拙劣,卻意義非凡。

小女僕,是一個和我有著特殊羈絆的女孩子。

※※※

與她相識之初,碰巧是我對SM極度著迷的時期。那時候的我,身邊密切往來的女M有三位,她是其中一位,但三位都沒有真正建立起主奴關係。

原本,她是個充滿驕氣的女孩。言談之間,總可以感受得出來她對男人的不友善,至於如何讓她願意在我面前低下頭,並且乞求我成為她的主人,現在的我已經記不得了。

在這個問題出現之前,我們進行了一個禮拜的精神調教,不曾見面。七天裡,我徹底的佔有她的全部,除了身體以外的一切。即使忘記那個過程,卻怎麼也忘不掉那種完全吞噬另一個人的美好。只不過答案有點意外,我最後拒絕了她的提案,而且從來不曾讓她成為我的M。

拒絕她的那個晚上,她哭得很淒厲,至於我,則是靜靜的在話筒的另一端,聽著她的啜泣聲,直到天明。第二天,她寫了一封信給我,總結這一陣子以來的心得,以及對我的感謝,並且告訴我,她的卑微,會一直在我面前存在著。那陣子,我們相依的非常緊密。

她的感謝讓我覺得很開心,可是我並不知道她謝的是什麼。而我開心的地方,則是在於我的SM觀被她肯定。她從無法接受,到徹底的信服,並且願意實踐,即使那個和她一起完成的人並不是我,我始終對於自己能夠這樣改變一個人,異常感動。

拒絕她的理由很簡單,因為我認為有另一個人更適合成為我的M,很可惜的是,我錯了。雖然,每一段關係的結束都很傷人,但我自己也很受傷,這一次也不例外。把所有產生負面情緒的東西都拋開,眼不見為淨,是我一貫的療傷方式,因此我決定離開KK,毫無預警的消失,當然也沒有與她告別。

大約有半年之久,在自己差不多能夠淡忘前一段關係的時候,我又回到了KK。景物依舊,人事已非,舊識七零八落,是可想而知的事。唯一不變的,是小女僕的存在。

她沒有問我為什麼消失,也沒有任何抱怨,只是一味的在我面前,表現她重新遇見我的開心罷了。一如往常,我想找她的時候,她會陪我;我為其他事忙碌的時候,她也不會來打擾。

這是一個很特別的存在,不像紅粉知己,也不是情人,更不是好朋友,而是一個會永遠崇拜我的卑微存在,即使我從來也不曾要求她。

※※※

我以為回到KK是為了和另一個女M的相遇,但顯然不是。重回故地,意外地確定了一段形而上的關係,反而讓我的靈魂感到飽足,再也不會像過去那樣對SM有強烈的渴求,進而讓我和菱之間的關係失去平衡。

小女僕之於我,輕如鴻毛,卻又重如泰山。

夜遊天體海灘

2007年初的某一天,當時我住在加拿大,那天臨時起意,下午兩點半出發,去了號稱全球六大天體海灘之一的Wreck Beach 。

夜遊天體海灘

作者:董籬

上次寫了天體營之無盡的香腸,其實只是首部曲。本來要接著寫其他天體營的事,後來忘了,這幾天才又想起來。那次吃了一天香腸和糯米腸之後,我就自己辦天體營,約的都是自己的朋友,避免再發生無以名狀的慘劇。不過我一直很想到世界各地的天體營去看看,也陸續查找了一些資料,就是一直沒去成。

2007年初的某一天,當時我住在加拿大,那天臨時起意,下午兩點半出發,去了號稱全球六大天體海灘之一的Wreck Beach 。其實這六大沒什麼意義,誰也不知道是怎麼選出來的,那篇介紹文到處轉貼,也不知道是不是作者就知道這六大而已。

總之,這個天體海灘在UBC 大學裡面,我一路搭船又搭公車,邊問路邊走到了UBC 大學,到的時候已經快五點,天色相當暗,太陽已經完全下海(西邊是海),又下著細雨,只有西方天邊一線晚霞。

不過既然到了,我還是問著路,在大學校園裡前進。公車站下車後就一路直走,地點不明顯,但是不算難找。司機說10或15分鐘走到,差不多也就是這個距離,但是走到的卻是路的盡頭。

就在看似無路可通的地方,路邊樹林口有個牌子,標示了這裡進去就著名的Wreck Beach 。然而所謂的進去,卻是一條看不到底的山路。

對山路,就像去走陽明山裡面的那種步道,階梯的,一直往下,深入林中,深不見底。遠方的天色一分鐘比一分鐘暗,林間無燈,而且看不出有多長。從樹林上方看下去倒是看得到海,也隱約聽到海潮聲。

這時一個穿著運動外套和短褲的男生,看起來大概是這裡的大學生,從下面跑步上來。仔細一看,再下面還有幾個人也正在往上走。

好吧,雖然牌子上說日落就禁止進入,不過無論如何還是有人在走嘛,既然這樣就下去看看好了。

下去大概就走了十多分鐘。對,下樓梯。走一走我開始數步,到了下面已經數到200,我想大概有300階吧,等我到了下面,那個大學生又跑步下來了。

下面果然是海灘,也正如傳聞都是漂流木,海灘算不上美,也沒有什麼細沙,反而是泥巴碎石沙土和木片的混合物。並且冷得要死。

除了那個大學生,還有另外一個人在散步,此外就是我了。沒有人猛到在接近零度的海邊裸體。我考慮了一會兒,不過實在是太冷,而且海邊已經幾乎看不清楚了,林間更黑,我如果再穿穿脫脫一陣,恐怕回去看不到路。那條步道的樓梯是木條,但是木條只有階梯轉角處一道,中間的間隔是泥巴,還有幾段小緩坡是溼的泥地,我沒有帶任何照明設備,只好趕緊回去。

回頭我開始認真的數。386階! 大概有十幾層樓吧,我走了20階就開始喘了,走到一百階之後已經只剩微光,兩百階之後也不知道是我自己眼前發黑還是看不到,總之整個昏天暗地。到三百階我想一定快到了,不然大概會死在這裡,然後一步一停往上搬運我自己。

這時候大學生已經在海灘上跑完一圈,又從我身邊經過跑了上去。我不知道另外一個散步的人幾時會上來,不過我猜他除非要帶手電筒,不然不會再跑一次了。已經幾乎看不到了。

又再繼續上了三四十階之後,我已經沒辦法只用非常急促的呼吸來呼吸了,我必須不斷地大聲「啊」地叫出來,才能壓住心跳的痛和頭痛等等各種痛感。

就這樣每次吐氣都用叫的,急促地一直啊啊叫著,終於走到上面,然後花了將近半小時慢慢移回公車站,這才終於恢復過來。

總之這個天體海灘非常的健康,光是能夠下去再回來就已經不得了了,只是冬天仍然沒有人敢脫衣服,大學校園裡還積著未融化的雪,看來真的要再去,只有等到夏天了。而且在下次去之前,大概要先經過半年的特訓吧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