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 2010 年 8 月

友。愛

心情積鬱大概兩週左右了。
說來很可笑,也很痛心;
因為我被過去三年間最要好的朋友絕交,
因為兩個月前我很喜歡C。

詳細情況我不清楚,由於對方拒絕跟我說話的緣故;
花了一個月時間從旁人身上只挖出來兩句話:
好像是因為妳喜歡C,還有,她覺得夾在一些人中間很尷尬。

當場我傻眼可能有一分鐘之久吧。
我們兩個月沒見沒有互動,
而兩個月前結束了的事情,妳現在發作?
想了很多很多原因理由,但無論如何,
她的拒絕聯絡,讓我覺得她對我們的友情總之不是那麼看重。

我很受傷,受傷得想要逃避。
曾想過主動積極的去聯絡她把事情澄清,
但因為這樣的原因被絕交,讓我失去力氣。

這跟,我說我愛同性,然後被人排擠或拒絕往來有什麼不同?
對我來說是一樣的:道德審批。
我不會因為這樣就不做同性戀,就如同我不會因為這樣當初就不愛C,或現在就不承認愛過並說我錯了我錯了原諒我(要原諒我的人也不會是她),更不會因為這樣就不坦承或說關於自己的謊。

很多人都說我對朋友太好,太掏心掏肺。
情人家人不知道講過我多少次。

我從來不覺得。
只覺得如果我認定妳/你,什麼都是理所當然的。

因為覺得什麼都是理所當然的;
我的朋友做任何事情只要用過大腦想過態度負責任,
從來我都沒有第二句話說。

一定有人覺得這是什麼原則,
但對我來說這不是原則,就跟呼吸一樣自然。
愛女生交了男朋友的,做人家第三者的,劈腿的,從事性工作的,
所謂普羅價值裡的禁忌或是櫃子,我並不在乎,
我在乎的是我的朋友在我面前作為一個人,
對自己誠實而負責。

但說到底這是我,把友情看得可能比愛情還重要的我。
雖然她不會看到,但真心的,
願她的絕交,對她自已誠實而負責。
那麼,就好。

【狩情‧橘】紙牌之戀

在網路世界,我是個搭訕苦手,因此很少有搭訕他人的經驗,大部分情況下我都是被搭訕的角色。

但是在現實生活圈裡,我卻很享受搭訕的樂趣,如果腦子裡出現新的搭訕點子,往往會想找個目標試試。

對我來說,現實生活中的搭訕並不難,多半是起於玩興,僅止於交朋友的階段,而沒有刻意要進一步發展。不過,總有擦槍走火的時候,橘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

在認識橘之前的某次聚會,有個新朋友秀了幾手近身魔術,引起我對魔術的濃厚興趣。

於是,我開始接觸樸克牌魔術,花一點時間了解魔術的原理以後,其後的自由變換並不難,很快地我就可以在各種場合小展身手,雖稱不上職業魔術師,卻也足以讓觀眾嘖嘖稱奇。

玩久了,就會發現一個成功的魔術並不是在於手法,而是在於如何去掌握觀眾的心理變化,透過語言與魔術技巧的搭配,在最漂亮的時間點裡,把違背常理的結果呈現在觀眾眼前,最大化他們心裡不可思議的感覺。巧妙的運用這種技巧,就可以變成搭訕高手,相信這也是許多男孩子學魔術的誘因之一。

過了一陣子以後,我和幾個朋友一起去國外旅遊,跟團的旅行方式不外乎「上車睡覺,下車尿尿」的八字訣,那一次也不例外。這種情況下,我很懶的和同團的人交朋友,如同《桃花貓》一文中提過的,我對於經營萍水相逢的交情並不感興趣。然而,由於同行的友人在旅途開始的幾天以後,逐漸對某幾個女孩起了興趣,我也自然而然會加入討論。

橘是其中之一,也是唯一一個讓我會想要認識的對象。

起了這個頭的朋友,一直到旅行結束,都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最後反而是我,利用飛機上拿到的樸克牌,開始了我和橘的邂逅。

起初是藉由上下車的機會,創造有意無意的擦身而過,作簡單的寒喧,在建立起足以攀談的熟悉以後,才把話題帶到魔術。

「妳相信心電感應嗎?」,在離開某個著名景點以後,我趁著上車時的閒聊,插了這麼一個問題。

「幹麼?你會喔?」,她的表情浮現的不是疑惑,而是好奇。

我用隨身攜帶的樸克牌,秀了一個簡單的魔術,橘馬上用十分詫異的眼神看著我,然後要我再變一次。就這樣重複了三四次,她依舊看不出任何端倪,然後雀躍的問我,晚上願不願意到他們住的房間一起玩。

二話不說,當然是答應了。

其實去的並不是橘的房間,她同行的友人很多,都是學校的同班同學,有男有女,根據橘的說法,這群人是她在學校的死黨,而這次旅遊則是他們私底下自己舉辦的畢業旅行。那個晚上我單刀赴會,行為舉止自然比較拘謹,畢竟我只認識橘。好在橘還算體貼,幾乎無時無刻都陪在我身邊,避免我有太多尷尬的橋段。

這樣的氣氛並沒有持續太久,大家玩了幾輪大老二、牌七以後,橘就要我秀幾手魔術讓大家瞧瞧。在場的觀眾一定是湊巧都沒有人懂魔術,不然就是太善良,人人都捧我的場,當晚的表演很成功,橘也非常開心。之後的兩三天,她像個小女孩一樣,總在我耳邊嚷嚷要我告訴她那些魔術的原理。

「好啊,可是要魔術師揭穿魔術的奧秘,有一些不成文的規定耶,我怕妳不能遵守。」,我表情凝重的對她說。

「什麼規定?你說啊,有什麼好怕的?」,她信誓旦旦的說道。

「第一,時間點必須是晚上;第二,地點必須是床上;第三,一天只能對一位異性揭露一個魔術,同性免談。」,說完,我自己都忍不住笑意。

「你以為我會怕你嗎?」,聽完,我愣了一下。

「妳不怕我把妳吃了嗎?」,既然如此,我也不客氣的繼續開她玩笑。

「你又知道是你是吃人的那個囉?」,橘笑容可掬的吐出這句話,反應很讓人意外。

結果,當晚橘支開了她的室友,而我真的上了她的床。

※※※

我人生中的第一次蓋棉被純聊天,在國境之外,給了一個認識不到一週的女孩子。

回國以後,我才明白,那天晚上我解開的並不是魔術,而是橘的心門。

迷香

文/克莉斯汀

回憶這種東西,
並不是你想要遺忘忽略的時候,
就會自動消失不見;
它會在不同的時間、以不同的形式存在著。

於是就在我忙著計畫八月份的暑假行程,
陪著遠渡重洋來義大利的老媽時,
某個下午Y來了簡訊。

「晚上我會抵達佛羅倫斯,如果要的話,晚上可以見個面喔。」

真的是出乎我意料之外。

雖然先前他有答應過我,
八月份如果有回來,一定會跟我聯絡;
不過我沒料到時間飛逝的竟是如此的快速!
所有拋在腦後、埋在心底的那些種種,
全都湧上心頭的一一浮現。
再清晰不過了。

我拿著啤酒坐在Duomo前面的階梯等他,
自顧自的玩著手機,
不想讓自己顯得太過於期待。

他帶著一貫的微笑指著我的額頭,出現在我面前,
隨即在我身旁坐了下來;我上下打量著他,
即使是夜晚,我也看得出來他瘦了、黑了,
薩丁尼亞島上的陽光把他烤到變了個人。

沒變的除了那抹微笑,還有他身上的香味。

不知道為甚麼,我特別迷戀Y身上的這個香水味。
以前他來找我的時候,
總是會洗好澡、噴上這個我不知名的香水,
才到我家過夜。
有次躺在床上的時候,
他還特別問我喜不喜歡那味道。
我很喜歡,是少數我會喜歡的男香味。

從此之後我也會特別注重我自己身上的味道。
只要他要來我家過夜的前一兩天,
絕對不會做需要動刀切大蒜的菜色,
因為他總是吻著一邊睡一邊吻著我的手;
睡前我一定用Bath & Body Works的Rainkissed Leaves沐浴凝膠,
好好的把身體的每一部分洗乾淨,當他擁著我睡的時候,
可以聞著雨後清新的香味入眠;
甚至,做愛前後我也會用清潔液清洗下體,
把自己純淨的交給他,由他吸允著、愛撫著。

每次的見面,我總是努力吸著含有Y這香味的空氣,
像「香水」的男主角一樣,想盡辦法要把這香味保留起來。
每當Y的身影在我腦海中開始消失的時候,
偶爾,會從哪個角落飄出他的氣息。

這樣的迷戀是可怕的。

無時無刻的會被突來的香味吸引住,
然後我像是著了魔似的,追著香味走;
就算我知道Y不可能出現,仍然不願意放過。
我聞著、尋找著,是誰又從哪裡,帶來這樣子的氣味,
讓我忍不住想要衝上去擁抱這可能的影子,深深的給他一吻……

陪我走回家後,我站在門口跟他道別。
Y親吻我的額頭、我的鼻子、然後覆蓋了我的唇;
連同他身上的味道,一股勁的注入我的全身。

「九月見,」他對我說著,「我會努力在佛羅倫斯找新工作。」

我看著他的微笑,以及逐漸遠去的背影;
試圖在他又離開我後,
繼續抓住還有可能殘留的任何東西。

那晚,美夢以及他的香味伴著我微笑入睡。

遺棄

文/Ms. Josie

我討厭失約或是遲到,非常討厭。

**

前陣子約了J一起看電影,我還一直再三地確認他真的會來接我,
J笑著說跟我約會開心都來不及了,怎麼可能會放我鴿子。

其實我也不知道,大概是害怕被遺棄吧?

**

那天我撘車到新竹等G來載我,為了想要早點見到他,還特地搭了
自強號,發車前也打、快到了也連絡,G都告訴我他知道了,但是
到了車站,我卻沒有看到他的車子。

拿起手機不停地重播同一個號碼,也不停地聽到「您撥的號碼沒有
回應,即將轉入語音信箱」,我開始覺得好著急,也很難過,是不
是他不想出來了,畢竟當初在約的時候G聽起來意興闌珊。

鬱悶之下,我走到車站大廳外,抽起好陣子沒抽的菸,一連兩根,
完全不知道自己怎麼了,像隻被捕獸夾夾到的小兔子,內心焦急地
掙扎,想要脫離這種身處異地的感覺。

「我剛剛有點事情,大概還要15分左右。」G的電話終於通了,但
並不是告訴我他已經到了,心頭仍是一陣失落。

點起了第三根菸,讓嗆辣的薄荷香衝入腦門,試著不去想G是不是
並不想跟我見面。

半個小時過去,G終於來電,看到他的車出現,心中的大石終於落
下,馬上鑽進車內,給了G一個擁抱,還親了他的側臉。

「怎麼了?這麼主動,這可不像你。」G對著我微笑,但有點訝異
的樣子。

『我以為你不想來了。』我翹著唇,輕聲嘟囔著。

『我搭了最快的車,又一直打電話給你,但是你都沒有接,我以為
你不要我了。』像是抱怨,又像是控訴。

「怎麼會?你現在不就在我車上了?」揉揉我的髮,我想G是試著
讓我平靜下來,但是其實感覺還是不太好,胸口悶悶的。

後來我才知道原來G臨要出門前被母親抓去做事,很無辜的拖到出
門的時間,但是難過都已經難過了,他也不能做什麼讓我開心。

**

那晚我們還是做愛了。

見面之前G告訴我他最近煩心的事情多,對這檔事也不太有興趣,
心疼他最近煩心,一進到旅館房間先幫他按摩,到最後仍舊是妖精
打架了起來,一陣激戰過後我們一起沐浴,我拖著不願意出門、想
賴在床上的G外出覓食。

像是飛舞的小蝶般,我拉著G到處東吃西吃、逛來逛去,看著他微
笑著看著我,忍不住跟著微笑起來,心情也跟著輕盈。

回到住處,換回輕便的衣物,我再度窩到G身旁。

「怎麼了?」G大概覺得我今天難得的主動,總是緊黏著他,多少
能察覺我的不對勁。

『沒,只是想抱著你,也被你抱著。』我看著他,眼中漏透著些什
麼,但連自己也抓不住。

再一次的溫存後,G倦極著先入睡,我看著電視,放空,抱著他也
緩緩睡去。

**

在車站的時候,我等了半個小時,其實不算久,只是很著急,是不
是自己就這樣被丟棄在一個不熟悉的空間裡,G這時是我的浮木,
但我卻不能保證自己能夠抓得到,才會這麼擔憂吧?

從小,就是被丟來丟去的孩子,總是在尋找能夠永遠牽著自己的那
隻手,到現在在不同的懷抱裡尋求溫暖與關愛,卻一直帶來失落,
不管是來自他、他或者是他,甚至來自自己的。

說到底,還是害怕被遺棄啊,被丟下的感覺多麼不好,我想無需贅
述。

**

載我回去的路上,和G聊了很多,大都是生活上以及未來的事情,
我樂於這樣的對談,即便是話題對他來說似乎有點沉重,但是能感
到自己不是單方面的要,且能與G形成一種朋友間的親暱感,讓我
覺得很欣慰,至少不是再度將自己的立場擺放成受害者的角色。

回想同居

文/Color

前一個禮拜的同居文,讓我想起我在台中的日子。

我一直很嚮往「同居」這件事情。
但因為我大學住在家裡,所以一直無法體驗那種生活。

我是一個很喜歡「有人陪」這件事情的女孩。
我喜歡大家不說一句話,各自做自己的事情,
可是卻能知道有個人在我身旁陪著我,不嫌無聊,我就很心滿意足了。

我是跟一個陌生的男子同居。
他不是我的誰,只是一個從莫名地方所認識的男子。
我們的認識:是網路。
我們的橋樑:是綠豆椪。
我們的契機:是大雨與閃電。

於是,我就這麼順而自然的開始住在他家,和他生活。
但在這之前,我已經知道他在老家有一位女朋友,大他三歲且是他初戀情人。
但我無所謂!因為,我需要他交付給我的溫暖與保護。

我每天可以替他煮飯,陪他洗澡,
睡前能抱在一起談論今天發生的事情,
然後再被他深深的抱住,額頭上印了一個吻,
就算是一個人坐在床上看著書,他在一旁玩著電腦上網,
我都很心滿意足。

因為這就是我要的生活啊。
那時候的他,猶如我的鎮定劑。
但是,感情的基礎不夠深厚,也許是我沒有所思慮到的。

我們漸漸沒有話題,
我們漸漸寂靜起來,
於是我們只剩下雙人碗筷躺在那裡,
和睡前那不可或缺的性愛和印上的那個吻。

但僅僅如此,我還是滿足了。
因為這樣的我,能要求什麼呢?

但,鎮定劑的總是會過期的。
最後的我們,在一張照片的發現之下發生了爭執,
一陣哭喊與打鬧,最後是在我一個巴掌揮過去後結束鬧戲。

直到今天,我依舊還是懷念著那些日子:
我們瘋狂的看著窗外的日出再一起倒頭睡著,
一起光著身子,互相熟悉對方的身體,
還有那疼愛的擁抱與親吻。

可惜,都已經是過去了。
不知為什麼,心頭上還是會難過…。

奪取

 
 
 
她是我生命之中,

最逆來順受的存在。

我們認識了三、四年,

她從來沒有任何一刻真正的佔有我過。

完整的,可以要求和任性的,佔有。

她對我從來沒有脾氣,一次也沒有。

反倒是我每回找上她,

都是我亟需依賴的時候。

當接通的電話傳來熟悉的輕聲回應,

那是一種明確的安全感。

沒有人知道,

她是我的秘密。

「總覺得你在我面前都溫柔得不太像真人。」

「呵…. 只有喜歡的人才有這個特權的… XD」

「對喜歡的人哪捨得罵唸。」

「傻小孩。」

這些年我們沒有持續連結的時日,

我煩躁的時候她用聲音陪著我安眠,

然後等到我睡著之後她跟著睡,

天亮了,我去上班,她回到她自己的生命。

這樣多自私。

她身邊的好朋友偶然知道了,

總勸她不要把心思放我身上,

她也不辯駁,只是一樣傻傻的笑著。

「沒辦法啊,就很喜歡。」

「孽緣。」這是他朋友的結論

「好像也是喔,孽緣。」我說

「傻傻的….哪有人這樣說自己。」她笑

小東西,

忘了從什麼時候開始我這麼叫她。

我把她小心的揣在口袋,

她也一樣心甘情願的待在那裡。

途中也曾經與我好久失了聯繫,

那種喜歡的人消失好久的寂寞。

不知道哪一天會再傳來他的聲音,

她一直等著,懷抱一天天消失的期待。

終於有一天耐不住了,

而碰巧也有個人對她好讓她感動。

她說:

「當時我心想,或許這個人可以吧?」

就這麼跟了他一段,

一直到有一天,

當她開口想對他說些什麼,

那是句曾經對我說過的話。

「我說不出口。」

她說這句話的時候情緒似乎很複雜,

有種鬆一口氣、有種對自己坦然、

也有種混雜著甜蜜的無奈。

「對你說過相同的話,

 對別人,我說不出口。」

「所以我就放棄了啊」她這麼說。

「小東西,為什麼你喜歡我呢。」

「不知道耶,也許就感覺對了吧….
 你有種讓人想保護的感覺。」

「不是才說過我危險又要保護我 XD」

「危險的人,那要把你抓住,
 避免人家很危險 XD」

她是個處女。

她也是我碰過,

最會電愛的女人之一。

剛開始她總傻傻的配合著呻吟,

有點像是自己扯著線的布偶或娃娃。

某一天,她問我怎麼樣才能讓男人更興奮,

我只花了十分鐘跟她講了個大概。

然後每一次每一次,

我都在快感中驚訝著她的進步。

她的反應越來越引誘人犯罪,

她的退讓、委屈、掙扎,

她的聲音出現了表情和樣貌。

在我初識她的那些年,

她還搆不上我的好咖排行前十名,

現在,她遠遠將其他人甩在後面。

「為什麼妳進步這麼快?」

高潮後的平息,我無意間問了她這句。

「大概是因為很喜歡你吧。」

她說,一樣,溫柔的笑。

「老實說,我一直覺得自己很奇怪。
 之前有一陣子對Lucifer有好感的時候,覺得很怪。
 為什麼可以喜歡這個人,又對另一個人有好感。
 而且我發現,如果對你說過的話,
 我沒辦法再對其他人說,會有罪惡感。」

「罪惡感?」

「不知道耶,喜歡輕易的說出口,總覺得很廉價。
 就算是跟你說過想關心你的話,
 連用在普通朋友身上都好怪。
 總有一天,
 我會變個詞彙越來越少的女人。」

我奪取了她的喜歡,

奪取了一部份她的年華,

奪取了隨時待命的關懷,

也奪取了,這個女人的語言。

麵包店女孩

  這篇日記,絕對不是什麼在麵包店邂逅了一個女孩,然後認識戀愛歷經波折再分手再重逢的網路愛情故事(笑)。

  在見到她本人之前,其實不太確定她是怎樣的人。感覺話有些少,又有眾多追求者,不是那麼容易接近的一個女孩子。所以那天下午想找個人散散心時,隨手丟了一句要約會,也沒想到她會答應。

  不過,見到本人的時候,印象就大為改觀了。感覺上有些靦腆,笑起來又有些害羞。想想這樣也對,害羞的表情是女孩子的特權,很容易給人加分的感覺。戴上眼鏡的她看起來十分精明,有準女強人的的氣質,可是當她因為害羞而不敢看我,自顧自的說起話時,又有幾分青澀的感覺。

  坐上機車,一起去吃了個飯,把生疏的感覺丟到一旁,然後讓她當地陪在郊區四處帶著我逛。她是個十分稱職的地陪,除了電話多了點。看到她電話一通接著一通的響的時候,實在是會想讓人感嘆:人正真好。不過,她還是很盡責的肩負起地陪的任務,不但是個盡責的風景解說員,也不時說話給我聽,陪著我四處走,或是在她喜歡的店坐下來輕鬆的喝杯飲料閒聊,玩著植物大戰疆屍,讓我感受很久沒有過的……悠閒。

  就只是漫無目的騎著機車四處走,想到去哪就去哪,感受一下迎面吹來的風。坐下來什麼主題也沒有的閒聊,被其他客人的嘈雜聲音吵醒時,才發現時間已經過去一大半的悠閒。

  經歷了一場應該算激烈的性愛,我抱著她在床上休息。

  剛才在大浴缸裡,她以一種想像不到的魅惑,在我身上盡情的放肆,實在令我很印象深刻。

  把身體擦乾,我們回到了床上休息。把她往我身上抱時,她像在超市挑牛排一樣,在我胸口四處按著,然後嘟嚷著說沒有肉,說完才把頭靠上來,讓我有些啼笑皆非。不過我也沒什麼話好說,確實以枕頭的標準而言,我的胸口和肚子都不夠厚,還有待加強。不過比起十年前,至少我現在還可以當個竹枕,而不是竹竿。

  躺了一會兒,她趴到我身上,抬起頭來盯著我看。

  我也不客氣的盯著她的眼睛,然後閒聊了起來。就這樣聊了一陣子,大多時候還是她說的多,我少話。

  然後,我突然發覺,我在短短半天之內,就看了她好多不同面。

  我說:「我覺得,今天好像看到三個妳一樣。」

  她好奇的問:「哪三個?」

  我回答:「一個是妳不笑的時候,看起來一副熟男殺手的臉,一個是下午在麵包店時的妳,還有剛才在我身上勾引我,帶著媚惑表情的妳。」

  她又問了:「那你喜歡哪一個?」

  其實仔細想想,她不只這三個面。她是我見過的女孩裡,展現最多變化的一個。她開心的提到自己和家人相處的事;坐著聊天時,看著我有點發呆不太說話,就把剛才買來的蛋糕餵到我嘴裡;散步時,好玩的兩手握住我的手臂摩蹭。感覺上,她離我不是那麼的近,但卻又恰到好處的待在我旁邊,讓我可以感覺到陪伴的距離。還是同一個人,但卻每一面都有些不同。

  不過,印象最深刻的,還是下午她在她喜歡的麵包店裡,開心的挑選麵包的時候吧。當她滿心歡喜的聞著剛出爐麵包的香味,天真的挑選麵包時,顯得十分的滿足。尤其是看到她想買的點心,正熱騰騰的擺在架上等待她的撿取時,整個臉龐像是泛溢出一團幸福的光芒一樣。

  她不服氣的說:「我接到男朋友的電話的時候,也是一臉幸福啊。」

  我笑了笑,捏捏她的臉說:「妳下午接到男朋友電話的時候,看起來也是一臉幸福,不過那個光只是妳一個人的。可是妳挑麵包的時候,整個人都亮了起來,感覺是別人都可以看到的光,很好看。」

  她捶了我一下,撒嬌說:「原來你都在我不注意的時候看我。」

  我想到下午在飲料店點完飲料,她開心的拿出一個剛買的點心,在桌上摔了兩下,證明它很紮實,然後要和我分享的笑容。

  那一瞬間,我覺得很放鬆。

七夕。

上週一是七月初七。

老實說,我沒想過特別去把七夕當成中國情人節來看,
甚至所謂的西洋情人節,我也不怎麼熱衷。

或許是我天性就不浪漫,
但回想起來,搞不好跟我最早的那些情人節經驗不佳有關。

拿初戀女友來說,
在一起時第一個七夕,她買了禮物送我,
但後來我知道,這禮物她暗戀好多年的學姊也有一份。
兩人分手又復合以後,遇到二月十四號,她依然買了禮物送上,
只是大概一朝被蛇咬,我不記得自己有很開心或覺得很浪漫。

後來我做了人家地下那一個,這種節日我更沒興趣過了。

對方還有心時,一定會撥出時間給我,
但看她要跑兩攤,我就會想何必呢。
加上當時我最重要的課題是不能越陷越深,
過情人節豈不等於給自己增加難度。

再後來遠距離戀愛,
夭折之快,剛好夾在兩個情人節中間,
因之也省去了相送擇禮的煩惱。

至於我跟L,我們比較習慣平常心血來潮做些事情,
吃大餐、看夜景、送禮物等,不論是不是情人節都會有。
加上交往的三年間,我學校生活極其忙碌,
常常是我下課後想起來,順手去超市拿支紅酒,
看有沒有L會喜歡的小東西,
然後兩人各喝一點,還不會喝完,就上床睡覺了。

其實我覺得無所謂情人節是不是商業炒作的產物,
偶爾有個藉口花花錢或浪漫一下反正大家自己選擇開心就好。
但我想反正我對情人節也沒什麼大好回憶,
而一年還有除此之外的三百六十三天,
只要這中間有浪漫開心,過不過節就真的無所謂,
連以前不怎麼愉快的情人節都可以一筆勾消了。

【狩情‧婢】如水之交

這幾天在整理硬碟資料的時候,偶然發現這張圖。

這是小女僕在過年時畫給我的賀年卡,畫得十分拙劣,卻意義非凡。

小女僕,是一個和我有著特殊羈絆的女孩子。

※※※

與她相識之初,碰巧是我對SM極度著迷的時期。那時候的我,身邊密切往來的女M有三位,她是其中一位,但三位都沒有真正建立起主奴關係。

原本,她是個充滿驕氣的女孩。言談之間,總可以感受得出來她對男人的不友善,至於如何讓她願意在我面前低下頭,並且乞求我成為她的主人,現在的我已經記不得了。

在這個問題出現之前,我們進行了一個禮拜的精神調教,不曾見面。七天裡,我徹底的佔有她的全部,除了身體以外的一切。即使忘記那個過程,卻怎麼也忘不掉那種完全吞噬另一個人的美好。只不過答案有點意外,我最後拒絕了她的提案,而且從來不曾讓她成為我的M。

拒絕她的那個晚上,她哭得很淒厲,至於我,則是靜靜的在話筒的另一端,聽著她的啜泣聲,直到天明。第二天,她寫了一封信給我,總結這一陣子以來的心得,以及對我的感謝,並且告訴我,她的卑微,會一直在我面前存在著。那陣子,我們相依的非常緊密。

她的感謝讓我覺得很開心,可是我並不知道她謝的是什麼。而我開心的地方,則是在於我的SM觀被她肯定。她從無法接受,到徹底的信服,並且願意實踐,即使那個和她一起完成的人並不是我,我始終對於自己能夠這樣改變一個人,異常感動。

拒絕她的理由很簡單,因為我認為有另一個人更適合成為我的M,很可惜的是,我錯了。雖然,每一段關係的結束都很傷人,但我自己也很受傷,這一次也不例外。把所有產生負面情緒的東西都拋開,眼不見為淨,是我一貫的療傷方式,因此我決定離開KK,毫無預警的消失,當然也沒有與她告別。

大約有半年之久,在自己差不多能夠淡忘前一段關係的時候,我又回到了KK。景物依舊,人事已非,舊識七零八落,是可想而知的事。唯一不變的,是小女僕的存在。

她沒有問我為什麼消失,也沒有任何抱怨,只是一味的在我面前,表現她重新遇見我的開心罷了。一如往常,我想找她的時候,她會陪我;我為其他事忙碌的時候,她也不會來打擾。

這是一個很特別的存在,不像紅粉知己,也不是情人,更不是好朋友,而是一個會永遠崇拜我的卑微存在,即使我從來也不曾要求她。

※※※

我以為回到KK是為了和另一個女M的相遇,但顯然不是。重回故地,意外地確定了一段形而上的關係,反而讓我的靈魂感到飽足,再也不會像過去那樣對SM有強烈的渴求,進而讓我和菱之間的關係失去平衡。

小女僕之於我,輕如鴻毛,卻又重如泰山。

夜遊天體海灘

2007年初的某一天,當時我住在加拿大,那天臨時起意,下午兩點半出發,去了號稱全球六大天體海灘之一的Wreck Beach 。

夜遊天體海灘

作者:董籬

上次寫了天體營之無盡的香腸,其實只是首部曲。本來要接著寫其他天體營的事,後來忘了,這幾天才又想起來。那次吃了一天香腸和糯米腸之後,我就自己辦天體營,約的都是自己的朋友,避免再發生無以名狀的慘劇。不過我一直很想到世界各地的天體營去看看,也陸續查找了一些資料,就是一直沒去成。

2007年初的某一天,當時我住在加拿大,那天臨時起意,下午兩點半出發,去了號稱全球六大天體海灘之一的Wreck Beach 。其實這六大沒什麼意義,誰也不知道是怎麼選出來的,那篇介紹文到處轉貼,也不知道是不是作者就知道這六大而已。

總之,這個天體海灘在UBC 大學裡面,我一路搭船又搭公車,邊問路邊走到了UBC 大學,到的時候已經快五點,天色相當暗,太陽已經完全下海(西邊是海),又下著細雨,只有西方天邊一線晚霞。

不過既然到了,我還是問著路,在大學校園裡前進。公車站下車後就一路直走,地點不明顯,但是不算難找。司機說10或15分鐘走到,差不多也就是這個距離,但是走到的卻是路的盡頭。

就在看似無路可通的地方,路邊樹林口有個牌子,標示了這裡進去就著名的Wreck Beach 。然而所謂的進去,卻是一條看不到底的山路。

對山路,就像去走陽明山裡面的那種步道,階梯的,一直往下,深入林中,深不見底。遠方的天色一分鐘比一分鐘暗,林間無燈,而且看不出有多長。從樹林上方看下去倒是看得到海,也隱約聽到海潮聲。

這時一個穿著運動外套和短褲的男生,看起來大概是這裡的大學生,從下面跑步上來。仔細一看,再下面還有幾個人也正在往上走。

好吧,雖然牌子上說日落就禁止進入,不過無論如何還是有人在走嘛,既然這樣就下去看看好了。

下去大概就走了十多分鐘。對,下樓梯。走一走我開始數步,到了下面已經數到200,我想大概有300階吧,等我到了下面,那個大學生又跑步下來了。

下面果然是海灘,也正如傳聞都是漂流木,海灘算不上美,也沒有什麼細沙,反而是泥巴碎石沙土和木片的混合物。並且冷得要死。

除了那個大學生,還有另外一個人在散步,此外就是我了。沒有人猛到在接近零度的海邊裸體。我考慮了一會兒,不過實在是太冷,而且海邊已經幾乎看不清楚了,林間更黑,我如果再穿穿脫脫一陣,恐怕回去看不到路。那條步道的樓梯是木條,但是木條只有階梯轉角處一道,中間的間隔是泥巴,還有幾段小緩坡是溼的泥地,我沒有帶任何照明設備,只好趕緊回去。

回頭我開始認真的數。386階! 大概有十幾層樓吧,我走了20階就開始喘了,走到一百階之後已經只剩微光,兩百階之後也不知道是我自己眼前發黑還是看不到,總之整個昏天暗地。到三百階我想一定快到了,不然大概會死在這裡,然後一步一停往上搬運我自己。

這時候大學生已經在海灘上跑完一圈,又從我身邊經過跑了上去。我不知道另外一個散步的人幾時會上來,不過我猜他除非要帶手電筒,不然不會再跑一次了。已經幾乎看不到了。

又再繼續上了三四十階之後,我已經沒辦法只用非常急促的呼吸來呼吸了,我必須不斷地大聲「啊」地叫出來,才能壓住心跳的痛和頭痛等等各種痛感。

就這樣每次吐氣都用叫的,急促地一直啊啊叫著,終於走到上面,然後花了將近半小時慢慢移回公車站,這才終於恢復過來。

總之這個天體海灘非常的健康,光是能夠下去再回來就已經不得了了,只是冬天仍然沒有人敢脫衣服,大學校園裡還積著未融化的雪,看來真的要再去,只有等到夏天了。而且在下次去之前,大概要先經過半年的特訓吧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