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 2010 年 9 月

可以做愛的好朋友。

或許是因為跟朋友的事情還掛在心上,
在花魁看到以此為標題的文章,
還沒點進去,心裡就湧出很多想法。

絕大多數的時候,我不會跟好朋友跨過身體上的界線;
應該說,我選擇連站在線兩邊的機會都不要有。

好友和情人都是生命中我很喜歡很重視的存在,
隱約的分界大概就在肉體關係的有無;
當我越重視一個朋友,我和對方發生關係的機會也越低,
因為我不願意冒失去這個朋友的危險。

畢竟性這件事情大多仍是比較敏感的,
有說可以接受,但第二天睜眼就覺得尷尬的,
也有難免身體相連以後,發生感情的走樣;
而只要不太挑剔,床伴絕對沒有知心好友難尋,
所以我不會也不想拿後者去充數。

情人、床伴、朋友,
在我心裡,彷彿各自守著無形的分野站得好好的。
當然有很多人曾經踩在分界線上,
或者想從踩線開始移動到另一類別,
但選擇發生或不發生關係前,我心裡通常都已經有了答案。

特例只有兩個:
一個是O,從朋友做起,變成床伴,最後作了幾個月情人。
據她自己坦承,當初知道直接提出交往一定會被拒絕,
所以先藉口我們在同一城市彼此有個陪伴,
後來才覷了一個機會,正式提出交往。

另外一個是Y。
Y跟我是真正的死黨,而且多年風風雨雨,感情越來越好那種。
認識Y的時候正是我們都很寂寞又不甘寂寞的一段年歲,
但基本上發生關係只是覺得沒啥不可以於是做了;
特別是當時她在我心裡還搆不上好朋友的位置,
因此我也不怕變成「失去」的最壞狀況。

Y在翌晨的泰然讓我記得很深刻。
也就是因為彼此都真的「沒什麼」,把性不性看得很平常
後來才更進一步發展成好友。

友情升溫後Y跟我時常同進同出,流言蜚語很快傳得滿天飛,
而我們那時特別愛戲弄一些喜歡嚼舌根、對性大驚小怪的人。

像是赴聚會前,Y故意在我頸上種下吻痕,
我再刻意挑一件看起來像是想遮又遮不住的上衣套上;
Y騎車載著我,一要拐進聚會場地所在的巷子,
我就整個人貼著Y坐並抱她腰,故意等著被門口抽煙的人群目擊;
或者大庭廣眾下我說要幫Y買吃的,就自己翻她包拿她皮夾等等。

屢試不爽,總有十幾個下巴掉下來。

我跟Y之間的友誼沒有染上過情感的曖昧,
只是一種非常自在的相處,
自在到即使包含肉體關係,我們也不會有任何不自然。

【狩情‧媛】愛何必百分百

我的房間有個大書櫃,裡頭堆滿陪我走過各個階段的書籍,但自從我外宿以後,就鮮少打開那個書櫃。

這個週末,我打開許久沒碰的書櫃,想回顧過去那些老朋友。

每本書,都代表著某個階段的記憶。

※※※

我的書櫃裡佔最大宗的是歷史讀物,舉凡歷史小說、名人傳記,或是由史籍衍生的商務書籍都略有涉獵,其次是世界文學名著,《鐘樓怪人》、《鐵面人》、《白鯨記》等西洋文學,再來就是電腦遊戲的攻略本或是學習用的工具書。

只有一本書,不能歸進上述的類別,那本書是劉墉的《愛何必百分百》。

對劉墉稍有認識的話,應該知道他寫過許多勵志小品,內容多聚焦於他的生活經歷與價值觀。我在別人的書櫃裡讀過他的書,卻從來沒有買過他的書。不感興趣的原因很簡單,與其把時間花在品味他人的生活與價值觀,我寧可把時間花在自己身上。

那麼,為什麼書櫃裡會有劉墉的書?

我翻開書的封面頁,在序之前的襯頁上有著一段文字,是似曾相識的筆跡。

「狩,希望你讀過這本書以後,對於我們之間的事,稍能釋懷。」

※※※

這本書,是我和媛分手以後,媛請我的死黨轉交給我的生日禮物。那時候她沒有辦法親自贈書給我,因為我對她避不見面。我不曉得這是不是一種陰影,但我就是沒有辦法面對她,看見她,更別說要和她說上兩句話。

「狩,升上高中以後,我想專心念書,不想談戀愛。」,這是我們當初分手的原因。

媛是一個理性大於感性的女孩子,和她在一起的時候,如果起了什麼爭執,我都是敗訴的一方。她總有辦法冷靜地分析爭吵的原因,然後提出讓你不得不心服口服的解決方式。想當然爾,她提分手的時候,我毫無招架之力。

感情的事,理智上可以接受,往往不代表情感上可以接受。

媛認為我對這段感情所投入的專注與熱情,讓她無法消受。她覺得她不能像我一樣全神貫注的談戀愛,因此必須在雙方的關係失衡之前分開,才能讓彼此在未來還可以成為無話不談的好朋友,而不是形同陌路。

初戀,總是伴隨著許多美好的憧憬,對於這種分手的理由,我當然無法接受。

我忘記我們有沒有正式談妥分手這件事情,只記得從某一天以後,我就失去了接近她的能力,從此一直在校園裡躲著她,直到高中畢業。

※※※

想起這段往事,我就忍不住去拉開房裡的床底抽屜,那是一個專屬於媛的抽屜。裡頭塞滿過去她寫給我的信件與一些具有紀念意義的雜物,例如她買給我的糖果所吃剩的糖果紙,買給我的衣服,還有她出國遊歷帶回來的一些小禮物等等。每個物件都有其特殊的意義,拼湊在一塊的時候,就可以讓我完整地溫習所有和媛在一起的回憶。

我其實很想和媛當好朋友,真的很想。

※※※

大三的時候,有一天爸爸告訴我,他的手機裡收到一封簡訊,似乎是要給我的,於是他轉寄給我。

「這陣子,我想起許多生命中對我有重大意義的人,狩是其中一個。已經好幾年了,我不曉得這個號碼的主人是不是你,也不曉得你是否還會記得我,我只是想要告訴你,我心裡對你的感覺而已,謝謝。」

當下,我有一股衝動,想要回個電話給她,可是我終究沒有勇氣,終究沒有。

「那麼,就回個簡訊吧!」,我心裡頭這麼想,手指頭卻不肯做。

戀愛會使人成長,初戀的過程尤其令人難忘,只不過我在成長以後,卻沒有辦法面對那個讓我成長的人,就算到了今天,我還是找不出原因。

最後,終究是形同陌路。

花魁與我。

活動時間:即日起至Sex花魁異色站喬遷。

只有這裡 妳可以張開陰唇說:我挺著陽具聽-花魁

這是城下最大的娼館,夜夜笙歌。

一個年輕女侍穿著和服踏著細碎的步子,
她謹慎的端著盤子走過朦朧的紙門。

三絃琴以及歌聲從門內傳出,
燭光搖晃讓花魁的影子分外狂亂,
像一隻色彩斑斕在夜裡飛舞的蝴蝶。

女侍正坐輕輕的將門拉開一道細縫,
看見了那扇門後的真實。

她伸出手,指尖似乎觸碰到什麼,
無形的、軟軟的、卻又強烈拉扯著的。

花魁回頭,眼神似笑非笑的對上,
回想起那段她在當女侍的日子。

「穿過那扇門,然後,變成蝴蝶吧。」她說。

我讀著正翻開的這一頁。
一直以來,Sex花魁異色站說著情慾的故事;甚至,你的故事。

此刻,為你/妳不停的說故事的花魁,
需要一則專屬於你/妳與花魁的故事,
來回應這些年的守候與陪伴。

老朋友,
準備好訴說你跟花魁的情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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飄洋過海來看你

有一首歌叫「飄洋過海來看你」,

剛出的那些年我還小,

聽著好聽順口就學了下來。

只是還並不是很能理解那種

為了某個人耗盡積蓄不遠千里的感覺。

可能是因為小時候家裡還並不是很好過,

所以並不認為愛情有必要凌駕金錢。

—

一直到高中的時候,

透過網路愛上了一個女人。

年輕的時候愛的理由總是很簡單,

也很輕易就能至死不渝。

但你從來不會懷疑那份心意是真是假,

只是心意與實際還是隔得好遠。

所以為了他我開始很偶爾寫東西,

很偶爾喝我不愛喝的Diet coke,

藉以偷偷的表達自己的堅貞。

—

我們隔得很遠,

那時候沒有高鐵,

又只是學生見面不方便,

所以第一次相見我們醞釀好久。

她那時上大學在校住宿,

我開始盤算著在她生日那天偷偷下去,

一趟車錢加上一夜住宿,

已經足夠耗掉我三四個月的結餘。

所以我更努力的存錢。

—

學生哪有什麼存錢的方法,

當時家裡人也管得嚴,

不太有機會偷偷出去打工。

所以我的每餐就開始縮水了,

從便當縮水成麵包,

從涼麵縮水成泡麵。

一邊還不忘努力練習見面用的表情,

還有要怎麼在過馬路時偷偷牽起她的手。

—

只要每過一天就能夠鋪設一點軌道,

一路從這裡通到那裡的感覺,

其實在那時候還算甜蜜。

就像跟自己說

「加油!她就快看到你的愛了!」

偶爾在網路上聊天的時候,

也會偷偷試探她生日時候的計畫,

很努力的羅織一個驚喜。

—

她總是笑笑的說什麼計畫也沒有,

但我忘記問,

別人有沒有幫她準備什麼生日計畫。

而當我問說「那我去找妳好不好?」

她也只是笑。

「你沒錢,對吧?」她說

—

時間點跳接到她的生日,

在我死命抗爭才換得

「去同學家過夜」的機會之後。

我握著錢,買了車票,

也打了電話去定了房間。

一路搖搖晃晃過了好久,

才到了新聞或地圖才會聽到的城市。

充滿南部特有的溫熱的風和人文氣息。

—

我小心翼翼的留言在她的call機,

我沒有別的方式讓她找到我,

所以我就只能靜靜坐在車站門口等待。

時間半小時一小時過去了,

日光從黃昏到夜幕。

然後一台機車停在我的面前,

女孩從後座跳下,拿下安全帽,

在我等待三小時之後終於見到的臉龐。

—

她轉頭對著前座的男生甜甜的笑,

很像是我印象中她的笑容。

然後她指指我,說了一句:

「我堂弟!」

我怔了一下,

然後點頭微笑說「你好。」

—

那晚我們還是一樣一起吃飯,

我很努力笑得平常不讓她發現,

但我看得出來她也一樣。

當我從包包裡面小心翼翼拿出禮物,

對她說了一句「生日快樂!」的時候,

她好像眼裡閃著淚光。

那一夜我們一起在旅社過夜,

而她call機的震動徹夜未停。

—

隔天一早六點多,

我躡手躡腳的背起包包準備離開,

臨走時在她的臉頰上輕吻,

關上房間門時,

我隱隱覺得她動了一下。

回到台北車站在她的call機留言後,

我才終於在車站大廳痛哭。

—

「多盼能送君千里,

 直到山窮水盡,

 一生和你相依。」

   ~娃娃 金智娟 飄洋過海來看你~

—

笑容

  她問我,為什麼我一直傻笑?

  其實我也沒什麼感覺,我應該只是普通的微笑著才對,這是我第一次被說傻笑,還蠻想看看自己傻笑是什麼樣子的。

  不過,她這麼一說,我才發現好像看到她,心情會覺得很好,可能就這樣不自覺的放鬆起來了,所以才會笑。

  我很少會開車出去,因為通常我比較喜歡騎車,不管是騎機車還是騎腳踏車。如果我想出去走走的時候,通常就是一個人自己騎出去。那天算是很難得的跟朋友借了車,一路往北開,然後去載她出來陪我喝咖啡。

  正妹嘛,約總是比較多,下午找到她的時候,她才剛和朋友聚會完,脫身出來和我會合。本來要去的咖啡廳沒開,她臨時又打電話問了另一間的地址,然後我們慢慢的開著車去找地點。

  一樣的邊找邊閒聊,其實有人坐在旁邊講話給我聽的時候,開車好像不是那麼無聊。

  到了咖啡廳,她很開心的拿著menu要點咖啡,然後跟我說她上次在哪裡喝了什麼咖啡很好喝,老闆人怎樣怎樣之類的。

  其實我有點記不得那個下午聊了什麼東西,只記得她說了很多話給我聽,我好像也有說一些。

  然後,她的笑容很好看。尤其是她點的拿鐵剛端上來,喝了第一口之後,要我也喝一口看看時,臉上開心的表情。

  後來帶著她去吃晚餐,也是讓她找了間她平常會去的店,一邊坐著聊天邊吃。

  背包裡放著本來打算今天要看完的宮部美幸,結果根本沒翻幾頁。照她的說法是因為她一直在和我聊天,所以干擾到了我看書。不過我倒是覺得無所謂,看小說只是為了放鬆,但看著她效果更好。

  吃完晚餐,天也差不多黑了,因為車是借來的,所以不好意思太晚還。正好她晚上還要去上課,所以我送她回去。回去的路上,她很體貼的賴在我身旁撒著嬌索吻,趁著紅燈時親了她幾下,她反而又害羞起來。

  送到她家門口之後,說了聲再見,她輕快的關上車門,轉身上樓。這裡我並不熟,所以只好慢慢的開出巷子,一邊找著回家的路。

  開沒五分鐘,她又打電話來:「你怎麼這麼快就走了!」

  我說:「妳不是要去上課嗎?我就先回家啊。」

  她生氣了起來,說:「我只是上去拿機車鑰匙啊,你都沒有吻別就走了。」

  我笑了笑,調轉車頭開回去。

  開到她家巷口,她正坐在機車上等我。

  天已經全黑了,巷子裡也沒什麼人,所以我只把車子往路邊靠,然後打開車門讓她上車。

  一上車,就是一個長長的深吻,長到令人喘不過氣來。

  唇舌分開,她大口的喘著氣,雖然看不出來,但可以感覺到她的臉有些發燙。

  這個吻很令人印象深刻,有點分不開,又很勾起我的慾望。

  笑了她幾句,她馬上就害羞的低下頭,我把她的下巴抬起來,又吻了上去。

  她騎著車帶著我到大路旁,然後示意我把車窗按下來,靠過來跟我說怎麼走才會回到交流道上。說完,又俏皮的說:「因為我怕上去了會下不來,所以我不上你的車囉!我這樣說應該找得到路出去吧?」

  我好像笑的很大聲吧?對著她點點頭說好,然後就開出去。

  這個約會就這樣結束了,沒有做愛,也沒有其他更進一步的舉動。

  但按照她的說法,我下午好像一直在傻笑。

  事實上,後來我還是迷了路。因為當她臉上堆滿笑容跟我說怎麼開出去時,我一開始好像看呆了一下,沒聽清楚第一個彎是左轉還是右轉,所以一開始就轉錯了十字路口,後面聽到的都用不上。

無回應。

無回應語音和沒人接聽的響鈴,曾經是她一遍又一遍的拒絕。
不管撥的是十位數還是二十位數,我曾經不能死心,一次次嘗試。

或許是她跑去挽回前女友的那個下午,
聽著手機裡,從鈴聲到語音,變成直接轉進信箱,
我明白這是她的答案,但依然在台北街頭走過一個又一個路口,
想著只要不回家,等等電話可能會通,她會來碰頭;
即使帶著她和她復合了的消息。

或許是她和男人發生關係沒有回家的某個晚上,
想像鈴聲迴蕩在她異國落腳處的房間裡,
我反覆聽著冰冷機器重述她不在家,像是她如常的否定。

或許是大吵以後,她在MSN上,卻不回覆訊息,
信件顯示已讀卻沒有回應,也不再接起電話。
於是盼望變成等待,一切最後空轉成了分開。

或許是暗戀多年的學姊親了她以後,
BBS上線,便隨即收到她的下線通知,
有時打招呼的水球還來不及丟出去,
就硬生生被截斷留在黑底的畫面。
撥通陌生的號碼到她作客的寢室沒有人接,
手機卻通了問她在哪,只餘下無回應的沈默。

感情裡的無回應答鈴,其實就是拒絕。
只是我不能接受的時候太多,才要一遍一遍聽到接受為止。

反之我希望在可以的時候,對朋友、對情人,都盡量去回應,
他們或許不是傷心欲絕而需要我,
但我不願意他們有可能去經歷無回應的傷心欲絕。

相熟的朋友都曉得,我的手機除非沒電,
是全年無休二十四小時開機的。

因為曾經有過太多夜晚,我亟需要一個可以說話的人;
捏著手機翻著電話簿,其實只找得出幾個能厚臉皮撥去的號碼,
而我永遠記得在那當下,如果撥不通的沉重絕望。

於是我總是把手機開著,在深夜鈴響的時候總是快速清醒,
擔心電話那一頭,有一個可能跟我過去一樣傷心徬徨的友人。

【狩情‧潔】夜雨

上週一共有兩個晚上,我在下班後淋著雨上車,每當這種時候,我都會想起潔。

我記憶中最深刻的兩個雨夜,女主角都是她。

※※※

第一個雨夜,發生在五月天的告別演唱會。那時候的潔還和男友在一起,而我還是單身。我們大概有十幾個人,買的都是搖滾區的門票,但是名單裡沒有潔的男友,也沒有菱。

熱音乍響,夜空中有幾朵烏雲在遊蕩,卻沒有雨,這樣的天氣並不怡人,夏季的濕氣與搖滾區摩肩擦踵的汗水,悶得讓人渾身黏膩。起初,我們整群人都是站在一起的,隨著群眾漸被沸騰的情緒與人擠人的錯位,到了細雨驟下的時分,潔的身旁除了我以外,沒有別人。

那時阿信正演唱著的歌曲是《純真》。

當音響裡的歌聲漸趨平緩,雨滴也變得斗大如珠,跟著略帶輕愁的旋律進入副歌,為現場喧鬧不已的熱情稍稍降溫。不過,我的體溫,卻在此刻猛然驟升。

站在我身前的潔,上半身穿著一件白色短T,被雨水淋濕以後,是我羞於直視的畫面。潔沒有準備雨具,我掏出口袋裡的輕便雨衣,拍了拍潔的肩膀,要她套上。

「狩,可是這樣你就要淋雨了耶。」

「沒關係,總比妳上半身曝光來得好吧。」,一邊說話,我一邊幫她穿上雨衣。

潔笑著跟我說謝謝,然後又站得離我再近一些,她轉過身的時候,不知道是哪來的勇氣,我的身體往前半步,用幾乎貼身的方式靠在她的身後。那一秒,我全身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潔的身上,盡可能地觀察她身體動作的每個反應,試圖解讀所有可以擷取的訊息。

沒有被推開,意外地,潔反而往我的身上靠。順理成章,我的手本能性地從背後輕摟她的腰身,當繞過腰際的雙手越來越近的時候,潔的雙手壓上我的手背。接著,身體愈貼愈密,直到彼此之間,只容得下一層雨衣的薄度。此時,彷彿所有的喧鬧,都發生在我和她之間以外的另一個世界。

那個晚上,我第一次與第三者的身分如此接近,也是我第一次在雨中和女孩子相擁。

※※※

一個月後,菱成為我的女朋友,而潔在不久以後,和男友分手了。

在她還走不出失戀陰霾的幾個月裡,我幾乎每夜都陪她講電話。那時候手機帳單的主控權在爸爸的手中,因此,每個晚上我都會準時在離外宿住處不遠的電話亭裡報到,風雨無阻。

第二個雨夜,就發生在某次颱風天,場景依舊是那個電話亭。這一天,是菱發現我和潔之間不軌的日子,也是我最後一次和潔講電話的晚上;同時,大概是預知了再也沒有和潔說話的機會,我在那通電話的最後,

「潔,我愛妳。」

我知道這樣不對,但我卻更不願意,讓自已在未來回想起這段往事的時候,心頭留下任何遺憾。

※※※

《純真》
曲:阿信
詞:阿信
演唱:五月天


長長的路上我想我們是朋友 如果有期待我想最好是不說
你總是微笑的你總是不開口 世界被你掌握

月亮繞地球地球繞著太陽走 我以為世界是座寧靜的宇宙
今晚的天空有一顆流星劃過 在預言著什麼

在無聲之中你拉起了我的手 我怎麼感覺整個黑夜在震動
耳朵裡我聽到了心跳的節奏 星星在閃爍 你怎麼說

你心中一定有座濃霧的湖泊 任憑月光再皎潔照也照不透
你眼中閃爍湖面無邊的溫柔 那波光在誘惑

*
在無聲之中你拉起了我的手 我怎麼感覺整個黑夜在震動
耳朵裡我聽到了心跳的節奏 星星在閃爍 你會怎麼說

你已經有他就不應該再有我 世界的純真此刻為你有迷惑
我想我應該輕輕放開你的手 我卻沒有力氣這麼做

Repeat:*

※※※

夜裡逢雨,我總會想起這首歌的旋律。惆悵的音符與無奈的歌詞構築出手拉手的畫面,一幕幕的真實恍如昨日,歷歷在目。

一樣的人,譜出兩段不一樣的故事;拉與被拉,我都在相同的旋律裡走過。

Hug Lover

文/Ms. Josie

安是個喜歡擁抱的男人。

更正確的來說,安喜歡與女人肌膚相親。

**

那次上床後,我問安:「為什麼想抱我?什麼時候有這個念頭的?」

『在咖啡廳時,不是你誘惑的我嗎?』他回答我,給了我一個迷人的笑容。

一時被安的笑容弄得失神,過了一會兒我才開始回想他所說的在咖啡廳的誘惑,那不過就是我無聊夾著他的腿玩耍罷了,那是什麼引誘,我倒覺得之前看夜景時,安摟著我並輕吻我的耳朵,那才是勾引啊。

**

在浴室裡打著肥皂,揉著我的身軀,滑過腰部、臂膀、肩頭,最後到達了胸部,乳尖挺立了起來,安讓我坐在浴池旁,他輕柔的沖洗掉泡沫,跪在我前面,像忠心的男僕一般,用舌頭舔弄著私處,淫水混著蓮蓬頭噴灑出的水,形成萎靡的畫面。

「啊…你在做什麼…不要…那邊髒…」不習慣於被男人服務,掙扎著想把腿併起來。

『所以我在幫你清乾淨啊。」安笑了,迷人卻又邪惡。

「嗚…」我皺眉,可以感覺到自己的陰唇大開,渴望安的進入。

大概是讀出我的心思,安將我用浴巾包住擦乾,抱起我將我放在床上,一碰到床,就被分開雙腿,被安插入。

「啊…好大…」我驚呼,但也享受被充滿的滿足感。

**

在激烈的性愛後,和安泡在浴缸裡放鬆,可能是為了要報答,我跨坐在安身上,用雙手、用舌頭、用雙乳盡情的挑逗他,感受安的氣息隨著我的動作越來越紊亂,我笑了。

又是一場「激戰」的開始。

事後我趴在安的胸前,讓他摟著,不時看著、撫摸著他的臉。

相較於安喜歡擁著我,我更喜歡抱著他的頭,輕撫他的臉頰,看著他在我懷中放鬆的樣子,不知不覺,我也放鬆了。

**

安喜愛擁抱,我也是。

為此,我們相擁。

沉默的羔羊與絕命鈴聲

總有那麼一個時候,手機是沉默的。

沉默的羔羊與絕命鈴聲

作者:董籬

總有那麼一個時候,手機是沉默的。

就算是平常也不太響的手機,也總有真正沉默的時候。那種時候,就算它響了,也不是你等待的,你等的,就是不會來。

那種時候的手機躺在桌上,很有一股駭人的震懾力,像是一個連續殺人魔,即使被重重綑綁,一動不動且安靜地只是呼吸著,甚至沒看你一眼,甚至看起來像死了一樣,甚至真的已經死了。但你就是會感覺到它散發著壓迫感,使你背著它就能感覺到它的位置。

你可能會想把它丟掉,但又不太敢伸手拿它。你想聽的,它絕對不會說,但他盡會使些手段讓你懷疑自己,讓你對價值的判斷動搖,讓你產生混亂,在以為忘了它的時候做惡夢。你搞不清楚它做了什麼,光只是看到它,就讓你對人生絕望。

甚至你連都不用看,光是想到就已經很糟糕了。就像人魔漢尼拔一樣。你只要回答過一個問題,它就能看透你的所有秘密,日夜侵蝕你的神經;大部份人的心靈都無法承受這樣的折磨,可能會因而謀殺他們的手機。然而這無濟於事,沉默的手機是殺不死的。

但是那同一隻手機,有時候又掛不掉,而且好像總是跟在你後面,準備從制高點狙擊你。你當然掛不掉,也逃不掉;你會被困在專門為你設的電話亭裡,進去以後沒多久你就會開始相信,你大概是不可能活著出來了。

在這種奪命連環扣的時候,每一次鈴聲響起都像槍聲一樣。每一槍都可能打穿你的腦袋,但是又沒有。你關機也沒用,最多稍微喘息一下,它總會找到辦法響起來的。

在手機發明以前,傳統的電話當然也有沉默和響不停的時候,但是你只要離開家,總能找到沒有電話的地方;就算晚上繼續作惡夢,起碼距離可以遠到難以測量。

但手機,很多人不帶在身上會死,那就沒辦法了。

手機

  上星期去溫習了一趟部隊生活。

  其實也不算溫習,畢竟那生活和當兵時差很大,只是回到那種環境去回味一下,渡個無聊假而已,稱不上什麼當兵。

  第一天要報到的時候,我悠閒的騎了四五十分鐘的車,慢慢的在時限前一個小時到了營區,然後懊惱著自己太早到了,應該先騎去大書局看看有沒有要買的書才對。剛上路的前十分鐘下了一場雨,我還是脫下鞋子,穿上了雨衣往前騎,騎沒十分鐘就出了雨雲的範圍,只好再把鞋子穿上,雨衣脫下。

  報到後,有驗明正身,發放衣服等等,其中有一站要求我們把手機交出去統一保管。當然很多人沒交出去,於是晚上在寢室,就很多人找著能用的插座想要充電,但我是很快樂的寫好保管單,就把手機遞了出去。

  每天晚上晚餐後和睡前的一段時間,可以把手機領出來。我通常會拿著自己的本子,去餐廳裡把手機領出來,然後放在桌上,自己坐著寫東西,順便看看有沒有什麼人找我。

  想到手機,其實我不是很喜歡它。以前的日記有提到過,我與某任女友交往時是遠距離戀愛,所以每天晚上的連絡都是靠手機。

  後來在我畢業前,我們分手了。手機還是在,但似乎沒有特別需要撥號的對象了。跟著過沒幾個月,我入伍去還該還的債。

  我是下部隊第一天就接了業務,然後就被師父要求帶手機進去的那種。事實上這不是什麼值得令人羨慕的事,在下部隊之前,我一個月的電話費大概在三百塊上下,下部隊後通常在2000上下跳動,全數自付。不過這不是我討厭它的理由,我真正不喜歡手機的原因是,那段時間裡我的電話實在太多了。

  我記得剛下部隊的第一個週末,新兵會統一多放兩天的假,把新訓沒放到的假放掉。那兩天裡,我的手機就以高於過往十倍的頻率不停響著。等到我正式交接完,每天就是過著手機與蓋章的日子。通常,電話接起來的時候,對方都是長官,對我有業務上的要求。而達不到要求時難免會挨罵什麼的,自己的連長也不太挺我,他比較關心會讓他升遷的兵,像我這種是屬於會給他找麻煩的,所以場面話說得很好,但有事我還是得自己橋。

  記得有一回,我早上處理完業務,吃完早餐,乖乖的戴上鋼盔水壺S腰帶,跟著大部隊去早查。早查的時候,我站在隊伍裡,就感覺到手機一直在震動,震個沒完。等早查結束,跟著部隊回到連上,就看到一個軍官站在門口,對著值星官大聲質問某某某在哪裡。等我舉手出列,劈頭就是一頓破口大罵,問我為什麼要跟著部隊去早查,讓他找不到人。

  那一陣子,我變得對手機的震動很敏感。常常會莫名的感覺到手機動了幾下,急忙從口袋掏出來一下,又發現沒有來電。對手機的厭惡感,可能是從那時開始的。

  有天晚上,因為發生了幾件不好處理的事,又得不到支援,我自己也逞強的不找更上級的長官報告,後來被人冷嘲熱諷的刺了幾句話,把我趕回去。半夜十一二點,大家都在寢室好眠的時候,我一個人默默的收拾好文件,走回自己連上。

  在回去的路上,我找個樹叢後面坐了下來,默默的發洩著自己的情緒。

  後來,我回到了文件室,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發呆。因為連上的人都習慣我加班了,所以值星官也沒來管我,讓我自己一個人坐在裡面。

  手機靜靜的躺在桌子上,面板上的藍色燈光一閃一閃的,我盯了它很久,卻什麼動靜都沒有。

  我那時突然好希望,有一通電話會出現,或有一封簡訊可以傳過來。不是有業務要我處理的,也不是普通朋友約放假去打球什麼的。

  我不要求馬上退伍,或著放假出去走走,我只希望有一通電話或簡訊,上面的號碼是我一看到就很開心,會想立刻打開手機來看看的,是一個我聽了之後會覺得很平靜的聲音,或很平淡,但看完會馬上可以平復心情的一封簡訊。

  當然,什麼也沒有。

  它就只是微弱的閃著光,顯示著現在的時間一分一秒的流過去。

  一直到我退伍為止,這個願望都沒有完成過。

  後來,我習慣了那樣的生活,但還是一樣的對口袋裡的震動異常敏感,也一樣的不喜歡手機這個產品,一直到我離開那裡,重新回到正常的生活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