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 2010 年 10 月

Speechless

文/栗

罕見的,高中同學北上共聚,
整個今年似乎覆蓋了層嬌羞新娘的紅頭紗,
由於遠住台北的好藉口,
幫助我擋掉許多家鄉友人婚禮的邀請。

但是這次不一樣,我沒有理由。

週末我上了點妝,
翻箱倒櫃找出一件稍微可以搬上檯面的小禮服,
離家前,歪頭思索著是不是該傳封簡訊跟他說,
想想還是作罷,僅留張字條放在門邊地板。

不喜歡婚禮單純是因為不喜歡聚會,
我不是一個有人緣的那種女孩,
學校的集體生活總是讓我倍感壓力,
所以當我畢業的那一年毅然而然決定隻身前往台北工作時,
雖然離鄉背井,卻也感到前所未有的解脫。

不過台北的風景冷漠的無法跟家鄉相較,
我一個人搭捷運、一個人吃飯、一個人看電影,
輾轉換了幾份工作,始終交不到知心朋友。

直到他的出現。

婚宴會場在台北東區,
路經誠品書店前那廣場的旋風吹的我嘴角輕輕上揚,
初識的回憶如同擁塞車潮,停停走走,
我不大相信命運,可是他相信,
「我知道我們會相識的。」他總這樣說。

「不能早幾年遇見你也是命中注定嗎?」
每每話到嘴邊,我始終難以開口詢問。

人是彷彿不說話就不能證明自己活著的動物,
客套性的寒喧讓我頭痛欲裂,久沒相遇的同學互相擁抱尖叫,
在角落我獨自坐在椅上,無聊地用筷子戳著眼前的花生米。

「栗,我的天呀是妳嗎?好久不見,妳最近過的好嗎?」
視線從花生米轉移到說話的女孩子身上,
我在腦袋中快速地搜尋她的名字,卻只出現她的座號,
是17號同學。

對於這種標準問題,自然有一套標準答案。
「很好呀,妳呢?」他們從來不是真的想知道妳好不好。

「我現在在美商公司工作,待遇不錯但是累死了,
常常要出差,阿,下次我送妳一些我們公司的產品。」
聚會的用途總是炫燿以及推銷,我禮貌性的微笑。

「妳現在在哪高就呀?」

「客服。」
我十分滿意於自己的回答。被豢養著的確是客服的一種。

等到17號同學發現我對她並沒有工作上的實質利益後,
聊了幾句就離去了。

婚禮的流程和參加過的沒有什麼分別,
成長影片、長輩致詞、新娘流淚而後一臉幸福望著新郎,
訝異自己曾幾何時不再希冀當個新娘子了,
幼時拿著窗簾白紗作頭蓋的幻想淡薄地幾乎不存在,
我默默地用餐完畢,默默地離開會場。

下了公車,幾乎是用小跑步的方式迫不及待的回家,
打開門,燈沒有亮,紙條依舊平置於地板,
我失望地將門鎖好,拖著沉重的腳步到化妝鏡前摘下耳環,
鏡中對映的床褥緩緩動了一下。

「妳回來了。」
「恩。」我笑了,翻上床跨坐在他腰上貪婪地封住他的嘴。

人是不說話就不能證明自己活著的動物,
我們不能用口說出的話,就用身體說吧,
沒有試探沒有阿諛,赤裸的告訴你「我想你」。

不可知的未來

很多關係的開始和結束,

常常都是在一瞬間。

因為職務的關係與她常常會有接觸,

她總是笑臉迎人,

初遇的幾次總會問我一些很妙的問題。

如果沒有記錯,

她第一個問我的問題是

「你上次是不是說,你舅舅住在這邊的樓上?」

我略為愣了一下,啊了一聲。

她似乎有點不好意思的低下頭。

我的視線落在她微紅的臉頰,

笑了一笑對她說

「還有這個,幫我補摺,謝謝妳。」

我時常在禮拜五的時候遇見她,

而她總是在禮拜五穿得比平常花俏。

她高高瘦瘦的,眼睛很明亮,

以及她每回穿著的,

讓我不由得注目的低胸洋裝或襯衫。

其實我不是很能自在的注視一個人,

但是如果不看她的眼睛,

眼神卻又總是飄過他的胸前。

到最後我只好盡量左顧右盼,

可是在我學著這樣張望之後,

她又問了一句:

「你在找東西嗎?」

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只好尷尬的笑了一笑。

她也回應了一個陽光的笑,

然後洋裝胸口隱隱露出黑色的蕾絲。

但就算我們總是在這種

愉快又尷尬的相處之中,

我們依然能夠因為一些小小的話題而開心。

包含他問我為什麼一早就喝珍珠綠,

以及今天天氣好冷雨好大之類。

這些極其瑣碎的事情,

似乎在兩個人的曖昧之中,

總是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要角。

這天還是一樣,

我拿著取款條走到她的櫃臺前。

我看著她跑來跑去,

好一會兒才坐回位子上。

「對不起,今天好忙。」

她的笑容有一點歉意,

我笑著搖搖頭。

「沒關係。」我說

「為什麼今天特別忙?」

「今天十號,好多人來繳扣繳跟費用」

她苦笑,把我遞過去的取款條收下,

然後低著頭開始作業。

「十號都會這樣嗎?」

「是啊,還有月底的時候也會。」

「沒辦法啊,月底財務特別忙。」

一樣的有一搭沒有搭。

「你們禮拜五,可以穿比較輕鬆?」

「嗯啊,禮拜五是我們的便服日。」

「妳穿得很漂亮,今天。」

「是嗎?」

她依然低著頭,一抹淺淺的紅。

「謝謝。」她說

點錢給我的時候,

她的手觸碰到了我的手心。

「妳的手好冰。」

「嗯,冬天的時候都會這樣。」

「女生好像很多都會,是嗎?」

「不知道耶,可能我身體虛吧。」

她笑了笑,

似乎有什麼自嘲以外的意味,

在我收下存摺要離開的時候,

她看著我的眼睛,

兩秒,或五秒,

總之感覺很久很久。

「下次見。」我笑著說

「嗯,下次見。」她甜甜的笑。

那麼,我下次,

是不是該跟她要電話了呢?

終究是一個人

清楚的了解這一點,其實也可能是自己造成自己的不幸,但這又如何能夠避免呢?

終究是一個人

作者:董籬

人終究是只有一個人過下去的,我一直都知道這件事。

不論是多麼傳統的家庭生活也好,生死與共的緊密結合也好,一直到死都不分離的一對一關係也好,從開始到最後,這中間真正的自己的生活,說起來一直都是自己一個人。

就算是結婚生子後,一輩子就守一個家的角色,那樣的生活其實也是出於自己的認知,去認同一個自己能夠說服自己的生活;家庭裡面的角色也是出於自己的認知,放在相對應的位置。在制度化之後,這一個模式比較容易自己找位置安插,但其實仍然是存在於自己的認知中而已。

錯以為不是一個人,往往就是不幸的根源。

因為錯以為不是一個人,放棄了自己原本要走的路,或是要求別人改變了他要走的路,到頭來不是後悔,就是遺憾。也許會不願意去怪罪對方,就只好另外找可以說服自己的理由,變得相信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這種說法。更何況,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這種說法是無法反駁的,於是不管覺不覺得不幸,最後都只有接受而已。

這樣說起來,有機會反抗這種宿命論的人,一生能夠靠自己去爭取跳出軌道好幾次,怎樣都不順著下坡,想著就這麼算了吧一路滑向終點的人,也是比較不容易被說服的人。然而也因此更了解,所謂的不得不放棄終究只是藉口;但這是幸還是不幸呢?

原本我想說的是,把所謂的下半輩子或將來的希望,放在自己以外的任何人身上,往往不是造成自己的不幸就是對方的不幸。不知不覺就寫成類似無限迴旋的東西。因為最近意識到,清楚的了解這一點,其實也可能是自己造成自己的不幸,但這又如何能夠避免呢?

雜記:相信

  基本上算不煙少酒的我,最近不管是酒精,咖啡因,還是尼古丁的攝取量,都比以前高出不少。

  我知道這些東西對身體其實不是很好,但有時候又突然有一種,說真的也沒什麼關係的感覺,因為最近突然發現,這些東西可以幫助我構築出自己的空間。

  當我抱著喜歡的人在懷裡睡著時,當兩個人深深的結合在一起的時候,我可以得到某種程度上的放鬆。但當我一個人坐在房間裡喝一點酒,點一根雪茄時,卻可以完全感受到現在這個時間和空間,是我一個人的感覺。

  最近被問到一個問題:當主座以來也寫了不少自己的故事,尤其是ONS的部份。如果有一天真的喜歡上了誰,對方又看過我的日記,那她會相信我說出來的「喜歡」嗎?

  說真的,不知道要怎麼回答這個問題。

  我承認自己的故事,絕對會在這個問題上造成影響,就像太常說謊的人,總是會給別人不信任感一樣。但真要說我是不是這麼在意對方相不相信,也不一定。

  或者這麼說吧,對方相不相信,其實不會混亂我自己的感覺。

  我覺得人的感覺,太容易被影響到了。自私、嫉妒、期待、希望,一些有的沒有的情緒或壓抑,理性的思考,為對方著想的心態,都很容易把自己的想法或感覺混亂掉。

  本來喜歡的,可能會變得不喜歡。本來不愛的,可能又會不得不愛。到最後,誰真正了解自己心裡在想什麼?如果連自己都不了解自己在想什麼,又怎麼能期待對方會理解?

  所以我很喜歡自己的空間。待在這個空間裡,我可以把一些不必要,或壓在心頭上的雜亂想法通通丟掉,很直接的看到自己想法的原點。

  然後就可以很單純的知道,自己是喜歡還是不喜歡。

  說起來很像前陣子看的「全面啟動」一樣,只不過電影裡Cobb是深入內心去播下一個種子讓它發芽,我則是需要去內心裡挖一個東西出來。

  挖出來之後,就擺在那邊讓對方看得到,至於其他的後續,已不是我能掌控的東西。

  當然,如果被相信,這會令我十分的開心而且珍惜。

  可是如果不被相信呢?

  我不是那種會先做好「就算失去或得不到也無所謂」這樣心理準備的人。

  以前總是告訴自己「不要太期待,這樣才不會受到傷害」。但我發現,這其實是完全錯誤的。

  當我因為害怕被傷害,於是抱著這樣的想法時,我自己就在傷害從我心底挖出來的這個東西。

  我應該而且可以做的,就是用力的把蓋住這個東西的所有掩蔽物都丟掉,試著去大聲說出來。

  試著去表達,但不去強求,不管會痛還是會失望,都要硬吃下來。

  就算最後還是什麼也得不到。

  大多數時候是得不到沒錯,畢竟狼當久了,再想要當回人,也很難被相信(笑)。

標籤。

上個禮拜偏的日記引起廣大迴響,
一上線我也立刻敲她,想知道謎之物到底是怎樣的內容。

偏本來說,就是男女性交怕我不會想看,
我於是拍胸脯保證自己口味廣泛,請她把檔案分享給我。
在等傳檔的時候,我們亂入了一下我的接受度這件事。

那:好啦其實跟偏坦承,一定要說S或M的話,
  我是S,不過是Switch的S。
偏:我一直當你是啊
那:原來我雖然總說我是S,但早就被妳看穿囉。XD
偏:喔不是,那不一樣
  我應該說,我一直覺得你對東西的接受度太廣泛了
  不會只有一個向度
  指針只是比較偏向某個方向
  但不會通盤的往一邊倒
那:噗對啊我很危險,什麼拿到我面前我都會想一下,
  好玩就有可能吞下去(釣上那那的一百種餌)
偏:要拉拔你長大真是很辛苦的事情
  那那:?(抓起)(吞)
  那媽:(大驚)別吃啊!!!
  之類的XD
那:(笑倒)真的類似耶。
  沒有啦~我都不敢讓爹娘知道,都在外面亂吃吃到瀉藥

其實偏說我的那一段,真的說到我的心坎裡。
在我的字典中,喜好幾乎都是相對的,很少會有絕對分界;
跟我嘴砲過的人就都知道,
我很謝謝擔心某些問題會冒犯我的體貼想法,
但也確實不介意被問或是被虧,
因為我反正也會虧回去。

只是,相對喜好這種講法,
在食衣住行等話題,通常很容易會被接受,
講到性跟性別,有些人似乎就很難理解。

比如我說:我不喜歡榴槤但有機會願意試第二次;
多數人會說:我也不愛/我很愛,
不過妳要試不錯啊,很好啊,反正試試看嘛。

可是假如把上面的榴槤代換成男生,
不少人的態度馬上變成:那可以把我這顆榴槤現在塞給妳嗎?

於是我懶於解釋又常常說不通的情況下,
一般對女同性戀的定義,至少是我指針的大方向,
我也就乾脆的貼上這張標籤,方便別人分類,也省自己點事。

至於我對謎之物的感想,
就是為女主角的遭遇哭了一遍然後也高潮了一遍。

【狩慾‧菱】慾望八分滿

週末,陪父母去了一趟慈湖,因為之前去蔣化的政治糾紛,以致於我有榮幸在這裡一次謁見了全國的蔣公銅像。

於是,不自覺的想起以前在蔣公背後上演活春宮的故事。

※※※

我們學校裡的蔣公銅像,矗立在司令台的正對面,銅像的後方是操場,兩側是旗桿,旗桿上升的有國旗、校徽、童軍旗,還有一些我已記不得的旗面。

和菱交往初期,因為她熱衷於社團活動,連帶影響我也陪著她在課後跑社團,也因此我們在校園裡的約會時間往後順延。社團活動最多晚至六點,吃過晚餐再回到校園,天空就會批上沉甸甸的夜色。

比起慧,和菱的約會模式相對單純許多,我們會牽著手繞著操場健行,聊著當天班上發生的一切,以及社團活動值得一談的趣事。通常,菱是絕不會主動要求和我親熱,每一次的發生,都是起於我的刻意營造。

當我們與校園的路燈越離越遠,慾望的火苗就會越燃越旺。蔣公銅像的右手邊,立著一座路燈,由於銅像的遮蔽,導致蔣公背後拉出一條長長的身影,在它身影所及之處,是一排及膝的灌木叢,灌木叢後有一段階梯,由上而下,才連到操場的跑道。

走過幾圈,蔣公背後的這段階梯,往往是我們休憩的地點。當操場上的人影逐一消失,意味著夜色的催情劑開始發酵,起初比鄰而坐的我們,最後就會變成面對面的跨坐。

當然,是菱跨坐在我的大腿上。

我一直很喜歡這個時刻,因為我們可以在彼此的髮際耳語,也可以用臉頰依著對方談情,更重要的是,菱總會讓我把她胸前的三顆制服鈕釦解開,任我上下其手。當菱被指尖的愛撫逗得忘情輕吟,我就會在她不經意之時,偷偷解開內衣的背扣,內衣鬆開那一剎那,她的身體都會不自主的微顫,這時候我就會往前送上一個深吻,讓她不知所措的表情,瞬間融為迷死人的溫馴。

一番唇舌交纏之後,我的目標會移轉到她的胸口,把臉湊進菱的乳溝,恣意的在她的上圍磨蹭,然後像個嬰兒般吮著她的乳首。這個動作會讓菱不斷地發出悅耳的呻吟,餵養著那汲取再多慾望也不會滿足的雙耳。這樣的情況持續一會以後,菱就會主動扭起自己的腰身,讓她的私處與我的陽具在撩起的學生裙下,隔著褲布交合。

※※※

親熱的結局其實不甚美好,因為矜持的菱並不會像慧一樣,讓我在屋子以外的場合撒野,最後,我總必須自己鼓著一褲子帳篷回家,慾火難耐一整夜。

這種若即若離的歡愛,從中學畢業之後,就再也不曾有過。偶然挑起的記憶,讓我不禁想再回味一次當初的情境。只不過,當初天不怕地不怕的大膽子,現在早已不復存在。

剪碎

文/doremi

我發現,記憶的起點不是在我認識他的那刻起;
而是在我決心忘記他,剪碎他曾寫過的支字片語,
及那些擁擠不堪,帶著笑容的大頭貼開始。

從再也無法擁有開始。

有一天,我坐在客廳看電視。
聽到像是做愛的呻吟,
聲音就像電視音量調到”5″到”6″的大小程度,
清楚地穿插在眼前的電視節目中。

接著我聽見房門打開的聲音,
呻吟短暫休止,有人到浴室拿了東西後回房繼續。

接著,聲音變成約”8″的大小。

我不知道不關緊房門是他或她的主意,
我只知道,每一聲男體女體的撞擊,同時撞擊我的腦門。

我進了在隔壁的我的房間,鎖上門。
將緊鄰著的窗子打開,將胸罩拉起但未解開,褪去我的內褲。
聽著屬於他的男性低吟著迷。

我和室友,連點頭之交也稱不上。
而經過了這天的經驗,和她的他打照面時,
我甚至連眼睛也不敢看。

某一天半夜,我突然聽到一大聲的撞擊,直接就在我的房門上。
我很驚恐,但還是鼓起勇氣開了房門,從門縫裡看見醉倒在走道上的他。
我無法將意識已經不清的他扶回室友的房間,那道門深深鎖上。

我連拖帶拉的把他丟到客廳的沙發上,蓋上毛毯。
第一次那麼近距離的看他-甚至他的褲襠,突然和我的幻想交疊在一起。
回到房裡的這一夜,我睡不成眠,我自慰了幾次。

清晨的光線有些刺眼,我起身到客廳探了探。

「嘿,你醒啦?」
【不好意思我喝醉了。】
接著他意識到自己勃起的這件事,試圖輕拉毛毯蓋住。

「我室友人呢?」
【她回家去了,因為昨天聚餐的地點離這裡近,我就搭捷運過來了。】
【我以為我可以撐到走進房門的,真是不好意思。】
「沒關係,需要水?」
【喔,我等等自己來就可以了。不過妳的毯子得再借我一下。】他有些尷尬的看了自己的下半身一眼。

我回了房間,避免長時間和他獨處的狀態延續。

【哈囉,毯子還妳吧!】過沒多久我聽見他敲了房門說。
接過他手中的毯子,他也因此看見了我房間內的擺設。
【所以,妳房間的窗子是靠我女友房間這邊的?】
「嗯。」
【那妳,是不是聽過我們..的聲音?】他的手指,嘗試比出某種動作卻作罷的感覺。
「你們不是都故意沒把房門關緊了?」
當下我因為他的問句不知該如何反應,卻不甘示弱的說了這句與我理性所相佐的這句話。
「有嗎?我想應該是沒關好的關係吧!」

「所以…」
「妳開著窗子聽?」

我沒有回答,低著頭。
他推開門,倚著牆就湊上我的嘴唇。我一點也沒有拒絕。

我扶著窗子跟他做了愛。

他開始在和女友出門吃飯時,習慣性的問我要不要一塊。
有時候我們一起逛街,甚至像學生一樣起鬨的一起去拍了大頭貼。

【我晚上到妳房間找妳。】有時候我會收到這樣的簡訊。
然後他會在深夜敲我的房門,在走進女友房門前,到我的房間和我做愛。

(妳男友昨天有來?)我室友這樣問我。
「是呀,他總是來了一下,就走了。」
我想她隔著窗子聽到”我們”的做愛聲。

是呀,來了一下,就走了。

直到我決定搬離這裡的這一天。
我打開,裝載他從房門下方遞進來每一封信的盒子。
我試圖透過這個有形的儀式,剪碎所有和他有關的一切。
來終止無形的情感蔓延,我以為我可以。

是呀,這一次,我走了。
頭也不回。

Blindness

文/栗

頭髮蓋住了半張臉孔,久沒修剪褪色的厲害,
已經忘記最後一次端詳鏡中的自己是什麼時候了,
任由眼前的男人牽著我的手,
彷彿牽著一隻寵物一樣。

視線很模糊,
或許是世界附加在我身上的重要性已經逐漸消退,
不知不覺我眼中變得只能看到這個男人,
他就是我的世界。

世界被切割的這麼小,感官探知的能力卻也因此放大了幾倍,
他的手心輕微的冒著汗,在我的世界造成烈日高溫,
他的眼角多了一點細紋,在我的世界轉為峽谷深溝,
他的喜怒哀樂是世界的春夏秋冬。

依循著他強硬的引導,我被匆促地拉入車廂,
跌坐在右前座位上,一如被丟到後座的公事包。

朋友的話語奇妙的閃過我耳邊,
「他根本不把妳當人看,醒醒吧,他不會為了妳離婚的。」
我知道的,但是無所謂,
因為現在的我正在偷偷竊喜他把我當成他的所有物看待。

廣播傳來堂娜的《自由》,
我曾經那麼自由,我曾經為自己活得那麼灑脫,
直到遇見你,到遇見你,才明白是我為自己上了個鎖,”
一字一句烙印在我的心頭。

不能傳簡訊給他也好,不能公然的說喜歡他也好,
被困在他為我租的小套房中等待也是我的自由。
「我會在這個世界的盡頭等你。」
我在喉嚨中低聲默誦歌詞。

他的車,正駛向專屬於我們的世界盡頭小套房中,
我也明白二十分鐘後會發生的事情,
沒有言語的交談,但是我的世界依舊會為了他撼動。

我們的性愛是寂靜的,
除了沉重的呼吸聲層疊外,什麼都沒有,
「我喜歡這樣的妳。」這是寡言的他少數對我的稱讚。

無聲的交合意外的成為我們的交集,
在閉口隱忍感覺的情況下,肢體有了自己強烈的語言,
每一次插入都是滔天巨浪,
覆蓋在我肉體上的他是多麼寂寞,
濃稠難解的情緒混合在他的精液內,
好幾次我都想跟他說「我在這裡、我不會離開」,
但是我不能,於是我使力地將指甲掐入他的膚表。

以及,在這個世界的盡頭不吵不鬧地等你。

揭傷

文/未央

10月。

這是我在英格蘭的第12天,我想念他。
這是我不得不面對的難題。

我最想念他的部份,是他的書櫃。
星期日的早上,五點,我已經醒來,
窩在他書桌前的椅子上,看著他的書櫃,
我輕輕微笑。

木製書櫃上整整齊齊滿滿的三排書,
一排經濟學、另外兩排社會學、社會運動、人文藝術…

第二層左手邊,書讓出的小空間中,放了一張藍色封面的爵士CD。

藍色封面的爵士CD旁邊,放著煙草、捲菸器和打火機。

他在哪裡呢?他睡在客廳。輕輕地打呼,睡得不省人事。
就連我在旁邊偷看著他,忍不住伸出手指頭劃過他的手臂,他也不知道。

那張爵士樂的CD是我送他的,
那個早晨我之所以在他住的地方,
是因為我跟他約,要把煙草送給他。

星期六的晚上,我跟朋友們約在他家附近的小店喝酒聊天。
我帶了瓶Late Harvest,幾罐超商買的水果酒和啤酒,在小店聒噪大笑,
打了通電話給他,「那煙草我帶不走了,就給你吧。」

他說他會儘快開完會後趕來,但他不知道還得等多久,
半夜還得上台北,不能陪我喝。

「你不喝也沒關係,就是來拿個煙草就好。」

半個小時後他趕來了,
我們五個人舉杯,祝你生日快樂、
歡迎你回國、替我送行,一杯接一杯。
「還要喝嗎?要喝我就去買,不喝就收一收散會囉。」
「你還能開車嘛?」
「M載我去,他要回家了,我再慢慢走回來,
反正不會很遠,你們聊,我很快就回來了。」

然後路上我問M,這樣我是不是該滿足了?
離開前,我告訴他我喜歡他,
還有這一晚能夠一起喝酒一起大笑,我是不是該滿足了?

然後我拎著四人份的酒回到小店,他站在門口抽煙。
「只剩我們兩個了耶。」
「剛剛不是說要喝我才買的,竟然放我鴿子!」

「一個說女人一直打電話來催,另一個說再喝會掛掉。」
「那酒?…」
「喝啊,喝不完我再帶回去自己解決。今天不上台北打炮了,很有誠意吧!」

苦笑。

開酒。

倒滿。

「回不去就睡我那裡吧。
要睡我那裡,要乾喔,
整杯要喝完才可以睡我房間喔。」

看了他一眼,乾杯。

再倒滿,「這杯也要喝完。」
累積空罐。

「喝完才能去睡我房間喔。」

我看了那些一滴不剩的空酒罐一眼,再轉頭看他…
「真的只因為是你,我才這樣喝。」

他牽了我的手。再乾。一罐也沒有剩。

出了小店,往他的住處走,路上有點涼,
我走起路來搖搖晃晃,他又抓起了我的手。

「你還喜歡我嗎?」
「喜歡啊,不然幹嘛讓你牽我的手。」

好像在跳交際舞,他拉了我一下,我轉個身,
就在路中間舌吻了起來。溫熱潮濕。
然後再轉個角度我們的嘴唇分開。

再走幾步,再轉個身,再次接吻。

「我等一下還要跟我女朋友講電話喔,你會吃醋嗎?」
有那麼不到一秒鐘的時間,我楞了一下。
搖頭。
「搖頭是什麼意思?」
「這樣很好啊,我覺得你開心,這樣就好了。」

上樓梯時我差點重心不穩。
「你不想跟我做愛嗎?」
「還好耶。這樣,我就很滿足了。」
「抱我。…」

在樓梯間我轉個圈,緊緊抱住他,手臂環繞過去,
因為這兩個字聽來太過脆弱太過請求,
我撫著他的背,有點難過。
「怎麼了?…」
「我女友都不抱我。」
「為什麼?」
「因為他只抱他另一個男友…」

回想起來我嘆了口氣。

最後我倒上他的床,他自己去客廳睡了。
整夜,睡著的時間3.5小時;以為他或許會來抱著我,
大清早地眼睛睜開,仍只有我,獨自。

我多想給他一個Kiss Goodbye,但我沒有勇氣。
當他眼睛睜開時,我說:「先走囉。」
從他口中吐出冷冷的掰掰。

走到他看不見的地方我靠著牆壁用力喘著氣,
大清早的路上右手把油門一催時速一百公里,
頭突然就不痛了心卻開始用力糾結了起來。

22.5個小時的旅程,當我終於到了英格蘭的落腳處,
連上線,才發現幾個小時前,他已經從Single改為In a relationship,
相片中的那個女人我不認識。

從這時開始,我意識到這不是拋下過去的新生活,
該面對的我們誰都逃不了。

如果我可以控制,
那天我或許就會抓著你把你推上床,
飢渴地取用你的身體剝削你的喜歡,
然後瀟灑地離開。

你是誰?在我心中不值一點份量,這段同樣地再也無關緊要。

英格蘭,湖邊點了第一根煙、酒吧點了第一杯酒,
每個動作我都還是會想起他,
但是這些再也沒有意義。

以此傷痛作為交換,從此以後我的性也可以沒有情感。

雜記:Re 妞、那那

To 妞

  有點羨慕當客座的妳,因為我最近寫不出什麼符合本版標題的東西,想想還蠻心虛的。

  我覺得,雖然我完全可以理解腦子和棒子沒有共鳴,就沒有完美的高潮這件事。但其實有時候,心情很糟的時候,我覺得我就是會想要這樣子的,沒有共鳴的發洩。不去管對方是誰,不要事前的舖陳,也不要有禮貌,完美的結尾。就只是單純狠狠的幹一炮,幹完就走人。

  不過,經驗教會我,這麼做事實上不會比較好。如果對象是自己無感的,甚或完全不認識的,做完會有不舒服的感覺。若對象是自己喜歡,有好感的,又會覺得很有愧疚感,有滿心的抱歉。

  這樣想想,想太多有時候還真的很累。如果偶爾可以毫無感覺的晚上找人打一砲,早上起床後,穿好衣服拍拍屁股,神清氣爽的閃人去上班,絲毫不拖泥帶水,某種程度上也可以稱為一種幸福,無感的幸福。

  不過就是因為做不到,所以A漫才會變成我們硬碟裡的重要存在(大笑)。

To 那那

  我也不太能拒絕好的文字,不過和妳不太一樣,我看了好的文字,通常沒辦法生出去接觸的念頭。

  我記得有陣子我上KK,第一個會看的是ONS版的文章。那時好像不知不覺的有種刻板印象,有些人其實是寫文來推銷自己的。

  老實說我蠻羨慕在這方面做得好的人,尢其是男人。就像妳說的,好的文字對女人來說是種春藥,有好的春藥在手的獵人,總是佔了一些優勢。

  不過,我一直以來都很羨慕有才華的男人,並不是因為這一點才羨慕的。不管是攝影、文筆、音樂,這些才華某種程度上來說,是用來傳達自己情感的一種方式。所以,我一直覺得自己在這些才華上沒什麼天份。

  曾經有過幾年的時間,我不太愛聽歌,尤其是情情愛愛的流行歌曲。也不是完全不聽,但不會特地去聽某首歌曲,想看看歌詞在寫什麼之類的。因為如果聽到了幾句特別有感觸的歌詞,很容易就在腦裡自動播放個好幾天都不停。那幾年的時間也不太碰吉他,就讓它放在地下室長滿了灰塵。

  看看ONS版的故事倒是無妨,很多故事都寫的很好,但情感的表達通常又沒那麼強烈,不會隨隨便便的被扯進去。看看男人寫的故事,我只會覺得寫得很好,或觀察一下好的寫手是怎樣包裝自己,嘗試去分辨一下在華麗的詞彙背後有沒有藏著什麼東西。看看女人寫的故事,會想像一下作者長的是什麼樣子,有什麼樣的魅力,但也不會因為這樣有邀約的膽,至少我不會有寄一篇自己寫的東西過去報名的勇氣。所以我可以很純粹的站在旁觀者的角度去觀察別人,就像平常會做的事一樣。

  所以,好的故事對我來說沒辦法是春藥,比較像是安眠藥一類的東西。

  不過,一直把自己隔離在情緒之外,並不是件很好的事。至少我的理智面,那陣子不斷的在提醒我這點,所以後來我有了第一次的ONS。再後來,我嘗試著用「文字」這個我並不習慣,也不擅長的工具來練習表達一部份的自己。

  但事實上效果還是不太好,因為我還是常常辭不達意,寫日記寫到一半就會卡住,然後不知道自己在寫什麼(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