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0 年 9 月 27 日

可以做愛的好朋友。

或許是因為跟朋友的事情還掛在心上,
在花魁看到以此為標題的文章,
還沒點進去,心裡就湧出很多想法。

絕大多數的時候,我不會跟好朋友跨過身體上的界線;
應該說,我選擇連站在線兩邊的機會都不要有。

好友和情人都是生命中我很喜歡很重視的存在,
隱約的分界大概就在肉體關係的有無;
當我越重視一個朋友,我和對方發生關係的機會也越低,
因為我不願意冒失去這個朋友的危險。

畢竟性這件事情大多仍是比較敏感的,
有說可以接受,但第二天睜眼就覺得尷尬的,
也有難免身體相連以後,發生感情的走樣;
而只要不太挑剔,床伴絕對沒有知心好友難尋,
所以我不會也不想拿後者去充數。

情人、床伴、朋友,
在我心裡,彷彿各自守著無形的分野站得好好的。
當然有很多人曾經踩在分界線上,
或者想從踩線開始移動到另一類別,
但選擇發生或不發生關係前,我心裡通常都已經有了答案。

特例只有兩個:
一個是O,從朋友做起,變成床伴,最後作了幾個月情人。
據她自己坦承,當初知道直接提出交往一定會被拒絕,
所以先藉口我們在同一城市彼此有個陪伴,
後來才覷了一個機會,正式提出交往。

另外一個是Y。
Y跟我是真正的死黨,而且多年風風雨雨,感情越來越好那種。
認識Y的時候正是我們都很寂寞又不甘寂寞的一段年歲,
但基本上發生關係只是覺得沒啥不可以於是做了;
特別是當時她在我心裡還搆不上好朋友的位置,
因此我也不怕變成「失去」的最壞狀況。

Y在翌晨的泰然讓我記得很深刻。
也就是因為彼此都真的「沒什麼」,把性不性看得很平常
後來才更進一步發展成好友。

友情升溫後Y跟我時常同進同出,流言蜚語很快傳得滿天飛,
而我們那時特別愛戲弄一些喜歡嚼舌根、對性大驚小怪的人。

像是赴聚會前,Y故意在我頸上種下吻痕,
我再刻意挑一件看起來像是想遮又遮不住的上衣套上;
Y騎車載著我,一要拐進聚會場地所在的巷子,
我就整個人貼著Y坐並抱她腰,故意等著被門口抽煙的人群目擊;
或者大庭廣眾下我說要幫Y買吃的,就自己翻她包拿她皮夾等等。

屢試不爽,總有十幾個下巴掉下來。

我跟Y之間的友誼沒有染上過情感的曖昧,
只是一種非常自在的相處,
自在到即使包含肉體關係,我們也不會有任何不自然。

【狩情‧媛】愛何必百分百

我的房間有個大書櫃,裡頭堆滿陪我走過各個階段的書籍,但自從我外宿以後,就鮮少打開那個書櫃。

這個週末,我打開許久沒碰的書櫃,想回顧過去那些老朋友。

每本書,都代表著某個階段的記憶。

※※※

我的書櫃裡佔最大宗的是歷史讀物,舉凡歷史小說、名人傳記,或是由史籍衍生的商務書籍都略有涉獵,其次是世界文學名著,《鐘樓怪人》、《鐵面人》、《白鯨記》等西洋文學,再來就是電腦遊戲的攻略本或是學習用的工具書。

只有一本書,不能歸進上述的類別,那本書是劉墉的《愛何必百分百》。

對劉墉稍有認識的話,應該知道他寫過許多勵志小品,內容多聚焦於他的生活經歷與價值觀。我在別人的書櫃裡讀過他的書,卻從來沒有買過他的書。不感興趣的原因很簡單,與其把時間花在品味他人的生活與價值觀,我寧可把時間花在自己身上。

那麼,為什麼書櫃裡會有劉墉的書?

我翻開書的封面頁,在序之前的襯頁上有著一段文字,是似曾相識的筆跡。

「狩,希望你讀過這本書以後,對於我們之間的事,稍能釋懷。」

※※※

這本書,是我和媛分手以後,媛請我的死黨轉交給我的生日禮物。那時候她沒有辦法親自贈書給我,因為我對她避不見面。我不曉得這是不是一種陰影,但我就是沒有辦法面對她,看見她,更別說要和她說上兩句話。

「狩,升上高中以後,我想專心念書,不想談戀愛。」,這是我們當初分手的原因。

媛是一個理性大於感性的女孩子,和她在一起的時候,如果起了什麼爭執,我都是敗訴的一方。她總有辦法冷靜地分析爭吵的原因,然後提出讓你不得不心服口服的解決方式。想當然爾,她提分手的時候,我毫無招架之力。

感情的事,理智上可以接受,往往不代表情感上可以接受。

媛認為我對這段感情所投入的專注與熱情,讓她無法消受。她覺得她不能像我一樣全神貫注的談戀愛,因此必須在雙方的關係失衡之前分開,才能讓彼此在未來還可以成為無話不談的好朋友,而不是形同陌路。

初戀,總是伴隨著許多美好的憧憬,對於這種分手的理由,我當然無法接受。

我忘記我們有沒有正式談妥分手這件事情,只記得從某一天以後,我就失去了接近她的能力,從此一直在校園裡躲著她,直到高中畢業。

※※※

想起這段往事,我就忍不住去拉開房裡的床底抽屜,那是一個專屬於媛的抽屜。裡頭塞滿過去她寫給我的信件與一些具有紀念意義的雜物,例如她買給我的糖果所吃剩的糖果紙,買給我的衣服,還有她出國遊歷帶回來的一些小禮物等等。每個物件都有其特殊的意義,拼湊在一塊的時候,就可以讓我完整地溫習所有和媛在一起的回憶。

我其實很想和媛當好朋友,真的很想。

※※※

大三的時候,有一天爸爸告訴我,他的手機裡收到一封簡訊,似乎是要給我的,於是他轉寄給我。

「這陣子,我想起許多生命中對我有重大意義的人,狩是其中一個。已經好幾年了,我不曉得這個號碼的主人是不是你,也不曉得你是否還會記得我,我只是想要告訴你,我心裡對你的感覺而已,謝謝。」

當下,我有一股衝動,想要回個電話給她,可是我終究沒有勇氣,終究沒有。

「那麼,就回個簡訊吧!」,我心裡頭這麼想,手指頭卻不肯做。

戀愛會使人成長,初戀的過程尤其令人難忘,只不過我在成長以後,卻沒有辦法面對那個讓我成長的人,就算到了今天,我還是找不出原因。

最後,終究是形同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