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0 年 8 月 7 日

才愛到一半

  
  
忘了有沒有說過,

其實我非常喜歡錦繡二重唱。

我可以確定他們的「才愛到一半」,

這些年我加加減減一定聽超過三百遍以上。

但其實我喜歡他們,是因為琇琴,

而也是因為一個非常私心的理由。

—

在高中時代曾經認識一個女生,

她會彈吉他,很會唱歌,聲音很好聽,

而且她的樣子跟琇琴長得很相似。

我很喜歡她的娃娃臉堆起笑容的樣子,

每次她拿起吉他邊彈邊唱,總讓我著迷。

她是真的非常喜歡唱歌的。

非常喜歡。

—

有時候她一邊跟我聊天,

一邊手指有意無意撥動吉他弦,

我常會在這時候突然忘了要說什麼。

「你剛才要說什麼嗎?」

「好像是,但我忘記了。」

「你傻啦?」

「我聽見妳唱歌的聲音。」

是的,她的手指會唱歌。

—

有一回我去她學校陪她練習,

那晚大雨下得厲害。

我在走廊靠著牆角坐下,

隔著一面牆,她在教室裡面刷著和絃。

雨聲裡面她的歌聲顯得模模糊糊,

我望著花台外被大雨遮蔽的夜空,

有一點點寂寞的味道。

—

我看天空看得出神,

以致於當她從窗戶探頭出來,

她的長髮垂到我面前時,

我不禁嚇了一大跳。

「哈哈哈,你被嚇到了喔。」

她笑得樂不可支,聲音如銀鈴一般。

「妳這樣誰不會嚇到啊!」我說

「拜託,你這麼膽小,怎麼保護女生。」

—

保護女生,妳需要我保護嗎?

我素知她在學校總被一群男生圍繞,

除了可愛又不失親切的外表以外,

她熟練的吉他技巧也是原因。

「妳不是社團一堆愛慕者。」

這句話聽起來好酸。

「因為你要來,我把他們通通都叫回去了。」

原本還在遙望雨夜的眼神,

我抬起頭,與她四目相對。

—

「你喜歡我的歌聲嗎?」

「喜歡。」

「那我用歌聲跟你交換感情好不好?」

—

竊據風雲人物的罪是很嚴重的,

每次我去她學校接她時,

總覺得有些男生對我投以憤怒的眼光。

很巧的是,那些男生都背著吉他,

很巧的是,她都認識。

「他們幹嘛老是對我沒好氣?」

「因為你侵佔了她們的女神啊。」

說完,她自己都笑了。

—

我好喜歡聽她唱歌,

我總是斜靠著聽她唱歌。

她總是在笑,

用一種看不到邊際的溫柔,

一字一句對我唱著。

我會小小聲的跟著她唱,

但在她面前我不敢造次。

她唱得比我好聽多了。

—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

她必須承擔許多社團跟學業上的壓力。

大概也從同樣的時間點,

我的生活也因為學校變得格外緊繃。

她唱歌給我聽的機會越來越少了,

有時候我會覺得快要忘了她的聲音,

但我也知道,我們都忙。

幾乎忙到忘了當初在一起的感動。

—

忙碌真的是愛情的殺手,

我們流離失所的愛情,

在兩邊的壓力夾擊下,迅速枯萎。

我們爭執到分手的那天,

一樣下著大雨,

屋簷下的她背著吉他,

抱著我哭了好久好久。

但其實都知道,這樣是最好的結束了。

—

一首歌,才唱了一半,

一段愛情,才愛到一半。

這段愛情的休止符下得太突兀,

我們都再也唱不出剩下的旋律。

我們不是才愛到一半?

還有好多、好多夢想,沒有實現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