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來說,一夜情之後兩個人再碰面的機會不高;
至少我是這麼覺得,或者說,這麼計畫的:
素不相識的對象,只為了做愛而碰頭,
歡快過後各自消失在人海裡。
一夜,就是一夜,怎麼會有一夜之後的那天。
因此有段時間我喜歡在某個聊天室約人,
而不是在慣常去的女同志BBS站台上,
想說一來避免約到認識的人,
二則避開未來可能因生活圈重疊而相遇的情況。
但人算不如天算這句話,當然有其道理;
一夜之後的偶遇,我發生過兩次。
第一次那個對象,其實我們沒有上床。
因為誰都不想帶對方登堂入室,也不打算開房間,
大概也就是對彼此沒有很熱切吧,
加上在路邊聊的那一會,我隱約察覺她認識某群點頭之交的朋友,
便當機立斷的表態各自回家。
結果一個禮拜後,我當真在朋友邀約的場合遇見她。
雖然我們裝作第一次相遇般,在友人的介紹下打了招呼,
但不出幾天,我也知道她到處宣傳了那次沒發生的一夜情。
即便我覺得沒什麼所謂、敢作敢當,
依然免不了有種不快,彷彿不碎嘴的默契只是我的自以為是。
第二次的偶遇,我則還記得當時的臉紅。
同樣是網上約的對象,不同的是,
她是第一個讓我在床上求饒的女人。
開頭並沒有什麼不同,我們的身體之於彼此當然是陌生的,
反覆探索、摩挲,然後我們做了幾次,
最後一次時,她找到了我最敏感的部份,
當她發現我細微的變化,便開始緊咬著不放。
我一再癱軟,但她只管繼續進攻,
於是來自深處連續的刺激讓我第一次說出:我不要了。
對方後來巧合的出現在我打工的店,
我在點單跟送餐時大約都徹底紅了臉,
滿腦子都是那天晚上,自己在床上的呻吟和求饒。
一夜之後的那天,由是也變成適合自瀆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