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Faith2010
You take a stranger by the hand
A man who doesn’t understand
His wildest dreams
我們第一次的見面。
在多風的頂樓,房間的地板上整齊疊著幾塊空心磚,架著剛組好不久的音響器材。那時我們都還非常年輕,瘋狂閱讀,瘋狂聆聽搖滾、金屬,像大多數假掰的文藝青年一樣洗熱愛泡咖啡館、開讀詩會,春天一到就瘋狂搭了一整夜的車往南方奔去,汲著涼鞋走遍大街小巷,並肩躺在草地上,抽著人生第一根煙,通霄不眠只為聆聽四面八方迎來的樂音。
還非常單純,不知道旅館招牌上大大寫著『休息』、『住宿』的差別在哪裡,傻傻地想,有誰會住旅館不住一整夜,卻只住三小時或兩小時呢?這麼短的時間,怎麼能夠好好『休息』?
那時,我們還不知道,揭開情慾的面紗後,人與人之間,身體皆可任意親暱,靈魂卻剝離碎裂,三魂七魄只留了一半在身體裡似的,另一半刻意謹慎收藏,不讓別人看到。
這時候,有時候誰說了想念著誰,我疑惑著不明白,想念何來,畢竟,我們不過是偌大海洋裡的兩隻浮游生物,海洋裡還有很多浮游生物,誰也不會特別記起誰,眷顧誰。只有在偶然遇著的片刻,摩擦生熱。(但還要注意不能過熱,以免超出安全範圍)
You walk across the dirty sand
And offer him an ocean
Of what he’s never seen
佈置簡單的房間裡,只有一張硬得誰也不想躺上去的木板床,一張矮桌,一個破爛的衣櫃,和滿室明亮的陽光。雙手枕著頭靠在木板床沿,他拿出一張藍色封面的唱片,小心翼翼扭低音量,置入,按下撥放鍵,「這是百萬大飯店(The Million Dollar Hotel)的原聲帶,我從電影院走出來以後馬上就去買了這張唱片。」
張開雙手,我們擁抱著歡迎彼此,我們其實不是陌生人了,透過網路,透過電話,有時候,他瞭解我甚至比我瞭解自己更多。手心與手心的肌膚相觸,彷彿有股電流瞬間竄過。抬起頭,對看一眼,垂眼,小心翼翼的羞澀,靜默。
從冰箱拿出冰透的啤酒。這是夏天,非常適合啤酒與響亮的音樂。風繼續從頂樓開放寬闊的陽台上吹進房間裡,我喝掉我的那一瓶,微醺趴在地毯上,閉上眼睛,讓音樂不斷流進耳朵裡,流進因酒精與慵懶而打開的身體每一個毛細孔裡。
音響,繼續出著聲。
他安靜著,靠了過來,雙手撫上我的身體,對著我的頸背呼吸,緩緩親吻。撩起紗裙,從背後進入。我融化在BONO的歌聲裡,霎那間彷彿整個人漂浮起來,然而,身體的熱度,每一根被擾動的神經,每一片燃燒的肌膚,清楚無比地說:這不是夢。
這不是夢,這是現在,是真實。他的身體深深陷溺在我的身體裡,彷彿與生俱來就是要合而為一的緊密。我閉上眼睛,繼續讓音樂流過身體,感覺他硬挺滾燙的陰莖,在我的身體裡緩緩抽出,深深推入,感覺自己如此柔軟,如此溼熱,如此備受寵愛呵護。
You run from love and don’t believe
Unless it catches you by the heel
That even then, you struggle
那時我還沒看過這部電影,對導演Wim Winders的印象只有荒涼的Lisbon Story與風格迥異的Buena Vista Social Club,迷戀Buena Vista Social Club電影裡的古巴熱帶陽光,沿著鐵軌散步的老吉他手,叨絮著歷來的流浪樂手生涯。
那時我對世界的模樣還不是非常清楚,但我從來不乏想像,與冒險精神。我總是用自己作實驗,在多風的頂樓,陽光明亮的房間,修剪整齊的草地,傍晚微溫的海灘沙地,寄居蟹會在夜裡走過柏油路,蒼鷺毫不遲疑張開一公尺長的翅膀站上林投。
多次冒險後,冒險就不再是冒險,而是常態了。當冒險成為一種常態,當性成為隨手可得的常態,如何去愛,如何孤獨而能安然自在不寂寞,反而,成為向前延展的,嶄新冒險之路。
這,更需要勇氣,更需要清楚知道,如何取,如何捨。這時候,身為滄海裡微不可見的一枚浮游生物,也可以擁抱整座海洋,自在地,與其他浮游生物,魚蝦蟹魟,併存著安頓停留。
註:英文引用自BONO”NEVER LET ME GO” 部份歌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