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遺忘幼年嬉戲之必要

  「保有最初的純真」,一個令人甜蜜又心碎的神話,這句話到底意味著什麼,人要負擔多大的代價才能實踐這樣的事,純真像是製作電影,想要純真常在,
製作期間拍得越長,代價便越昂貴。我不相信原點的不變,也不願相信虛無的勝利,能相信的,是不是只剩下必然破滅的進步?A一直以來是個純真的人,為了純真常在,他負擔的代價極為高昂,他名副其實的是強行生活在童年裡的一個人。偶然想起他的時候還是會有幾個問題想要問他,很想知道他的回答是什麼,但想起那不堪的最後一次,我仍是沒有去問候他。

  偶然也會想是什麼造就了我如今對性的態度,幼年的我,就是一個會為了性而傷害別人的人,而我總是逃過懲罰,除此之外就沒有什麼談得上陰影的事了。

  她在發洩那些不合宜的情欲的時候,之於我就像某種過剩的澆灌,有時某種尖銳的情緒會堵在胸口,想要刺穿螢幕、刺傷那個人。有時候深夜裡那股說不出的窒悶像是二手菸陰鬱的氣味一樣纏繞著我,於是我說,你要往另一個方向想,直視你的內心,約束你的直覺,第一個感覺往往是錯的。

  我對她的第一個感覺是六七年前的事了。

  那現在呢?

  讀笛安的《西決》是件教我刺痛的事。我不清楚對一個男人而言,理智和窩囊的區別,是否只在面對權力的時候才能顯現出來。我們這一代人喜歡說,權力即是政治,政治即是生活,那麼救贖是什麼呢?遺忘嗎?理智嗎?愛嗎?

  「愛是最精良的社會控制」,某一晚B的怒火來得不可理喻,我們在街道上荒謬的手舞足蹈,B笑了但他不肯放過我,也不肯讓那無名的陰鬱放過自己。我牽著他的手,試著摩挲給他一些溫暖,但是那莫名的憤怒無可救藥。我很抱歉,我說。過了幾天,B向我道歉,他說,在他失控時我想陪伴他,使他能深深的感到自己被我所愛。我想起法斯賓達的名言,想起一個殺手和一個不知所謂的女人在大賣場推著空車逛來逛去,想起要毆打個什麼女人的欲望,想起母親問我的問題。理智是否就是自願的剃掉頭髮、戴上手錶、愛上某個不相關的人呢?

  漸漸明白為什麼A總是那麼憤怒,那種唯有打斷骨骼的聲音才能平息的憤怒,那樣才能讓他覺得自己像個人。當我要求他別那麼荒謬的時候,我其實是在最深的地方傷害他。每一次她打電話給我的時候,每一次我要求自己不能在這一刻倒下的時候,我都站在讓他們最孤獨的地方,用著最孤獨的方式與他們對話,而那種孤獨,毫無疑問是技巧性的。

  以前我是那麼的喜歡她們憂傷、憤怒、驕傲、頹廢、粗魯甚至自憐自殘的一面,那裏頭有一種稀缺的美,一種面對毀滅卻無動於衷的罪惡。我想觸碰她們的臉頰,她們的人格深處,她們那個彆扭的地方,她們的殘疾,但除了治好她們以外,我沒有別的幻想。我一直在想,自己究竟遺忘了什麼才得以生存至今。創傷並不那麼可怕,更可怕更不可饒恕的是混淆,也許從未面對內心的人其實是我,我總是辯證性的使用各種技巧、分解概念、狡猾的讓創傷沉默下去,讓不合時宜的感情和欲望一起沉默下去,以便過一個「正常」、「溫和」的生活。保有最初的純真,但假如純真有時候其實是一種罪惡呢?一種缺乏自覺呢?

  我一位很好的朋友某一次在FACEBOOK上發了文,他說,唯有當我們意識到愛其實沒有辦法解決任何問題的時候,才有面對現實的可能性。曾經我認為這句話毀滅了一個信仰,現在我承認,在某個時候,這句話是極為真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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