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Marco
其實我身邊的人都以為我喜歡這首歌是因為歌手本人,
但是事實上因為這個時間是我跟前女友在一起的歲月。
十個年頭,我們人生的三分之一是一起度過的,
除了親人之外,還有什麼比這更久了?
但是我卻離開了她。
分手時沒有哭鬧,沒有爭吵,
這也是她的個性,默默的接受這事實,
有時候我在想會不會也是因為這樣才讓我不去珍惜。
我還記得我給她的原因是因為我想往前走,
但是她卻在原地踏步,
說起來很諷刺,
在現在的現實的生活裡我也是被這樣說。
每次我聽到這首歌或唱起這首歌,
腦海裡就會浮現剛分手時,她消瘦的樣子,
原本就屬於嬌小的她,更顯得單薄。
分手前的最後一次做愛,她哭了,
而我,手捏著她的雙峰,閉上眼睛,
把心情跟身體專注地放在慾望上,
沒有特別的激情,沒有特別悲傷,
我故意去忽略她的眼淚,就像我忽略了她在我生活裡一樣。
現在她已經是兩個小孩的媽了,
偶爾我們還是會見面,
印象深刻的是某次見面,她帶著她女兒,
她指著我,對女兒說:「看清楚,這叔叔是壞男人。」
雖然她臉上帶著笑容,但是我很清楚的知道,
我對她的傷害有多大多深。
所以每次唱到這首歌,我都默默地在心裡說:
『對不起,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