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 2010 年 9 月

可以做愛的好朋友。

或許是因為跟朋友的事情還掛在心上,
在花魁看到以此為標題的文章,
還沒點進去,心裡就湧出很多想法。

絕大多數的時候,我不會跟好朋友跨過身體上的界線;
應該說,我選擇連站在線兩邊的機會都不要有。

好友和情人都是生命中我很喜歡很重視的存在,
隱約的分界大概就在肉體關係的有無;
當我越重視一個朋友,我和對方發生關係的機會也越低,
因為我不願意冒失去這個朋友的危險。

畢竟性這件事情大多仍是比較敏感的,
有說可以接受,但第二天睜眼就覺得尷尬的,
也有難免身體相連以後,發生感情的走樣;
而只要不太挑剔,床伴絕對沒有知心好友難尋,
所以我不會也不想拿後者去充數。

情人、床伴、朋友,
在我心裡,彷彿各自守著無形的分野站得好好的。
當然有很多人曾經踩在分界線上,
或者想從踩線開始移動到另一類別,
但選擇發生或不發生關係前,我心裡通常都已經有了答案。

特例只有兩個:
一個是O,從朋友做起,變成床伴,最後作了幾個月情人。
據她自己坦承,當初知道直接提出交往一定會被拒絕,
所以先藉口我們在同一城市彼此有個陪伴,
後來才覷了一個機會,正式提出交往。

另外一個是Y。
Y跟我是真正的死黨,而且多年風風雨雨,感情越來越好那種。
認識Y的時候正是我們都很寂寞又不甘寂寞的一段年歲,
但基本上發生關係只是覺得沒啥不可以於是做了;
特別是當時她在我心裡還搆不上好朋友的位置,
因此我也不怕變成「失去」的最壞狀況。

Y在翌晨的泰然讓我記得很深刻。
也就是因為彼此都真的「沒什麼」,把性不性看得很平常
後來才更進一步發展成好友。

友情升溫後Y跟我時常同進同出,流言蜚語很快傳得滿天飛,
而我們那時特別愛戲弄一些喜歡嚼舌根、對性大驚小怪的人。

像是赴聚會前,Y故意在我頸上種下吻痕,
我再刻意挑一件看起來像是想遮又遮不住的上衣套上;
Y騎車載著我,一要拐進聚會場地所在的巷子,
我就整個人貼著Y坐並抱她腰,故意等著被門口抽煙的人群目擊;
或者大庭廣眾下我說要幫Y買吃的,就自己翻她包拿她皮夾等等。

屢試不爽,總有十幾個下巴掉下來。

我跟Y之間的友誼沒有染上過情感的曖昧,
只是一種非常自在的相處,
自在到即使包含肉體關係,我們也不會有任何不自然。

【狩情‧媛】愛何必百分百

我的房間有個大書櫃,裡頭堆滿陪我走過各個階段的書籍,但自從我外宿以後,就鮮少打開那個書櫃。

這個週末,我打開許久沒碰的書櫃,想回顧過去那些老朋友。

每本書,都代表著某個階段的記憶。

※※※

我的書櫃裡佔最大宗的是歷史讀物,舉凡歷史小說、名人傳記,或是由史籍衍生的商務書籍都略有涉獵,其次是世界文學名著,《鐘樓怪人》、《鐵面人》、《白鯨記》等西洋文學,再來就是電腦遊戲的攻略本或是學習用的工具書。

只有一本書,不能歸進上述的類別,那本書是劉墉的《愛何必百分百》。

對劉墉稍有認識的話,應該知道他寫過許多勵志小品,內容多聚焦於他的生活經歷與價值觀。我在別人的書櫃裡讀過他的書,卻從來沒有買過他的書。不感興趣的原因很簡單,與其把時間花在品味他人的生活與價值觀,我寧可把時間花在自己身上。

那麼,為什麼書櫃裡會有劉墉的書?

我翻開書的封面頁,在序之前的襯頁上有著一段文字,是似曾相識的筆跡。

「狩,希望你讀過這本書以後,對於我們之間的事,稍能釋懷。」

※※※

這本書,是我和媛分手以後,媛請我的死黨轉交給我的生日禮物。那時候她沒有辦法親自贈書給我,因為我對她避不見面。我不曉得這是不是一種陰影,但我就是沒有辦法面對她,看見她,更別說要和她說上兩句話。

「狩,升上高中以後,我想專心念書,不想談戀愛。」,這是我們當初分手的原因。

媛是一個理性大於感性的女孩子,和她在一起的時候,如果起了什麼爭執,我都是敗訴的一方。她總有辦法冷靜地分析爭吵的原因,然後提出讓你不得不心服口服的解決方式。想當然爾,她提分手的時候,我毫無招架之力。

感情的事,理智上可以接受,往往不代表情感上可以接受。

媛認為我對這段感情所投入的專注與熱情,讓她無法消受。她覺得她不能像我一樣全神貫注的談戀愛,因此必須在雙方的關係失衡之前分開,才能讓彼此在未來還可以成為無話不談的好朋友,而不是形同陌路。

初戀,總是伴隨著許多美好的憧憬,對於這種分手的理由,我當然無法接受。

我忘記我們有沒有正式談妥分手這件事情,只記得從某一天以後,我就失去了接近她的能力,從此一直在校園裡躲著她,直到高中畢業。

※※※

想起這段往事,我就忍不住去拉開房裡的床底抽屜,那是一個專屬於媛的抽屜。裡頭塞滿過去她寫給我的信件與一些具有紀念意義的雜物,例如她買給我的糖果所吃剩的糖果紙,買給我的衣服,還有她出國遊歷帶回來的一些小禮物等等。每個物件都有其特殊的意義,拼湊在一塊的時候,就可以讓我完整地溫習所有和媛在一起的回憶。

我其實很想和媛當好朋友,真的很想。

※※※

大三的時候,有一天爸爸告訴我,他的手機裡收到一封簡訊,似乎是要給我的,於是他轉寄給我。

「這陣子,我想起許多生命中對我有重大意義的人,狩是其中一個。已經好幾年了,我不曉得這個號碼的主人是不是你,也不曉得你是否還會記得我,我只是想要告訴你,我心裡對你的感覺而已,謝謝。」

當下,我有一股衝動,想要回個電話給她,可是我終究沒有勇氣,終究沒有。

「那麼,就回個簡訊吧!」,我心裡頭這麼想,手指頭卻不肯做。

戀愛會使人成長,初戀的過程尤其令人難忘,只不過我在成長以後,卻沒有辦法面對那個讓我成長的人,就算到了今天,我還是找不出原因。

最後,終究是形同陌路。

花魁與我。

活動時間:即日起至Sex花魁異色站喬遷。

只有這裡 妳可以張開陰唇說:我挺著陽具聽-花魁

這是城下最大的娼館,夜夜笙歌。

一個年輕女侍穿著和服踏著細碎的步子,
她謹慎的端著盤子走過朦朧的紙門。

三絃琴以及歌聲從門內傳出,
燭光搖晃讓花魁的影子分外狂亂,
像一隻色彩斑斕在夜裡飛舞的蝴蝶。

女侍正坐輕輕的將門拉開一道細縫,
看見了那扇門後的真實。

她伸出手,指尖似乎觸碰到什麼,
無形的、軟軟的、卻又強烈拉扯著的。

花魁回頭,眼神似笑非笑的對上,
回想起那段她在當女侍的日子。

「穿過那扇門,然後,變成蝴蝶吧。」她說。

我讀著正翻開的這一頁。
一直以來,Sex花魁異色站說著情慾的故事;甚至,你的故事。

此刻,為你/妳不停的說故事的花魁,
需要一則專屬於你/妳與花魁的故事,
來回應這些年的守候與陪伴。

老朋友,
準備好訴說你跟花魁的情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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飄洋過海來看你

有一首歌叫「飄洋過海來看你」,

剛出的那些年我還小,

聽著好聽順口就學了下來。

只是還並不是很能理解那種

為了某個人耗盡積蓄不遠千里的感覺。

可能是因為小時候家裡還並不是很好過,

所以並不認為愛情有必要凌駕金錢。

一直到高中的時候,

透過網路愛上了一個女人。

年輕的時候愛的理由總是很簡單,

也很輕易就能至死不渝。

但你從來不會懷疑那份心意是真是假,

只是心意與實際還是隔得好遠。

所以為了他我開始很偶爾寫東西,

很偶爾喝我不愛喝的Diet coke,

藉以偷偷的表達自己的堅貞。

我們隔得很遠,

那時候沒有高鐵,

又只是學生見面不方便,

所以第一次相見我們醞釀好久。

她那時上大學在校住宿,

我開始盤算著在她生日那天偷偷下去,

一趟車錢加上一夜住宿,

已經足夠耗掉我三四個月的結餘。

所以我更努力的存錢。

學生哪有什麼存錢的方法,

當時家裡人也管得嚴,

不太有機會偷偷出去打工。

所以我的每餐就開始縮水了,

從便當縮水成麵包,

從涼麵縮水成泡麵。

一邊還不忘努力練習見面用的表情,

還有要怎麼在過馬路時偷偷牽起她的手。

只要每過一天就能夠鋪設一點軌道,

一路從這裡通到那裡的感覺,

其實在那時候還算甜蜜。

就像跟自己說

「加油!她就快看到你的愛了!」

偶爾在網路上聊天的時候,

也會偷偷試探她生日時候的計畫,

很努力的羅織一個驚喜。

她總是笑笑的說什麼計畫也沒有,

但我忘記問,

別人有沒有幫她準備什麼生日計畫。

而當我問說「那我去找妳好不好?」

她也只是笑。

「你沒錢,對吧?」她說

時間點跳接到她的生日,

在我死命抗爭才換得

「去同學家過夜」的機會之後。

我握著錢,買了車票,

也打了電話去定了房間。

一路搖搖晃晃過了好久,

才到了新聞或地圖才會聽到的城市。

充滿南部特有的溫熱的風和人文氣息。

我小心翼翼的留言在她的call機,

我沒有別的方式讓她找到我,

所以我就只能靜靜坐在車站門口等待。

時間半小時一小時過去了,

日光從黃昏到夜幕。

然後一台機車停在我的面前,

女孩從後座跳下,拿下安全帽,

在我等待三小時之後終於見到的臉龐。

她轉頭對著前座的男生甜甜的笑,

很像是我印象中她的笑容。

然後她指指我,說了一句:

「我堂弟!」

我怔了一下,

然後點頭微笑說「你好。」

那晚我們還是一樣一起吃飯,

我很努力笑得平常不讓她發現,

但我看得出來她也一樣。

當我從包包裡面小心翼翼拿出禮物,

對她說了一句「生日快樂!」的時候,

她好像眼裡閃著淚光。

那一夜我們一起在旅社過夜,

而她call機的震動徹夜未停。

隔天一早六點多,

我躡手躡腳的背起包包準備離開,

臨走時在她的臉頰上輕吻,

關上房間門時,

我隱隱覺得她動了一下。

回到台北車站在她的call機留言後,

我才終於在車站大廳痛哭。

「多盼能送君千里,

 直到山窮水盡,

 一生和你相依。」

   ~娃娃 金智娟 飄洋過海來看你~

笑容

  她問我,為什麼我一直傻笑?

  其實我也沒什麼感覺,我應該只是普通的微笑著才對,這是我第一次被說傻笑,還蠻想看看自己傻笑是什麼樣子的。

  不過,她這麼一說,我才發現好像看到她,心情會覺得很好,可能就這樣不自覺的放鬆起來了,所以才會笑。

  我很少會開車出去,因為通常我比較喜歡騎車,不管是騎機車還是騎腳踏車。如果我想出去走走的時候,通常就是一個人自己騎出去。那天算是很難得的跟朋友借了車,一路往北開,然後去載她出來陪我喝咖啡。

  正妹嘛,約總是比較多,下午找到她的時候,她才剛和朋友聚會完,脫身出來和我會合。本來要去的咖啡廳沒開,她臨時又打電話問了另一間的地址,然後我們慢慢的開著車去找地點。

  一樣的邊找邊閒聊,其實有人坐在旁邊講話給我聽的時候,開車好像不是那麼無聊。

  到了咖啡廳,她很開心的拿著menu要點咖啡,然後跟我說她上次在哪裡喝了什麼咖啡很好喝,老闆人怎樣怎樣之類的。

  其實我有點記不得那個下午聊了什麼東西,只記得她說了很多話給我聽,我好像也有說一些。

  然後,她的笑容很好看。尤其是她點的拿鐵剛端上來,喝了第一口之後,要我也喝一口看看時,臉上開心的表情。

  後來帶著她去吃晚餐,也是讓她找了間她平常會去的店,一邊坐著聊天邊吃。

  背包裡放著本來打算今天要看完的宮部美幸,結果根本沒翻幾頁。照她的說法是因為她一直在和我聊天,所以干擾到了我看書。不過我倒是覺得無所謂,看小說只是為了放鬆,但看著她效果更好。

  吃完晚餐,天也差不多黑了,因為車是借來的,所以不好意思太晚還。正好她晚上還要去上課,所以我送她回去。回去的路上,她很體貼的賴在我身旁撒著嬌索吻,趁著紅燈時親了她幾下,她反而又害羞起來。

  送到她家門口之後,說了聲再見,她輕快的關上車門,轉身上樓。這裡我並不熟,所以只好慢慢的開出巷子,一邊找著回家的路。

  開沒五分鐘,她又打電話來:「你怎麼這麼快就走了!」

  我說:「妳不是要去上課嗎?我就先回家啊。」

  她生氣了起來,說:「我只是上去拿機車鑰匙啊,你都沒有吻別就走了。」

  我笑了笑,調轉車頭開回去。

  開到她家巷口,她正坐在機車上等我。

  天已經全黑了,巷子裡也沒什麼人,所以我只把車子往路邊靠,然後打開車門讓她上車。

  一上車,就是一個長長的深吻,長到令人喘不過氣來。

  唇舌分開,她大口的喘著氣,雖然看不出來,但可以感覺到她的臉有些發燙。

  這個吻很令人印象深刻,有點分不開,又很勾起我的慾望。

  笑了她幾句,她馬上就害羞的低下頭,我把她的下巴抬起來,又吻了上去。

  她騎著車帶著我到大路旁,然後示意我把車窗按下來,靠過來跟我說怎麼走才會回到交流道上。說完,又俏皮的說:「因為我怕上去了會下不來,所以我不上你的車囉!我這樣說應該找得到路出去吧?」

  我好像笑的很大聲吧?對著她點點頭說好,然後就開出去。

  這個約會就這樣結束了,沒有做愛,也沒有其他更進一步的舉動。

  但按照她的說法,我下午好像一直在傻笑。

  事實上,後來我還是迷了路。因為當她臉上堆滿笑容跟我說怎麼開出去時,我一開始好像看呆了一下,沒聽清楚第一個彎是左轉還是右轉,所以一開始就轉錯了十字路口,後面聽到的都用不上。

無回應。

無回應語音和沒人接聽的響鈴,曾經是她一遍又一遍的拒絕。
不管撥的是十位數還是二十位數,我曾經不能死心,一次次嘗試。

或許是她跑去挽回前女友的那個下午,
聽著手機裡,從鈴聲到語音,變成直接轉進信箱,
我明白這是她的答案,但依然在台北街頭走過一個又一個路口,
想著只要不回家,等等電話可能會通,她會來碰頭;
即使帶著她和她復合了的消息。

或許是她和男人發生關係沒有回家的某個晚上,
想像鈴聲迴蕩在她異國落腳處的房間裡,
我反覆聽著冰冷機器重述她不在家,像是她如常的否定。

或許是大吵以後,她在MSN上,卻不回覆訊息,
信件顯示已讀卻沒有回應,也不再接起電話。
於是盼望變成等待,一切最後空轉成了分開。

或許是暗戀多年的學姊親了她以後,
BBS上線,便隨即收到她的下線通知,
有時打招呼的水球還來不及丟出去,
就硬生生被截斷留在黑底的畫面。
撥通陌生的號碼到她作客的寢室沒有人接,
手機卻通了問她在哪,只餘下無回應的沈默。

感情裡的無回應答鈴,其實就是拒絕。
只是我不能接受的時候太多,才要一遍一遍聽到接受為止。

反之我希望在可以的時候,對朋友、對情人,都盡量去回應,
他們或許不是傷心欲絕而需要我,
但我不願意他們有可能去經歷無回應的傷心欲絕。

相熟的朋友都曉得,我的手機除非沒電,
是全年無休二十四小時開機的。

因為曾經有過太多夜晚,我亟需要一個可以說話的人;
捏著手機翻著電話簿,其實只找得出幾個能厚臉皮撥去的號碼,
而我永遠記得在那當下,如果撥不通的沉重絕望。

於是我總是把手機開著,在深夜鈴響的時候總是快速清醒,
擔心電話那一頭,有一個可能跟我過去一樣傷心徬徨的友人。

【狩情‧潔】夜雨

上週一共有兩個晚上,我在下班後淋著雨上車,每當這種時候,我都會想起潔。

我記憶中最深刻的兩個雨夜,女主角都是她。

※※※

第一個雨夜,發生在五月天的告別演唱會。那時候的潔還和男友在一起,而我還是單身。我們大概有十幾個人,買的都是搖滾區的門票,但是名單裡沒有潔的男友,也沒有菱。

熱音乍響,夜空中有幾朵烏雲在遊蕩,卻沒有雨,這樣的天氣並不怡人,夏季的濕氣與搖滾區摩肩擦踵的汗水,悶得讓人渾身黏膩。起初,我們整群人都是站在一起的,隨著群眾漸被沸騰的情緒與人擠人的錯位,到了細雨驟下的時分,潔的身旁除了我以外,沒有別人。

那時阿信正演唱著的歌曲是《純真》。

當音響裡的歌聲漸趨平緩,雨滴也變得斗大如珠,跟著略帶輕愁的旋律進入副歌,為現場喧鬧不已的熱情稍稍降溫。不過,我的體溫,卻在此刻猛然驟升。

站在我身前的潔,上半身穿著一件白色短T,被雨水淋濕以後,是我羞於直視的畫面。潔沒有準備雨具,我掏出口袋裡的輕便雨衣,拍了拍潔的肩膀,要她套上。

「狩,可是這樣你就要淋雨了耶。」

「沒關係,總比妳上半身曝光來得好吧。」,一邊說話,我一邊幫她穿上雨衣。

潔笑著跟我說謝謝,然後又站得離我再近一些,她轉過身的時候,不知道是哪來的勇氣,我的身體往前半步,用幾乎貼身的方式靠在她的身後。那一秒,我全身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潔的身上,盡可能地觀察她身體動作的每個反應,試圖解讀所有可以擷取的訊息。

沒有被推開,意外地,潔反而往我的身上靠。順理成章,我的手本能性地從背後輕摟她的腰身,當繞過腰際的雙手越來越近的時候,潔的雙手壓上我的手背。接著,身體愈貼愈密,直到彼此之間,只容得下一層雨衣的薄度。此時,彷彿所有的喧鬧,都發生在我和她之間以外的另一個世界。

那個晚上,我第一次與第三者的身分如此接近,也是我第一次在雨中和女孩子相擁。

※※※

一個月後,菱成為我的女朋友,而潔在不久以後,和男友分手了。

在她還走不出失戀陰霾的幾個月裡,我幾乎每夜都陪她講電話。那時候手機帳單的主控權在爸爸的手中,因此,每個晚上我都會準時在離外宿住處不遠的電話亭裡報到,風雨無阻。

第二個雨夜,就發生在某次颱風天,場景依舊是那個電話亭。這一天,是菱發現我和潔之間不軌的日子,也是我最後一次和潔講電話的晚上;同時,大概是預知了再也沒有和潔說話的機會,我在那通電話的最後,

「潔,我愛妳。」

我知道這樣不對,但我卻更不願意,讓自已在未來回想起這段往事的時候,心頭留下任何遺憾。

※※※

《純真》
曲:阿信
詞:阿信
演唱:五月天


長長的路上我想我們是朋友 如果有期待我想最好是不說
你總是微笑的你總是不開口 世界被你掌握

月亮繞地球地球繞著太陽走 我以為世界是座寧靜的宇宙
今晚的天空有一顆流星劃過 在預言著什麼

在無聲之中你拉起了我的手 我怎麼感覺整個黑夜在震動
耳朵裡我聽到了心跳的節奏 星星在閃爍 你怎麼說

你心中一定有座濃霧的湖泊 任憑月光再皎潔照也照不透
你眼中閃爍湖面無邊的溫柔 那波光在誘惑


在無聲之中你拉起了我的手 我怎麼感覺整個黑夜在震動
耳朵裡我聽到了心跳的節奏 星星在閃爍 你會怎麼說

你已經有他就不應該再有我 世界的純真此刻為你有迷惑
我想我應該輕輕放開你的手 我卻沒有力氣這麼做

Repeat:*

※※※

夜裡逢雨,我總會想起這首歌的旋律。惆悵的音符與無奈的歌詞構築出手拉手的畫面,一幕幕的真實恍如昨日,歷歷在目。

一樣的人,譜出兩段不一樣的故事;拉與被拉,我都在相同的旋律裡走過。

Hug Lover

文/Ms. Josie

安是個喜歡擁抱的男人。

更正確的來說,安喜歡與女人肌膚相親。

**

那次上床後,我問安:「為什麼想抱我?什麼時候有這個念頭的?」

『在咖啡廳時,不是你誘惑的我嗎?』他回答我,給了我一個迷人的笑容。

一時被安的笑容弄得失神,過了一會兒我才開始回想他所說的在咖啡廳的誘惑,那不過就是我無聊夾著他的腿玩耍罷了,那是什麼引誘,我倒覺得之前看夜景時,安摟著我並輕吻我的耳朵,那才是勾引啊。

**

在浴室裡打著肥皂,揉著我的身軀,滑過腰部、臂膀、肩頭,最後到達了胸部,乳尖挺立了起來,安讓我坐在浴池旁,他輕柔的沖洗掉泡沫,跪在我前面,像忠心的男僕一般,用舌頭舔弄著私處,淫水混著蓮蓬頭噴灑出的水,形成萎靡的畫面。

「啊…你在做什麼…不要…那邊髒…」不習慣於被男人服務,掙扎著想把腿併起來。

『所以我在幫你清乾淨啊。」安笑了,迷人卻又邪惡。

「嗚…」我皺眉,可以感覺到自己的陰唇大開,渴望安的進入。

大概是讀出我的心思,安將我用浴巾包住擦乾,抱起我將我放在床上,一碰到床,就被分開雙腿,被安插入。

「啊…好大…」我驚呼,但也享受被充滿的滿足感。

**

在激烈的性愛後,和安泡在浴缸裡放鬆,可能是為了要報答,我跨坐在安身上,用雙手、用舌頭、用雙乳盡情的挑逗他,感受安的氣息隨著我的動作越來越紊亂,我笑了。

又是一場「激戰」的開始。

事後我趴在安的胸前,讓他摟著,不時看著、撫摸著他的臉。

相較於安喜歡擁著我,我更喜歡抱著他的頭,輕撫他的臉頰,看著他在我懷中放鬆的樣子,不知不覺,我也放鬆了。

**

安喜愛擁抱,我也是。

為此,我們相擁。

沉默的羔羊與絕命鈴聲

總有那麼一個時候,手機是沉默的。

沉默的羔羊與絕命鈴聲

作者:董籬

總有那麼一個時候,手機是沉默的。

就算是平常也不太響的手機,也總有真正沉默的時候。那種時候,就算它響了,也不是你等待的,你等的,就是不會來。

那種時候的手機躺在桌上,很有一股駭人的震懾力,像是一個連續殺人魔,即使被重重綑綁,一動不動且安靜地只是呼吸著,甚至沒看你一眼,甚至看起來像死了一樣,甚至真的已經死了。但你就是會感覺到它散發著壓迫感,使你背著它就能感覺到它的位置。

你可能會想把它丟掉,但又不太敢伸手拿它。你想聽的,它絕對不會說,但他盡會使些手段讓你懷疑自己,讓你對價值的判斷動搖,讓你產生混亂,在以為忘了它的時候做惡夢。你搞不清楚它做了什麼,光只是看到它,就讓你對人生絕望。

甚至你連都不用看,光是想到就已經很糟糕了。就像人魔漢尼拔一樣。你只要回答過一個問題,它就能看透你的所有秘密,日夜侵蝕你的神經;大部份人的心靈都無法承受這樣的折磨,可能會因而謀殺他們的手機。然而這無濟於事,沉默的手機是殺不死的。

但是那同一隻手機,有時候又掛不掉,而且好像總是跟在你後面,準備從制高點狙擊你。你當然掛不掉,也逃不掉;你會被困在專門為你設的電話亭裡,進去以後沒多久你就會開始相信,你大概是不可能活著出來了。

在這種奪命連環扣的時候,每一次鈴聲響起都像槍聲一樣。每一槍都可能打穿你的腦袋,但是又沒有。你關機也沒用,最多稍微喘息一下,它總會找到辦法響起來的。

在手機發明以前,傳統的電話當然也有沉默和響不停的時候,但是你只要離開家,總能找到沒有電話的地方;就算晚上繼續作惡夢,起碼距離可以遠到難以測量。

但手機,很多人不帶在身上會死,那就沒辦法了。

手機

  上星期去溫習了一趟部隊生活。

  其實也不算溫習,畢竟那生活和當兵時差很大,只是回到那種環境去回味一下,渡個無聊假而已,稱不上什麼當兵。

  第一天要報到的時候,我悠閒的騎了四五十分鐘的車,慢慢的在時限前一個小時到了營區,然後懊惱著自己太早到了,應該先騎去大書局看看有沒有要買的書才對。剛上路的前十分鐘下了一場雨,我還是脫下鞋子,穿上了雨衣往前騎,騎沒十分鐘就出了雨雲的範圍,只好再把鞋子穿上,雨衣脫下。

  報到後,有驗明正身,發放衣服等等,其中有一站要求我們把手機交出去統一保管。當然很多人沒交出去,於是晚上在寢室,就很多人找著能用的插座想要充電,但我是很快樂的寫好保管單,就把手機遞了出去。

  每天晚上晚餐後和睡前的一段時間,可以把手機領出來。我通常會拿著自己的本子,去餐廳裡把手機領出來,然後放在桌上,自己坐著寫東西,順便看看有沒有什麼人找我。

  想到手機,其實我不是很喜歡它。以前的日記有提到過,我與某任女友交往時是遠距離戀愛,所以每天晚上的連絡都是靠手機。

  後來在我畢業前,我們分手了。手機還是在,但似乎沒有特別需要撥號的對象了。跟著過沒幾個月,我入伍去還該還的債。

  我是下部隊第一天就接了業務,然後就被師父要求帶手機進去的那種。事實上這不是什麼值得令人羨慕的事,在下部隊之前,我一個月的電話費大概在三百塊上下,下部隊後通常在2000上下跳動,全數自付。不過這不是我討厭它的理由,我真正不喜歡手機的原因是,那段時間裡我的電話實在太多了。

  我記得剛下部隊的第一個週末,新兵會統一多放兩天的假,把新訓沒放到的假放掉。那兩天裡,我的手機就以高於過往十倍的頻率不停響著。等到我正式交接完,每天就是過著手機與蓋章的日子。通常,電話接起來的時候,對方都是長官,對我有業務上的要求。而達不到要求時難免會挨罵什麼的,自己的連長也不太挺我,他比較關心會讓他升遷的兵,像我這種是屬於會給他找麻煩的,所以場面話說得很好,但有事我還是得自己橋。

  記得有一回,我早上處理完業務,吃完早餐,乖乖的戴上鋼盔水壺S腰帶,跟著大部隊去早查。早查的時候,我站在隊伍裡,就感覺到手機一直在震動,震個沒完。等早查結束,跟著部隊回到連上,就看到一個軍官站在門口,對著值星官大聲質問某某某在哪裡。等我舉手出列,劈頭就是一頓破口大罵,問我為什麼要跟著部隊去早查,讓他找不到人。

  那一陣子,我變得對手機的震動很敏感。常常會莫名的感覺到手機動了幾下,急忙從口袋掏出來一下,又發現沒有來電。對手機的厭惡感,可能是從那時開始的。

  有天晚上,因為發生了幾件不好處理的事,又得不到支援,我自己也逞強的不找更上級的長官報告,後來被人冷嘲熱諷的刺了幾句話,把我趕回去。半夜十一二點,大家都在寢室好眠的時候,我一個人默默的收拾好文件,走回自己連上。

  在回去的路上,我找個樹叢後面坐了下來,默默的發洩著自己的情緒。

  後來,我回到了文件室,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發呆。因為連上的人都習慣我加班了,所以值星官也沒來管我,讓我自己一個人坐在裡面。

  手機靜靜的躺在桌子上,面板上的藍色燈光一閃一閃的,我盯了它很久,卻什麼動靜都沒有。

  我那時突然好希望,有一通電話會出現,或有一封簡訊可以傳過來。不是有業務要我處理的,也不是普通朋友約放假去打球什麼的。

  我不要求馬上退伍,或著放假出去走走,我只希望有一通電話或簡訊,上面的號碼是我一看到就很開心,會想立刻打開手機來看看的,是一個我聽了之後會覺得很平靜的聲音,或很平淡,但看完會馬上可以平復心情的一封簡訊。

  當然,什麼也沒有。

  它就只是微弱的閃著光,顯示著現在的時間一分一秒的流過去。

  一直到我退伍為止,這個願望都沒有完成過。

  後來,我習慣了那樣的生活,但還是一樣的對口袋裡的震動異常敏感,也一樣的不喜歡手機這個產品,一直到我離開那裡,重新回到正常的生活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