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未央
10月。
這是我在英格蘭的第12天,我想念他。
這是我不得不面對的難題。
我最想念他的部份,是他的書櫃。
星期日的早上,五點,我已經醒來,
窩在他書桌前的椅子上,看著他的書櫃,
我輕輕微笑。
木製書櫃上整整齊齊滿滿的三排書,
一排經濟學、另外兩排社會學、社會運動、人文藝術…
第二層左手邊,書讓出的小空間中,放了一張藍色封面的爵士CD。
藍色封面的爵士CD旁邊,放著煙草、捲菸器和打火機。
他在哪裡呢?他睡在客廳。輕輕地打呼,睡得不省人事。
就連我在旁邊偷看著他,忍不住伸出手指頭劃過他的手臂,他也不知道。
那張爵士樂的CD是我送他的,
那個早晨我之所以在他住的地方,
是因為我跟他約,要把煙草送給他。
星期六的晚上,我跟朋友們約在他家附近的小店喝酒聊天。
我帶了瓶Late Harvest,幾罐超商買的水果酒和啤酒,在小店聒噪大笑,
打了通電話給他,「那煙草我帶不走了,就給你吧。」
他說他會儘快開完會後趕來,但他不知道還得等多久,
半夜還得上台北,不能陪我喝。
「你不喝也沒關係,就是來拿個煙草就好。」
半個小時後他趕來了,
我們五個人舉杯,祝你生日快樂、
歡迎你回國、替我送行,一杯接一杯。
「還要喝嗎?要喝我就去買,不喝就收一收散會囉。」
「你還能開車嘛?」
「M載我去,他要回家了,我再慢慢走回來,
反正不會很遠,你們聊,我很快就回來了。」
然後路上我問M,這樣我是不是該滿足了?
離開前,我告訴他我喜歡他,
還有這一晚能夠一起喝酒一起大笑,我是不是該滿足了?
然後我拎著四人份的酒回到小店,他站在門口抽煙。
「只剩我們兩個了耶。」
「剛剛不是說要喝我才買的,竟然放我鴿子!」
「一個說女人一直打電話來催,另一個說再喝會掛掉。」
「那酒?…」
「喝啊,喝不完我再帶回去自己解決。今天不上台北打炮了,很有誠意吧!」
苦笑。
開酒。
倒滿。
「回不去就睡我那裡吧。
要睡我那裡,要乾喔,
整杯要喝完才可以睡我房間喔。」
看了他一眼,乾杯。
再倒滿,「這杯也要喝完。」
累積空罐。
「喝完才能去睡我房間喔。」
我看了那些一滴不剩的空酒罐一眼,再轉頭看他…
「真的只因為是你,我才這樣喝。」
他牽了我的手。再乾。一罐也沒有剩。
出了小店,往他的住處走,路上有點涼,
我走起路來搖搖晃晃,他又抓起了我的手。
「你還喜歡我嗎?」
「喜歡啊,不然幹嘛讓你牽我的手。」
好像在跳交際舞,他拉了我一下,我轉個身,
就在路中間舌吻了起來。溫熱潮濕。
然後再轉個角度我們的嘴唇分開。
再走幾步,再轉個身,再次接吻。
「我等一下還要跟我女朋友講電話喔,你會吃醋嗎?」
有那麼不到一秒鐘的時間,我楞了一下。
搖頭。
「搖頭是什麼意思?」
「這樣很好啊,我覺得你開心,這樣就好了。」
上樓梯時我差點重心不穩。
「你不想跟我做愛嗎?」
「還好耶。這樣,我就很滿足了。」
「抱我。…」
在樓梯間我轉個圈,緊緊抱住他,手臂環繞過去,
因為這兩個字聽來太過脆弱太過請求,
我撫著他的背,有點難過。
「怎麼了?…」
「我女友都不抱我。」
「為什麼?」
「因為他只抱他另一個男友…」
回想起來我嘆了口氣。
最後我倒上他的床,他自己去客廳睡了。
整夜,睡著的時間3.5小時;以為他或許會來抱著我,
大清早地眼睛睜開,仍只有我,獨自。
我多想給他一個Kiss Goodbye,但我沒有勇氣。
當他眼睛睜開時,我說:「先走囉。」
從他口中吐出冷冷的掰掰。
走到他看不見的地方我靠著牆壁用力喘著氣,
大清早的路上右手把油門一催時速一百公里,
頭突然就不痛了心卻開始用力糾結了起來。
22.5個小時的旅程,當我終於到了英格蘭的落腳處,
連上線,才發現幾個小時前,他已經從Single改為In a relationship,
相片中的那個女人我不認識。
從這時開始,我意識到這不是拋下過去的新生活,
該面對的我們誰都逃不了。
如果我可以控制,
那天我或許就會抓著你把你推上床,
飢渴地取用你的身體剝削你的喜歡,
然後瀟灑地離開。
你是誰?在我心中不值一點份量,這段同樣地再也無關緊要。
英格蘭,湖邊點了第一根煙、酒吧點了第一杯酒,
每個動作我都還是會想起他,
但是這些再也沒有意義。
以此傷痛作為交換,從此以後我的性也可以沒有情感。
最後離開時的那幾段真的是寫到我心裡去了, 兩年前,12個小時的旅程之後,當我到了舊金山的落腳處, 相片中的那個女人是我介紹他們認識的.